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选课管理办法-三峡大学教务处

合集下载

三峡大学个人门户使用说明

三峡大学个人门户使用说明

一、用户范围◆ 在校学生;◆ 正式职工和在人事处签了劳动合同的合同工(不包括保卫处的校卫队员)。

二、用户类型◆ 教职工、学生三、访问地址.cn/portal四、用户名和密码◆ 教职工用户:用户名为个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个人身份证号。

◆ 学生用户: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学号。

如果教职工已在协同办公系统中改了密码,学生已在学生综合服务系统中修改了密码,则请使用修改后的密码登录;用户登录个人门户后,可以修改自己的密码,添加用户个性化别名,以后用别名登录系统。

五、安全要求◆ 门户需要安装安全数字证书为保护用户密码等敏感信息的安全,统一身份认证系统采用HTTPS加密通讯,用以加密客户端浏览器和服务器之间的数据传输,门户系统的认证也是委托统一身份认证中心来认证,所以,就要求客户端浏览器安装安全证书,达到保护用户敏感信息的目的。

统一身份认证系统中证书的名字为,用户需要手工安装到浏览器的“受信任的根证书颁发机构”,如不安装,将每次弹出让用户确认。

具体安装步骤,参见附件一《安全数字证书安装步骤》由于IE6和IE7,IE8等不同版本的浏览器对安装数字证书表现出的行为不尽相同,安装的方式也不同,请参照附件一操作。

◆ 安全退出门户为保护个人隐私,用户退出个人门户时,请点击安全退出按钮退出系统,注销掉个人敏感信息,否则,即使关闭浏览器,再次输入个人门户地址,依然能够登录系统。

六、门户中包含的内容门户首页、快速登录、媒体新闻、生活服务、综合查询五部分,各部分包含的详细内容见附表,后续会逐步的完善。

列车查询教职工、学生飞机票预订教职工、学生违章查询教职工、学生学历查询教职工、学生公积金查询教职工、学生电子地图教职工、学生………(不断完善中)教职工、学生综合查询依据个人权限设定(不断完善中)教职工、学生七、门户的个性化由于门户用户创建后,系统只默认提供了一套初始化页面,可能某些信息小窗口(portlet)的摆放位置或页面风格及样式并不是用户自己想要的,这就需要用户个性化定制针对本人的门户页面,该操作不影响其他用户的任何设置,这也是门户提供给用户的一个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设置自己的页面的一个基本功能体现。

重庆三峡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创新学分实施细则定稿)

重庆三峡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创新学分实施细则定稿)

重庆三峡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创新学分实施细则根据《重庆三峡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相关要求,为了进一步深化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结合经济与管理学院的专业特色,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则1.可选择性。

提供多样化的创新学分项目,拓宽学生选择的空间,更好地将学生的兴趣与创新活动结合起来,鼓励学生更积极地参与创新活动。

2.级差性。

鼓励学生集中精力完成高质量的创新项目,对优秀的创新成果给予较高分值。

3.程序的规范性与信息的透明性。

实现申请、审核、批准、评分、公布等的规范化,定期及时、充分传达创新活动相关信息。

二、认定范围经济与管理学院创新学分主要指学生在校内所参与、实施的一系列实践创新活动,按相应的规定和要求取得学分。

凡在各类学科竞赛、科技活动、实践创新及文体活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成果的在校大学生,均可申请获得相应的创新学分。

创新学分认定构成见下表,各个专业系部认定的学分见附件。

1、创新学分构成(如下表)2、院系认定范围(1)学生科研A、“挑战杯”等学生科研项目立项与结题B、“挑战杯”等学生科研项目获奖C、参与教师科研项目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参与或辅助教师科研项目进行实验或调研,折合满50个课时,依据相关教师出据的证明,学生可获得1个学分;折合满100个课时,依据相关教师出据的证明,学生可获得2个学分,依此类推。

D、科研论文(作品)。

被SCI,EI,ISTP等收录的论文,每人每篇计2学分;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的第一、二、三作者,每篇每人分别计1.5、1、0.8学分;在重要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的第一、二、三作者,分别计1、0.8、0.5学分;在一般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的第一、第二、第三作者,分别计0.8、0.5、0.3学分;在国家级报纸、杂志上发表文章的第一、二、三作者分别计1、0.8、0.5学分;在省级报纸、杂志上发表文章的第一、二、三作者分别计0.8、0.5、0.3学分;在校级报纸、杂志上发表文章的第一、二作者每篇分别计0.5、0.3学分。

【精编范文】三峡大学教务处-范文模板 (19页)

