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深入企业参加实践锻炼提高专业技能管理办法试行
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

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为加强我院教师队伍建设,确实提高教师的实践技能,依据《学院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院师资队伍建设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基本原则(一)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学院在岗专任教师。
(二)开展专业教师企业实践的目的是促进教师系统地掌握本专业技术流程、专业前沿、行业动态及岗位素质和知识技能要求,不断提高专业教师“双师”素质,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双师型”教学团队。
(三)各专业在保障基本教学安排的前提下,优先安排课程建设和教学急需的、或没有企业经历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和专业带头人,适当兼顾教师职称评定需要。
(四)到企业锻炼的教师该学期不承担教学任务。
(五)新进教师工作满一年方可申请到企业实践锻炼。
(六)专任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的人数,根据教学需要和专业发展实际,每学期可安排5%的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5%的教师在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工作(含指导学生实习实训)。
(七)实践锻炼企业需安排在珠海本地企业(或紧密校企合作企业)。
二、组织管理(一)学院对专业教师企业实践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
全院专业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由分管院领导总负责,教学科研部统筹管理,各专业配合做好实践企业的联系落实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各专业应结合专业发展和教学团队建设规划,负责制定本专业教师企业实践方案,明确教师企业实践的具体目标、任务、要求及考核标准,对下企业教师加强指导,定期检查,认真考核。
下企业教师需参加学院例会,并每周二向专业汇报下企业情况及上交工作周志。
(三)各专业于每年5月31日和10月31日前分别将下一学期本专业教师企业实践方案报学院审批。
(四)企业实践的专业教师应按照《学院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递交申请及总结、考核等材料。
(五)学院将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到专业教师实践一线进行抽查。
实践教师因故离岗,须同时向学院、组织人事处和企业三方以书面形式请假,征得同意后方可离开。
专业教师到企业(学校)挂职工作管理办法

专业教师到企业(学校)挂职工作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推进校企(校)合作,促使学校课堂教学与社会生产实践紧密结合,改革课堂教学方法,激活学生参与课堂教学的热情,提高课程质量及利用度,加快青年教师培养,丰富青年教师的社会实践经验,提高青年教师的业务能力及教学水平,建立真正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学校鼓励教师到相应的企业(学校)挂职锻炼。
为此,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第一章基本原则第一条效能原则教师到行业企业(学校)参加实践锻炼必须紧密结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的实际需求和提高教师实践能力进行,必须明确目标任务和要求,加强针对性,提高实效性。
第二条对口原则原则上鼓励教师就近到大中型企业和相应行业以及校企(校)合作的实习实训基地等专业对口单位参加实践锻炼。
第三条计划原则各系部应根据本系部专业建设实际和教学工作需要,在每学期末提出下一学期教师参加行业企业锻炼的计划,并报教研处、教务处备查。
第四条组织原则挂职锻炼所涉及的教师应充分理解学校《课堂教学改革方案》及本文件精神,致力于提高自身素质,完善知识结构,支持教研处及各系部工作,服从学校安排,尽自己能力完成好任务。
第二章实践锻炼的对象第五条赴企业(学校)挂职锻炼的对象,原则上为年龄不超过50周岁、承担实践性较强课程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含教师、实验实训教师)。
实践性较强课程是指教学目的旨在培养学生的知识应用能力,教学内容具有实践技能的操作性,教学过程具有实践性、开放性,教学方法强调实践技能的示范性的课程。
第六条选派对象学校选派赴企事业单位(含小学)挂职锻炼的教师应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养。
2.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3.身体健康,适应挂职需要。
4.近5年没有企事业单位(含小学)相关社会实践经历。
5.所挂职岗位与本人所从教的学科、专业紧密相关。
6.挂职单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实践锻炼的周期和形式第七条根据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教师参加实践锻炼周期原则上为五年。
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办学和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

