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对外承包工程管理办法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企业生产发承包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企业生产发承包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电力企业生产发承包工程的安全管理,保证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电力产业公司、区域子公司及其所管理的电力基层企业发承包项目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电力产业公司、区域子公司应完善发承包工程管理制度,规范基层企业发承包行为,完善承包商综合评价体系,建立合格承包商数据库。
第四条发承包工程发生事故时,按照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的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第五条集团公司依据《电力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处罚办法》与绩效考核规定,对事故单位、责任人员进行考核。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六条发包单位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杜绝“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第七条承包单位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华能集团《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发包单位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保证作业安全。
严禁将承包工程转包、违规分包。
第八条发包单位应通过招投标确定承包单位。
招投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企业招投标管理办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择优的原则,通过资质审查、招评标、定标、商签合同等程序,选择施工资质和能力满足要求的承包单位。
因资质审查把关不严,承包单位不能满足安全施工要求的,要按照“谁审查谁把关、谁批准谁负责”的要求,追溯招标组织者的责任。
第九条发包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提出对相关人员资格和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的要求;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响应人员配置方案,并制定相应措施,保证人员和资金投入。
第十条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并提供相关的从业经历和资格证明材料,中标后以上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9年第9号《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5月5日商务部第2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德铭部长:姜伟新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八日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对外承包工程管理,促进对外承包工程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对外承包工程,是指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承包境外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造价、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运营、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依据本办法取得对外承包工程资格,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后,方可在许可范围内从事对外承包工程。
第二章资格条件第四条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分为工程建设类和非工程建设类。
其中,工程建设类单位指从事国内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监理、施工、安装等活动,且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的单位。
第五条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法人资格;工程建设类单位应具有与其资质要求相适应的注册资本(本办法所称注册资本包括开办资金);非工程建设类单位的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二)具有相应的资质或者业绩:工程建设类单位应当依法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级或者一级(甲级)资质证书;国家对于有关专业的资质不分等级的,应取得该资质证书;非工程建设类单位上一年度机电产品出口额达到5000万美元,或自行设计、生产(含组织生产)、出口的成套设备或大型单机设备出口额达到1000万美元,或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达到1000万美元且近3年中成功实施过3个单项合同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
(三)有与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中至少2人具有2年以上从事对外承包工程的经历。
热电有限公司外包工程和临时工管理制度

热电有限公司外包工程和临时工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规范外包工程和临时工的管理工作,防止外包工程和临时工人的事故发生,确保公司的工程质量和良好的安全文明生产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热电有限公司所有外包工程和所有临时工的各项管理工作。
3引用标准《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华电集团公司[2010]4外包工程的管理4.1管理程序4.1.1 公司对外发包项目必须依法同生技部签订承包合同。
同时,乙方还必须同生技部签订安全合同。
安全合同和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各分场必须严格执行此条款,否则将承担责任、接受处罚。
4.1.2 生技部审查外包施工部门的安全技术资质,确认其合格。
4.1.3 外包施工部门向生技部缴纳该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生产保证金。
4.1.4 外包施工部门全员参加生技部组织的一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
4.1.5 外包施工部门到综合部办理入厂证件。
4.1.6 甲方代表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1.7 外包施工部门办理开工报告。
4.1.8 上述程序请详见附页“外包工程管理程序备忘录”。
4.1.9 外包施工部门在进入现场前必须学习本制度,认真填写和履行“外包工程管理备忘录”的条款。
4.2 外包工程的安全要求:4.2.1 甲方应承担以下安全责任:4.2.1.1 对乙方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本制度规定。
4.2.1.2 开工前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安监人员进行全面技术交底,并对交底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如果在有可能因电力设施引发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和电网事故、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甲方应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方案,并配合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
安措方案和安全措施须经生技部安全监督责任人审查、确认。
