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美国破产法和资产收购法,规避外贸风险
在美国如何申请破产保护?

在美国如何申请破产保护?
如果你在美国面临巨大的债务压力,甚至有可能承受不起每个月的最低还款额度,那么你有可能需要了解如何申请破产保护。
以下是申请破产保护的关键步骤:
1. 决定哪一种破产保护适合您。
在美国,通常有两种破产保护:个人破产和企业破产。
个人破产是指个人无法偿还债务,而企业破产是指企业无法偿还债务。
如果你是个人,但有自己的业务,那么你需要权衡哪种破产保护适合你的情况。
2. 收集所需文件
在申请破产保护之前,你需要收集一些必要的文件,如税单、银行交易、债务信息等。
这些文件是你在向法院提交申请时所需的证据。
3. 咨询专业人士
申请破产保护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所以在你做出这个决定之前,你需要咨询一个符合你当地法律条款的破产律师。
他们可以协助你制定一个财务计划,并确定哪种破产保护最适合你。
4. 提交破产申请
在唯一确定这是合适决定之后,在提交申请时,你需要提供你的财务信息,并选择你想要保留的财产类型等信息。
5. 参加破产聆讯
在提交申请后,法院将安排一次破产聆讯,来评估你的申请,并决定是否准予你的破产保护申请。
6. 完成还款计划
如果法院准予了你的破产保护申请,你将需要按照一个还款计划开始还款,这样你才能解除你的破产状态。
这通常涵盖了你需要还款的所有负债。
总之,在申请破产保护之前,你需要咨询一个符合当地法律条款的破产律师,并遵循以上步骤。
如果你符合条件,破产保护是一个可以帮助你重新开始的有效途径。
航空公司进入破产保护期间,lessor们能干点啥?

航空公司进入破产保护期间,lessor们能干点啥?是的,再美的空姐也阻止不了你破产!一、背景在投资界有这么一句话,大意是:“市场差的时候,也有人在赚钱,而市场好的时候,也照样有人亏钱,而且可能亏得更多”(真不知道是谁说的,但是好有哲理)。
这句话放在任何行业都是如此之准,比如航空业,这两年油价如此之低,市场增长速度如此之快,但也还是有两家航空公司相继破产,而且两家公司规模都不算小。
嗯,你们都知道了,柏林航空和意大利航空都是连年巨亏(柏林航空在Etihad入股29%之后六年亏了20亿美元,意大利航空在Etihad入股49%之后两年亏损约4亿欧元,真是日了狗了),最终随着主要股东Etihad(嗯,名义上不是控股股东,非EU股东股权不可超过50%)不再继续提供资金支持,从而无力偿还债务,导致破产。
你看,财大气粗如Etihad也无法忍受这种看不到希望的烧钱运动。
目前,两国政府对这两家公司分别提供了两笔过桥贷款,以便这两家公司在破产保护期内继续运营(进行一些扫尾工作,比如把之前卖出去的航班执行完毕等)。
其中意大利政府向意大利航空提供最多6亿欧元紧急过桥贷款,保证其继续运营6个月,也就是到今年11月。
德国政府向柏林航空提供最多1.5亿欧元过桥贷款,保证其继续运营3个月,也就是到今年10月。
二、破产保护既然提到破产保护,我们需要了解一下什么是破产保护?保护谁?以及,怎么个保护法?下面以美国破产法Chapter11(美国破产法中的一章)为例解释一下。
哪位问了,既然是欧洲的航空公司倒闭,为什么选美国的破产法,原因有两点,一是最具代表性,西方其他国家的类似法律多多少少都有所效仿,二是美国的那几大航空公司基本都走过Chapter11的流程,有些还不只走过一遍(e.g. US Airways filed for bankruptcytwice from 2002 to 2004),因此最为成熟。
破产保护:简单说,当公司业务已经无力支撑偿还债务时,公司自己(自愿)或者债权人(非自愿)都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保护(filing a petition with the bankruptcy court)。
中集集团破产重整企业研究论文