XXXX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办学和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为认真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以规范校企合作办学和学生实习管理工作为目标,完善产教融合办学体制,创新校企合作办学机制,加快推动学生实习管理信息化、规范化,促进职业教育与社会需求紧密对接,切实维护和保障师生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等八部门新修订的《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和XX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办学和实习管理工作的办法(试行)》的通知(教职成(202X)392号)以及《XXXX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的暂行规定》(X职院字(202X)10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完善校企合作办学和学生实习管理的意义加强对校企合作办学和学生实习的监管,建立教育行政部门、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和家长、学生共同参与、共享信息的校企合作办学和学生实习管理与服务体系,是强化职业教育类型特征,提升职业院校社会服务能力的应有之义;是规范校企合作办学行为,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提升校企合作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有效途径;是打破信息不对称,打通企业与实习学生之间、职业院校与监管单位之间的信息壁垒,构建职业院校与实习企业特别是紧密型企业的合作共生关系,构建学生与企业共同成长的共赢关系的必要手段。
二、全面推行学生实习信息化管理依托院(部)校企合作的已有基础,在河南省职业院校实习备案系统(以下简称实习备案系统),采取线上备案实习方案、在线查询实习企业,学生线上选择实习单位的方式组织开展实习活动。
实习备案系统提供学校(院部)、指导教师、企业、学生(监护人)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等5类参与主体管理端口,实现学生实习线上组织、一般问题线上提出线上反馈、线上实习考核、学生与企业实习互评的全过程权益保障,构建充分尊重学生选择权,各实习参与主体权责明确、阳光透明的实习信息化管理模式。
职业院校教师下企业实践管理规定

专任教师下企业实践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根据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参加对象所有担任公共课、专业课和实习实训指导的专任教师;二、实践目的一提高教师的职业教育教学能力、技术研发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二促进专业建设和“双师”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三推动校企合作,与企业共同进行技术研发,科研成果转换;四与企业共同建立相对稳定的“双师”教师培养培训基地;三、任务要求一新入职且无企业工作经历的专任教师在入职5年内,必须安排若干次半年以上时间到相关企业顶岗实践,累计不少于2年;要求了解相应的业务流程、岗位素质、知识技能要求,收集实际岗位工作案例和项目,改造后用于实际教学;二已在岗或有企业工作经历的专业课教师和实习实训指导教师每两年必须要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顶岗实践累计两个月以上,了解本专业最新的行业动态,学习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新规范以及企业文化,收集实际岗位工作案例和项目实施课程改革,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三公共课教师每两年必须到企业或生产一线学习考察、开展调研累计2周以上,了解、学习企业文化、行业发展动态、市场对高职生的需求等;四、实践形式一全职下企业实践:主要适用于新入职且无企业工作经历的专任教师,同时也鼓励教学单位选派优秀专业教师下企业进行6个月以上的脱产挂职锻炼或实训指导;挂职锻炼期间,原则上不安排教学任务,如确实因教学需要,须回学院上课,以不占用在企业实践和正常上班为原则;经考核合格的教师,在企业实践期间视作完成相应的教学工作量;二寒暑假下企业实践:鼓励已在岗或有企业工作经历的专任教师利用寒暑假下企业实践,每期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个月,实践时间可累计计算;学院鼓励教师暑假下企业实践的同时在企业指导学生进行暑期专业实习;三兼职下企业实践:允许已在岗或有企业工作经历的专任教师利用课余时间下企业兼职锻炼,结合“教育教研项目”、“校企开发课程”、“教材开发”、“横向课题”或“科技成果转化”等开展相关工作;经批准利用课余时间进行企业兼职锻炼的,按照成果认定企业实践的时间;五、实践的内容一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二熟悉企业相关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用人标准及管理制度等具体内容;三学习所教专业在企业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四结合企业的生产实际和用人标准,不断完善教学方案,改进教学方法,积极开发校本教材,切实加强学校实践教学环节,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六、审批程序一下企业实践的教师需提前填写专任教师下企业实践审批表,向系部提出申请,系部根据师资培养计划和整体工作安排,研究推荐下企业实践的教师名单,并与教师共同确定下企业实践目标、任务及预期成果;二各系部统一将专任教师下企业实践汇总表与专任教师下企业实践审批表上报教务处或科研处审定教务处负责实践任务及与专业建设的相关性;科研处负责横向课题、组织人事处审核后,报分管教学校领导审批;七、组织管理一各系部应在每学年末制定下一学年专任教师下企业实践的实施计划和方案,并报组织人事处和教务处备案,协助教师落实实践的企业及相关事宜;并与专任教师签订下企业实践协议,明确任务和要求;加强对下企业实践教师的管理,确保实践效果和年度实践任务的完成,每月至少下企业一次,对实践教师进行检查,并及时做好相关书面检查记录;并及时对参加实践的教师进行考核;二等相关部门组成;学院督导组不定期到企业对实践教师进行抽查;三教师在企业实践期间须及时填写专任教师下企业周工作安排表和企业实践手册,并提交教务处、组织人事处和所在系部;教师在企业实践期间请假须事先向所属系部、人事处和企业三方以书面形式请假,征得同意后方可离开;对擅自离开实践岗位的教师按旷工处理,并取消其实践资格及相关待遇;四教师下企业实践期间应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实践单位的规章制度、操作过程和劳动纪律,注意人身安全,避免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人事损害和财产损失由本人负责;五全职或寒暑假实践的专任教师须在下企业实践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以下材料:教师企业实践手册、周工作安排表、实践报告专业课教师提交4000字以上的专业实践报告;公共课教师提交3000字以上的调研报告、教师企业实践考核表;兼职实践的专任教师须在实践结束后四个月内提交以下材料:专任教师企业兼职考核表、调研报告及成果等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者,视为未参加企业实践;六学院督导组定期组织教师企业实践期满考核,根据教师实践成果、个人、企业和系部考核