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浅析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浅析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对策从刑法意义上讲未成年人是指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这一时期被犯罪心理学家称为“危险年龄”段。
未成年人由于生理、心理原因,认知能力较差,人格不健全等主观因素,常受到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及不良文化等社会环境客观因素的影响,造成近几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上升趋势的严峻形势,不仅给未成年人本身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也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的因素,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全球瞩目的社会问题。
因此,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对策,对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培养革命事业接班人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
1 未成年人犯罪呈现的特点当前未成年人犯罪涉及面越来越广,而且手段越发复杂,总体上呈现以下一些特点:(1)未成年人犯罪多为团伙犯罪。
主要是团伙盗窃、抢劫等案件,团伙成员分工明确,有的已形成比较稳定的集团,基于共同的故意,共同实施某一犯罪的行为。
如团伙盗窃案件,被告人中有的望风,有的实施作案,有的负责联系销赃,所得赃物销售后,得到的赃款共用。
(2)未成年人犯罪向暴力型犯罪转化。
主要表现在实施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案件,有的手段极其残忍。
如2005年我院提起公诉的姜某、许某等抢劫案,被告人姜某等准备工具后,对出租车司机实施抢劫,将一名出租车司机砍成重伤。
(3)未成年犯罪年龄呈现低龄化。
在进几年我院提起公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有的刚刚达到相对刑事责任年龄,14~15周岁,本应是在校接受良好教育的年龄,却坐在了被告席上。
(4)未成年人犯罪呈现智能化的特点。
2004年我院报请上级院提起公诉的崔某、许某故意杀人案,二被告人在作案时一个是14周岁、一个是15周岁。
二人因无钱上网打游戏,对崔的堂弟实施了犯罪行为,二人以找钱为名将其骗至一仓库用鞋带将其勒死并搜身后,伪造了现场,丢弃了物证等掩饰犯罪的行为。
未成年人犯罪在呈现出上述的特点的同时,还均有一共同特点,即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均不计后果。
2023年度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及成因研究

2023年度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及成因研究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未成年人犯罪也越来越常见。
2023年度,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以下特点:一、犯罪类型更多元化未成年人犯罪类型越来越多,不仅有传统的偷盗、抢劫和打架斗殴等,还有网络犯罪、毒品犯罪等新型犯罪形式。
未成年人追求刺激的心理需求越来越强,导致了犯罪行为更为多样化。
二、涉及面更广未成年人犯罪的涉及面已经不仅限于城市,农村地区也有所增加。
不少农村地区的未成年人也出现了以偷盗为主的犯罪行为。
这一现象与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信息技术的普及以及教育类型在城乡之间的差距、生活环境等方面有一定关系。
三、年龄偏低化随着社会发展和竞争压力的加剧,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参加大大小小的赌博、聚众斗殴等不法活动。
这些犯罪行为的涉及年龄逐渐降低,有时甚至来自于小学生,这种趋势需要引起重视。
四、性别分化更加明显未成年人犯罪中男孩依然占主导地位,但少数女孩也参与了摩托车抢夺等比较危险的犯罪活动。
女孩犯罪的特点往往是“心态与行为失调”,其复杂的心理原因值得进一步研究。
以上特点是未成年人犯罪在2023年的主要表现,而其成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家庭变化像家庭的婚姻破裂、父母意外死亡、家庭成员的重大疾病等不良变化,可能会给未成年人犯罪形成心理上的刺激,孩子也会沉浸于朋友同伴的影响之中而走向犯罪。
二、社会氛围现代社会的竞争压力巨大,求职难等社会现象加剧了年轻人的挫败感。
有一些年轻人因无法承受打压、追求刺激等,会选择犯罪途径。
三、学校教育的缺失学校教育的过于理性的特点可能会导致学生的情感教育受到忽视,这也使得个别学生在面对挫折和困难时缺乏信心和勇气,容易产生过激思想,更容易脱离道德规范和法律意识。
四、法律意识淡漠未成年人犯罪中的大多数人缺乏法律意识,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属于犯罪,从而容易轻视法律,贪得无厌。
在这种情况下,社会教育应该传递正确的法律知识,让他们能够理解犯罪的危害,从而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如何进行法律处理

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如何进行法律处理未成年人犯罪如何进行法律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满18周岁的少年犯罪行为。
对于这类犯罪行为,法律一方面需要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另一方面也要对其犯罪行为进行适当的法律处理。
本文将从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法律责任的界定、刑事责任年龄的设定以及司法程序等方面,探讨未成年人犯罪如何进行法律处理。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未成年人犯罪具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未成年人处于心智发展的阶段,对行为后果的认知能力较差;其次,未成年人常常受到社会环境、家庭教育等因素的影响,容易受到不良行为的诱导;第三,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多属于新兴犯罪类型,如网络犯罪、欺凌等。
