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
安监总局255号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1 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安全生产标准《安全评价通则》(AQ8001)、《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制定本细则。
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参照本细则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3术语和定义3.1 化学品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3.2 危险化学品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且对接触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
3.3 新建项目指拟依法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和现有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
3.4 改建项目指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或者易地更新技术、工艺和改变原设计的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种类及主要装置(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的建设项目。
3.5 扩建项目指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且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建设项目。
3.6 安全设施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3.7 作业场所指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场所,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储存、搬运、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或者处理等场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公布日期:2007年11月10日】【实施日期:2007年11月10日】【法律类型:规范性文件】【行业类型:危险化学品】【颁布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号: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以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和指导全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和安全许可以及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编制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可在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下载),自2007年11月30日起试行,试行期1年,试行期满前将修订公布正式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07年12月1日前,已经编制但尚未作为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材料提交给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请按照本通知要求修改和完善。
二、请将本通知转发给辖区内(或者所属)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企业,从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以及有关安全评价机构。
在试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函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化司,并提出修改意见及其理由。
附件: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二○○七年十一月十日附件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说明一、安全设施的含义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化工企业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及标准符合性

2003。09.01
GB/T8196-2003
符合
80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3.09.01
国质检锅[2003]207号
符合
81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3。10.01
GB7231—2003
符合
82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国家技术监督局
2006.08。01
GB12158—2006
符合
109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006.10。01
第8号
符合
110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
公安部
2006。10.01
公安部令第87号
符合
111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安监总局
国家安监局
2007.06。01
国务院令第493号
符合
115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
安监总局
2007。07.12
安监总局第13号令
符合
116
《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
山东省政府
2007。08。16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89。12.26
主席令第22号
符合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2008.01.01
主席令第28号
符合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2001。10。27
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审查要点

6.必须掌握试生产总体情况。试生产过程有一些小问 题是正常现象,关键是否已经采取有效措施得到消 缺整改,而且采取的措施一定能够避免小问题扩大 化。
7.验收评价项目必须结合现场核查情况进行符合性和有 效性的综合判断,对安评人员的个人素质比如化工基 础、化工工艺以及工程建设知识要求较高,我们大部 分安评报告质量差距就在与此。安评机构要注意通过 团队合作来消除个体差异,要把握多级审稿关,不能 因为个人知识缺陷影响报告质量,或者出现重大失误。
───核查安评报告“项目内外部安全条件”,“重大 危险源辨识” 相关内容”。对于大量储存和使用有毒 气体、液化烃的项目应关注其风险程度计算结果的覆 盖范围,如扩散、爆炸半径。No3周边距离、重大危险
2.2 建设项目选址是否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 规范》(GB50187)、《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 范》(GB50489)等相关标准;涉及危险化学品长 输管道的,是否符合《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GB50251)、《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183)等相关标准。 ───核查No4项目选 址.doc
2.安全验收评价 安全验收评价是运用系统安全工程原理和方
法,在项目建成试生产正常运行后,在正式投 产前进行的一种检查性安全评价。它通过对系 统存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进行定性和定量的评 价,判断系统在安全上的符合性和配套安全设 施的有效性,从而作出评价结论并提出补救或 补偿措施,以促进项目实现系统安全。
2.3 主要技术、工艺或者方式的来源和装置、设备、 设施是否确定,介绍是否包括主要反应方程式、 主要工艺操作参数、工艺流程简图、物料平衡等 内容。 ───核查第二章“项目概况”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25号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以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和指导全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和安全许可以及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编制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可在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下载),自2007年11月30日起试行,试行期1年,试行期满前将修订公布正式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07年12月1日前,已经编制但尚未作为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材料提交给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请按照本通知要求修改和完善。
二、请将本通知转发给辖区内(或者所属)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企业,从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以及有关安全评价机构。
在试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函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化司,并提出修改意见及其理由。
附件: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二○○七年十一月十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说明一、安全设施的含义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二、安全设施的分类安全设施分为预防事故设施、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3类。
三、适用范围本目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
危化品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危化品、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生产发展理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持久地开展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生产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条件,夯实安全管理基础,逐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二、重大意义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一项基础建设,是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基本途径,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在全乡开展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重要举措,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是企业工作的基础,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的关键,从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必须将实现沙拉托新发展战略目标,构建和谐沙拉托,产生积极的现实意义。
