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 合同
张俊山与济南市莱芜区和庄镇上佛羊村村民委员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鲁01民终13784号二审判决书

张俊山与济南市莱芜区和庄镇上佛羊村村民委员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鲁01民终13784号二审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23【案件字号】(2020)鲁01民终1378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闫振华【审理法官】闫振华【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张俊山;济南市莱芜区和庄镇上佛羊村村民委员会【当事人】张俊山济南市莱芜区和庄镇上佛羊村村民委员会【当事人-个人】张俊山【当事人-公司】济南市莱芜区和庄镇上佛羊村村民委员会【代理律师/律所】唐芳山东鲁盈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唐芳山东鲁盈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唐芳【代理律所】山东鲁盈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张俊山【被告】济南市莱芜区和庄镇上佛羊村村民委员会【本院观点】因张俊山系上佛羊村村民,其与上佛羊村委于1997年12月30日达成的房屋买卖口头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合法有效。
【权责关键词】催告代理实际履行诚实信用原则证据不足新证据诉讼请求开庭审理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因张俊山系上佛羊村村民,其与上佛羊村委于1997年12月30日达成的房屋买卖口头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合法有效。
协议达成后,张俊山已按照协议约定交付了房屋,对于房款的交付,因双方并未形成书面协议,对于如何支付双方各执一词,张俊山主张未交付,上佛羊村委主张该费用早已处理完毕。
现张俊山提交的证据仅系上佛羊村委原工作人员于1997年12月30日出具的涉案住宅的价款清单,并无记载欠付张俊山房款的相关内容,亦无上佛羊村委的盖章确认,更无上佛羊村委为张俊山出具欠付购房款的相关凭证。
张俊山在交付涉案房屋后长达二十余年未向上佛羊村委主张房款或让上佛羊村委出具欠付房款的相关凭证与常理不符,现张俊山要求解除其与上佛羊村委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及赔偿损失、返还住房的主张,证据不足,一审法院不予支持,并无不当。
莱芜市军英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景学爱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莱芜市军英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景学爱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11.19【案件字号】(2021)鲁01民终842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静闵雯焦玉兴【审理法官】李静闵雯焦玉兴【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莱芜市军英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景学爱【当事人】莱芜市军英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景学爱【当事人-个人】景学爱【当事人-公司】莱芜市军英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赵心华山东大正泰和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赵心华山东大正泰和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赵心华【代理律所】山东大正泰和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莱芜市军英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被告】景学爱【本院观点】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权责关键词】撤销违约金支付违约金合同约定证人证言证据交换合法性质证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查封【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对一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涉案《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景学爱签字捺印、军英公司盖章,军英公司在合同上加盖公章的行为,视为对合同内容的接受与认可,应为其真实意思表示。
涉案《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应依约履行各自义务。
军英公司以签订合同时公章为案外人控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的理由不能成立,不予支持。
2016年4月6日军英公司、景学爱签订《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后,军英公司即为景学爱出具了《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发票的金额与合同载明的房款金额一致,符合商品房买卖先交钱再开具发票的一般交易惯例。
莱芜东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宋成武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鲁01民终9227裁定书

莱芜东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宋成武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鲁01民终9227裁定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9.04【案件字号】(2020)鲁01民终922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马立营【审理法官】马立营【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莱芜东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宋成武【当事人】莱芜东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宋成武【当事人-个人】宋成武【当事人-公司】莱芜东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彭青山东恒志远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彭青山东恒志远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彭青【代理律所】山东恒志远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莱芜东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告】宋成武【本院观点】东方物业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宋成武向其支付截止2019年12月所欠的物业费及违约金1286元。
【权责关键词】撤销违约金证据诉讼请求另行起诉驳回起诉发回重审诉讼标的【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东方物业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宋成武向其支付截止2019年12月所欠的物业费及违约金1286元。
本案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双方诉讼主体适格,东方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明确具体,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东方物业公司的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一审法院裁定驳回东方物业公司的起诉不当,应予纠正。
综上,东方物业公司的上诉请求成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七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三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裁判结果】一、撤销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2020)鲁0116民初2842号民事裁定;二、本案指令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审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新时间】2021-11-02 21:43:14【一审法院查明】一审法院认定事实:2016年9月11日,杨聪慧与欣盛丰公司签订编号为xxx的《厦门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及附件六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附件六)。
销售合同模板(集合15篇)

销售合同模板(集合15篇)销售合同模板1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愿将坐__________的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乙方以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产做了充分的了解,愿意购买该房产。
二、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
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
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
