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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全文完整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全文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84号2012-05-10 15:52:02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大、中、小】《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已于2012年2月13日经卫生部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竺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六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
具体划分标准如下:(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4.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医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制度
1、各科室依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2、微生物实验室、药学部至少每季度向全院公布主要致病菌及其药敏试验结果,及时总结、通报医院常见病原菌对抗菌药物的耐药情况,为临床医务人员提供抗菌药物应用信息,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提供依据。
3、药学部有计划地进行抗菌药物知识的培训工作。
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抗菌药物调剂权。
4、临床医师应提高临床微生物标本的送检率,根据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结果,严格掌握适应症,合理选用抗菌药物。
5、严格执行医院《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6、护士应根据各种抗菌药物的药理作用、配伍禁忌和配制要求,准确执行医嘱,并观察病人用药后反应,配合医师做好各种标本的留取工作。
7、开展医院多重耐药菌监测工作,微生物实验室一经发现MRSA、VRE等多重耐药菌,要及时报告临床科室及感染管理科,临床科室应立即隔离患者,落实感染防控措施。
8、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级管理原则,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门诊医师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
医院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制度
1、建立全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在院长直接领导下,由医教科、药剂科、检验科负责全院抗菌药物应用的指导、咨询工作,制定抗菌药物应用管理规范,并定期发布限制性使用与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通告每年不得少于两次,每月对使用量位于前10位的抗菌药物实行跟踪调查制度,分析评价不符合分级使用规定的处方,坚决遏止不合理用药。
2、将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纳入医疗质量考核,重点考评联合使用、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选用。
3、院感办应积极参与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参与医院感染疑难病例的会诊、讨论及病人的诊治工作,以提高医院感染病例的治愈率。
4、力争抗菌药物使用率控制在50%以下,抗菌药物使用前的临床标本送检率达到50%以上。
5、临床医师应掌握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各种理论和知识,根据药代动力学、药效学和药物经济学,以及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结果,严格掌握适应征,合理选用药物。
护士应了解各种抗菌药物的药理作用、抗菌谱和抗菌活性,以及配伍禁忌和配制要求,准确执行医嘱,并观察病人用药后的反应,配合医师做好各种标本的留取和送检工作。
药房应定期向临床医务人员提供有关抗菌药物的信息。
院感办和细菌室
要定期公布临床感染的主要致病菌及其药敏试验结果,以供临床选药参考。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为了合理规范抗菌药物使用,保护公众健康,维护抗菌药物的疗效,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并将其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设立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本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监督执行。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抗菌药物使用培训,提高其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能力。
定期进行抗菌药物使用知识宣传,增强医务人员的抗菌药物使用意识。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审批制度,对使用抗菌药物的临床医生进行审批,并记录该医生使用抗菌药物的原因、剂量、疗程等信息。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的监测与评估,定期制作抗菌药物使用报告,分析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并提出合理使用的建议。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追踪制度,对特殊病情患者的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并进行处方的审核与指导。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定期召开抗菌药物使用管理会议,对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和交流,推广优秀经验。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加强与药店的联动管理,共同提升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水平,设立抗菌药物使用指导员,负责药店抗菌药物使用的指导与培训。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对抗菌药物的采购管理,严格执行抗菌药物的储存、配送和销毁规程,确保抗菌药物的质量安全。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配备临床药学专业人员,负责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指导和监测工作。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制定抗菌药物使用奖惩制度,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务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务人员进行批评、问责。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的宣传教育机制,开展抗菌药物使用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公众对抗菌药物使用的认识和意识。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理。
注:本范文仅为参考,具体制度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本(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合理、科学、安全地使用抗菌药物,保护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规范和改进临床抗菌药物使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使用效果,减少抗菌药物滥用和抗菌药物耐药性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防止抗菌药物的滥用和不当使用,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抗菌药物的使用效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医务人员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包括处方和发放抗菌药物。
第三条使用抗菌药物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按照药店操作规范进行。
第四条抗菌药物使用应当按照临床需要进行,遵循科学用药原则,有效地控制感染,减少抗菌药物滥用的风险。
