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附加健享人生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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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平安附加住院费用型医疗保险产品介绍(不含健享人生)

11-平安附加住院费用型医疗保险产品介绍(不含健享人生)

• 实际给付:4800+3000=7800元
报销7800元,占总花 销费用的68%
内部培训资料,仅供学员学习使用,严禁用于对公众和客户展示
9
附加住院日额医疗保险(2007)产品介绍
投保年龄 0-50周岁, 连续续保可到64周岁 保险期限 一年 保险金额 日额保险金=10元/份/日 保险责任 住院日额保险金:(每一保单年度内最多给付180天)
2
我希望保费尽可能的 低廉!同时保额高! 我还要保障全面!
客 户
内部培训资料,仅供学员学习使用,严禁用于对公众和客户展示
3
我如何能满足客户 诸多的需求呢?
内部培训资料,仅供学员学习使用,严禁用于对公众和客户展示
4
下面,让我们一起学习几种平安主推的
附加险……
内部培训资料,仅供学员学习使用,严禁用于对公众和客户展示
7
赔付额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基 床位费 本 部 医疗费 分 相关门诊 费 可 非器官移 选 植手术费 部 器官移植 分 手术费
每份给付限额表
赔付额度(A款)Biblioteka 实际发生的床位 费的80% 医疗费的80% 前后30天门诊费 的80% 手术费用的80%
赔付额度(B款)
约定范围内实际发 生的合理且必要的 费用按社保或公费 医疗获得补偿后的 余额(门诊费为住 院期间前后各30天 内因与该次住院相 同原因而产生的)
投保年龄 0-50周岁, 连续续保可到64周岁 保险期限 一年 保险责任
基本部分:
住院费用包括床位费、医疗费(含药费、治疗费、护理费、 检查检验费、特殊检查治疗费、救护车费 )、相关门诊费
可选部分:
非器官移植手术费用、器官移植手术费用

健享人生a保险内容

健享人生a保险内容

健享人生a保险内容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健康和安全的关注越来越高,而保险作为一种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也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重视。

健康保险作为保障个人健康的一种重要方式,为人们提供了在疾病、意外等情况下的经济保障,让人们能够更加安心地享受生活。

在本文中,我们将介绍健享人生a保险的相关内容,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健康保险的重要性和保障范围。

健享人生a保险是一款针对个人健康状况设计的保险产品,旨在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健康保障。

该保险产品覆盖了疾病、意外、住院医疗等多种风险,为客户提供了全面的保障。

在面临意外伤害或突发疾病时,健享人生a保险可以为客户提供及时的医疗救助和经济支持,帮助客户渡过难关,减轻家庭负担。

健享人生a保险的保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手术费用报销、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重大疾病保障、意外伤害保障等。

这些保障项目能够全面覆盖客户在生活中可能面临的各种健康风险,为客户提供了全方位的保障。

与传统的健康保险产品相比,健享人生a保险有以下几个显著的优势:首先,保障范围广泛。

健享人生a保险不仅覆盖了常见的疾病和意外伤害,还包括了许多传统保险产品不包含的保障项目,如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手术费用报销等,为客户提供了更全面的保障。

其次,理赔流程简单。

健享人生a保险的理赔流程简单快捷,客户只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便可享受保险公司提供的理赔服务,大大减轻了客户的理赔压力。

最后,保费合理。

健享人生a保险的保费相对较低,对于大部分客户来说是可以接受的,而且保险公司还会根据客户的健康状况和年龄等因素进行个性化定价,确保客户能够以最低的成本获得最大的保障。

总的来说,健享人生a保险是一款非常值得推荐的健康保险产品,它为客户提供了全面的健康保障,保障范围广泛,理赔流程简单,保费合理。

在当今社会,健康问题备受关注,而健康保险作为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能够为人们在意外和疾病面前提供及时的保障和支持,让人们能够更加安心地享受生活。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大家购买健享人生a保险,为自己和家人的健康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障。