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
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三、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该房屋的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五、违约责任1、甲方应当于________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逾期超过__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
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
逾期超过_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5、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预应力混凝土双板构生产加工运输安装合同(可编辑)

预应力混凝土双板构生产加工运输安装合同(可编辑)精选资料预应力混凝土双T板构件生产加工、运输、安装施工合同采购方(甲方):山东正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供货方(乙方):章丘市明庆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项目名称:莱芜市粮食局直属库##仓合同签定日期:甲方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经过对预应力混凝土双T板构件进行招标确定乙方为供货商负责预应力混凝土双T板构件的生产加工、运输、吊装就位施工。
为明确双方责任维护双方合法利益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互相监督、共同遵守:一、订货内容: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金额备注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执行国标GB和国标SG的标准图集加工制作如甲方对构件有特殊要求甲方应提供图纸乙方按甲方图纸要求加工生产、施工。
三、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乙方将合格产品运至需方所在工地随车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质保书)及性能检测报告。
根据厂家提供的企业标准派有资质的技术人员到现场技术指导。
并制定详细可行的《预应力混凝土双T板构件施工组织设计》暨《吊装方案》经甲方、监理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安装作业。
乙方必须将原材料检验、当批次的混凝土试块试验记录以及构件的净载应力试验提供齐全保证产品质量。
四、随车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供应及安装办法:由乙方负责产品配件供应其配件材料价格已包括在产品价格中不另行计费。
五、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完工。
发生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六、交(提)货地点、方式:首批供货甲方提前七天以电话或传真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送货至甲方工地运输、装车、到工地后卸车、施工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并承担此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送货清单一式贰份并加盖公司印章。
由甲方指定专人按合同规定的要求验收并签字确认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该签字确认仅表示对构件名称、规格、表面状况、供货时间、供货数量的确认不表示认可货物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
乙方不能按时交货引起的工期及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
李健、莱芜金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李健、莱芜金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7.28【案件字号】(2021)鲁01民终598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静【审理法官】李静【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李健;莱芜金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当事人】李健莱芜金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李健【当事人-公司】莱芜金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孙德尧山东金聖诺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张燕山东金聖诺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孙德尧山东金聖诺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张燕山东金聖诺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孙德尧张燕【代理律所】山东金聖诺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李健【被告】莱芜金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本案二审争议焦点为李健与金缔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李健的主张应否予以支持。
【权责关键词】无效代理违约金支付违约金合同约定证据交换自认质证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查封【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对一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二审另查明,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2020年9月9日出具(2020)鲁0116执异78号执行裁定书。
该案中,案外人王举明就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查封案涉房产在内的XXXX层商铺提出异议。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在(2020)鲁0116执异78号案件中查明,唐春荣将案涉房产置换给王举明,现该房产由王举明占有、控制,对外出租。
李健在该案中自称其从王涛处购买涉案房屋。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二审争议焦点为李健与金缔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李健的主张应否予以支持。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2020)鲁0116执异78号案件中已查明金缔公司法定代表人唐春荣将案涉房产通过股权置换给王举明,现由王举明占有、控制。
魏述杰、莱芜市国振铝业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魏述杰、莱芜市国振铝业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5.20【案件字号】(2021)鲁01民终414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静高希亮尹腾【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魏述杰;莱芜市国振铝业有限公司;莱芜市五金翻砂铸造厂;郭芳栋;郭慧;郭翠英;郭振;孙娟【当事人】魏述杰莱芜市国振铝业有限公司莱芜市五金翻砂铸造厂郭芳栋郭慧郭翠英郭振孙娟【当事人-个人】魏述杰郭芳栋郭慧郭翠英郭振孙娟【当事人-公司】莱芜市国振铝业有限公司莱芜市五金翻砂铸造厂【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魏述杰【被告】莱芜市国振铝业有限公司;莱芜市五金翻砂铸造厂;郭芳栋;郭慧;郭翠英;郭振;孙娟【本院观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权责关键词】撤销实际履行回避证据不足证据交换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更新时间】2021-12-04 02:07:34魏述杰、莱芜市国振铝业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鲁01民终4140号当事人上诉人(原审原告):魏述杰。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莱芜市国振铝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
法定代表人:孙娟,执行董事。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莱芜市五金翻砂铸造厂,住所地济南市。
法定代表人:郭芳栋,厂长。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郭芳栋。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郭慧。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郭翠英。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郭振。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孙娟。
审理经过上诉人魏述杰因与被上诉人莱芜市国振铝业有限公司、莱芜市五金翻砂铸造厂、郭芳栋、郭慧、郭翠英、郭振、孙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2020)鲁0116民初13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墙绘施工合同
墙绘施工合同书
项目名称:汶水幼儿园墙体彩绘项目地址:莱芜
甲方:
