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 10号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全文完整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全文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84号2012-05-10 15:52:02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大、中、小】《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已于2012年2月13日经卫生部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竺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六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
具体划分标准如下:(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4.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合理的标准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合理的标准XX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为加强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经医院研究决定特制定本院《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规定》。
一、各科室应当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处方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技术规范,加强对抗菌药物调剂、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的管理。
二、医院院长XXX为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各临床科室主任为各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第一责任人,实行层层负责制。
三、临床使用的抗菌药物实行分级管理,即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详见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
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以使用“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使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医师可以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但须填写《XX医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审批表》,审批表随病历归档备查。
多肽类抗菌药物的使用须经过XXX主任医师会诊后,并在纸质处方上签字后药房调剂人员方可调配。
四、抗菌药物管理机构。
(一)医院成立抗菌药物管理小组,由XXX任组长,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药剂科,由XXX负责日常工作。
(二)抗菌药物管理组职责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十条。
内容如下: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或者专(兼)职人员的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审议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3)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上报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4)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宣传教育。
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规定

常用术语
抗生素:系指有细菌、真菌或其他微生物在生活过程中所产生的具有抗 抗菌药:完全由人工化学合成的抗菌药物,如磺胺类药物、喹诺酮类药
病原体或其他活性的一类物质,如青霉素G、红霉素、庆大霉素等;以 微生物生物合成的抗生素为基础,对其结构进行改造后所获得的新的化 合物成为半合成的抗生素,如氨苄青霉素、头孢唑啉等。 物等。人工合成的抗菌药不能成为抗生素。“抗菌素”的名称现已摒弃 不用。 异烟肼、咪唑类、硝咪唑类、喹诺酮类、呋喃类等化学物质。抗菌药物 和抗生素均系临床上常用名词,但前者包含的范围显然较后者广。 厌氧菌、抗结核、抗麻风药、抗真菌药和抗病毒药等。
外科手术预防用药
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目的:
(1) 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 (2)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 (3)手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手术切口的分类
分为四类 I类(清洁)切口:手术未进入炎症区,未进入呼吸、消化及泌尿生 殖道,以及闭合性创伤手术符合上述条件者。 II类(清洁-污染)切口:手术进入呼吸、消化及泌尿生殖道但无明 显污染。 III类(污染-污染)切口:新鲜开放性创伤手术,手术进入急性炎 症但未化脓区域;胃肠道内容物有明显溢出污染;术中无菌技术 有明显缺陷者。 IV类(污秽-感染)切口:有失活组织的陈旧创伤手术,已有临床感 染或脏器穿孔的手术。 切口的分类是决定是否需进行抗菌药物预防或抗菌药物品种 选择的重要依据。
二、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导致的结果
(一)不良反应及药源性疾病增多
如国家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每年收到的药物不良反应报告 中,抗菌药物约占1 /3。 “我国每年因抗菌药物不良反应造成死亡人数为8~10万人, 每年因细菌耐药导致的死亡人数大约在50万人。” 与“5.12”那场无情夺取7万多同胞生命的汶川大地震相比, 这些数字形同于每年发生8次8级的无声地震! 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物可诱导、筛选出更多的耐药菌株,破坏已 经十分脆弱的微生态环境。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行)》

市人民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行)各临床科室:为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不包括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和寄生虫病的治疗药物。
药械科负责全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医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由药械科、医务科、护理部、感染性疾病科、感染办、检验科等职能部门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抗菌药物管理工作领导组(名单见附表)。
(1)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2)制定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监督实施;(3)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4)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公众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宣传教育。