三、工作目标2009年底前,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工作。
2010年底前,使用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涉及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等企业(以下简称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争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或做好达标验收准备工作。
2011年底前,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涉及危险工艺的企业必须全部达到二级以上安全标准化企业相关要求;2012年底前,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达到安全生产化二级以上水平,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
四、工作范围和内容依照国家安监局《国家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2009】124号)、《XX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工作的通知》(云安监管【2009】77号)、《红河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通知》(元安监管【2009】113号)和《XX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工作的通知》(元安监【2009】46号)精神,沙拉托乡辖区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都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
安全评价依据的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

4 安全评价依据的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的目录4.1 主要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使用有毒物质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2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5月1日,国务院令第549号《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35号《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原国家安监局安监管人字[2002]124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关于做好建设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协调[2006]124号《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危化字[2005]198号《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八部、局联合公告[2003]《关于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危化[2006]10号《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原化工部,化劳字[1991]第247号《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规定》原劳动部,劳安字[1990]2号《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原劳动部,劳部发[1996]140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原劳动部,劳部发[1996]423号《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11号)《漏电保护器安全监察规定》原劳动部,劳安字[1990]16号《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原劳动部,劳部发[1995]56号《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6号《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浙府发[2004]21号《浙江省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90号《浙江省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性能检测实施细则》《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84号《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细则》浙安监管危化〔2007〕41号《浙江省化工装置检修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浙安监管危化[2007]180号《浙江省化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程(试行)》浙安监管危化〔2007〕175号《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统一规范设置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牌的通知》浙安监管危化[2007]110号《浙江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安监管培[2008]61号《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化工生产过程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指导意见》浙安监管危化〔2008〕200号《宁波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甬安监管危化〔2007〕39号4.2 主要标准AQ3009-2007《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13-2008《危化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22-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5-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3026-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8001-2007《安全评价通则》AQ8002-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T9002-200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2811-2007《安全帽》GB2893-2001《安全色》GB2894-1996《安全标志》GB4053.1-1993《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GB4053.2-1993《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GB4053.3-1993《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GB4053.4-1993《固定式工业钢平台》GB4387-1994《工业企业厂内、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962-2008《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5083-1999《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944-2005《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7231-2000《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8958-2006《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11651-1989《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2158-2006《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268-2005《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463-1990《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801-1991《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3083-1999《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13392-2005《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690-1992《常用化学危险品的分类与标志》GB14050-1993《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GB15603-1995《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6179-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16483-2000《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17681-1999《易燃易爆罐区安全监控预警系统验收技术条件》GB17914-1999《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5-1999《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GB50011-2008《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9-2003《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34-200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7-1996《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46-1995《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52-199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3-199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4-19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1993《