中集集团破产重整企业研究论文一、中集集团海外并购破产企业案例的经验(一)欧美破产重组制度的特点1.美国破产法相关特点美国《破产法》第11章关于破产保护的阐述,陷入财务困境的企业可据此申请破产,之后债务人可以继续经营并控制破产程序,同时制定并实施重组计划。
大多数美国公司申请破产时会先申请第11章的破产保护。
而同样重要的第7章则是关于破产清算,如果进入第7章的程序,则公司业务必须完全停止,由破产托管人对公司资产进行拍卖,拍卖所得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需要注意的是,在2005年美国实施《2005年防止滥用破产与消费者保护法案》之前,破产法并没有明确规定第11章的破产重组的时间限制,直到2005年才提出了120天的要求。
2.德国破产重整制度德国《破产法》规定了企业破产程序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财务危机、预破产程序以及正式破产程序。
第一阶段以企业为主,第二、三阶段则是在法院主导下进行,且分别由临时破产管理人和正式的破产管理人具体负责。
破产管理人会全权负责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并根据债权人会议的决定,尽快处置企业资产,如进行出售等。
3.美德破产重整制度的特点欧美基于不同的历史及发展路径,破产法律方面也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如破产保护期间债务人的自主经营权限问题,因为美国破产法律更倾向于保护债务人的利益,所以美国破产法尽最大可能去确保债务人企业的存续及重生,故给予破产企业相对独立的经营权。
但反观德国破产法,其在1994年进行了全面改革后引入了“破产计划制度”,整部法律突出当事人的自治,以最大限度满足债权人利益。
所以只要进入第二阶段预破产程序,企业的经营管理都需要在临时破产管理人监管之下进行,企业的自主经营权要小于美国。
4.破产重整的产业链中集集团所收购的Ziegler集团在2010年破产后,由法院指定Dr.Kubler任破产管理人,之后Dr.Kubler博士一方面调整企业的经营管理,重组经营班子,其中负责日常生产技术管理、财务的人员是从社会上聘请的专业人士。
美国经济制裁风险防范——实务指南与案例分析

美国经济制裁风险防范——实务指南与案例分析
美国经济制裁风险防范——实务指南与案例分析是一份重要的指南,有助于企业和其他机构了解如何防范美国经济制裁的风险。
该指南从五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制裁机构、实施主体、影响目标、监管目标和技术执行。
第一,美国经济制裁由三部分组成,即美国政府、美国金融管理机构和美国上市公司,分别由财政部、联邦储备委员会、联邦调查局和证券交易委员会等机构实施。
第二,实施主体的范围覆盖了所有与美国有着政治、经济或其他关系的国家,这些国家包括美国以外的公民、持有美国资本的海外公司、外国政府机构等,必须遵守美国的经济制裁条例,否则将面临处罚。
第三,影响目标主要有“被制裁人”和“第三方”两个部分,“被
制裁人”是指那些受到美国经济制裁的实体,而“第三方”是指
那些可能受到美国经济制裁的其他实体,例如交易实体、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第四,美国经济制裁的监管目标要求每一家企业都需要建立一套有效的管理机制,以便及时掌握美国经济制裁形势变化,分析决策,并在必要时及时纠正。
最后,美国经济制裁的技术执行要求企业制定一套有效的信息管理系统,以有效地跟踪数据、审核交易和分析报告,以确保政府制裁的执行。
总之,美国经济制裁风险防范——实务指南与案例分析不仅提供了全面的理论解释,还提供了实务管理指南,帮助企业和其他机构了解如何防范美国经济制裁的风险,实施有效的风险管理方案。
美国破产法的基本规定及程序

美国破产法的基本规定及程序破产法是一个国家经济制度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它旨在确保经济系统的平衡和社会的稳定。
美国作为全球经济大国,其破产法体系在国际上具有重要的影响力和示范作用。
本文将介绍美国破产法的基本规定及程序,以便更好地了解美国破产制度的运作。
一、破产法的基本规定美国破产法是由联邦法律明确规定的,其主要目标是保护债务人的权益,同时平衡债权人的利益。
在美国破产法中,主要涉及两种类型的破产程序:个人破产和企业破产。
具体规定如下:1. 个人破产个人可以根据美国联邦法第11章颁布的“个人破产规定”(Chapter 11)进行破产申请。
个人破产主要分为两个类型:第7章(Chapter 7)和第13章(Chapter 13)。
第7章是一种被广泛采用的个人破产形式,也被称为清算破产(Liquidation Bankruptcy)。
根据该章规定,债务人必须出售其非豁免财产,通过清偿债务来获得破产解救。
此时,由破产法庭任命的破产受托人负责管理债务人的财产,并将其按照优先次序进行清偿。
第13章则是另一种个人破产形式,被称为重组破产(Reorganization Bankruptcy)。
债务人在该章下可以制定还款计划,有能力偿还债务的部分或全部金额。
还款计划一般在3至5年内执行,期间债务人必须遵守还款协议。
重组破产的好处是债务人可以保留一定的财产,同时通过分期付款还清债务。
2. 企业破产企业破产通常涉及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企业等组织形式。
同时,美国破产法对企业破产也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第7章、第11章和第13章。
第7章企业破产是一种清算破产程序,即企业全部停业、解散,并将其资产变现以偿还债务。
第11章企业破产则被广泛用于企业重组和重组破产。
债务人可以根据该章规定在破产法庭的监督下进行重整。
这通常涉及到制定债务重组计划、削减债务、重新安排公司结构等。
第13章企业破产则适用于一些小型企业或个人经营者。
美国破产法中的债权人权益