平安保险险种

平安保险险种

(3)平安意外险分类
按 承 保 方 式 分 附加险
平安意外伤害保险( ) 主险—— 平安意外伤害保险(2008) 主险 可附加在传统险主险上
• 附加意外伤害保险(2008) 附加意外伤害保险( ) •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08)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 • 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日额医疗保险(2008) 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日额医疗保险( )
中国平安公司简介
平 安 养 老 险 平 安 健 康 险 产 险 寿 险 平 安 平 安
一、平安寿险险种
养老保险,医疗健康 , 少儿保险,投资分红 , 保障保险 ,意外伤害 , 团体保险 ,附加保险 , 两全保险 。
(1)养老保险
1. 智盈人生 健康呵护养老无忧计划 ·平安智 盈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 2. 智赢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 ·平安丰盛人生 补充养老保险 3. 平安钟爱一生养老年金保险 ·平安保险金 转换年金保险(2004) 4. 平安长青终身养老年金保险(A) ·平安长青 终身养老年金保险(B)
(3)少儿保险
1. 平安世纪天使保障计划 ·平安附加少儿大学教育 年金保险(分红型 2. 平安世纪赢家少儿万能寿险 ·平安金太阳卡 3. 平安世纪天使少儿两全保险 ·平安世纪星光少儿 两全保险(分红型) 4. 平安子女教育保险(B) ·平安世纪彩虹少儿两全保 险(分红型) 5. 平安子女教育保险(A) ·平安育英年金终身保险
可附加在非传统险主险上
• 附加无忧意外伤害保险 • 附加无忧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险 险
平安意外伤害保险( 平安意外伤害保险(2008) )
按 保 险 责 任 分
意外伤害类
附加意外伤害保险( 附加意外伤害保险(2008) ) 附加无忧意外伤害保险

平安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

平安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

平安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2011-09-26 15:53:23 向日葵保险网[导读]:产品特色:费用有补偿,疾病有保障;多份更优惠,省心更省钱;保证续保期,保障不间断;犹豫期设计,贴心关怀您;人性化设计,满足您需求。

爱家人健康是福产品特色费用有补偿,疾病有保障;多份更优惠,省心更省钱;保证续保期,保障不间断;犹豫期设计,贴心关怀您;人性化设计,满足您需求。

产品简介投保年龄0周岁(指出生满28天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至50周岁,可续保至64周岁。

保险对象不享有社会医疗保险(见释义1)或公费医疗保障的人群可作为本附加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期间和续保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

您可于保险期间届满时,按续保时年龄对应的费率向我们交纳续期保险费,则本附加险合同将延续有效。

自您首次投保本附加险合同的生效日起,或自您非连续投保本附加险合同的生效日起,每5年为一保证续保期间。

若于保证续保期间内每一保险期间届满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我们将不再接受续保:(1)被保险人续保时的年龄超过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最高续保年龄;(2)主险合同交费期满。

在您每个保证续保期届满时,我们会审核被保险人是否符合续保条件。

如果我们审核同意,在此后一个保证续保期间内,您按时向我们交纳续期保险费,则本附加险合同将延续有效;审核后如果我们不接受续保,我们会以书面形式通知您。

保险金额本附加险合同每份的保险金限额见附表。

投保份数由您和我们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

投保份数一经确定,在该保单年度内将不能变更。

保险责任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责任分为基本部分和可选部分。

您可以单独投保基本部分,也可以在投保基本部分的基础上增加可选部分,但不能单独投保可选部分。

您在投保可选部分时必须同时投保该部分的两项责任,不能只选择其中一项。

在本附加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一)等待期您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本保险时,被保险人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发生疾病,由此而导致的住院(见释义2)治疗,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平安安康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款条款

平安安康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款条款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将在 5 日内作出核 定;情形复杂的,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 日内,履
3.5
诉讼时效
行给付保险金义务;若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 后第 30 日仍未作出核定,除支付保险金外,我们将从第 31 日起按超过天数 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利息损失。利息按照我们公示的利率按单利计算,且 保证该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 利率。若我们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的, 则上述的 30 日不包括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的期间。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 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 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0 日内,对给付保 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 们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我们对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作了特别提示,详见条款正文中背景突出显示的内容 ………………………………………………………2.1、2.2、2.3、3.2、6.2、7、附表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5.1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6.1 您应当按时支付保险费……………………………………………………………………4.1 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义务……………………………………………………3.2 请留意条款所称医院的特定含义…………………………………………………………7.10 费用型医疗险是适用补偿原则的…………………………………………………………2.2 在某些情况下本主险合同应当进行险种转换,请您注意………………………………6.5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7 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若保险期满时续保成功,本主险合同将延续有效 …1.5

平安安享住院费用医疗保险(2017版,A款)