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7-1994(2000年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8-19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9-1992《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60-1992《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2-1992《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50093-2002《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16-19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51-1992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000年版)GB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9-1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7-2005《氢气站设计规范》GB50187-1993《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234-1997《现场设备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1997《工业金属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1998《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1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GB50257-1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GB50287-1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16-2000《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351-2005《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J22-1987《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64-1983《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过电压保护设计规范》GBJ65-1983《工业与民用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87-1985《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122-1988《工业企业噪声测量规范》GBJ128-1990《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施工验收规范》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4200-1997《高温作业分级》GB/T8196-2003《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T13861-1992《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9-1992《用电安全导则》GBZ1-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58-200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HG20571-1995《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660-2000《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HG23005-1992《可燃性气体检测报警仪技术条件及检验方法》HG23010-1997《常用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编制导则》HG/T20675-1990《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范》JIS8501《钢制焊接油管结构》JT618-2004《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LD80-1995《噪声作业分级》LD82-1995《高温作业分级检测规程》SH3097-2000《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46-1992《石油化工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设计规范》SH3047-1993《石化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SH3048-1999《石油化工钢制设备抗震设计规范》SH3063-1999《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3081-1997《石油化工仪表接地设计规范》SH3095-2000《石油化工污水处理设计规范》SH3528-2005《石油化工钢储罐地基与基础施工及验收规范》SH/T3538-2005《石油化工机器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SH/T3904-2005《石油化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定》SY/T6517-2001《石油设施储罐过量充装的防护》TSG R0003-2007《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其它有关的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记住,永远不要对父母说这十句话!1.好了,好了,知道,真啰嗦!(可怜天下父母心,父母的“啰嗦”其实是一种幸福。
2013.07.21两个导则的对比

3)采取的其他安全措施。
3.4.7其他防范设施
1)防洪、防台风、防地质灾害、抗震等防范自然灾害的措施;
2)防噪声、防灼烫、防护栏、安全标志、风向标的设置等;
3)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
4)采取的其他安全防范设施。
3.4.8事故应急措施及安全管理机构
1)针对建设项目特点、建设性质及周边依托情况,说明设计中采用的主要事故应急救援设施,包括消防站、气防站、医疗急救设施等;
3.3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采纳情况说明
3.3.1列出落实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每项安全对策与建议,所采取的全部安全设施及所在作业场所(部位)。
3.3.2说明未落实或者部分落实的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每项安全对策与建议的论证情况或者理由。
(转移到39号文件的3.4.9)
3.3建设项目过程危险源及危险和有害因素分析
3.4采用的安全设施和措施
详细列出建设项目设计中所采用(取)的全部安全设施,并对每个安全设施说明符合或者高于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的具体条款,或者借鉴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所采取(用)的安全设施。
(在39号文件中具体化了,综合全面考虑了安全设施的设计:3.4.1工艺系统;3.4.2总平面布置;3.4.3设备及管道;3.4.4电气;3.4.5自控仪表及火灾报警;3.4.6建构筑物;3.4.7其他防范设施;3.4.8事故应急措施及安全管理机构;3.4.9《安全评价报告》意见的采纳情况)
⒊宜通过下列计算,定量分析建设项目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的各个作业场所的固有危险程度:
⑴具有爆炸性的化学品的质量及相当于梯恩梯(TNT)的摩尔量;
⑵具有可燃性的化学品的质量及燃烧后放出的热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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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安全评价机构: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以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和指导全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编制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可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下载),自2008年1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1年,试行期满前将修订公布正式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08年1月1日前,已经编制但尚未作为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材料提交给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报告,请按照本通知要求修改和完善。
二、请将本通知转发给辖区内(或者所属)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企业,从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以及有关安全评价机构。
在试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函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化司,并提出修改意见及其理由。
二○○七年十二月十二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1 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安全生产标准《安全评价通则》(AQ8001)、《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制定本细则。
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参照本细则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3术语和定义3.1 化学品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3.2 危险化学品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且对接触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
3.3 新建项目指拟依法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和现有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
3.4 改建项目指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或者易地更新技术、工艺和改变原设计的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种类及主要装置(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的建设项目。
3.5 扩建项目指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且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建设项目。