二、法律责任的界定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法律界定了未成年人的法律责任。
对于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法律认定其无刑事责任能力,即无法承担刑事责任。
对于14至16周岁的未成年人,法律认定其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视犯罪行为的性质轻重而采取教育、矫治措施。
而对于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则根据其犯罪行为的性质轻重,可能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刑事责任年龄的设定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界定的未成年人开始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
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刑事责任年龄有不同规定。
在中国,刑事责任年龄为16周岁。
这意味着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如果犯下犯罪行为,可能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司法程序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时,司法程序尤为重要。
一般而言,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会由专门的未成年人法庭或未成年人审判庭进行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要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尽量采取非刑事处罚措施,如教育、矫正、康复等措施,以期使未成年人改正错误,重新回归社会。
此外,在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中,也需与教育部门、社会工作人员等相关机构进行密切合作,共同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的帮助和支持。
通过采取综合性的教育矫治措施,帮助未成年人认识到犯罪的错误性和危害性,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未成年人犯罪法律责任问题研究》范文

《未成年人犯罪法律责任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复杂且敏感的社会问题,涉及法律、教育、心理、社会等多方面因素。
随着社会变革和科技进步,未成年人犯罪现象也呈现出新的特点和趋势。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责任问题,分析现行法律规定的不足与挑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期为完善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法律制度提供参考。
二、未成年人犯罪现状及特点(一)现状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个体实施的违法行为。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现象呈上升趋势,涉及的罪名和犯罪手段也日益多样化。
这不仅给社会带来了不安定因素,也对未成年人的成长和发展造成了不良影响。
(二)特点1. 低龄化: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逐渐降低,低龄犯罪现象增多。
2. 团伙化:未成年人犯罪往往以团伙形式出现,相互支持、共同作案。
3. 暴力化:未成年人犯罪手段日趋暴力化,对受害人造成严重伤害。
三、现行未成年人犯罪法律责任分析(一)法律责任界定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责任有明确规定,根据犯罪情节和未成年人的年龄、心理特点等因素,进行相应的处罚。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如何界定未成年人的法律责任,仍存在一定难度。
(二)法律规定的不足1. 法律体系不够完善: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法律制度在立法、司法、执行等方面仍存在一定不足,如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教育、矫治等方面缺乏具体规定。
2. 处罚措施不当: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往往过分强调惩罚,忽视了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和矫治。
3. 执法不严:由于执法人员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执法不严、不公等问题时有发生。
四、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法律责任的对策建议(一)完善立法体系1. 制定专门的未成年人犯罪法:建立完善的未成年人犯罪法律体系,明确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
2. 完善预防和矫治措施: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教育、矫治等方面的规定,为司法实践提供依据。
(二)强化司法实践1. 严格执法: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执法水平和公正性。
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成因和对策

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成因和对策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成因和对策渠县人民检察院张长春一、未成年人犯罪的含义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是我国乃至世界各国十分重视的问题有学者将未成年人犯罪、环境污染、贩毒吸毒并列为世界三大公害。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的公民为未成年人。
而我国有将近四亿的未成年人。
鉴于与成人年龄的区别未成年人犯罪有着自己的特点近年来犯罪手段趋向智能化、集团化、残忍化暴力倾向越来越明显并且犯罪人数逐年增加对社会的稳定造成了极大危害。
统计数据表明20__年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整个刑事案件近10%这可谓一个庞大的数字。