第五条医院应当制定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抗生素合理使用水平。
第二章抗菌药物的处方使用第六条开展抗菌药物处方使用工作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资质,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七条开展抗菌药物处方使用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剂量和用药时间进行抗菌药物的处方和使用。
第八条医务人员在处方抗菌药物时应注意以下事项:(一)病情需要确需使用抗菌药物,并选择适宜的抗菌药物。
(二)综合考虑患者的病情、用药史、过敏史等因素,确定抗菌药物的剂量和用药时间。
(三)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用药效果,调整抗菌药物的剂量和用药时间。
(四)遵循抗菌药物的使用注意事项和禁忌症,防止药物不良反应和严重不良反应的发生。
第九条医务人员在处方抗菌药物时应当填写完整的处方笺,明确患者的姓名、病历号、药物名称、剂量和用法等信息,并经患者签字确认。
第十条临床科室应当对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价,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
第三章抗菌药物的发放管理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抗菌药物供应系统,确保抗菌药物的发放符合规定和要求。
第十二条抗菌药物的发放应当经过医疗机构药品管理部门和临床科室的审核和确认,保证发放的药物符合处方要求。
第十三条抗菌药物的发放应当交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做好发药记录,包括患者姓名、病历号、药物名称、剂量等信息。
第十四条抗菌药物的发放应当定期进行质量管理检查,确保药物的存储和使用符合规定和要求。
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制度

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制度一、指导思想1.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是保证患者合理用药的前提,也是抗菌药物有效性和安全性的保障。
2.避免滥用和不当使用抗菌药物,是减少细菌耐药性发展的关键。
3.抗菌药物应用必须严格遵循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实施全程监控。
二、管理原则1.分类管理:将抗菌药物分为特殊级、限制级和非限制级三个级别,根据药物的特点和临床应用需要,设置不同的管理和使用限制。
2.临床应用指南:建立临床抗菌药物的使用指南,明确各种疾病的合理用药原则和药物选择方案。
3.科学培训:为医务人员提供抗菌药物的科学知识和临床应用技能培训,提高其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能力。
4.全程监控: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的全程信息化监控系统,对医务人员的用药行为进行实时监测和记录。
5.定期评估:定期评估医务人员的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三、具体管理措施1.抗菌药物使用审批:限制级和特殊级抗菌药物的使用必须经过严格的药师审批,并在患者用药记录中进行详细的说明。
2.临床应用指南的实施:医院必须建立临床应用指南,并由专业组织进行审核和发布,医务人员必须按照指南进行抗菌药物的使用。
3.药物选择和应用的监测:通过电子医疗系统建立抗菌药物的选择和应用的监测机制,实时记录医务人员的用药情况。
4.多学科联合会诊:对于复杂病例和疑难病例,建议进行多学科联合会诊,共同确定抗菌药物的使用方案。
5.抗生素限制使用:医院设立抗菌药物使用审批委员会,对抗菌药物的使用进行限制,并设定每月和每年的使用量限制。
6.抗菌药物耐药性监测:医院设立抗菌药物耐药性监测中心,定期对已使用的抗菌药物进行耐药性监测,并及时发布结果。
7.持续教育和培训:医院定期组织抗菌药物应用的培训和学术交流,提高医务人员的临床用药水平和科学素养。
8.加强宣传和教育:通过宣传和教育,向患者和公众普及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知识,提高对抗菌药物滥用和不当使用的意识。
四、管理评估1.定期对医院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文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的使用,合理利用抗菌药物资源,确保患者获得有效治疗,减少抗菌药物滥用和耐药性问题,提高药物治疗效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使用抗菌药物的科室和人员,包括临床医师、护士、药品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委员会,负责抗菌药物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明确抗菌药物使用责任人,对医护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按照规定正确使用抗菌药物。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使用数据监测系统,及时记录和分析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和调整,不断完善和提高管理水平。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与药品供应商的合作,确保抗菌药物的质量和供应充足。
第二章抗菌药物使用的原则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严重程度、致病菌类型、药敏试验结果等因素,对患者合理选择抗菌药物。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最新的临床指南和抗菌药物使用原则,制定抗菌药物使用方案,遵循抗菌药物使用的临床指导方针。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采用联合用药和轮换用药的方法,减少抗菌药物的滥用和耐药性问题。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对抗菌药物使用进行严格的监测和评估,及时根据监测数据调整抗菌药物使用方案。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保护患者隐私,禁止医护人员私自泄露患者抗菌药物使用情况。
第三章抗菌药物使用的管理措施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使用审查制度,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团队,对医师开具的抗菌药物进行审查和评估,确保用药合理。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使用指南,明确各种疾病的抗菌药物使用原则,对医护人员进行规范培训。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使用临床路径,制定具体的抗菌药物使用方案,减少不必要的抗菌药物使用。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系统,定期对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加以解决。
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制度

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制度一、引言抗菌药物是治疗细菌感染性疾病的重要武器,但不合理使用不仅会导致治疗效果不佳,还可能引发细菌耐药、药物不良反应等问题。
为加强临床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一)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级。
1、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的抗菌药物。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具有明显或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新上市不足 5 年的抗菌药物,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抗菌药物;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二)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权限1、初级职称医师:可使用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2、中级职称医师:可使用非限制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3、高级职称医师:可使用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征(一)诊断为细菌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二)由真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也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三)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应用抗菌药物指征。