(5)感染性疾病科负责对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6)检验科临床微生物室,开展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和药物敏感试验等工作,为病原学诊断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常见致病菌分布和耐药监测工作,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1、抗菌药物由药械科统一采购供应,其他科室不得从事抗菌药物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械科采购供应的抗菌药物。
2、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抗菌药物,优先选用《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仿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3、医院购进抗菌药物品种不得超过35 种;同一通用名称杭菌药物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 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 种。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10号令)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解读一、为什么要制定《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和对医疗服务的切身感受。
持续改进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是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对当前构建分级诊疗体系等改革措施的落实和医改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水平呈现逐年稳步提升的态势。
但是,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任务,需要从制度层面进一步加强保障和约束,实现全行业的统一管理和战线全覆盖。
《办法》旨在通过顶层制度设计,进一步建立完善医疗质量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创新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方法,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医疗质量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提高不同地区、不同层级、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医疗服务同质化程度,更好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委组织制定了《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并于2016年7月26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颁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二、《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主要内容是什么?《办法》共分8章48条。
在高度凝练总结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国际先进做法,重点进行了以下制度设计:(一)建立国家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
一是建立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制度。
确定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托专业组织开展医疗质量管控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在医疗质量管理领域的重要作用。
二是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评估制度。
完善评估机制和方法,将医疗质量管理情况纳入医疗机构考核指标体系。
三是建立医疗机构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制度。
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主动上报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促进信息共享和持续改进。
四是建立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体系。
总结提炼了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临床诊疗工作中严格执行。
卫计委令第10号-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24版).pptx

省级和有条件的地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建相应级别、专业的质控组织,开展医疔质量管理与限制工作。
第九条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实行院、科两级责任制。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临床科室以及药学、护理、医技等部门(以下称业务 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军队卫生主管部门分别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中医和军队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疗质量管理是医疗管理的核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应当全面加强医 疗质量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平安。 第五条医疗质量管理应当充分发挥卫生行业组织的作用,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为卫生行业组织参加医疗 质量管理创建条件。
第三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对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要求执行状况进行评估,对收集的医疗质量信息进行刚好分析 和反馈,对医疗质量问题和医疗平安的持续改进。
第五章医疗平安风险防范
第三十四条国家建立医疗质量(平安)不良事务报告制度,激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主动上报临床诊疗过程中 的不良事务,促进信息共享和持续改进。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级质控组织应当重点加强对县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的医 疗质量管理和监督。
第三十九条国家卫生计生委依托国家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立全国医疗质量管理与限制信息系统,对全国医疗 质量管理的主要指标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和反馈。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托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立本行政区域的医疗质量管理与限制信息系统,对 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相关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和反馈,对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进行评价,并实现与全国 医疗质量管理与限制信息系统互连互通。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卫医管发[2010]28号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正文:----------------------------------------------------------------------------------------------------------------------------------------------------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卫医管发〔2010〕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部属(管)医院: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日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第三条处方点评是医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应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学水平的重要手段。