情况对下企业实践教师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等级分:优秀≤20%、良好、合格及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教师方可享受学校相关待遇和政策优惠;实践教师在校、系检查过程中,若一次缺岗,综合评价等级只能在良好及以下;两次缺岗,综合评价等级只能在合格及以下;三次缺岗,该期企业实践经历作无效处理,同时根据学院考勤制度作相应处理;对于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实践资格及相关待遇和政策优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下企业实践的教师须经学院审定;七担任学校或处室领导的“双肩挑”教师,若承担了与本专业相关的党政工作,并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经学校审批后可视同完成下企业实践工作;八在学校党政部门有岗位需求的情况下,文秘、社会工作、学前教育等专业教师可申请到党政部门兼职,其兼职工作可视同下企业实践工作;八、相关待遇一全职下企业实践的专任教师的待遇视同在岗,脱产期间发放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相关福利,奖励性绩效工资暂停发放,待顶岗实践结束考核合格后予以补发;教师在实践期间的企业收入归个人所有;二利用课余时间进行企业兼职锻炼的教师,学校不另计工作量和补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持人,完成一项“教育教研项目”、一门“校企合作开发课程”或开发一本教材,实践时间计为半年;依据项目总经费,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持人完成一项“横向课题”或一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按照10万元/项计为实践时间半年;九、本管理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专职教师参加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即行废止;十、本办法由负责解释;。
关于实施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的管理办法

关于实施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的管理办法一、目的宗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十一五”期间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的意见》等有关精神。
适应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创新和完善职教教师继续教育制度,优化教师的能力素质结构,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促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变,提升教学及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校招生办学事业科学发展。
二、参加实践锻炼的对象和时间1•凡35周岁以下的青年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44天264学时)以上时间到企业或生产一线实践锻炼。
2.35周岁以上(含35周岁),45周岁以下的中年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每两年必须有20天(120学时)以上时间到企业或生产一线实践锻炼。
3.45周岁以上专业课教师应不定期到企业学习、调研,指导学生在企业实习等。
4.文化课教师和相关管理人员,也应参照上述年龄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到企业进行考察、调研,了解企业的生产情况和对职业教育的要求,以便更好的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研究。
三、实践锻炼的主要内容1了解企业生产情况、工艺流程、组织方式以及企业发展前景,熟悉相关岗位(工种)职责、质量监控、用人标准及管理制度。
2.到企业基层单位挂职锻炼,努力掌握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新规范、新法规。
3.根据企业人才需求,推进教学改革,完善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积极开发校本教材,切实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关键能力与操作技能。
4.教师带新项目、新技术、新课题下企业,做到教研与生产有机结合。
5.参与企业新产品、新项目、新技术开发研制与技术改造,讲究效益,力求创新。
6.驻企业参与定岗实习学生的管理或到企业学习、调研对本校实习生进行管理,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等。
四、组织实施1.由专业部提交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计划,专业教师填写《教师实践锻炼申请审批表》(附件1)、《教师实践锻炼基本情况表》(附件2),在每学期末前1个月报教务科。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3.12.19•【文号】教师厅〔2023〕4号•【施行日期】2023.12.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师厅〔202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现将《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办公厅2023年12月19日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制度体系,加强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建设管理,打造一批国家级样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支撑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紧紧围绕教育强国建设目标任务,遵循教育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全面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探索实践立德树人、人才培养、职教改革、产业发展一体化推进模式,为培养一支适应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奠定坚实基础。
