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许方忠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淄博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淄博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
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淄政办字[2017]70号
【发布部门】淄博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5.30
【实施日期】2017.05.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淄博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淄政办字〔2017〕7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强化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市政府研究确定,成立淄博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长:于海田(市委副书记、代理市长)
副组长:杨洪涛(市委常委、副市长)
张庆盈(副市长)
刘荣喜(副市长,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工委书记)王可杰(副市长)
盖卫星(副市长)
申延军(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员:董云波(市政府秘书长)
穆若英(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于军(市委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谭秀中(市政府副秘书长)
任书升(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办主任)
王学刚(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傅斌(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许传杰(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综治办主任)陈思林(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克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卞军(市教育局副局长)
牛圣银(市科技局党委书记)
于洪德(市。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8.26•【字号】淄政办字〔2020〕79号•【施行日期】2020.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淄博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8月26日淄博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0〕11号),全面推进我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立足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实际,坚持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全面推广应用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持续推进全市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平台规范化、工作制度化、体系完整化。
到2023年,建成全市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基层政府(包括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文昌湖区管委会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公开内容、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二、工作任务(一)全面落实试点领域标准指引。
2020年9月20日前,基层政府及所属有关部门单位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结合本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各自政务公开事项,参照所附模板,初步编制完成本级政府及部门单位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区县部门单位目录需报对口市级指导部门审核指导。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开展山石资源开发秩序专项整顿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开展山石资源开发秩序专项整顿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2.30•【字号】淄政办发[2006]85号•【施行日期】2006.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开展山石资源开发秩序专项整顿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06〕8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淄博市开展山石资源开发秩序专项整顿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淄博市开展山石资源开发秩序专项整顿规范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搞好全市山石资源开发秩序专项整顿规范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精神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山石资源开发秩序专项整顿规范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10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统领,以建设“山川秀美的生态环境体系”与“自然和谐的人居环境体系”为目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坚持全面清理和重点整治相结合,治标和治本相结合,综合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制的手段,认真开展山石资源开发秩序专项整顿规范工作,合理开发山石资源,保护秀美山川,维护良好的生存环境,促进山石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工作目标到2006年年底,各区县、高新区全面实现《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关闭矿山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03〕100号)确定的近期和远期工作目标,即:1.城市规划区内及周边5000米范围内、铁路及省级以上公路(包括高速公路)两侧3000米范围内的小型露天矿山和开采规模不符合《淄博市矿产资源规划》标准的小型地下开采矿山,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以及周边对自然景观有影响的矿山进行关闭。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5.07•【字号】淄政办发明电[2009]12号•【施行日期】2009.05.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明电〔2009〕1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五月七日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09〕50号),结合我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春夏秋冬四大战役,市政府确定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三项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认真贯彻《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发〔2009〕1号),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春夏秋冬四大战役和“打非、治违、抓责任”为主线,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问题,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深化安全生产治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全面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各级各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职工安全技能。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淄政办发[2007]99号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淄政办发[2007]99号](https://img.taocdn.com/s3/m/62a006db0d22590102020740be1e650e52eacfe8.png)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正文:----------------------------------------------------------------------------------------------------------------------------------------------------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淄政办发〔2007〕9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淄博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七年十月二十八日淄博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及反洗钱相关规定,有效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维护国家政治、经济、金融安全和正常的经济秩序,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建立淄博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市政府办公厅,市经贸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法制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广电总台(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国家安全局、淄博海关、市人民银行、淄博银监分局、市邮政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淄博市中心支局、武警淄博市支队等21个部门、单位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市长为联席会议负责人,市人民银行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人民银行,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市人民银行分管负责人兼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