美国破产法中的债权人权益在经济运行中,破产是一个不可避免的现象。
为了保护债权人的权益以及实现破产企业的合理清算,美国制定了一系列与债权人权益相关的法律和规定。
本文将以美国破产法中的债权人权益为主题,探讨其背后的法律保护和实践应用。
一、美国破产法概述美国破产法主要分为两个方向,即债务人申请和债权人申请。
债务人申请是指破产企业自愿申请破产,而债权人申请则是债权人发起破产程序。
美国破产法主要依据联邦法律进行,在其范围内各个州都有所不同的适用方式。
美国联邦破产法院负责处理破产案件,旨在确保公平公正的解决纠纷,并保护债权人权益。
二、债权人的优先权在美国破产法中,债权人根据其债权类别的不同拥有不同的优先权。
一般来说,债权人的优先次序是按照联邦破产法规定的顺序进行排列,也就是所谓的“债权人优先级”。
在破产清算中,具有更高债权优先级的债权人将优先受偿。
例如,劳工工资、税款以及部分特定的债权可以享有“超级优先权”,即优先于其他一般债权人受偿。
三、债权人的案件参与权美国破产法确保债权人能够充分参与破产案件的过程。
根据独立证券律师协会的规定,债权人有权选择代表他们的律师,并在破产案件的重要决策中发表意见和提出异议。
此外,债权人还有权获得破产企业的财务信息,确保案件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四、债权人的治疗权在美国破产法中,债权人通常有权以现金或债务出资的形式收购破产企业的资产。
这种方式被称为治疗权(cram-down),债权人可以在某些情况下强制破产企业采取这种方式来偿还债务,而不必同意破产计划。
美国破产法的目的之一就是确保债权人能够获得其应有的利益。
五、债权人的破产计划权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有权参与并投票通过或拒绝破产计划。
债权人的投票权数取决于其拥有的债权金额。
债权人可以通过合理的债务重组来恢复债权,接受新的债务安排或部分债务免除。
通过投票,债权人可以决定破产计划的最终结果,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其权益。
六、债权人的诉讼权债权人在美国破产法下还享有诉讼权。
美国破产管理制度研究

美国破产管理制度研究一、前言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破产管理制度在各国的重要性和实用性也日益凸显。
破产管理制度是指国家对破产企业进行管理、重组和清算的一系列法律规定和组织程序。
它为破产企业提供了一种合法的、有序的、公平的解决破产问题的途径。
而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之一,其破产管理制度在全球都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因此,本文将对美国破产管理制度进行深入探讨和研究,分析其特点、优缺点以及未来发展趋势。
二、美国破产管理制度的法律基础美国破产管理制度的法律基础主要包括《破产法》和《破产法规》,其中《破产法》是最基本的法律框架。
美国破产法最早可以追溯至1800年,经过多次修订,现行的《破产法》最早于1978年通过,并于2005年进行了较大的修订。
《破产法》规定了破产程序的各个环节,包括申请破产、财产清算、债务重组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同时,美国各个州也有不同的破产法规,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有不同的规定。
不仅如此,美国政府还成立了专门的机构来管理破产程序,即美国破产法院和破产监管机构。
这些机构负责管辖破产案件、审理破产申请、组织债务重组和财产清算等工作。
同时,美国律师事务所和专业的金融机构也在破产管理领域提供了大量的法律和专业服务。
三、美国破产管理制度的特点1.法律程序严谨美国破产程序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包括破产申请和审理、债务重组和财产清算等环节。
破产法院和破产监管机构依据《破产法》的具体规定,保障了破产程序的公平性和透明性。
2.债务重组为主与清算破产不同,美国的破产管理制度更注重债务重组,即通过破产程序重新安排债权人的债权顺位和还款条件,以帮助破产企业摆脱财务困境,并实现整体或局部的经营恢复。
3.保护债权人利益美国的破产法律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包括对破产企业的债务申报、债务清偿、债务重组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债权人在破产过程中得到应有的权益保障。
4.多元化破产途径在破产管理中,美国不仅支持企业债务重组,还采用了多种破产途径,包括破产重整、破产重组、破产清算、破产重组计划等多种方式,以满足不同类型企业的破产处理需求。
美国通用汽车破产的案例研究 基于企业风险管理角度分析

