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中的文学因素——析《毛诗正义》对《诗经》创作艺术的总结(1)
《诗经》最好的注释版本

《诗经》最好的注释版本摘要:1.诗经的重要性和历史地位2.诗经的注释版本众多3.最好的注释版本:《毛诗正义》4.《毛诗正义》的作者和特点5.《毛诗正义》的价值和影响正文:《诗经》作为我国古代文化的瑰宝,历来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研究。
它是我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汇集了自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五百多年的诗歌,共有305 篇。
诗经不仅具有极高的文学价值,同时也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被誉为“五经之首”。
诗经的注释版本众多,其中最好的注释版本当属《毛诗正义》。
《毛诗正义》是唐代孔颖达等奉敕编写的《五经正义》之一,成书于公元653 年,是《诗经》的权威注释。
它的全名为《毛诗正义》,“毛诗”是指西汉毛亨、毛苌所辑的《诗》,并由东汉郑玄作笺,到了唐代,孔颖达等在郑玄笺注的基础上,又进一步为《诗经》作了“正义”。
《毛诗正义》的作者孔颖达是唐代著名经学家,他精通《诗》、《书》、《礼》、《易》等经典,对《诗经》的研究更是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他在《毛诗正义》中,对《诗经》的每一篇诗歌都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包括字词的解释、句子的串讲、篇章的结构分析以及诗歌的主旨阐述。
同时,他还对前人的注解进行了批判性的继承和发扬,使得《毛诗正义》具有了极高的学术价值。
《毛诗正义》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它是《诗经》研究的重要成果,对后世研究《诗经》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其次,它体现了唐代经学的繁荣和严谨,对研究唐代学术史具有重要意义;最后,它是我国古代诗歌研究的基石,对后世诗歌创作和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总之,《毛诗正义》是《诗经》最好的注释版本,它的作者孔颖达凭借自己深厚的学术造诣,为我们提供了一部详尽、严谨的《诗经》注解。
经学中的文学因素——析《毛诗正义》对《诗经》创作艺术的总结(一)

经学中的文学因素——析《毛诗正义》对《诗经》创作艺术的总结(一)论文关键词:《毛诗正义》章法结构用韵赋比兴论文摘要:《毛诗正义》虽属传统的解经范式,但其对《诗经》艺术表现特征的总结引人注目。
在情志合一、直言非诗的理论基础上,它对《诗经》章法结构、用韵情况和赋比兴手法等做了系统深八的分析与总结。
《毛诗正义》作为“诗经汉学”的集大成者,其说诗模式虽然仍未跳出重在发掘政治教化与美刺功能的传统解经范式,但其对《诗经》在章法结构、用韵和赋比兴手法等艺术表现特征方面所进行的系统总结却颇为引人注目。
这一成就超越了此前魏晋六朝文学自觉时代的《诗经》研究成就。
一、《诗经》创作艺术的理论出发点文学是情感的产物,肯定文学创作中的个人情感抒发,是重视文学本身艺术特征的基本前提。
孔颖达等人在《春秋左传正义》中言:“在己为情,情动为志,情志一也,所从言之异耳”,于儒家文论中第一次明确主张“情志一也”。
《毛诗正义》中也同样表达了这种情志合一的意思:作诗者,所以舒心志愤懑,而卒成于歌咏,故《虞书》谓之“诗言志”也。
包管万虑’,其名日心;感物而动,乃呼为志。