各级医院应当按照本规范,建立健全系统化、标准化和持续改进的处方点评制度,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并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完善。
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处方点评工作,参照本规范执行第四条医院应当加强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落实处方审核、发药、核对与用药交待等相关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制定并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医院医疗管理部门和药学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2023年执业药师之药事管理与法规(附答案)
2023年执业药师之药事管理与法规自我提分评估(附答案)单选题(共50题)1、了解超剂量应用可能发生的毒性反应及处理方法,可查阅A.【用法用量】B.【药物相互作用】C.【禁忌】D.【药物过量】【答案】 D2、(2018年真题)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的商品,这种消费者权利属于( )A.自主选择权B.公平交易权C.真情知悉权D.安全保障权【答案】 B3、根据《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分布区域缩小,资源处于衰竭状态的重要野生药材物种是A.羚羊角B.丹参C.黄芩D.甘草4、医疗机构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的时间频次为A.半年半年半年B.半年一年一年C.一年半年半年D.两年一年一年【答案】 C5、根据(药品管理法》乙药品批发企业(具有医用氧经营范围)从医用氧生产企业购进钢瓶装医用氧,收货时发现部分医用氧生产标签上未标注生产批号,但乙仍将其销售给医疗机构,此行为属于A.无证经营行为B.经营劣药行为C.无证生产行为D.经营假药行为【答案】 B6、(2018年真题)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开展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
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30%未达到40%的抗菌药物,应采取的措施是( )A.慎重经验用药B.参照药敏试验结果选用C.督停临床应用,追踪细菌耐药监测结果D.将预警信息通报本医疗规构医务人员7、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J20150066,其中J表示A.化学药品B.中药C.生物制品D.进口药品分包装【答案】 D8、A制药公司是一家现代化企业,许多产品在市场上口碑很好,B制药公司为获取更大利润,将自己产品的包装盒装潢设计的与A制药公司同类药品非常相似,并在印制药品说明书和标签时假冒了A制药公司的注册商标,同时做了宣传和广告。
A.3年内不受理该企业该品种的广告审批申请B.1年内不受理该企业该品种的广告审批申请C.1年内不受理该企业所有品种的广告审批申请D.3年内不受理该企业所有品种的广告审批申请【答案】 A9、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零售药店的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 )A.临床药师资格B.本科以上学历C.初级药师或初级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D.执业药师资格10、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假劣药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应处以 ( )A.违法收入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B.违法收入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C.违法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D.违法收入5倍以上7倍以下的罚款【答案】 C11、(2018年真题)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开展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医院2016.12目录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三、抗菌药物处方权管理规定四、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制度五、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督管理制度六、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公示制度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诫勉谈话制度八、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质量持续改进制度九、抗菌药物新药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十、抗菌药物采购供应目录调整办法十一、目录外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使用管理制度与程序十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合理使用评价标准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根据国家、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要求,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卫办医发〔2015〕43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发〔2015〕42号)为主要依据,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及部门职责(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行责任制。
院长是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各临床科室主任及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情况作为科室及相关工作人员综合目标考核及晋升、评先树优等的重要指标。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即: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具体划分标准如下:1、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病原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在安全性、疗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级药物使用;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病原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抗菌药物;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2024年执业药师之药事管理与法规真题精选附答案