案例六:美国通用汽车公司破产一、案情金融危机之后,美国通用汽车公司迫于近年连续亏损、市场需求萎缩、债务负担沉重等多方压力,于2009年6月1日,正式按照《美国破产法》第11章的有关规定向美国曼哈顿破产法院申请破产保护。
CEO瓦格纳被换掉了,其次公司的业务将会萎缩,其中一些品牌将会出售(悍马霍顿欧宝)至于这些车的售后服务就只有叫别个公司代理了。
这样以优化公司的资源,整合力量。
GM破产保护阶段业务照样进行,而且将会在两个月之内成立一家新GM,这家新公司将会继承旧GM的一些主要品牌(凯迪拉克别克雪弗兰),而其余的工厂都卖了用来换一些债务,而且新GM重新经营时将会把主要精力转向小排量汽车环保汽车上面来。
二、原因1.福利成本。
昂贵的养老金和医疗保健成本,高出对手70%的劳务成本以及庞大的退休员工包袱日益不堪重负,让其财务丧失灵活性。
2.次贷冲击。
次贷危机冲击了各大经营次级抵押贷款的金融公司、各大投行和“两房”、各大保险公司和银行之后就是美国的实体经济方面。
美国次贷危机给美国汽车工业带来了沉重的打击,汽车行业成为了次贷风暴的重灾区,2008年以来,美国的汽车销量也像住房市场一样,开始以两位数的幅度下滑,最新数据显示,美国9月份汽车销量较去年同期下降27%,创1991年以来最大月度跌幅,也是美国市场15年来首次月度跌破百万辆。
底特律第一巨头——通用汽车公司,尽管其汽车销量仍居世界之首,但09年4月底以来通用的市场规模急剧缩小了56%,从原本的130多亿美元降至不到60亿美元。
销量下跌、原材料成本上涨导致盈利大幅减少。
同时,通用公司的股价已降至54年来最低水平。
始料不及的金融海啸,让押宝华尔街,从资本市场获得投资以度过难关的企望成为泡影。
3.战略失误。
2005年来处在连续亏损状态,通用ceo瓦格纳没能扭转这一局面。
通用汽车公司除了对其他汽车生产厂家的一系列并购和重组并不成功外,以及在小型车研发方面落后于亚洲、欧洲同行外,其麾下的通用汽车金融公司在其中也扮演了重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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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美国破产法和资产收购法,规避外贸风险
1. 美国破产法:破产是美国联邦法院宣布债务人依法破产、失去偿债能力时所采取的正式程序。
当公司已被判定破产时,要求付款、提起诉讼或将帐目寄给追账机构等追账行为都将是非法的。
法院将对债务人的资产和债务进行评估,并可能将任何大宗财产折算成现金,然后将该现金与现金储备一起,在债权人当中进行分配。
优先接收这些资产的债权人实体有政府(任何未交税款)、放款银行、“有担保的”债权人(与无担保赊账的债权人不同)和推动破产的律师。
这些实体收到其各自应得的部分后,剩下在无担保债权人(由于赊账销售而导致未清债务的债权人)之间分配的数额就没有多少了。
2. 美国资产收购法:该法律保护收购有债务公司的新业主的利益,即,新业主没有法律义务承担原公司以往的债务,同时,公司原业主亦无需偿还。
结果导致债权人无法收回应收账款,而追债公司或律师事务所也很难追回该笔款项。
美国政府和商界之所以采用该法律,原因在于促进优秀企业收购不良资产的商业行为、保护公司新业主的利益。
如果新业主必须承担公司原有债务,将阻碍业主收购公司而降低就业率、减少生产服务能力和税收,从而影响整个社会和经济的正常运转和可持续发展。
3、现针对这两个方面的法律,说一下老外拖欠货款的常见托辞:
(1)当付款日期到来的时候,老外找各种理由拖延付款,最后又说,他已经申请破产,破产清算后将把货款还给你。
出口企业一听很高兴,终于有了盼头。
其实,如果他真申请破产,进行破产清算,货款分到中国出口企业头上的机会有多少呢?几乎没有可能性。
所以如果进口商说,已经申请破产,就等于告诉你,“别指望你的货款了,别向我追款了,该干嘛干嘛去吧。
”
(2) 当付款日期到来的时候,进口商告诉你由于资金紧张或者金融危机或者市场不好等等原因,公司将会被有实力的公司收购。
有些出口企业认为,被有实力的公司收购了,就等于有钱了,就可以还款了。
其实,如果真如他所说,新旧公司都没有义务付款了。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对外贸易风险重重,只有了解对方的相关法律,才能避免陷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