联系人: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人: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手绘壁画装饰的市场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高空手绘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需免费提供给乙方施工期间所需水电;并保障道路畅通。
2.甲方需提供纸质图案位置图。
3. 文化墙彩绘施工面积为86平方米(测量方法为空方实量),施工彩绘单价为140元/㎡,后期施工面积有所增加时按照此价格执行。
4. 测量面积:①正常有边框面积算(边框内留白处,正常算面积);②无边框的,按整副画的最高点测量。
5. 墙绘理念和主题由甲方提供,具体施工由乙方执行。
6.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7. 开工时间为2021年月日,工期天(因天气原因不能开工不计算在总工期之内)。
8.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0.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2024年工业产品买卖合同范例(二篇)
2024年工业产品买卖合同范例供方:莱芜永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编号:650需方:莱芜市泰融经贸有限公司签约地点:莱芜市钢城区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及互惠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兹订立以下销售合同:第一条:货物的数量、规格、价格及交付时间交付时间不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第二条:所有权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给需方时起转移。
第三条: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需方的工厂内。
第四条:运输及费用承担需方负责运输费用,供方负责安排运输并承担货物送达需方工厂前的所有费用。
第五条:结算方式货到付款,以现金形式结算。
价格随钢厂价格变动,每吨加价50元整。
如需方延迟付款,应按逾期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供方享有的钢厂优惠政策全部让利于需方)第六条:质量技术标准与异议期限遵循生产厂家的现行标准。
买方需在收货后一个月内提出书面异议。
如需方无法正常使用,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并提供书面及实物证据,供方将向生产厂家反映并寻求解决方案以赔偿损失。
第七条:重量计算与交货公差按照生产厂家的现行规定,磅差不超过千分之三。
第八条:合同终止条件在供方全部货物送达需方工厂,且货款结算完毕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九条: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果时,应向起诉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乙方:_____2024年工业产品买卖合同范例(二)出售方:购买方:依据我国《______》的相关规定,出售方与购买方遵循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此签订本工业产品买卖合同。
第一条:标的详情名称:数量:价格:第二条:质量标准产品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指标要求。
第三条:出售方的质量责任及期限如产品未达到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质量标准,出售方应承担更换合格产品或退货的责任,质保期限为____年。
张德业与莱芜市军英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张德业与莱芜市军英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7.31【案件字号】(2020)鲁01民终769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闫振华亓雪飞尹逊航【审理法官】闫振华亓雪飞尹逊航【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张德业;莱芜市军英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当事人】张德业莱芜市军英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张德业【当事人-公司】莱芜市军英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张祥锋山东鲁盈律师事务所;唐明珠山东尽善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张祥锋山东鲁盈律师事务所唐明珠山东尽善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张祥锋唐明珠【代理律所】山东鲁盈律师事务所山东尽善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张德业【被告】莱芜市军英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本院观点】二审争议焦点为张德业与军英公司之间是否存在真实的民间借贷关系。
【权责关键词】追认代理违约金第三人证人证言证据不足新证据合法性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执行标的【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二审争议焦点为张德业与军英公司之间是否存在真实的民间借贷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九十一条第(一)项“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的规定,张德业主张与军英公司之间存在有效的借贷关系,应就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合意以及涉案借款已实际交付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张德业提交2011年10月9日借款协议一份,内容为军英公司向张德业融资借款,月息2%,每三个月偿还一次利息,借款数额以实际到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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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劳动合同书甲方(用人单位)名称:地址:性质: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家庭住址:居民身份证号码:使用说明(一)劳动合同的签订1、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内容。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2、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3、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4、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
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须经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5、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6、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7、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办理劳动合同鉴证需注意事项1.劳动合同鉴证,是指劳动行政机关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程序及其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备性、可行性进行全面审查、核实、确认的法律行为。
鉴证是对劳动合同确立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的证明,是国家对劳动合同实施有效管理的一种办法。
为了保证劳动合同的合法有效,劳动合同签订后,可到当地劳动行政机关办理鉴证劳动合同的手续。
2.劳动合同鉴证的程序和要求:(1)当事人申请:劳动合同签订后,当事人双方要向劳动合同鉴证机关提出对劳动合同进行鉴证的口头或书面申请。
用人单位可以由法定代表人委托受权代理人,如劳资处、科长或其他工作人员,但必须出具委托书,明确授权范围。
申请劳动合同鉴证的当事人,应当向鉴证机关提供下述材料:1)劳动合同书一式二份;2)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4)被招用工人的身份证或户籍证明;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2)鉴证机关审核:鉴证机关的鉴证人员按照法定的鉴证内容,对当事人提供的劳动合同书及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核实。
在劳动合同鉴证过程中,鉴证人员对当事人双方提供的鉴证材料,认为不完备或有疑义时,应当要求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或向有关单位核实;鉴证人员有权就劳动合同内容的有关问题询问双方当事人;对于内容不合法、不真实的劳动合同,鉴证人员应立即向当事人提出纠正。
(3)确认证明:劳动合同鉴证机关经过审查、核实,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应予以确认,由鉴证人员在劳动合同书上盖章,并加盖劳动合同鉴证专用章,或附上加盖劳动合同鉴证章和鉴证人员签名的鉴证专页。
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集体合同,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本合同为解决劳动争议时的依据。
第一章合同的类型、期限与试用期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从以下三种期限中选择一种并填写完整)。
1、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
3、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从年月日至(工作)完成止。