人们常说“少年强则中国强”未成年人不仅仅是一个家庭的未来更是国家的未来是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
而一些正处在花季年龄的少男少女已经沦为罪犯或者正在滑向犯罪的深渊。
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如何避免未成年人误入歧途使他们能够健康的成长已成为整个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
通常我们常常会听到青少年犯罪但事实上青少年犯罪并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而是一个习惯用语。
在刑法理论中未成年犯罪才是其科学的概念。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具体概念是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
二、未成年犯罪的特点 1、犯罪势头逐年上升。
对近几年我院受理的刑事案件的统计20__年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当年涉嫌犯罪总人数的3.16%;20____年上升至13.19%;20__年上升至18.6%;20__年上升至22.3%;20__年上升至22.6%;2021年上升至26.7%。
20__年与20__年相比未成年人犯罪人数上升了23.54%。
这些逐年上升的数据不得不令人忧虑重重。
2、犯罪形式以团伙为主。
在这六年的刑事犯罪案件中团伙作案的明显增多社会危害性越来越大。
其中未成年人团伙犯罪案件远远高于成年人团伙犯罪案件。
未成年人小的团伙一般不少于三、四人大的团伙成员多达十几人,且有的团伙之间相互交叉作案尤其是抢劫犯罪最为突出。
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原因及对策

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首先体现在青少年心智未成熟、法律意识淡薄。
由于未成年人的大脑发育尚未完全成熟,他们的行为控制与冲动控制能力相对较弱,容易受到外界不良影响。
同时,由于对法律知识的缺乏,他们常常无法评估一些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从而盲目做出决策。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主要分为家庭因素、社会因素和个人因素。
家庭因素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家庭环境的恶劣将会对未成年人产生负面影响。
例如,家庭冲突、亲子关系不良、缺乏经济保障等都可能促使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
社会因素包括社会发展不平衡、贫富差距拉大、社会风气虚浮等。
这些因素会影响到未成年人对法律的尊重和依从心理。
个人因素包括注意力不集中、学习困难、心理健康问题等。
这些问题可能导致未成年人心理不稳定,从而产生犯罪行为。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采取以下对策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加强家庭教育,培养良好的家庭氛围和亲子关系。
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重要环境,通过家庭教育可以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增强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
其次,建立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为贫困家庭提供经济保障和教育资源,减少因贫困而导致的犯罪情况。
再次,加强学校教育,开展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此外,加强社会监管,加大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
对于犯罪的未成年人,要依法惩处,同时也要进行思想教育和帮助他们回归正常生活。
在实施对策的过程中,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
政府部门要提供资源和支持,组织开展各类教育活动,培养未成年人正确的价值观。
学校要积极开展课外活动,帮助学生塑造积极健康的个性。
社会组织和志愿者要加入到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中,为他们提供正确的引导和帮助。
家长要关注孩子的成长,并给予他们足够的关爱和教育。
总之,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解决。
通过加强家庭教育、提供社会救助、加强学校教育和加大社会监管,可以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并帮助他们重新回到正轨,实现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刑事政策适用问题

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刑事政策适用问题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刑事政策适用问题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常见而严重的社会问题,对于这个问题的了解和探讨,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解决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论述: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以及对未成年人罪犯的刑事政策适用问题。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未成年人犯罪相对于成年人犯罪具有一些独特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年龄特点: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个体,他们在生理、心理和社会适应能力上与成年人存在明显的差异。
这也是为什么法律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有一定的优惠政策,例如刑事责任年龄的设定。
2. 知觉特点:未成年人对于社会、法律和道德规范的认知程度相对较低,容易受周围环境和同伴影响。
未成年人的独特的认知特点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3. 犯罪类型:未成年人犯罪的类型与成年人犯罪有所差异。