第三条通过加强和规范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建设,提高基地组织管理、项目策划实施、支持保障和可持续发展等能力,让教师在企业实践过程中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熟悉企业相关岗位职责、操作规范、技能要求、用人标准、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等。
大学关于专业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

关于专业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为加强“双师素质”教师的培养,建立一支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较强的教师队伍,推进学院课程改革和品牌特色专业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此办法。
一、实践锻炼对象1.承担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教师;2.副高及以下职称且近5年没有企业经历的教师,每两年须脱产到企业实践锻炼2个月以上;二、实践锻炼的内容和要求1.具有初级及以下职称的教师:熟悉和掌握一个生产车间的岗位工作过程,包括工艺流程、工作规范、标准、生产组织方式、相关岗位(工种)职责及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并详细记录,最终形成不少于5千字的调查研究报告;收集形成相关专业的教学案例不少于2个;同年取得相关专业初级技能等级证书或行业资格证书;2.具有中级职称教师:熟悉和掌握一个企业的岗位工作过程,包括各车间的工艺流程、工作规范、标准、生产组织方式、相关岗位(工种)职责及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并详细记录,最终形成不少于5千字的调查研究报告;收集形成相关专业项目化教学案例不少于3个;同年在省级刊物上公开发表1篇关于相关专业生产实践的论文,取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行业资格证书;3.具有副高职称教师:熟悉和掌握一个企业的岗位工作过程,包括各车间的工艺流程、工作规范、标准、生产组织方式、相关岗位(工种)职责及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有针对性的编写相关专业实践教学指导书或完成本专业课程改革、学生毕业设计、顶岗实习等教改方面专题研究报告1项(不少于1万字);收集形成相关专业项目化教学案例不少于5个;同年取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行业资格证书;三、实践锻炼期间的管理1.各系部根据专业建设的需要和师资队伍的实际,制定本系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计划,同时负责落实本系各专业教师实践锻炼的人员、时间、企业等相关事宜。
对于拟安排到企业实践锻炼的教师,要提出具体明确的实践目标。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

XXXX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落实教育部《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院所有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要根据专业特点,5年一周期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累计不少于6个月。
公共基础课教师也应定期到企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
第三条企业实践目的1、深入企业生产一线,开展企业调研,收集教学案例等教学所需的素材并编写成为教学所需的案例、项目,提高教学与岗位需求之间的结合度。
2、了解现场生产、技术、设备、工艺或设计的现状和发展变化,参加实际操作,掌握企业岗位操作技术,提升专业实践能力。
3、了解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通过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方式,提升服务企业的专业技术能力。
第四条企业实践基地1、二级教学单位应根据专业建设、师资建设需要开发教师企业实践基地,每个专业至少有2个稳定的实践基地,具体要求:(1)符合学生就业要求,优先从大型企业、国有企业中遴选;(2)真诚合作,能够满足教师企业实践需要;(3)尽量选择本地企业;(4)签订正式合作协议,挂“XXXX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匾牌。
2、教师原则上都要到学校的企业实践基地进行实践,个别情况下可允许教师自行联系企业实践。
教师自行联系企业实践的,需填写《教师自行联系企业实践申请表》,由教师所在教学单位通过实地查看、与企业沟通等方式进行考察,能够满足企业实践需求的予以批准,不能满足的不得批准。
第五条企业实践积分制度1、学校实行企业实践积分制度,实践项目和积分标准为:、积分使用(1)折算为教师企业实践天数,1个积分计算为1天企业实践。
(2)作为教师周期性全员轮训的参培学时,1分折算为3学时(国培、省培、市培的企业实践项目按培训证书载明的学时计);(3)作为“双师型”教师认定的标准,积分达到180分,可认定为“双师型”教师(如自治区认定标准发生变化以自治区标准为准);(4)其他有企业实践要求的评选、认定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教师深入企业参加实践锻炼提高专业技能管理办法(试行)教师深入企业参加实践锻炼是职业院校教师在职培训的重要形式和举措,是提高教师专业技能和实践教学能力的有效途径,是建设高水平“双师素质”教师队伍的重要手段。
为促进学校人才培养模式转型,加强学校与企业的联系,特制订本办法。
一、实践锻炼的工作目标
1、熟悉企业的经营模式、管理理念、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品质量监控、产业发展趋势及企业文化等基本情况。
2、熟悉企业相关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程、用人标准及管理制度等具体内容。
3、学习所从事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材料、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
4、结合企业的生产实际和用人标准,不断完善我院人才培养方案,及时调整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加强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及实践教学环节管理,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