2024年执业药师之药事管理与法规真题精选附答案单选题(共40题)1、(2019年真题)负责监测和管理药品宏观经济的机构是A.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B.国家医疗保障局C.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D.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答案】 C2、某药品生产企业于2010年11月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一段时间后,该生产企业欲变更某许可事项,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A.10?B.15?C.25?D.30?【答案】 D3、组织制定与修订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技术要求与质量标准的机构是A.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B.国家药典委员会C.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D.CFDA药品评价中心【答案】 B4、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反映该市甲兽药店销售人用药品。
市局调查发现甲兽药店药柜上摆放有多个品种的人用药品。
经查实,兽药店所经营的人用药品达30余种,货值金额5000元,主要是非处方药,部分药品已销售,销售金额已达到1000元。
当事的兽药店有《兽药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
A.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注册申请B.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产品目录C.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药用要求D.医院制剂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容器【答案】 D5、执业药师执业应按规定进行注册,并在注册单位为公众提供药学服务,体现了A.奉献知识、维护健康B.持续提高、注册执业C.行为自律、维护形象D.热心公益、普及知识【答案】 B6、(2021年真题)根据(药品管理法》乙药品批发企业(具有医用氧经营范围)从医用氧生产企业购进钢瓶装医用氧,收货时发现部分医用氧生产标签上未标注生产批号,但乙仍将其销售给医疗机构,此行为属于A.无证经营行为B.经营劣药行为C.无证生产行为D.经营假药行为【答案】 B7、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批发企业对生产企业有特殊质量控制要求的药品的验收要求是A.应当至少检查一个最小包装B.应当开箱检查至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C.可不开箱检查D.可不打开最小包装【答案】 D8、在境外因药品不良反应被暂停销售、使用或者撤市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在获知后,书面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该时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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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目录第一章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二章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基本原则第三章住院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管理要求第四章门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管理要求第五章临床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要求第六章临床抗菌药物联合应用的管理要求第七章临床特殊情况下抗菌药物应用的注意事项第八章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监督管理第九章附件1第一章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管理组织与职责各级医疗机构尤其是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成立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指导小组。
指导小组的组成及职责如下:一、组成应由医院主管医疗工作的院长或副院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医务部(科)、医院感染管理科、临床科室(内、外、妇、儿)、药剂科、检验科等部门与科室的主任或副主任(科长)以及临床药学专业人员。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日常会诊指导与监督管理工作,由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并组织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专家组具体实施。
二、职责(一)负责全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技术指导、检查和监督。
(二)参加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对抗菌药物新药引进和限制使用品种的讨论。
(三)组织制定医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临床会诊制度,并监督实施。
第二章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基本原则一、抗菌药物用于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微生物病原所致的感染性疾病。
非上述病原体所致疾病原则上不用抗菌药物。
二、在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前,应尽可能正确采集有关标本,及时送病原学检查及药敏试验,作为选用药物的依据。
未获结果前或病情不允许耽误的情况下,可根据临床诊断推测最可能的病原菌,进行经验治疗(见表2);一旦明确病原菌,应根据临床用药效果并参考药敏试验结果,调整用药方案,给予针对性目标治疗(见表3)。
临床无感染表现而病原检查获阳性结果时,应注意排除污染菌、正常菌群和定植菌的可能。
三、对轻症社区获得性感染或初治患者,可选常用抗菌药物。
对医院获得性感染、严重感染、难治性感染患者应根据临床表现及感染部位,推断可能的病原菌及其耐药状况,选用抗菌活性强、安全性好的杀菌剂,必要时可以联合用药。
四、选择抗菌药物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和感染情况,尽量选用对病原菌作用强、感染部位药物浓度高的品种,并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患者的疾病状况:感染严重程度、机体生理、病理、免疫功能状态等。
(二)抗菌药物的特性:包括抗菌药物的药效学特点(抗菌谱、抗菌活2性等)、药物动力学特点(吸收、分布、代谢与排泄,如半衰期、血药浓度、组织浓度等)以及不良反应等。
(三)参考各医疗机构及病区细菌耐药状况,选用适当的抗菌药物。
(四)给药途径:轻中度感染尽量选用生物利用度高的口服制剂;病情较重者可采用注射剂。
(五)有多种药物可供选用时,应优先选用抗菌作用强、窄谱、不良反应少的抗菌药物;制定抗菌药物治疗方案时,应考虑药物的成本-效果比。
(六)其它:药物的相互作用、供应情况等。
五、抗菌药物的调整:一般感染患者用药72小时(重症感染48小时)后,可根据疗效或临床病原检查结果,决定是否需要调整所用抗菌药物。
六、疗程:一般感染待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明显好转或恢复正常后再继续用药2~3天,特殊感染或特殊药物按特定疗程执行。
七、在抗菌药物治疗的同时不可忽视综合治疗。
有局部病灶者需同时进行局部引流等治疗。
八、应尽量避免将全身用抗菌药物作为皮肤粘膜局部用药,以防产生耐药菌株。
若全身用药在局部感染灶难以达到有效浓度时,可考虑局部应用。
抗菌药物一般不用于气道预防给药。
九、遵循抗菌药物预防应用与联合用药原则。
十、加强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监测,及时发现其不良反应并妥善处置,认真执行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第三章住院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管理要求一、医疗机构应根据本规范的要求,制定本单位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管理制度和具体要求。