第二条试用期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录用条件为:。
第四条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约定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第二章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第五条乙方在甲方从事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完成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第六条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等,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工资报酬的,原则上应协商一致,但以下情况除外:A、甲方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及工艺规程、组织机构设臵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调动乙方工作岗位时,乙方应予接受;B、甲方确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可以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C、乙方因技能、身体等因素达不到生产服务、工作质量、产量等指标,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七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实际工作的单位、地域)。
第三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八条乙方岗位实行工时制度(A、标准工时制B、不定时制 C、综合计算工时制)。
第九条甲方应在下列节假日安排职工休假: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及婚假、丧假、产假等。
第十条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
第十一条乙方加班须征得甲方确认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
第四章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第十二条乙方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等,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三条甲方应通过法定程序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将制定、变更的规章制度及时履行并且告知员工,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
第十四条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等。
第十五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五章劳动报酬第十六条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每月日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支付。
第十七条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乙方所在岗位执行下述工资计发形式()。
A、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元。
B、其他工资形式:,最少不低于元。
第十八条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十九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劳动报酬。
第六章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第二十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在15日内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其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第七章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二十五条甲方应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对乙方应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安全制度。
第二十六条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按有关标准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七条甲方应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第八章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二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二十九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条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标准或录用条件的,甲方应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A、因乙方未能在30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至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B、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C、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员工手册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D、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万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E、乙方是驾驶员的,因其自身原因,其营运服务的证、照被吊扣或失效天(含)以上的或因乙方发生同等以上(含同等)行车(客伤)死亡事故或次责以上(含次责)特大行车(客伤)事故或物损万元以上的。
F、乙方系特种作业人员的,因其自身原因违章作业或造成物损万元以上事故的,除给予经济处罚或处分外,甲方还可以解除合同。
G、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达损失万元以上的,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H、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公安机关收容教育的。
I、乙方向甲方辞职或者经协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J、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的。
K、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A、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B、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甲方因兼并、分立、转(改)制、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消失,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D、甲方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E、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九条规定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三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A、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辞职。
B、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未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C、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D、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未提供相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E、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严重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f、乙方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辞职的。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合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合同:A、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B、乙方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C、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D、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E、乙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终止:A、本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相同劳动条件续签达成一致的。
B、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