志之所适,外物感焉,言悦豫之志则和乐兴而颂声作,忧愁之志则哀伤起而怨刺生。
《艺文志》云“哀乐之情感,歌咏之声发”,此之谓也。
此处所谓“心”,即上文所谓“情”;心“感物而动乃呼为志”,即上文所谓“在己为情,情动为志”。
可见,这段阐释,其实也正是主张情志合一,肯定情感在诗歌创作中的根本地位。
那么,直接将心中之情感说出来就能够成为一首诗吗?孑L疏明确提出了“直言非诗”的理论主张。
孔疏认为,《大序》“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这段话的意义重在强调“直言者非诗,故更序诗必长歌之意。
”接着又说:“初言之时,直平言之耳。
平言之而意不足,嫌其言未申志,故咨嗟叹息以和续之。
嗟叹之犹嫌不足,故长引声而歌之。
长歌之犹嫌不足,忽然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
《诗经》的艺术成就是什么

《诗经》的艺术成就是什么《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收集了自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五百多年的诗歌305篇。
那么它的艺术成就有哪些?下面给大家整理了《诗经》的艺术成就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到大家!《诗经》的艺术成就《诗经》是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有极其重要地位的奠基之作,作为一部乐歌总集,它的作者不一,地域不同,内容各异,艺术风格也多种多样。
概括而言,其艺术成就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强烈的现实主义精神。
《诗经》里的绝大多数诗篇,是奴隶制社会的生活写照。
作者们对于社会生活有着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并能通过完美的艺术形象加以表现,抒发了他们对现实生活的直接感受。
譬如《七月》,以铺叙直陈的手法,展现了一幅古代农奴悲惨生活的真实图画。
诗篇不仅概括地描绘了一年的全部劳动过程,而且通过鲜明的对比,深刻有力地揭露了社会的不平,表达了人民对统治阶级的愤恨。
《伐檀》《硕鼠》,表现了奴隶们在繁苦剥削压迫下的觉悟和反抗;《君子于役》《东山》,反映战争与徭役给人民带来的痛苦;《氓》《柏舟》,揭示爱情、婚姻的种种悲欢。
这些诗歌不仅深刻地反映了社会生活,而且以惊人的艺术概括力,把握和揭示出当时社会生活中的一些本质矛盾。
他们通过对现实生活的具体描述,真实而又形象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面貌,表达了广大人民的理想与愿望。
(二)赋比兴是《诗经》中最突出的艺术表现方法,它们同风雅颂被称为诗的“六义”。
尤其比、兴,是古人研究《诗经》时总结出来的艺术规律。
古人一般认为赋比兴是用,即表现方法。
风雅颂是体,即表现内容、体制。
这里谈谈“赋比兴”三种艺术表现方法的艺术效果。
“赋”就是铺陈直叙事物的方法。
其写法特点就在于“直”,而不加譬喻,把要表达的内容有层次地叙述出来,给人以明确而完整的印象。
如《七月》,诗人按季节和物候的变化,由春至冬分类排比地记述了农奴一年的劳动过程,直诉其苦,事事铺陈,整体而全面地反映了农奴生产、生活的真实面貌。
赋这种表现手法,多表现在一首诗的总体方面,它对社会生活的反映能够给人以整体感,既有深度,又有概括力。
论毛、郑《诗》学“正变”说之合理性(一)

论毛、郑《诗》学“正变”说之合理性(一)提要:诗歌在西周初期的国家意识形态建构过程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是到了西周中期,诗歌原来赖以存在的并发挥功能的文化空间发生了重要变化,于是诗歌原有的意识形态功能渐渐弱化,而各种新的功能随之产生并发展起来。