四、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原则(一)用于预防一种或两种特定病原菌入侵体内引起的感染,可能有效;如目的在于防止任何细菌入侵,则往往无效。
(二)预防在一段时间内发生的感染可能有效;长期预防用药,常不能达到目的。
(三)患者原发疾病可以治愈或缓解者,预防用药可能有效。
原发疾病不能治愈或缓解者(如免疫缺陷者),预防用药应尽量不用或少用。
(四)通常不宜常规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情况:普通感冒、麻疹、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昏迷、休克、中毒、心力衰竭、肿瘤、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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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及《北医三院合理使用抗感染药物管理制度》,加强我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管理,特制定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应用的基本原则
治疗性应用:根据病原菌、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和患者的生理、病理情况制订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包括抗菌药物的选用品种、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及联合用药。
1.抗菌药物的适应症: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的感染,非上述感染原则上不用抗菌药物。
临床确定适应证后:a.根据经验选药的同时,应尽早采集相应部位的标本查明感染病原体,根据病原种类及药物敏感试验结果调整用药。
b. 门诊基本不使用三代头孢菌素类药物,抗菌药物用量一般感染处方三日量,慢性感染二周量,避免长期用药。
2.抗菌药物治疗方案还应综合患者的情况(新生儿、老年人、孕妇、肝肾功能损害、免疫功能低下、过敏体质等)、疾病的严重程度、患者病理生理状况;另外药物的药代动力学、不良反应、价格等也是考虑的因素。
3.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要有明确指征,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联合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有联合用药的指征:
1)病原未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
2)应用单一药物难以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 2 种或 2 种以上
病原菌感染。
3)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
4)单一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耐药菌株感染,特别是医院感染。
5)需长期用药,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者,如抗结核药
物的联合;
6)联合用药的协同作用可使单一抗菌药物剂量减小,因而减少不良反应。
预防性应用:用于预防特定病原菌(非病毒)入侵或在某一时间段内可能发生的感染。
不宜长期连续应用。
抗菌药物预防应用必须充分权衡感染发生的可能性,药物预防的效果,耐药性的产生,二重感染,不良反应以及价格等各种因素后决定是否应用。
外科手术应根据手术野有否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1.非外科预防应用的适应症:
1)链球菌感染、风湿热、风心患者;2)流行性脑脊髓膜炎;3)其他可能发生细菌感染的疾病,并肯定能取得相当效果,反之不适当预
防用药。
2.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原则:
1)清洁手术: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仅在下列情况
时可考虑预防用药:(a)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
b )手术涉及
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c)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博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 d )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
2)清洁-污染手术及污染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3)外科预防用抗菌药物的选择及给药方法应视预防目的而定:接受清洁
手术者,在术前0.5〜2小时内给药,或麻醉开始时给药,如果手术时间超过 3 小时,或失血量大(>1500 ml),可手术中给予第 2 剂。
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和手术结束后 4 小时,总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24 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
48 小时。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的管理
1、分级原则:根据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以及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
1)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
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
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
3)特殊使用: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
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
2、分级管理办法
1)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2)临床医师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 的抗菌药物处方;
原则上主治或以上医师有权使用“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见表1);副主任或
以上医师有权使用“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见表 2 )。
急诊、有药敏试验结果或其它特殊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 1 天用量,并应有相应的病程记录。
临床医师使用“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须有副主任或以上级别医师的签字或查房意见,并有相关的病程记录,否则视为不合理应用。
三、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监测
医务处、药剂科和医院感染管理科定期检查全院抗菌药使用情况,对未按规
定应用抗菌药物的科室和医师进行公布,并作为医疗质量管理考核内容之一。
四、抗菌药物的宏观管理
(1)药事管理委员会应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有关抗菌药使用知识,介绍药物进展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知识,以提高抗菌药物治疗水平。
(2)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讨论我院抗菌药物应用品种,选择疗效可靠,不良反应小,相对廉价的药物作为常规品种。
对产生严重耐药性,发生不良反应的药物应暂停使用。
(3 )检验科定期公布医院分离的主要病原菌及药敏试验的统计资料。
表1.北医三院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名称
1甬用名■■
通丿用名头抱他啶头抱妥仑匹酯头抱他美酯头抱哌酮/舒巴坦依替米星加替沙星莫西沙星; 商品名
■
i凯复定,利君他啶,复达欣
i美爱克
4
1安素美
i舒普深,铃兰欣,利君派舒,利君易舒1
\爱大,爱益
i圣迪锋
/ J 1 1 1 丿 1
■
---------- 产+*上!丿qX—1 d刘J片出-------------------------
表2.北医三院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名称
美罗培南!美平1
亚胺培南/西司他丁钠1泰能
万古霉素:方刻林,稳可信
去甲万古霉素1万讯
[注]:限制及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品种将根据我院抗菌药物使用及细菌耐药监测情况及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