平安安享住院费用医疗保险(2017版,A款)

-55-阅 读 指 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平安...安享住院费用......医疗保险(.....2017....版,..A .款.)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签收本主险合同后10日内您可以要求全额退还保险费…………………………………1.5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主险合同提供的保险保障…………………………………………2.2 您有退保的权利……………………………………………………………………………5.1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我们对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作了特别提示,详见条款正文中背景突出显示的内容……………………………………1.5、2.1、2.2、2.3、3.2、3.3、6.1、6.2、7、附表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5.1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6.1 您应当按时支付保险费……………………………………………………………………4.1 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义务……………………………………………………3.2 您在接受住院治疗及首次特殊门诊治疗前应向我们提出预授权申请…………………2.2 请留意条款所称合作医院、全额赔付医院、部分自付医院的特定含义……… 2.1、7.4 费用型医疗险是适用补偿原则的…………………………………………………………2.2 在某些情况下本主险合同应当进行险种转换,请您注意………………………………6.5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7 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若保险期满时续保成功,本主险合同将延续有效 …1.6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平安安享住院费用医疗保险(2017版,A款)条款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人寿附加险介绍文档

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各种附加险介绍目录01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保险(2008)04 【附加意外08,518】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05三度烧烫伤与给付比例表07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保险(2008)年交费率表07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A)08 【意外医疗A,527】附: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A)年交费率表08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B)09 【意外医疗B,528】附: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B)年交费率表10平安附加残疾意外伤害保险11 【附加残疾,180】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日额医疗保险(2008)12 【意外住院,520】附: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日额医疗保险(2008)年交费率表12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A,2004)13 【豁免(A),754】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B,2004)14 【豁免(B),755】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2007)15 【豁免重疾07,916】附:重大疾病释义16平安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22【住院费用A,507】附:每次住院相应项目给付限额表24平安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年交费率表24平安附加健享人生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25 【健享人生A,521】附:每次住院相应项目给付限额表27平安附加健享人生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年交费率表27平安附加健享人生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28 【健享人生B,522】附:每次住院相应项目给付限额表30平安附加健享人生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年交费率表30平安附加少儿高中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2004)31 【高中教育,769】附:平安附加少儿高中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2004)费率表32平安附加少儿大学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2004)33 【大学教育,770】附:平安附加少儿大学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2004)费率表34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保险(2008)险种简称:附加意外08险种代码:518一.投保年龄:0周岁(出生满28日且已健康出院)至64周岁二.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平安附加健享人生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条款

阅 读 指 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平安附加.....健享人生....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 .).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签收合同后20日内您可以要求全额退还保险费……………………………………………1.5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附加险合同提供的保障………………………………………………2.2 您有退保的权利………………………………………………………………………………5.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我们对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作了特别提示,详见条款正文中背景突出显示的内容……………………………………………………………… 1.5、2.2、2.3、3.2、6.2、7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5.1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6.1您应当按时支付保险费………………………………………………………………………4.1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义务………………………………………………………3.2在某些情况下本附加险合同应当进行险种转换,请您注意………………………………6.3请留意条款所称医院的特定含义……………………………………………………………7.6费用型医疗险是适用补偿原则的……………………………………………………………2.2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7)本附加险合同的有效期为1年,每5年为一个保证续保期间………………………………1.6 主险合同的某些变动会导致本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6.4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险种简称:健享人生B险种代码:522平安附加健享人生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条款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附加住院医疗保险条款

平安附加住院医疗保险条款(平保发[1998]266号,1998年9月核准)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本附加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可附加于各种人身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主合同所附条款、投保单及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其他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凡与本附加合同相关者,均为本附加合同的构成部分。

第二条 保险责任在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保单生效三十日后(续保者自续保生效后)因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本公司就其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按90%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住院治疗,本公司均在本附加合同所附保险金额表规定限额内分项给付保险金,分项累计给付金额达到该项保险金额时,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第三者造成伤害而引起的治疗费用中依法由第三者承担的部分,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第三条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医疗费用支出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一、投保人故意致被保险人伤害、患病;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自杀或故意自伤;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五、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六、被保险人怀孕、流产或分娩;七、被保险人因精神病、精神分裂或投保前已患有的疾病或残疾的康复或治疗;八、被保险人因矫形、整容或康复性治疗等所支出的费用;九、被保险人支出的挂号费、膳食费、护理费、陪住费、取暖费、交通费等;十、公费医疗管理部门规定的自费项目和药品;十一、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十二、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十三、被保险人患爱滋病(AIDS)或感染爱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十四、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十五、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健享人生a保险内容条款