“正变”之说原是汉儒从诗歌功能历史演变的角度对《诗经》作品进行的分类,清代以来不少学者对这一分类方式持全盘否定态度,这是失之武断的。
关键词:文化空间意识形态正变无算乐一西周初期周公等人为了意识形态的需要创制的那些颂诗及部分大小雅之作,一旦作为乐章而且成为礼仪制度的组成部分,它们也就获得了某种稳定性——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这些乐章及其功能都不会被改变。
这也许就是班固所谓“成康没而颂声寝”的真正原因。
后世诸王,倘不对礼乐制度做大的改革,就必定会沿用那些周初创制的乐章。
如此久而久之,这些乐章原来的那些意识形态功能也就渐渐淡化,直至消失了。
事实上,到了西周中叶的昭、穆二王之后,周人的统治早已深入人心,获得了牢不可破的合法性,也不再需要用诗歌的言说方式来强化这种合法性了。
班固说“成康没而颂声寝”,而郑玄《诗谱序》在“及成王、周公致太平,制礼作乐,而有颂声兴焉,盛之至也。
”之后即言“后王稍更陵迟,懿王……”,自成王乃至懿、夷二王之间的康、昭、穆、共四王概无言及,这是什么原因?恐怕正是因为这个时期的一百多年间在诗乐方面没有大的制作之故i]。
此期诗歌的具体功用或许会有改变,例如原用于祭祀大典的乐章移为他用等。
但诗歌总体的意识形态功能除了渐渐削弱之外没有任何改变。
那么具有新的功能的诗歌是如何产生的呢?《毛诗序》的作者和郑玄都是颇有历史眼光的人,他们已经很清楚地指出了社会政治的变化对于诗歌功能转变的决定性影响。
可惜的是清代以来一些学者,特别是“古史辨”派对《诗序》和《郑谱》的观点完全否定,使这个问题变得更加复杂难辨了。
看他们的论述,主1]要是对于《诗序》与《诗谱序》的“美刺”、“正变”说难以理解,特别是对于按照时代的顺序划分“正变”的观点不能接受。
《诗经》艺术特征论析

《诗经》艺术特征论析
《诗经》是中国最古老的文学作品之一,它的艺术特征值得我们来进行论析。
本文将以《诗经》艺术特征论析为主题,论述它的表达手法,抒发意境,把握情节及它们之间的关系,从而深刻了解《诗经》的艺术特征。
首先,《诗经》的表达手法具有独特性。
它采用五言、七言及绝句等形式抒发出思想情愫,运用语言让读者看到古代作者对自然、社会和宗教的再现。
其次,《诗经》抒发出一种主观而冲动的意境。
作者以抽象的语言向读者展现出丰富的情感,表达出心中的情愫。
此外,《诗经》也具有明显的情节化特征。
作者以非线性的写作形式把握住情节,加强叙事的表现力,使读者在文学作品中更加深刻地理解了整个情节,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
由此可见,《诗经》蕴含着丰富的艺术特征。
诗歌的表达手法,情感的抒发,以及情节的化缩,都是《诗经》给人们带来的美好享受。
《诗经》无论是从文学形式上,还是从人文意义上,都具有极高的艺术魅力,值得我们去深入认识它的特点和技巧。
通过分析和论述,我们发现,《诗经》以其独特魅力影响着古今中外的文学艺术。
它深刻地反映了古代作者对自然和社会的思考,也抒发了古代作者心中的情感,使读者在感官愉悦的同时,也可以从中汲取到无限的思想精神。
《诗经》的艺术特征,无疑是赋予了它独特的文学魅力,吸引着世界各地的读者前来欣赏,这也是它能够流传至今的原因。
综上所述,《诗经》的艺术特征是多方面的,其丰富的表达手法以及深刻的意境,使它具有了高度的艺术价值和文学魅力。
作为我国古老文学作品,它对当代文学创作有着天然的启发,谱写出更加精彩的故事。
从引书看《毛诗正义》的成书特征(1)

从引书看《毛诗正义》的成书特征(1) 论文关键词:《毛诗正义》引书成书特征经学性论文摘要:初唐孔颖达主持编撰的《毛诗正义》具有集大成的特征,主要体现在文本的编撰征引了自汉魏以来以迄初唐的学术著作292种。