未成年人更容易涉及到涉毒犯罪、抢劫、盗窃、欺诈、寻衅滋事等与生活环境相关的犯罪类型。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复杂多样,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析:1. 家庭环境:家庭环境是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最为重要的因素之一。
如果家庭不和睦、父母缺乏教育能力或者家庭经济困难等,都可能对未成年人的行为产生消极影响,导致犯罪行为的形成。
2. 教育问题:教育是塑造未成年人品德和道德观念的重要途径。
如果教育质量不高、教育手段不当或者缺乏良好的家庭教育,会导致未成年人缺乏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
3. 社会环境:社会环境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形成也起到了一定的影响。
如果社会存在着普遍的犯罪行为,未成年人更容易受到诱惑和影响。
此外,社会资源的分配不均等也可能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增加。
三、对未成年人罪犯的刑事政策适用问题对于未成年人罪犯的刑事政策适用,不同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做法,但通常会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 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年龄是指国家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进行界定。
浅谈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对策

浅谈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对策由于诸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未成年人犯罪仍然是当今世界各国面临的带有普遍性和严重性的社会问题,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势在必行。
如何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有效遏制未成年人犯罪上升的趋势,成为社会各界所关注的热点问题。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特点(一)作案动机单纯、盲目、初犯、偶犯多。
在大量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作案动机和目的十分单纯,如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就是为了报复、抢劫.盗窃财物就是为了非法占有,案情较简单。
许多未成年人在犯罪前一般都未经精心策划,很多只在偶然环境中犯罪,具有一定的突发性和不确定性。
大多数犯罪都是临时起意盲目为之,往往因一句话,一件事就可以诱发犯罪,在作案时通常无明确分工,主次难分,且大多数是共同犯罪、共同分赃。
(二)文化水平低,犯罪的主观恶性相对较小。
绝大部分的未成年犯文化水平较低,初中以下为主要群体.许多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过早离开校园,离开有益身心发展的教育环境,缺乏必要的道德和法律教育,很难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外界诱惑下就胆大妄为,做出匪夷所思的犯罪行为。
他们心理冲突激烈,既想达到个人欲望,又对受害者有一定的同情心理,这在未成年人犯罪中极为多见,特别在侵权案件中作案者有时不是将受害人的财物抢劫一空,而只是取其一部分。
(三)未成年人团伙犯罪日趋明显。
未成年人喜欢结交朋友,盲目随从,容易拉帮结派,组成小团伙,他们在作案时存有恐惧心理,往往依仗人多势众相互壮胆,尤其是抢劫案中,大多是二人以上共同作案,其作案地点一般选择在学校附近或自由市场等繁华地段,所采取的作案手段通常是言语威胁或拳打脚踢等行为,多数是由流氓行为或不良恶习发展演变为犯罪行为或持械抢劫作案。
(四)未成年人犯罪涉财案件和累次作案居多.一方面,未成年人本身没有经济来源,为了追求享乐,满足超常消费,便把目标放在盗窃、抢夺、抢劫作案上。
另一方面,由于未成年犯罪人的罪责感弱化,加之社会管理秩序方面存在的缺陷,未成年人初次作案得手后,犯罪心理不断强化,增强了犯罪成功的信心,产生了连续作案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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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新动态及其预防措施
——湘西自治州法院未成年人犯罪调研情况汇报
我院及时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回顾了2000年以来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统计了有关数据,抽查了部分案件,并对未成年人犯罪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
现将此次调研情况综合报告如下:一、我州未成年犯罪的基本情况
我院辖区内有八个基层法院,2000年我州已判决未成年犯66人,2001年76人、2002年95人。
按年龄划分,2000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9人,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57人;2001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13人,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67人;2002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12人,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83人;呈现十分明显的逐年上升趋势和低龄化趋势。
因此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当前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二、我州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通过对我州2000—2002年三年对未成人犯罪案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特点:
⑴、从作案的犯罪动机看,具有非法满足物质欲望的“贪利性”特点。
当年,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市场的竞争性使一些人不惜一切手段获取利润,社会上权钱交易、权色交易,钱色交易相当普通,未成年人也受影响,在未成年人中不乏因追求物质享受而犯罪。
