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级电子信息大类本科生专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8级电子信息大类本科生专业

分流培养实施方案

根据中山大学《中山大学按学科门类招生的全日制本科生专业分流培养管理办法(试行)》(中大教务〔2012〕42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院电子信息大类本科学生招生培养的办学实际,我院按照以下细则开展2018级电子信息大类专业本科生分流培养管理工作。

一、电子信息大类专业学生分流到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2个专业。

二、专业分流遵循的基本步骤为:

1. 学生需在指定时间填写《中山大学电子信息大类本科专业分流申请表》并交学院教务员,为了确保申请工作的严肃性,一旦将《中山大学电子信息大类本科专业分流申请表》提交学院则不能再修改;

2. 学院综合考虑学生志愿和办学实际确定各专业名额,原则上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与通信工程专业名额比例为1:2;

3. 采用志愿优先法选择专业,即在大类专业内按志愿分别排序,首先按学业成绩绩点由高到低依次选择第一志愿的学生,然后再按照绩点高低依次选择第二志愿学生;

4. 如果一个专业排序中出现多位学生学业成绩绩点相同的情况,则根据《高等数学》,《电路理论基础》课程的成绩高低来排序;

5. 学院将各专业分流学生名单进行审核汇总并报送学校教务部。

三、学生学业成绩绩点的计算依据学生入学以来所有必修课(不含体育、军事教育)成绩,以及信息科技导论课成绩计算。

四、2018级电子信息大类专业在第4学期实施并完成专业分流工作,第5学期正式分专业上课。

五、学生分流专业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专业,则按学校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在专业分流工作中,学院的年级学业班主任、教务员、辅导员、应安排时间向学生提供相关咨询。

七、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八、本规定由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教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中山大学电子信息大类本科专业分流申请表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0年6月9日

附件:

中山大学电子信息大类本科专业分流申请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