3.6 安全设施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3.7 作业场所指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场所,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储存、搬运、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或者处理等场所。
3.8安全评价单元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需要,将建设项目划分为一些相对独立部分,其中每个相对独立部分称为评价单元。
4安全评价工作程序4.1 前期准备4.2 安全评价4.2.1 辨识危险、有害因素4.2.2 划分评价单元4.2.3 确定安全评价方法4.2.4 定性、定量分析危险、有害程度4.2.5 分析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4.2.6 提出安全对策与建议4.2.7 整理、归纳安全评价结论4.3 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4.4 编制安全评价报告5 前期准备5.1 确定安全评价对象和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与建设单位共同协商确定安全评价对象和范围。
5.2 收集、整理安全评价所需资料在充分调查研究安全评价对象和范围相关情况后,收集、整理安全评价所需要的各种文件、资料和数据。
6 建设项目设立的安全评价内容6.1 建设项目概况6.1.1 简述建设项目设计上采用的主要技术、工艺(方式)和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水平对比情况。
6.1.2 简述建设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用地面积和生产或者储存规模。
6.1.3 阐述建设项目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和品种(包括产品、中间产品,下同)名称、数量,储存。
6.1.4 描述建设项目选择的工艺流程和选用的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的布局及其上下游生产装置的关系。
6.1.5 描述建设项目配套和辅助工程名称、能力(或者负荷)、介质(或者物料)来源。
6.1.6 建设项目选用的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名称、型号(或者规格)、材质、数量和主要特种设备。
6.2 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性能指标搜集、整理建设项目涉及的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和危险性和危险类别及数据来源。
6.3 危险化学品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搜集、整理建设项目涉及的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及信息来源。
6.4 建设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6.4.1 危险、有害因素⒈运用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的科学方法,辨识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爆炸、火灾、中毒、灼烫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分布。
⒉分析建设项目可能造成作业人员伤亡的其它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分布。
6.4.2 危险、有害程度6.4.2.1 评价单元的划分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安全评价的需要,可以将建设项目外部安全条件、总平面布置、主要装置(设施)、公用工程划分为评价单元。
6.4.2.2 安全评价方法的确定⒈可选择国际、国内通行的安全评价方法。
⒉对国内首次采用新技术、工艺的建设项目的工艺安全性分析,除选择其它安全评价方法外,尽可能选择危险和可操作性研究法进行。
6.4.2.3 固有危险程度的分析⒈定量分析建设项目中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数量、浓度(含量)、状态和所在的作业场所(部位)及其状况(温度、压力)。
⒉定性分析建设项目总的和各个作业场所的固有危险程度。
⒊通过下列计算,定量分析建设项目安全评价范围内和各个评价单元的固有危险程度:⑴具有爆炸性的化学品的质量及相当于梯恩梯(TNT)的摩尔量;⑵具有可燃性的化学品的质量及燃烧后放出的热量;⑶具有毒性的化学品的浓度及质量;⑷具有腐蚀性的化学品的浓度及质量。
6.4.2.4 风险程度的分析根据已辨识的危险、有害因素,运用合适的安全评价方法,定性、定量分析和预测各个安全评价单元以下几方面内容:⒈建设项目出现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泄漏的可能性;⒉出现具有爆炸性、可燃性的化学品泄漏后具备造成爆炸、火灾事故的条件和需要的时间;⒊出现具有毒性的化学品泄漏后扩散速率及达到人的接触最高限值的时间;⒋出现爆炸、火灾、中毒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范围。
6.4.2.5 列举与建设项目同样或者同类生产技术、工艺、装置(设施)在生产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案例的后果和原因。
6.5 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5.5.1 搜集、调查和整理建设项目的外部情况6.5.1.1 根据5.4.2.4得出的爆炸、火灾、中毒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范围,搜集、调查和整理在此范围的建设项目周边24小时内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的情况。
6.5.1.2 搜集、调查和整理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自然条件。
6.5.1.3 搜集、调查和整理建设项目中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下列场所、区域的距离:⒈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⒉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⒊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⒋车站、码头(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公路、铁路、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出入口;⒌基本农田保护区、畜牧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水产苗种生产基地;⒍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⒎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
6.5.2 分析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6.5.2.1 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建设项目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对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的影响。
6.5.2.2 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的影响。
6.5.2.3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的影响。
6.6 主要技术、工艺或者方式和装置、设备、设施及其安全可靠性6.6.1 分析拟选择的主要技术、工艺或者方式和装置、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
6.6.2 分析拟选择的主要装置、设备或者设施与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者储存过程的匹配情况。
6.6.3 分析拟为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者储存过程配套和辅助工程能否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6.7 安全对策与建议根据上述安全评价的结果,从以下几方面提出采用(取)安全设施的安全对策与建议:⒈建设项目的选址;⒉拟选择的主要技术、工艺或者方式和装置、设备、设施;⒊拟为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者储存过程配套和辅助工程;⒋建设项目中主要装置、设备、设施的布局;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器材、设备。
7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安全评价内容7.1 建设项目概况按照6.1要求进行描述。
7.2 危险、有害因素和固有的危险、有害程度7.2.1 危险、有害因素按照6.4.1的要求进行辨识和分析。
7.2.2 固有的危险、有害程度按照6.4.2.3的要求进行分析。
7.2.3 风险程度按照6.4.2.4的要求进行分析。
7.2.4 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按照6.5的要求进行分析。
7.3 安全设施的施工、检验、检测和调试情况7.3.1 调查、分析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质量情况。
7.3.2 调查、分析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在施工前后的检验、检测情况及有效性情况。
7.3.3 调查、分析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前的调试情况。
7.4 安全生产条件7.4.1 评价单元按照6.4.2.1的要求划分。
7.4.2 安全评价方法的选择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安全评价,以安全检查表的方法为主,其他方面的安全评价为辅,可选择国际、国内通行的安全评价方法。
7.4.3 安全生产条件的分析7.4.3.1 调查、分析建设项目采用(取)的安全设施情况⒈列出建设项目采用(取)的全部安全设施,并对每个安全设施说明符合或者高于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的具体条款;⒉列出借鉴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所采取(用)的安全设施,并对每个安全设施说明依据;⒊列出未采取(用)设计的安全设施。
7.4.3.2 调查、分析下列安全生产管理情况⒈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⒊安全技术规程和作业安全规程的制定和执行情况;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⒍其他从业人员掌握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情况;⒎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⒏安全生产的检查情况;⒐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已确定的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和监控情况;⒑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其检修、维护和法定检验、检测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