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监督与控制,将医院住院病人抗菌药物的临床使用率控制在50%以下。
二、医疗机构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结合本规范的《抗菌药物分级目录》,确定本单位一、二、三线临床应用抗菌药物目录,并按以下要求实施分级管理。
(一)对一般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一线抗菌药物治疗;对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已明确病原菌只对二线或三线抗菌药物敏感的患者,可直接使用二线以上药物治疗。
(二)根据患者病情,需要使用二线药物治疗时,需经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后,方能使用。
3(三)根据患者病情,需要使用三线药物治疗时,需经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或科主任同意后,方能使用。
(四)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临床会诊制度。
对患有严重感染性疾病、需使用三线特殊抗菌药物(如泰能、万古霉素等)的患者,患者收治科室或主管医师不得擅自使用,应由医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小组集体进行会诊,决定抗菌药物的使用品种、使用方法、使用时间以及其他事项,患者收治科室或主管医师对会诊意见应严格遵照执行,以确保抗菌药物使用的安全可靠。
(三)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应建立微生物实验室,对患感染性疾病患者的标本进行病原菌的分离、鉴定及药敏试验,并按照卫生部的要求进行质量控制,有条件的应开展细菌菌落分布及其耐药性监测。
三级医疗机构必须开展细菌菌落分布及其耐药性监测,并定期公布常见病原菌及其耐药情况。
各级医疗机构的药剂科应定期或不定期向临床提供抗菌药物信息,为临床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提供参考。
(四)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小组应定期讨论抗菌药物应用品种。
根据微生物检定结果、药敏试验统计资料、临床疗效及不良反应观察资料,定期研究和讨论临床抗菌药物使用情况,淘汰一些存在质量、疗效、安全等问题的抗菌药物;对在短时间内发现耐药菌株的抗菌药物,应及时暂停该药的临床应用。
(五)严格管理新上市药品的临床应用。
新药的临床应用应慎重,一般应先由拟使用该药的科室提出申请,经医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小组和药事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列入医院临床用药范围。
在临床应用期间应重视对新药的疗效、不良反应的再评价,有组织地进行临床观察统计。
(六)定期对本单位临床抗菌药物的应用情况进行调查。
药剂科应定期统计各类抗菌药物应用品种、数量、价格和不良反应等情况,同时医院应组织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小组成员及有关专家开展抗菌药物应用的合理性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反馈给临床科室和主管院领导,以推动各科室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提高抗菌药物治疗水平。
(七)加强对临床医护人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知识的培训。
医院应定期举办抗菌药物知识讲座,介绍新药进展,由临床专家或临床药学专业人员讲授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知识,介绍本院临床用药情况,评价用药的合理4性,以推动临床合理用药。
第四章门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管理要求一、门诊(指医院门诊部、社区门诊部、个体诊所及其他医疗机构开设的门诊部)抗菌药物的使用应严格遵循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基本原则。
二、门诊患者需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的,原则上只能选择使用一线抗菌药物。
如因病情需要使用二线药物的,应经专科主治医师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会诊同意后,方能使用。
严禁在门诊治疗中使用三线抗菌药物。
三、门诊原则上应使用单一抗菌药物治疗,尽可能避免联合用药。
需要联合应用抗菌药物的,只能选择两种一线抗菌药物联合应用,严禁三种抗菌药物联合应用(抗结核治疗除外)。
四、门诊抗菌药物使用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天(肺结核除外)。
使用时间在3天以上、病情未能得到有效控制的,原则上应住院治疗,并应进行病原学监测和药物敏感试验,根据检验结果选择有效抗菌药物治疗。
五、门诊抗菌药物的使用,应以口服或肌肉注射为主,严禁在门诊通过静脉输液或静脉推注的形式使用抗菌药物。
需要通过静脉途径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的,应住院观察使用。
六、在门诊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的过程中,应密切观察和监测药物不良反应。
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该抗菌药物,分析查找原因,并认真履行告知责任,避免医疗纠纷。
第五章临床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要求一、抗菌药物预防应用原则(一)预防用药指征:患者具有发生感染的高危因素,如果不预防应用抗菌药物,一旦发生感染将引起严重后果。
(二)不应随意选用广谱抗菌药物、新品种、昂贵品种或多种抗菌药物联用作为预防用药。
(三)非手术感染预防应用抗菌药物(见表4)。
(四)外科手术预防用药(见表5)。
根据本院或本病区手术后感染可能的病原菌、手术范围、手术部位与污染程度、手术持续时间等因素,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的原则如下:1、清洁手术:分甲、乙两类。
甲类:如疝、乳房、甲状腺、精索静脉、大隐静脉曲张等一般中小清洁手术,原则上可不用抗菌药物。
如需使用,可术前0.5~1小时内或麻醉开始5时使用一个剂量。
介入治疗术中有关抗菌药物应用亦可参照此类用药。
乙类:如心脏、胸部、头颅、骨、关节及有人工植入物的大型清洁手术,预防用药以第一线抗菌药物为主,尽量缩短抗菌药物使用时间。
一般于术前0.5~1小时静脉给药。
若所用药物半衰期短,手术时间超过4小时,可于术中加用一次。
糖尿病或免疫功能低下等情况行介入治疗时可参照此类用药。
2、清洁但易受污染的手术清洁但易受污染手术,如胃、肠、肺、耳鼻喉科、妇产科、口腔颌面外科等手术以及开放性创伤,原则上手术当日使用抗菌药物,必要时可延长至术后48h。
如经阴道子宫切除术,可用至术后2-3天。
3、污染的手术对脓疡切开引流、化脓性胆管炎、骨髓炎、肠穿孔、腹膜炎等术前已明确感染的手术,从围手术期起即按治疗性使用抗菌药物原则用药。
二、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注意事项(一)单纯性病毒感染者一般不需用抗菌药物。
(二)预防性应用的抗菌药物应安全、有效、不良反应少、给药方便、价格适宜。
(三)清洁肠道用药:结肠、直肠等手术,术前一天可分次口服不易吸收、肠道内药物浓度高、对肠道细菌等有强大杀菌作用的药物。
第六章临床抗菌药物联合应用的管理要求一、掌握联合用药指征,以期达到协同抗菌作用,减少药物不良反应,减少细菌耐药性的产生。
二、联合用药一般为两种作用机制不同的抗菌药物联合应用。
三、联合用药适用于下列情况:1、病原菌未查明的严重感染。
2、单一药物不能控制的混合感染或严重感染。
3、单一药物不能控制的耐药菌感染,特别是医院感染。
4、联合用药的协同抗菌作用能减少抗菌药物剂量,减少不良反应。
5、需长期用药如结核病患者,为防止细菌产生耐药性应联合用药,强化期治疗时一般采用四联、三联,巩固期以二联为宜。
第七章临床特殊情况下抗菌药物应用的注意事项一、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抗菌药物注意事项(一)肾功能减退患者选择抗菌药物时,除考虑抗感染治疗的一般原则6外,还应考虑患者肾功能损害程度、抗菌药物对肾脏毒性的大小,肾功能损害对抗菌药物动力学的影响,血液透析、血液滤过及腹膜透析对药物清除的影响等。
(二)肾功能减退患者抗菌药物给药剂量、给药时间的调整方法1、肾功能减退患者选用抗菌药物见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