《毛诗正义》引书彰显着三个较为明显的特征:从取材看,以经史为主,无门户之见;从宗旨看,以服务政治为根本目的,即使是引用文学典籍,亦不违此,甚至不惜牺牲对诗的审美观照;从方法看,运用礼学、训诂和谶纬解释经义。
所有这些,决定了《毛诗正义》文本的经学特征,这是现代《诗》学研究所不容忽视的重要方面。
在现代《诗经》学研究中,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国学热的兴起,《毛诗正义》逐渐成为研究的热点,主要侧重于文学、文献及其学术史的地位等方面的探讨。
在引书方面,自唐代以来,学者多有关注,而由于《毛诗正义》文本本身在内容上的博大浩繁,难以卒读,所以很少有人能够深入对其文本引文进行细致考索,因此,《毛诗正义》引书的价值便湮没无闻。
本文不揣谫陋,对其引文进行细致的爬梳,然后分门别类,多向比较。
我们发现,《毛诗正义》在其驳杂的引书中,彰显出鲜明的成书特征。
这一发现,对于我们今后研究《毛诗正义》提供了一种较有价值的参照。
本文认为,《毛诗正义》通过引书能够体现出以下主要特征。
一、《毛诗正义》取材极为广泛,较少学术成见《毛诗正义》广泛继承了唐以前的文化遗产,从时间上来看,绝大部分是两汉以来的作品,所引著述包括经、史、子、集各个门类。
除按照《隋书·艺文志》,《孟子》归人“子部”外,《毛诗正义》引用了儒家的所有经典及其大量传注,各个历史时期的学术流派都包括在内,如两汉的今古文学派,魏晋的郑王学派,以及玄学代表王弼的《周易》注,南北对峙时的南学和北学,而且,汉魏时期的纬书也有大量征引。
史部引用了《国语》、《战国策》、《史记》、《汉书》、《后汉书》等主要的史学著作和传注,以及其他著述28种之多。
子部引书26种,不仅有儒家的《孟子》、《苟子》,而且还有《老子》、《庄子》、《管子》、《淮南子》、《墨子》、《吕氏春秋》、《孙子兵法》、《尸子》、《九章算术》、《本草》等,几乎引用了春秋以来诸子百家的主要著述。
《诗经》的艺术特色

《诗经》的艺术特色《诗经》中的作品,反映了各方面的生活,具有深厚丰富的文化积淀,显示了我国古代诗歌最初的伟大成就。
那么它的艺术特色有哪些?下面店铺给大家整理了《诗经》的艺术特色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到大家!《诗经》的艺术特色作为中国文学的主要源头之一,《诗经》一直受到历代读书人的尊崇,经历两千多年已成为一种文化基因,融入华夏文明的血液。
《诗经》以现实为主,抒发现实生活触发的真实感情,拥有强烈深厚的艺术魅力。
无论是在形式体裁、语言技巧,还是在艺术形象和表现手法上,都显示出我国最早的诗歌作品在艺术上的巨大成就。
(一)赋、比、兴的手法赋,就是铺陈直叙,即诗人把思想感情及其有关的事物平铺直叙地表达出来。
如《七月》叙述农夫在一年十二个月中的生活,就是用赋法。
赋是一种基本的表现手法,是基础。
比,就是比方,以彼物比此物,诗人有本事或情感,借一个事物来做比喻。
其中整首诗都以拟物手法表达感情的比体诗,如《豳风•鸱鸮》、《魏风•硕鼠》、《小雅•鹤鸣》,独具特色;《诗经》中比的手法多样,有明喻、暗喻、借喻、博喻等。
明喻是“比”句中既有“彼物”又有“此物”,两者之间还有一个关联词“如”字充作比喻的标志。
如《秦风·小戎》:“言念君子,温其如玉。
”《小雅·常棣》:“妻子好合,如鼓琴瑟。
”所以孔颖达说:“诸言如者,皆比辞也”。
暗喻是“彼物”与“此物”之间没有“如”一类的关联词。
如《卫风·氓》“于嗟鸠兮,无食桑葚。
于嗟女兮,无与士耽”等。
借喻是只说“彼物”,不说“此物”。
如《卫风·氓》“桑之落矣,其黄而殒。
自我徂尔,三岁食贫”。
博喻是用一联串的“彼物”来比喻一个“此物”。
如《小雅·天保》“如山如阜,如冈如陵,如川之方至,以莫不增”,连出五个比喻,比喻事业的蒸蒸日上。
《大雅·板》中“天之庸民,如埙如箎,如璋如圭,如取如携”,连出六个比喻,比喻上天帮助下民。
总之,《诗经》中大量用比,表明诗人具有丰富的联想和想象,能够以具体形象的诗歌语言来表达思想感情。