【精编范文】三峡大学教务处-范文模板 (19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三峡大学教务处篇一:三峡大学学籍管理规定三峡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三峡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学分制教学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我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本科学生。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三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由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持三峡大学录取通知书按学校相关规定按期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事先向学校请假,说明原因。

请假一般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对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2周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如地震、台风、洪水等)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对经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和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入学资格者,一经查实(包括在3个月之后查实),取消学籍,予以退回。

情节恶劣者,学校视其具体情形提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五条新生入学体检时,经学校指定的医院(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经短期治疗可达到入学体检标准的,由本人申请,所在学院签署意见,经教务处复核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保留入学资格者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离校手续,回家或回原单位治疗。

第六条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应在保留入学资格的学年结束前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入学申请,经学校指定的医院(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查合格,经招生就业指导处、教务处同意,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合格但未在下一年级新生报到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峡大学学分置换标准

三峡大学学分置换标准
校级奖励,提供获奖证书.(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
2.7
2
参与校级赛事立项并结题,提供学院证明材料,计2分,同一赛事多项作品按2分算。
2.8
“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9-12
国家级奖励,提供获奖证书。(特等奖12分,一等奖11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9分,奖项设置中如无特等奖,其他奖项各增加1分)
2
提供结业证书。
3.5
参加团学干部培训
1—2
提供结业证书,院级计1分,校级记2分
3.6
普通话等级证书
2-8
提供结业证书,一级甲等:置换8分;一级乙等:置换5分;二级甲等:置换3分;二级乙等:置换2分.
三峡大学大学生
素质拓展课程学分置换实施方案
三峡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课程校级学分置换标准
类别
编号
项目名称
学分
要求
备注
社会实践与调查研究类
1.1
参加暑期社会实践团队活动
1
参加大学生“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一般团队,由学院提供相关证明。
1.2
2
参加大学生“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校级重点团队,由学院提供相关证明。
2。4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9-12
国家级奖励,提供获奖证书。(特等奖12分,一等奖11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9分,奖项设置中如无特等奖,其他奖项各增加1分)
2.5
6—9
省级奖励,提供获奖证书。(特等奖9分,一等奖8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6分,如无特等奖,其他奖项各增加1分)
2.6
4—6
2.22
校级学科竞赛
1—4
校级:特等奖4分、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三峡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选课管理办法-三峡大学教务处

三峡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选课管理办法-三峡大学教务处

三峡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选课管理办法-三峡大学教务处三峡大学本科学生选课管理办法三峡大教字〔2005〕36号为了规范选课程序,指导学生正确有效地选课修读,按照《三峡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科学生选课管理办法。

一、选课原则1、学校实行以弹性学制和选课制为核心的学分制。

本科学生标准学制为4年(部分专业为5年制),允许学生在3至8年内完成学业。

学生可自主安排学习进程,通过按学期选课修读,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学业。

2、学生选课必须以所在年级修读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修读课程、任课教师和上课时间。

3、每学期学生修读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学分数为16至26学分,一般不得少于15学分,不超过30学分;选课学分数若超过30学分者,必须经导师同意,并报学院主管院长审批。

4、凡已修学分平均学分绩点大于或等于3.0者,在选择下学期修读课程时,允许在选满26学分课程的基础上增选2至5学分的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大于或等于3.3者,允许在选满26学分课程的基础上增选3至6学分的课程。

增选课程应听取导师的意见。

5、学生选课时,应注意课程的修读顺序。

有明确先后修读顺序规定的课程,若先修课程未修读者,不得选修后修课程。

6、学生一般应在选定其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的基础上,再选修与必修课时间不相冲突的选修课。

7、学生可在导师的指导下,通过选择专业方向模块课程确定专业方向;亦可按各学院的统一部署,在适当的学期统一进行专业方向分流。

8、学生必须严肃认真对待选课,每学期开学第2周起学生所选课程一般不再进行退选、改选。

二、选课程序1、选课前的准备每学期放假前教务处公布下一学期的《学期网选课课程表》。

(1)学生应认真阅读并掌握本年级所修读专业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并在导师指导下填写《学生选课单》,确定所选课程及学分。

学生也可设计适合自己的《学生选课单》。

(2)导师应熟悉所指导学生的专业培养方案,对学生填写的选课单进行审核签字。

2020年春选课指南【模板】

2020年春选课指南【模板】

2020年春选课指南第一部分操作步骤1、浏览器设置(IE4.0以上):打开IE浏览器,选中“菜单”中的“工具”,在下拉列表中点击“Internet选项”。

第一步在“常规”栏中点击“浏览历史记录”项的“设置”按钮,再选中“每次访问此页时”,然后按“确定”键即可。

这是你迈出关键的第一步,否则会影响你选课信息的准确性。

第二步在“内容”栏中点击“自动完成”项的“设置”按钮,将“自动完成功能应用于”下所列复选框中的“√”全部去掉,并点击“清除表单”和“清除密码”,以防别人采取非法手段盗用密码。