2000年未成年人犯罪中侵犯财产罪的有26人,2001年上升至56人,2002年有53人,其中又主要以抢劫犯罪上升的趋势明显,上述2000年的26人中有24人犯抢劫罪,2001年的56人中犯抢劫罪的有42人,2002年的53人中有38人是犯抢劫罪。
⑵、从作案人员的犯罪性质看,具有日趋“暴力化”的发展趋势,未成年人犯罪,在过去多是小偷小摸,寻衅滋事,很少有严重犯罪,而据统计2000—2002年的未成年人犯罪,2000年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有14人;2001年有18人;2002年则猛升至35人。
在此类犯罪中,未成年人罪犯往往不计后果,至使被害人重伤或死亡,且往往迁发数罪,施暴程度越来越高后果也来越严重,有些简直骇人听闻。
如保靖县被告人田军、余善国、曹立强奸案中,先强迫被害人廖某喝醉酒,尔后逼被害人用嘴含其生殖器,再一夜轮番数次轮奸。
泸溪县的被告人杨小波、田李葵于凌晨2时在该县武溪小学对两名上厕所的女生实施抢劫后又予以强奸。
⑶、从作案人员作案动机来看,具有为心理平衡而产生的“报复性”。
如我院审理的被告人彭英文(14周岁)故意杀人案,只因被害人万全超(14周岁)前一天欺负了彭,彭即事先身藏小斧头,假装向万认错,尔后骗请万玩桌球,在去打桌球的路上从万身后双手举斧朝万头部连砍两斧头,因用力过猛、下手过重,斧头砍进万的头颅里竟然取不出来,导致万当场死亡。
此外未成年人犯罪中还有即时起意而突发犯罪的突发性;一次犯罪得手后,贪得无厌从而连续犯罪的连续性;团伙犯罪中把自己的犯罪“技术”“经验”传授给新伙伴的传导性等特点,值得注意和研究。
三、我州未成年人犯罪的新动向
通过前文数据分析,我州未成年人犯罪除了呈现上升和低龄化趋势之外,还有以下新的动向:
⑴、以侵害财产、人身为主要犯罪动机和目的的暴力性犯罪居高。
2000年66名未成人罪犯中犯抢劫罪的有24人;犯盗窃罪的有22人;犯故意伤害罪的有7人;犯故意杀人的有5人。
2001年76名未成年犯中犯抢劫罪的有42人、犯盗窃罪的有13人,犯故意伤害10人,强奸(包括奸幼)7人。
2002年95名未成年儿犯中抢劫38人,故意伤害21人,盗窃14人,强奸(包括奸幼)8人,故意杀人7人。
⑵、有准备、有预谋的犯罪案件居高,超过了突发性犯罪的数量。
通过调阅2000—2002
年237名未成年犯的刑事判决书,除故意伤害和强奸有部分属突发性犯罪,其余均为有预谋实施的犯罪。
如前文中例举的泸溪县被告人杨小波、田李葵抢劫、强奸一案中,二被告人的抢劫行为是事先预谋好的,抢劫之后临时起意才对被害人实施了强奸。
此类犯罪的主观恶性大、手段较为残忍。
⑶、单独犯罪和共同犯罪均呈上升趋势,但以单位犯罪的居多。
2000年66名未成年犯中共同犯罪和参与共同犯罪的有10件20人,其余为单独犯罪案件;2001年76人中,共同犯罪和参与共同犯罪的有9件24人,其余为单独犯罪案件;2002年95名未成年犯中共同犯罪和参与共同犯罪则猛增至31件55人,其余为单独犯罪案件。
⑷、未成年人犯罪中男性占绝对主流,女性犯罪较为鲜见。
2000—2002年三年中仅有1名未成年女犯,即我院审理的被告人罗瑞、田丹抢劫一案,两被告人系恋爱关系,田丹在吉首一排档打工,两人为筹措去浙江打工的路费,共谋抢劫排档老板,抢劫过程中用绳索将老板勒死。
四、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措施。
1、社会问题的产生与社会背景、个人环境等因素密不可分,未成年人犯罪现象亦如此,只有找到产生未成年人犯罪现象的原因,才能找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积极措施。
造成未成人犯罪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
⑴是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和一些不法分子的引诱、教唆。
主要体现在共同犯罪中,2000年10件20人中,全案均为未成年人的有4件14人,其余6件6人为未成年人参与犯罪。
2001年9件24人中全案均为未成年人的7件21人,其余2件3人为未成年人参与的共同犯罪,2002年31件55人中,全案为未成年人的6件15人,未成年人参与的共同犯罪为25件40人。
⑵是部分未成年人过早地走出校门,未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这在侵财、人身犯罪中表现十分突出。
⑶是缺乏社会的关心和家庭的温暖。
市场经济和竞争机制有利于社会进步,但被市场经济和竞争机制淘汰的落潮者,社会所给予的关心是欠缺的,这些落潮者中有些是未成年人罪犯本人,有些是未成年人罪犯的父母,由于未成年人的生理特点决定了他们很难正确对待这些冲击,转而走上犯罪道路,查阅2000——2002年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例,不论单独犯罪还是共同犯罪均能体现这一点。
2、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有效措施
⑴、加强教育、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除了自身主观原因外,客观环境的好坏对于未成年人的成长影响重大,家庭、学校、社会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在今后的立法中,涉及未成年人的,应突出强调对未成年人在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的保护。
⑵、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齐抓齐管,通过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这样才能标本兼治,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⑶、抓早、抓小、抓苗头、抓原因、把未成年人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从而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其实未成年人犯罪之前均有不良行为的表现,但是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对这些表现没引起足够的重视,才致使未成年人往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⑷、加强对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场所、广播、电视、音像制品等的管理力度,隔绝未成年人接触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的场所,可以有效减少未成年人侵犯人身权的犯罪。
⑸、加快经济发展速度,合理控制贫富差距,特别是加大扶贫功坚的力度,改善未成年人的家庭生活环境,是减少和控制未成年人侵财犯罪的有效途径。
相当一部分侵财未成年犯,之所以犯罪就是看到别人吃的好、穿的好,自己的家庭生活条件差,才想去偷、去抢的。
2000
年至2002年我州未成年人侵财罪犯均为农民、无业人员或其子弟也证明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