健享人生a保险内容条款
健享人生保险是一款专为个人提供的保险产品,旨在帮助个人在面对突发风险时保障自身及家庭的财务安全。

该保险内容条款涵盖了以下几个重要方面:
1. 保险责任:健享人生保险承诺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因意外伤害、疾病或身故而导致的损失或费用,按照条款规定进行赔付。

这将为被保险人提供财务保障,确保其拥有足够的资金应对医疗费用或家庭生活费用。

2. 保险费用:被保险人需要按照约定的保费缴纳方式和时间支付保险费用。

保险费用会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和保额等因素进行评估确定。

确保缴费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将有助于保障保单的有效性。

3. 保险期间与终止:健享人生保险的保险期间限定了被保险人能够享受保险保障的时间范围。

要注意保单上明确的保险期限,以便及时续保,确保持续的保险保障。

保险合同可能会在一些情况下终止,如保险金给付、保险期满或被保险人恶意欺诈等情况。

4. 免责事项:健享人生保险条款也列明了某些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的免责事项。

这些免责事项可能包括自杀、欺诈行为、意外事故中酒驾等明确违反条款的行为。

被保险人需在购买保险时了解并遵守这些免责事项,以确保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总的来说,健享人生保险是一款提供保障个人及家庭财务安全的保险产品。

通过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险责任、保险费用、保险期间与终止以及免责事项等内容,被保险人可以明确自身权益和义务,从而更好地规划未来,保护自己和家人免受突发风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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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附加健享人生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 - 详细条款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平安附加健享人生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投保后10日内您可以要求全额退还保险费…………………………………………………1.5 .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附加险合同提供的保障………………………………………………2.2 . 您有退保的权利………………………………………………………………………………5.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详见条款正文中背景突出显示的内容……………………………………………………………………………2.2、2.3、3.2、7.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5.1 .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6.1 . 您应当按时支付保险费.................................................................................4.1 . 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责任...............................................................3.2 . 在某些情况下本附加险合同应当进行险种转换,请您注意....................................6.3 . 请留意条款所称医院的特定含义.....................................................................7.6 . 费用型医疗险是适用补偿原则的.....................................................................2.2 .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7). 本附加险合同的有效期为1年,若保险期满时续保成功,本附加险合同将延续有效…1.6 . 主险合同的某些变动会导致本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6.4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1.您与我们的合同1.1 合同订立1.2 合同生效1.3 保险对象1.4 投保年龄1.5 犹豫期1.6 保险期间和续保2.我们提供的保障2.1 保险金额2.2 保险责任2.3 责任免除3.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3.1 受益人3.2 保险事故通知3.3 保险金申请3.4 保险金的给付3.5 诉讼时效4.如何支付保险费4.1 保险费的支付4.2 宽限期4.3 保险费率调整5.如何解除保险合同5.1 合同解除6.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6.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6.2 年龄错误6.3 险种转换6.4 效力终止6.5 适用主险合同条款7.释义7.1 社会医疗保险7.2 周岁7.3 有效身份证件7.4 住院7.5 意外伤害7.6 医院7.7 每次住院7.8 医疗费用7.9 床位费7.10 药费7.11 治疗费7.12 护理费7.13 检查检验费7.14 特殊检查治疗费7.15 救护车费7.16 门诊费7.17 手术7.18 手术费用7.19 器官移植7.20 毒品7.21 酒后驾驶7.22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7.23 无有效行驶证7.24 机动车7.25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7.26 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7.27 既往症7.28 潜水7.29 攀岩7.30 探险7.31 武术比赛7.32 特技表演7.33 保险费约定支付日7.34 净保险费每次住院相应项目给付限额表费率表险种简称:健享人生A险种代码:521平安附加健享人生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条款(平保寿发[2009]150号,2009年9月呈报中国保监会备案)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您与我们的合同1.1 合同订立“平安附加健享人生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险合同”)由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险合同”)投保人提出申请,经我们同意而订立。

1.2 合同生效如果本附加险合同与主险合同同时投保,本附加险合同的生效日与主险合同相同。

如果您在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本附加险合同,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日以批注所载的日期为准。