这是保证你选课信息不被别人删改的重要一步。

2、进入校园网,先在“用户导航”中点击“在校学生”,然后在“学习空间”中点击“选课系统”,输入学号、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按提示操作。

3、课程按性质分类,选课时应点击所有类别查看,以免漏选。

在相关类别的课程列表(页面左边)中点击某课程,右边就会出现该课程可选班次及上课教师、人数上限、已选人数和上课时间。

在相应课程的相应班次后点击“选取”,按提示操作。

用相同方法选取其他课程。

4、选课时,若系统提示有冲突,你可以在该课程的其他时间段上选择,也可以根据课程重要性选择退掉已选该时间段上的其他课程,直到不冲突为止。

退课方法:点击“学生退课”,点击“退课”并按提示操作。

5、选课后,可点击“查询课表”查看课表。

6、点击“退出”后返回登录界面,请一定进行此步操作。

7、因选课是你学习必做的第一步,切不要将密码告知同学并让其代选课程,否则后果自负。

8、有些课程由于选课人数很少就会停开或选课人数超过容量要进行筛选,请所有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学生选课”中查询所选课程,若自己所选课程没有了(看仔细了!),可在网上重新补选。

第二部分注意事项1、选课前仔细阅读①本专业的培养方案;②《三峡大学2020年春季学期校属网选课课程表》;③《三峡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④《三峡大学本科学生选课管理办法》,以及各学院网站上的学院专业课程课表。

三峡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考试违纪

三峡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考试违纪

三峡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考试违纪处理办法2015-07-02 17:28:28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培养学生诚信意识,加强校风、学风和考风建设,创造优良的育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三峡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三峡大校〔2005〕72号)、《三峡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三峡大教〔2010〕23号)等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考试违纪分为考试违规和作弊两种。

对于考试违纪的学生视其违纪行为和性质的轻重及认识情况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考试包括考试、考查。

第四条学生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规。

对于此类违规的学生,给予警告处分。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将书包、书本、笔记、资料等放在指定位置(开卷考试除外);(二)未在指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三)桌面、桌内或座位旁有由他人所写或所放与本课程考试相关的内容或资料,学生在考前未检查或检查发现后未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的;(四)不在规定的位置填写自己的姓名、学号;(五)不在规定位置答题的(答题空间不够除外);(六)其它违犯考场规则性质较轻的。

第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规。

对于此类违规的学生,该门课程的成绩无效,记为“0”分,同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一)不带考试证,坚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的;(二)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三)超过考试规定入场时间仍强行进入考场的;(四)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或在试卷上做标记的;(五)在考场或学校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六)对他人索拿自己的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或草稿纸未加拒绝或未马上向监考人员报告的;(七)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八)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九)其它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行为的。

三峡大学学分置换标准

三峡大学学分置换标准

三峡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课程学分置换实施方案三峡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课程校级学分置换标准类别编号项目名称学分要求备注社会实践与调查研究类1.1参加暑期社会实践团队活动1参加大学生“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一般团队,由学院提供相关证明。

1.22参加大学生“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校级重点团队,由学院提供相关证明。

1.3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个人及调查报告获奖3省级奖励,提供荣誉证书。

学科竞赛与创新创业类2.1公开发表一般学术研究论文3提供正式出版刊物采稿通知书或刊出原件,作者单位应为“三峡大学”,每篇计3分。

1.同一项目取学分最高值,不累计计算。

2.多名学生联合承担完成的挑战杯奖励、论文(作品)按照第一作者:学分*2/3,其他作者:学分*1/2的公式计算得分,小数点四舍五入至整数。

2.2公开发表核心学术研究论文;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10提供正式出版刊物采稿通知书或刊出原件,作者单位应为“三峡大学”,每篇计10分。

2.3公开发表检索论文SCI、SSCI、EI、A&HCI、CSSCI、ISSTP、ISTP15被检索文章第一作者必须是三峡大学在册学生(含当年毕业生,下同)且三峡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被所列检索系统、国内权威期刊收录和登载的论文,提供图书馆检索报告或科技处认定材料,每篇计15分。

2.4“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9-12国家级奖励,提供获奖证书。

(特等奖12分,一等奖11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9分,奖项设置中如无特等奖,其他奖项各增加1分)2.56-9省级奖励,提供获奖证书。

(特等奖9分,一等奖8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6分,如无特等奖,其他奖项各增加1分)2.64-6校级奖励,提供获奖证书。