必要时,生技部指派甲方代表全程监护,并及时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4.2.1.3 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电力生产发(承)包工程和劳务派遣用工安全管理规定(2013版)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电力生产发(承)包工程和劳务派遣用工安全管理规定(2013版)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发包工程 (2)第三章承包工程 (6)第四章劳务派遣用工 (9)第五章监督管理 (12)第六章附则 (12)附录: (12)附录一:发包工程安全管理流程控制指南及流程控制图 (14)附录二:承包工程安全管理流程控制指南及流程控制图 (22)附录三:劳务派遣用工安全管理流程控制指南 (27)附录四:发(承)包工程和劳务派遣用工安全管理文档范例 (31)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电力生产发(承)包工程和劳务派遣用工安全管理规定(2013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电力生产发(承)包工程和劳务派遣用工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基层企业在电力生产发(承)包工程和劳务派遣用工安全管理工作中,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基层企业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有关要求,建立电力生产发(承)包工程和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制度,规范发(承)包合同和劳务派遣用工合同的形式、内容,明确应履行的审批程序和各有关方应承担的责任。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发电、供热、港口运输运营及在建企业(简称“基层企业”)的发(承)包工程和劳务派遣用工安全管理,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发包工程第五条基层企业应规范和细化发包工程安全管理流程,抓好现场安全关键节点控制,规范开展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
《发包工程安全管理流程控制指南及流程控制图》见附录一,发包工程安全管理有关文档范例见附录四。
第六条基层企业在发包工程前,应合理确定标底范围,禁止超低价中标等危害工程安全质量的行为,严禁层层转包。
第七条基层企业应明确本企业安全监督部门具体负责发包工程安全资质审查工作,监督检查总包商对分包商安全资质审查工作。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外委工程与外协用工安全管理办法

附件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外委工程与外协用工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外委工程和外协用工(以下简称两外)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集团公司系统从事外委工程和外协用工活动的各相关单位和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本办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保证外委工程和外协用工安全。
第三条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应将“两外”安全管理纳入本企业安全管控体系,进行“四统一”(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培训、统一奖惩)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中外委工程是指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对外发包和承包的工程项目。
外协用工是指在集团公司系统各生产运营单位进行劳动作业的非本单位人员。
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一)参建单位是指直接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并对该工程项目承担特定法律责任的发包、承包、监理、勘察设计等单位。
(二)发包单位是指项目业主单位。
(三)承包单位是指承揽发包单位委托业务并承担特定法律责任的单位(主要包括工程总承包、施工单位、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等单位)。
(四)分包单位是指从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揽业务的单位。
(五)施工单位是指承担外委工程建设施工任务,具有独立组织机构并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单位。
(六)基层单位是指从事生产、运营、建设的基层企业,也包括从事承包、监理、设计、施工业务的项目机构等组织。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和电力生产类企业,工程建设和科工非电力类企业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和分工第六条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是“两外”管理的安全监督部门,负责建立健全“两外”安全管理机制,组织、协调、监督相关安全管理工作。
其他各部门根据职能范围和安全责任划分,负责“两外”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第七条二级单位主要职责:(一)针对区域管控特点,建立健全“两外”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内容和管理标准,督导基层单位做好“两外”安全管理工作。
对外承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对外承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是指在对外承包工程过程中,为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率,制定的一套安全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个对外承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的示例:1. 总则1.1 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执行各项安全标准和规程。
1.2 安全是第一位的原则,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1.3 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组织体系。
2. 安全管理组织体系2.1 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承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2.2 安全管理部门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掌握安全管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2.3 建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安全管理决策和监督。
3. 安全培训和教育3.1 新员工入职前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3.2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3 组织模拟演练,检验员工应急响应能力。
4. 施工前的安全准备4.1 制定详细的施工安全计划。
4.2 检查施工区域的安全环境,修复存在的安全隐患。
4.3 为施工员工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5. 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5.1 实行安全分包制度,确保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5.2 进行安全交底,让施工员工了解工程的安全风险和防范措施。
5.3 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隔离设施,明确安全区域和非安全区域。
5.4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导和评估,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问题。
6. 事故应急处置6.1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人员。
6.2 制定应急预案,规定各种事故场景的应急措施和责任分工。
6.3 发生事故后,立即组织救援和事故调查,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7. 安全监督和评估7.1 建立健全的安全监督机制,对施工工地进行实施监督。
7.2 进行定期的安全评估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以上是一个对外承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的简要示例,具体的制度应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进行制定和完善,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对外承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二)是针对承包工程安全管理的具体规定和措施,旨在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工程质量和工人的生命健康。