《毛诗》与《诗经》(附《毛诗序》)

《⽑诗》与《诗经》(附《⽑诗序》)《⽑诗》与《诗经》(附《⽑诗序》)—⽆⼼— 稍爱⽂者,⽆不知《诗经》,然⽽若说《⽑诗》,知者未必众多,甚⾄会引出歧义。
但是,往前半个世纪,⽂⼈们听见“关关雎鸠”,绝⼤多数⼈⾸先想到的会是《⽑诗》,⽽鲜有⼈说《诗经》。
其实,《⽑诗》就是《诗经》。
然⽽,既同为《诗经》,为何在不同时代的⽂⼈中会地位如此不同呢?《诗》 《诗经》原本名《诗》,春秋时孔⼦集天下之诗编纂⽽成,现存305⾸,另有6⾸仅有名⽽⽆辞。
旧称“诗三百”。
《论语》中有“⼦⽈:诗三百,⼀⾔以蔽之……”可见最初之诗便只有300多⾸。
有传说诗原本共有3000多⾸,孔⼦凭⼰好删减为300多⾸,⽆实据,属臆测。
孔⼦后,《诗》由⼦夏传授。
《⽑诗》 秦时《诗》被焚,但仍为⽂⼈记诵⼝⽿相传。
⾄汉时,儒家为尊,儒家经典重⼜盛⾏,多由当时儒⽣听经⼿录,⽤的是⾪书,相对先秦所⽤的⼤篆、籀书等“古⽂”来说,称为“今⽂”。
间⼜发现些被先贤藏匿于墙壁中的古⽂经典。
因今⽂、古⽂相差太⼤,当时⼈多不识古⽂,⾮加注释不能解,所以经学应时⽽⽣。
汉《诗》初时最著名的为齐⼈、鲁⼈、燕⼈分别所注的《齐诗》、《鲁诗》、《韩诗》,合称“三家诗”。
“三家诗”都是今⽂,对《诗》的注解相当繁复,被⽴为官学。
后来⼜出现了鲁⼈⽑亨和赵⼈⽑苌所传的古⽂注《诗》,为⼦夏所传,这便是《⽑诗》。
《⽑诗》当时地位并不如“三家诗”,不是官学,却在民间流传最⼴,与“三家诗”合称“四家诗”。
《⽑诗》注释简明,包含很多先秦的旧说。
东汉时郑⽞为《⽑诗》作注后,《⽑诗》逐渐盖过“三家诗”,致使“三家诗”逐渐消亡。
后来历代都有对《⽑诗》的注释。
《诗经》 《诗》在西汉被尊为儒家经典,才名为《诗经》。
现在的《诗经》便是流传下来的《⽑诗》。
《诗经》之俗化 宋代对训诂学有所⾰新,直接导致⼤量古籍“俗化”,其中也包括《诗经》。
朱熹因未通⼩学,却强解经卷,不顾古训,只从字⾯、义理推究,为后世儒家⼤为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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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学中的文学因素——析《毛诗正义》对《诗经》创作艺术的总结(1)论文关键词:《毛诗正义》章法结构用韵赋比兴论文摘要:《毛诗正义》虽属传统的解经范式,但其对《诗经》艺术表现特征的总结引人注目。
在情志合一、直言非诗的理论基础上,它对《诗经》章法结构、用韵情况和赋比兴手法等做了系统深八的分析与总结。
《毛诗正义》作为“诗经汉学”的集大成者,其说诗模式虽然仍未跳出重在发掘政治教化与美刺功能的传统解经范式,但其对《诗经》在章法结构、用韵和赋比兴手法等艺术表现特征方面所进行的系统总结却颇为引人注目。
这一成就超越了此前魏晋六朝文学自觉时代的《诗经》研究成就。
一、《诗经》创作艺术的理论出发点文学是情感的产物,肯定文学创作中的个人情感抒发,是重视文学本身艺术特征的基本前提。
孔颖达等人在《春秋左传正义》中言:“在己为情,情动为志,情志一也,所从言之异耳”,于儒家文论中第一次明确主张“情志一也”。
《毛诗正义》中也同样表达了这种情志合一的意思:作诗者,所以舒心志愤懑,而卒成于歌咏,故《虞书》谓之“诗言志”也。
包管万虑’,其名日心;感物而动,乃呼为志。
志之所适,外物感焉,言悦豫之志则和乐兴而颂声作,忧愁之志则哀伤起而怨刺生。
《艺文志》云“哀乐之情感,歌咏之声发”,此之谓也。
此处所谓“心”,即上文所谓“情”;心“感物而动乃呼为志”,即上文所谓“在己为情,情动为志”。
可见,这段阐释,其实也正是主张情志合一,肯定情感在诗歌创作中的根本地位。
那么,直接将心中之情感说出来就能够成为一首诗吗?孑L疏明确提出了“直言非诗”的理论主张。