(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2.72参与校级赛事立项并结题,提供学院证明材料,计2分,同一赛事多项作品按2分算。

2.8“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9-12国家级奖励,提供获奖证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三峡大学本科学生选课管理办法
三峡大教字〔2005〕36号
为了规范选课程序,指导学生正确有效地选课修读,按照《三峡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科学生选课管理办法。

一、选课原则
1、学校实行以弹性学制和选课制为核心的学分制。

本科学生标准学制为4年(部分专业为5年制),允许学生在3至8年内完成学业。

学生可自主安排学习进程,通过按学期选课修读,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学业。

2、学生选课必须以所在年级修读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修读课程、任课教师和上课时间。

3、每学期学生修读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学分数为16至26学分,一般不得少于15学分,不超过30学分;选课学分数若超过30学分者,必须经导师同意,并报学院主管院长审批。

4、凡已修学分平均学分绩点大于或等于3.0者,在选择下学期修读课程时,允许在选满26学分课程的基础上增选2至5学分的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大于或等于3.3者,允许在选满26学分课程的基础上增选3至6学分的课程。

增选课程应听取导师的意见。

5、学生选课时,应注意课程的修读顺序。

有明确先后修读顺序规定的课程,若先修课程未修读者,不得选修后修课程。

6、学生一般应在选定其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的基础上,再选修与必修课时间不相冲突的选修课。

7、学生可在导师的指导下,通过选择专业方向模块课程确定专业方向;亦可按各学院的统一部署,在适当的学期统一进行专业方向分流。

8、学生必须严肃认真对待选课,每学期开学第2周起学生所选课程一般不再进行退选、改选。

二、选课程序
1、选课前的准备
每学期放假前教务处公布下一学期的《学期网选课课程表》。

(1)学生应认真阅读并掌握本年级所修读专业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并
在导师指导下填写《学生选课单》,确定所选课程及学分。

学生也可设计适合自己的《学生选课单》。

(2)导师应熟悉所指导学生的专业培养方案,对学生填写的选课单进行审核
签字。

(3)学生在进行网上选课前,应掌握上机选课的操作方法(详见《学期网选
课课程表》中的《选课指南》),并严格按照选课系统的提示进行操作。

2、网上选课
本科生实行网上选课,选课分三轮进行。

第一轮选课一般安排在每学期结束前两周内进行,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经导师审核的选课单在网上选择修读课程。

第一轮选课除体育课外其它课程不限制选课人数。

第一轮选课结束后,教务处根据教学班容量按年级、专业或学期平均学分绩点等条件进行选课数据筛选。

第二轮选课安排在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内进行。

每年秋季学期新生参加第二轮选课。

此次选课按教学班选课容量限制人数,学生应上网查询自己所选课程是否被保留,未被保留的课程需重新选课。

第二轮选课结束后,教务处根据选课情况对选课人数不足的教学班进行停开课处理。

处理结束后进行第三轮选课,学生可在此期间再次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课表。

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在3.0及以上者可在开学第一周内办理课程自修手续。

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在3.3及以上者,在上课时间无冲突的情况下可在开学第一周内办理提前修课手续。

学生在选课期间如有疑问可及时向指导老师或本学院教学办咨询,如遇到需教务处协调处理的问题,各学院教学办应及时向教务处反映。

在学生选课期间各学院应安排相关人员值班,以便及时反馈信息。

3、选课后的相关工作
(1)打印课程表
第三轮选课前学生可记录课表初稿,第三轮选课结束后,学生方可通过教务网选课系统下载本人该学期准确的课程安排表。

(2)补选
公共基础必修课原则上不办理补选手续。

专业类课程如遇特殊情况未选课,可在开学第一周内到开课学院教学办公室办理补选手续。

(3)调课
选课结束后,教师不能任意调整上课时间、上课地点或调换教学任务,若有特殊情况须按调课管理办法办理。

三、注意事项
1、学生在选课期间,要认真核对所选课程与所修读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是否相符,如有差错应在选课系统开放期间退选、重选。

课程表一经确定,学生必须参加所选课程教学班的学习与考核。

2、主讲教师按教学班学生名单评定成绩。

凡未列入名单的学生不能参加考核,不记载成绩。

凡列入教学班级名单的,未参加考核者,作旷考处理。

凡未经教务处选课中心同意,擅自改动课程表到未选课程所在教学班级听课者,其考试成绩一律不予承认。

3、重新学习课程须重新进行选课,建议在第一轮选课中选取。

4、学生上机选课时,必须牢记本人学号和密码并严格保密。

学生遗忘密码,可凭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到学院教学办公室申请更改密码。

四、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原《三峡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选课管理办法》(三峡大教字〔2002〕32号)同时废止。

五、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