电厂外包工程管理制度

电厂外包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厂外包工程管理,提高工程施工质量,保障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电厂外包工程管理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外包工程管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标准要求,并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优化资源配置为目的。
第四条外包工程管理制度的内容应及时更新、持续完善,保证其与时俱进。
第五条各级管理人员应认真执行本章程,确保外包施工项目的高效、顺利进行。
第六条外包工程管理制度应与电厂的内部安全、环保等管理制度相衔接,形成完整的管理体系。
第七条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电厂外包工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法规标准。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八条电厂外包工程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的外包管理岗位,负责外包工程管理。
第九条外包管理部门应由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第十条管理部门应与业主、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各方建立密切的联系和沟通机制,确保信息畅通和协调一致。
第十一条外包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工程管理方案,包括工程进度计划、质量目标、安全保障等内容。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十二条外包管理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工作任务,履行相关的外包工程管理职责。
第十三条外包管理人员应配合工程监理单位,对外包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四条外包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工程设计单位,及时处理设计变更和技术问题,确保工程设计与实际施工一致。
第十五条外包管理人员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第十六条外包管理人员应定期召开外包工程管理会议,及时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第四章工程管理第十七条工程管理部门应制定外包施工项目的详细计划,包括工程进度计划、材料计划、人力资源计划等,确保施工按计划进行。
第十八条工程管理部门应及时调度和协调工程施工单位,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提高工程管理效率。
第十九条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国务院令第676号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正文:----------------------------------------------------------------------------------------------------------------------------------------------------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2008年7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27号公布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对外承包工程,促进对外承包工程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对外承包工程,是指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承包境外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对外承包工程,提高对外承包工程的质量和水平。
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促进对外承包工程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对外承包工程服务体系和风险保障机制。
第四条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应当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外派人员的合法权益。
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应当遵守工程项目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信守合同,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第五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对外承包工程的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对外承包工程有关的管理工作。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对外承包工程。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对外承包工程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有关对外承包工程的协会、商会按照章程为其成员提供与对外承包工程有关的信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依法制定行业规范,发挥协调和自律作用,维护公平竞争和成员利益。
第二章对外承包工程活动第七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对外承包工程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发布有关国家和地区安全状况的评估结果,及时提供预警信息,指导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做好安全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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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的管理,切实防范业务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对外承包工程”是指集团公司所属企业承包境外建设工程项目的活动,包括与项目相关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安装等。
根据承包工程的获得方式可分为投(议)标承包项目和直接委托承包项目两类。
投(议)标承包项目是指通过参加公开竞标或通过议标的方式获取承包权的项目。
直接委托承包项目是指由业主单位直接委托的方式获取承包权的项目。
第三条国际部为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对外承包业务的归口管理和统一协调,负责对外承包业务的审批、备案、统计及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负责国别风险审查,负责境外机构报商务部的核准或备案等。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二级机构和三级及以下全资或控股单位(以下统称“公司系统各单位”)。
第二章国别风险第五条二级机构应组织对拟开展承包工程业务的国家(地区)从政治、经济及安全等方面进行国别风险分析,采用“风险概率—程度矩阵”方式进行量化评分。
第六条国别风险标准如下:(一)0-15分,国别风险低;(二)16-40分,国别风险中;(三)41-70分,国别风险高;(四)71-100分,国别风险极高。
第七条集团公司鼓励进入国别风险低、允许进入国别风险中、限制进入国别风险高、禁止进入国别风险极高的国家(地区)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
第三章管理分类第八条对需要带资或担保的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实行审批管理。
其中:带资业务按照集团公司投资管理的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需要担保的业务按照集团公司担保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对于合同金额500万美元及以上,或所在地属敏感国家和地区的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实行备案管理。
敏感国家和地区系指与中国未建交的、受联合国制裁的或处于战乱中的国家和地区。
第十条其它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实行统计管理。
第十一条在取得集团公司审批或备案批复后,二级机构方可按照国家商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申请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核准。