5、开展企业对职业教育的需求状况调研,探究校企合作新的模式、途径、方法,丰富校企合作内容。
6、结合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有针对性地参与企业的生产、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改造等工作。
7、通过专业教师的实践锻炼,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和教学科研
能力、改善专业教师的双师结构,全面提高学校内涵建设水平
二、实践锻炼的主要形式、组织管理及考核
(一)主要形式
1、教师到企业参加实践锻炼,可根据实际需求和客观条件,采取到企业生产现场考察观摩、调研、接受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在企业的生产或培训岗位上操作演练、参与企业的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挂职锻炼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
2、教师带着问题或项目深入企业,围绕解决实际问题和开展项目研究的需求,确定到企业实践的重点内容,提高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3、把组织教师到企业实践和学生到企业实习有机地结合起来,选派相关专业教师与学生一起下到企业,要求教师在做好学生实习管理和指导的同时,有计划、有目的地参加企业实践活动。
(二)组织管理
1、教师所在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教师深入企业实践锻炼的实施办法、配套措施和整体规划,指导相关教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教师深入企业实践,并在实施过程中做好督查、考核工作。
每次实践活动开始前填写《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深入企业参加实践锻炼申请表》;实践活动结束后填写《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深入企业参加实践锻炼报告书》并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将实践锻炼情况存入教师业务档案。
2、各教学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实践锻炼教师的过程管理,如电话查访、组织阶段汇报等。
教务处负责对教师参加实践锻炼
的情况进行抽查,以确保实践效果和实践任务目标的完成。
(三)考核
1、对经批准参加实践锻炼的教师,实践锻炼结束后,考核合格,核定工作量;考核不合格,不核定工作量。
2、按期完成深入企业实践锻炼任务并考核合格后,在“双师素质”教师认定时,可作为评选依据之一。
三、实践锻炼的对象
1、从事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指导实习实训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每2年(一个周期)必须有2 个月以上深入企业实践锻炼,或专职(全脱产)带学生实习的同时完成预定的实践锻炼任务2 个月以上。
2、新任专业教师,在上岗前必须进行2 个月以上相关专业的企业实践锻炼。
3、鼓励教师利用寒暑假深入企业实践锻炼。
4、教师深入企业实践锻炼所参与的工作应与本人在学院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内容相同或相近。
5、教师深入企业实践锻炼期间的考勤由企业负责,学校相关部门抽查。
无故缺勤者视为旷工,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有事须向企业和本部门及教务处请假,请假天数不计入实践锻炼天数。
6、教师所在部门要积极与企业联系,创造条件为教师提供更多的到企业参与生产和管理的机会,切实提高教师深入企业实践锻炼的效果。
四、实践锻炼期间的待遇
1、参加实践锻炼的教师,实践锻炼期间的相关费用参照《包头
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条款报销。
2、参加实践锻炼的教师按每周12 课时计算工作量;带学生下企业实习的同时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企业实践锻炼活动,按实践教学课时数报相应教学工作量,不再另外发放补贴。
3、在企业实践锻炼的一个周期中(2 年),在完成原定实践锻炼任务的基础上,结合实践锻炼内容,对学校专业建设确有较大贡献的教师,学校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其他
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以往有与本办法有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2、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表一:《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深入企业参加实践锻炼申请表》附表二:《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深入企业参加实践锻炼报告书》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深入企业参加实践锻炼申请表
注:教师深入企业参加实践锻炼,可根据实际需求和客观条件,采取到企业生产现场考察观摩、调研、接受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在企业的生产或培训岗位上操作演练、参与企业的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教师深入企业参加实践锻炼报告书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在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践锻炼单位:—
工艺流程及控制参数
主要设备的工作原理、操作规程、设备图样
主要岗位职责、操作规程、用人标准
产品质量监控情况
主要产品市场营销情况
对实习工厂的意见和建议
深入企业实践锻炼总结
1. 通过实践,对本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的思考和建议。
2. 通过实践,对所实践单位所在行业的总体感觉如何?
3. 对实践单位而言,我校可提供哪些培训和技术服务?
4. 通过实践,和实践单位及人员建立了哪些联系?
②考核结果按“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