本附加险合同的保单周年日同主险合同的保单周年日。

1.3 保险对象不享有社会医疗保险(见7.1)或公费医疗保障的人群可作为本附加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1.4 投保年龄指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见7.2)计算,本附加险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0周岁(指出生满28日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至55周岁,可续保至64周岁。

1.5 犹豫期自您签收本附加险合同次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

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附加险合同,如果您认为本附加险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附加险合同,我们将无息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

解除本附加险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见7.3)。

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附加险合同即被解除,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1.6 保险期间和续保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

每一保险期间届满之前,若我们未收到您不再继续投保的书面通知,则视作您申请续保,我们将按照以下约定续保本附加险合同:自您首次投保本附加险合同的生效日起,或自您非连续投保本附加险合同的生效日起,每5年为一保证续保期间。

在保证续保期间内每一保险期间届满时,我们按续保时年龄对应的费率收取保险费后本附加险合同将延续有效。

但若于保证续保期间内每一保险期间届满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本附加险合同自动不再接受续保:(1)被保险人续保时年满65周岁;(2)主险合同交费期满或主险合同已办理减额交清;(3)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或中止。

每个保证续保期间届满时,我们会审核被保险人是否符合续保条件。

如果我们审核同意续保,在此后一个保证续保期间内,您按时向我们支付续期保险费,则本附加险合同将延续有效;除上述自动不再续保情形以外我们不接受续保的,我们会以书面形式通知您。

我们提供的保障2.1 保险金额本附加险合同每份的保险金限额见附表。

投保份数由您和我们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

投保份数一经确定,在该保单年度内将不能变更。

2.2 保险责任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责任分为基本部分和可选部分。

您可以单独投保基本部分,也可以在投保基本部分的基础上增加可选部分,但不能单独投保可选部分。

您在投保可选部分时必须同时投保该部分的两项责任,不能只选择其中一项。

在本附加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等待期您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本保险时,被保险人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发生疾病,由此而导致的住院(见7.4)治疗,无论住院治疗时间与生效之日是否间隔超过30日,我们都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这30日的时间称为等待期。

续保或者因意外伤害(见7.5)住院治疗无等待期。

如果在等待期后发生保险事故,我们按照下列方式给付保险金:基本部分住院费用保险金: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经医院(见7.6)诊断必须住院治疗,我们按照被保险人每次住院(见7.7)在约定范围(同签发保险单分支机构所在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赔付范围)内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见7.8)的80%给付保险金,每次住院给付保险金的限额见附表。

在每一保单年度内,我们仅对被保险人住院180日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承担保险责任。

可选部分(1)非器官移植手术费用保险金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住院进行非器官移植手术(见7.17)治疗,我们按照被保险人每次手术在约定范围(同签发保险单分支机构所在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赔付范围)内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手术费用(见7.18)的80%给付保险金,每次手术给付保险金的限额见附表。

(2)器官移植手术费用保险金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住院进行器官移植(见7.19)手术治疗,我们按照被保险人每次手术在约定范围(同签发保险单分支机构所在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赔付范围)内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手术费用的80%给付保险金,每次手术给付保险金的限额见附表。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需间歇性施行手术,且前后手术日期间隔未达90日,则视为同一次手术。

责任的延续对等待期后本附加险合同到期日前发生的且延续至本附加险合同到期日后30日内的住院治疗,我们仍然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补偿原则若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包括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公费医疗、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单位、本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取得补偿,我们在各项保险金的给付限额内根据本附加险合同中各项费用的约定范围,给付被保险人获得补偿后的各项费用的余额,且给付的各项费用的余额均不超过本附加险合同约定范围内各项费用的80%。

2.3 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住院治疗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殴斗、醉酒,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7.20);(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7.21)、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7.22),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见7.23)的机动车(见7.24);(5)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见7.25)期间因疾病导致的;(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8)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见7.26);(9)保险单中特别约定的除外疾病;(10)既往症(见7.27);(11)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怀孕、分娩(含难产)、流产、堕胎、节育(含绝育)、产前产后检查以及由以上原因引起的并发症;(12)精神和行为障碍(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性病;(13)疗养、矫形、视力矫正手术、美容、牙科保健及康复治疗、非意外事故所致整容手术;(14)从事潜水(见7.28)、跳伞、攀岩(见7.29)、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见7.30)、摔跤、武术比赛(见7.31)、特技表演(见7.32)、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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