第四章备案第十二条备案流程。
主要包括申报、受理、审查、批复四个环节。
具体详见附件1。
第十三条申报主体。
二级机构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从OA系统上报集团公司。
第十四条申报时点。
对于投(议)标承包项目须在对外递交标书前,对于直接委托承包项目须在签署具有约束力或无退出机制的协议前提出申报。
第十五条申报材料。
备案申报材料应包括申报文件及附件。
备案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备案申请表、项目基本情况、国别风险评价表、技术经济指标汇总表、驻外经商机构和相关商会的支持函(投、议标承包项目)等。
备案申报材料内容及模板详见附件2。
第十六条申报受理。
国际部自收到申报文件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对于不具备受理条件的,应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拒受原因。
第十七条申报审查。
国际部在决定受理申报的七个工作日内会同相关部门就项目的国别风险、技术经济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项目签报分管国际业务和产业部门的集团公司领导。
第十八条备案批复。
经集团公司领导同意后,国际部在七个工作日内拟文印发备案批复文件。
备案批复文件模板见附件3。
第十九条在签署协议时或实施过程中,如与集团公司批复时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向集团公司汇报,必要时重新履行相应程序。
第五章统计及信息报送第二十条二级机构应认真做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的统计工作。
在每月5日前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国际部上报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的月度统计信息报表(见附件4),每年1月15日前上报本单位上年度的对外承包工程执行情况报告及统计表(见附件5)。
第二十一条二级机构应按照国家商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网站及时填报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的月度统计数据。
第二十二条公司系统各单位在首次获得、换领国家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以及获得《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证》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上报集团公司。
第六章境外机构第二十三条承担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的境外机构经集团公司批复后,二级机构应按照国家商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准备好境外机构核准或备案所需的全部资料,向集团公司提出申请,由国际部负责相关的网上申报手续。
第二十四条经批准设立的境外机构,在当地注册后,应及时将注册文件报集团公司国际部备案。
第七章监管与考核第二十五条国际部将会同相关部门不定期对对外承包工程业务进展、风险防范和现场管理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
第二十六条对于因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的单位,集团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对企业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对于不按要求报送统计信息、数据或执行情况报告的,集团公司将给予通报批评。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国际部会同企业管理与法律事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原2014年1月7日颁发的《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华电外制〔2014〕10号)同时废止。
此前发布的有关办法、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1. 备案流程图2. 对外承包工程业务/投(议)标备案申请材料3. 对外承包工程业务/投(议)标备案通知书(模板)4. 对外承包工程业务月度统计信息报表5. 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年度执行情况报告(模板)附件1对外承包工程业务/投(议)标备案流程图附件2对外承包工程业务/投(议)标备案申请材料一、申请文件正文(略)二、附件1. 备案申请表2. 项目基本情况3. 国别风险评价表4. 技术经济指标汇总表5. 驻外经商机构支持函、相关商会的支持函附件2-1对外承包工程业务/投(议)标备案申请表填报单位:附件2-2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概况项目背景、所在国家及项目地点概况、项目类型、规模、机组类型、业主方及合作方基本情况、项目主要内容、承包方式、计划工期安排等。
二、风险与收益1. 风险:包括对当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项目周边环境、施工、运输、技术难度、退出、不可抗力等的风险识别和评估,以及应对上述风险的具体措施;2. 履约能力自评:从人力资源配置、流动资金等方面对履约能力进行自评。
3. 收益:合同(或投议标)价格、成本、利润总额测算。
其中成本应包括前期费用、设计费以及执行费用。
执行费用包括主机、辅机、其它设备、土建、安装等分项价格以及管理费和税费。
三、项目开展的重(难)点及应对方法、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 设计方面。
2. 设备、施工机械及材料的招标、制造、监造、运输等以及海关进出口手续办理方面。
3. 土建施工方面。
4. 机电安装及调试等方面。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3 —附件2-3国别风险评价表— 14 —— 15 —附件2-4技术经济指标汇总表注:本表适用火电项目,其他类别项目根据合同约定的考核指标参照执行。
— 16 —附件3对外承包工程业务/投(议)标备案通知书(模板)中国华电外函〔〕号(申报单位):你公司《关于**承包工程业务/投(议)标申请备案的请示》(申报文号)已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同意对**承包工程业务/投(议)标予以备案。
具体信息见附件。
二、下一步请你公司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项目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请及时向集团公司汇报。
附件:**承包工程业务/投(议)标信息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年月日— 17 —**承包工程业务/投(议)标信息表— 18 —附件4对外承包工程业务月度统计信息报表报送单位:报送日期:年月日统计负责人:制表人:联系电话:— 19 —附件5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年度执行情况报告(模板)填报单位(盖章):填报年度:年(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一、本年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开展的总体情况(一)目标完成情况1. 合同实施情况截至本年底,累计完成的合同总金额万美元,实现利润总额万美元。
其中,本年度完成的合同总金额万美元,同比增/减万美元,实现利润总额万美元,同比增减万美元。
— 20 —2. 外派人员情况本年度派遣国(境)外服务人员共计人,同比增/减人。
其中公司系统人,同比增/减人。
截至本年底(境)外服务人员共计人,其中公司系统人。
3. 境外机构情况截至本年底境外机构总共个,其中新成立个,同比增/减个。
……(二)业务开展情况(对今年的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 21 —二、存在的问题(详细叙述对外承包工程业务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应对措施,如分包问题、当地政策法律问题,准入问题,人力资源问题,工作签证问题,语言问题,当地用工问题等等)……三、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一)业务工作目标1. 新增对外承包工程合同个,金额美元,利润美元,其中:……2. 新设立境外机构家。
其中独资家,合资家。
3. 派遣境外服务人员人。
其中公司系统人。
4. ……(二)主要工作计划1.重点项目……2.其他项目……附件:**年度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合同统计总表— 22 —注:上年度年度执行报告请在次年1月15日前提交国际业务部。
— 23 —**年度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合同统计总表填报单位(盖章):— 23 —注:本统计表包括往年结转合同、本年新签订合同。
— 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