二、联席会议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指导全市反洗钱工作,制定全市反洗钱的重要方针、政策,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动员全社会开展反洗钱工作。
三、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在市政府确定的反洗钱工作机制框架内开展工作,根据反洗钱工作需要和重点,逐步建立全市金融监管部门反洗钱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单位间合作机制和重点领域合作机制。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淄博市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淄博市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5.12•【字号】淄政办发[2008]58号•【施行日期】2008.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淄博市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的通知(淄政办发〔2008〕5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确定对淄博市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等6个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附:调整后的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名单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八年五月十二日淄博市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清利(市长)副组长:周连华(市委常委、副市长)成员:孙中华(市政府副秘书长)田锡富(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马学炬(市法院副院长)靳承家(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延海(市发改委副主任)钟群(市经贸委工会主席)张景春(市教育局副局长)陈思海(市科技局工会主席)倪强(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凤勤(市监察局副局长)董博(市财政局总会计师)赵衍杰(市建委副主任)薛忠新(市外经贸局副局长)杜贞耐(市审计局副局长)李庆国(市旅游局副局长)杨继明(市规划局副局长)段雪珺(市工商局副局长)郭刚(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刘世新(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队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田锡富兼任办公室主任,郭刚、刘世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淄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清利(市长)副组长:周连华(市委常委、副市长)成员:孙中华(市政府副秘书长)高晓峰(市经贸委主任)李树民(市发改委主任)张洪亮(市教育局局长)周元军(市科技局局长)耿衍飞(市民政局局长)王修德(市财政局局长)田锡富(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刘东军(市建委主任)孙家友(市交通局局长)王子林(市农业局局长)赵有梅(市水利与渔业局局长)孙来斌(市林业局局长)王博(市外经贸局局长)马国舟(市人口计生委主任)李洋(市环保局局长)刘玉玺(市统计局局长)常传喜(市旅游局局长)徐建祥(市规划局局长)贾刚(市招商局局长)张洪范(市畜牧兽医局局长)倪强(市公安局副局长)马红(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刘忠进(市文物局局长)徐杰峰(市油区办副主任)杜海圣(张店区副区长)王召槐(淄川区副区长)任书升(博山区副区长)陈思林(周村区副区长)宋振波(临淄区委副书记、齐鲁化工区工委副书记)巩曰锋(临淄区副区长)李新胜(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田锡富兼任办公室主任,马红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淄政办字〔2015〕39号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正文:----------------------------------------------------------------------------------------------------------------------------------------------------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淄政办字〔2015〕3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2015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4月20日2015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2015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省、市食品安全工作部署, 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目标,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为保障,着力完善食品安全法规、标准和技术支撑体系,着力构建企业自律、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管机制,用改革的精神、法治的思维加快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坚决治理“餐桌污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严格监管执法,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一)加强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
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加大对农兽药违禁超限、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病死畜禽收购屠宰、农资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在食用农产品、林产品方面,重点打击使用剧毒高毒和禁限用农药、低毒农药非法添加高毒成分等违法违规行为;在水产品、畜禽产品方面,重点打击违禁使用和滥用抗生素、激素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继续开展对重点食用农产品的联合治理和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治理,加快土壤修复。
加强生猪、牛羊等畜禽屠宰企业的规范管理,推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深入开展畜禽屠宰专项整治。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政务协同办公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18〕3号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政务协同办公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政务协同办公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18〕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淄博市政务协同办公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月10日淄博市政务协同办公工程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工作部署和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促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构建全市统一的政务协同办公系统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2018年,建成市、区县、镇(街道)三级统一的政务协同办公系统,全面实现各部门、单位主要办公业务和内部事务管理的无纸化,改进公文处理方式,完善公文管理制度,满足跨部门、跨层级的办公业务协同需求,形成比较完整的全市“一体化”政务协同办公体系,使电子政务成为开展政务活动的重要手段。
二、主要任务依托全市电子政务外网行政服务域(原电子政务专网),统一搭建全市政务协同办公系统平台,建成既分布又统一的一体化协同办公系统,确保市、区县、镇(街道)之间的互联互通。
(一)建设一体化的协同办公系统。
主要内容包括公文管理、信息管理、督查管理、会议管理、接待管理、办公资源管理、车辆管理、出差管理、请假管理、活动管理、日程管理、通讯录管理、刊物编辑以及用户管理、权限管理、安全管理等。
构建协同办公系统基础应用支撑平台,实现分布式的人员管理、统一单点认证、统一消息中心、即时消息、流程管理、公文交换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