孔疏认为,《大序》“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这段话的意义重在强调“直言者非诗,故更序诗必长歌之意。
”接着又说:“初言之时,直平言之耳。
平言之而意不足,嫌其言未申志,故咨嗟叹息以和续之。
嗟叹之犹嫌不足,故长引声而歌之。
长歌之犹嫌不足,忽然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
”既然他认为“直言非诗”,那么运用各种语言艺术形式来言志作诗就是逻辑的必然。
从实现诗歌抒情意图发,孔颖达强调要通过多样化的表现手段以强化诗人“申志”“舒愤”之目的。
这种认识为其深入探讨《诗经》的创作艺术奠定了理论基础,是他关注《诗经》创作艺术的理论发点。
二、对章法结构的分析孔疏在《诗经》首篇《关雎》之后,用了字数是《诗大序》倍的篇幅,对《诗经》的字句篇章作了集中讨论,成为《诗经》经学阐释中最为突出的现象。
首先总体概括了《诗经》中字、句、章、篇的关系,其云:句必联字而言,句者局也,联字分疆,所以局言者也。
章者明也,总义包体,所以明情者也。
篇者遍也,言出情铺,事明而遍者也.然后具体总结了《诗经》中句式的各种情况,云:句者联字以为言,则一字不制也。
以诗者中志,一字则言蹇而不会,故《诗》之见句,少不减二,即“祈父”、“肇裎”之类也。
三字者,“绥万邦”、“娄丰年”之类也。
四字者,“关关雎鸠”、“窈窕淑女”之类也。
五字者,“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之类也。
六字者,“昔者先王受命”、“有如召公之臣”之类也。
七字者,“如彼筑室于道谋”、“尚之以琼华乎而”之类也。
八字者,“十月蟋蟀入我床下”、“我不敢效我友自逸”是也。
其外更不见九字、十字者。
……句字之数,四言为多,唯以二三七八者,将由言以中情,唯变所适,播之乐器,俱得成文故也。
这段话结合实例全面总结了《诗经》句式变化的各种情况,归纳了《诗经》的句式规律,认为《诗》是以四言句式为多,其余二至八言句式则是为了适应情感表达的特殊效果和合乐歌唱艺术形式而运用的,是四言句式的有益补充。
孔疏明确指出句式的各种变化都只不过是为了“申情”而“唯变所适”,也就是说,诗歌的句式变化都是出于“抒情言志”的需要。
孔疏对篇章的论述最为详细,全面总结和论述了《诗经》的章中句数和篇中章数:章者,积句所为,不限句数也,以其作者陈事,须有多少章总一义,必须意尽而成故也。
累句为章,则一句不可,二句得为之,《卢令》及《鱼丽》之下三章是也。
其三句则《麟趾》、《甘棠》、《驺虞》之类是也。
其多者,《载芟》三十一句,《宫》之三章三十八句,自外不过也。
篇之大小,随章多少。
风、雅之中,少犹两章以上,即《驺虞》、《渭阳》之类是也。
多则十六以下,《正月》、《桑柔》之类是也、唯《周颂》三十一篇,及《那》、《烈祖》《玄乌》,皆一章者。
以其风、雅叙人事,刺过论功,志在匡救,一章不尽,重章以中殷勤,故风、雅之篇无一章者。
颂者,太平德洽之歌,述成功以告神,直言写志,不必殷勤,故一章而已。
章组成。
疏看到,在《诗经》中一章不少于两句,最多是38/口J。
之所以每章句数不能够限定,是因为据表达内容不同,需要的句数多少亦不同。
“必须意尽而成”,讲清楚所要表达的意思,一章也即结束。
结合孔疏于前所叙章者明也,总义包体,所以明情也”,章这种结构形式同样是服务于抒发情志、叙述事件这一目的,所以其句数自然要随表达需要而定。
孔疏在论及章数之时尤其注意到了风、雅与颂在一篇章数上的区别,其立足于诗歌重在抒情的艺术本质,对篇内章数的多少问题予以理论的思考和阐释。
孔疏认为,“风、雅少犹两章以上”,“多则十六以下”,是因为“风、雅叙人事,刺过论功,志在匡救,一章不尽,重章以申殷勤”,故“无一章者。
”而“《周颂》三十一篇,及《那》、《烈祖》、《玄鸟》,皆一章者”,则是“颂者,太平德洽之歌,述成功以告神,直言写志,不必殷勤,故一章而已”之故。
展读《诗经》,不难发现,风、雅之诗,广写世间人事百态,小到男女婚恋,大到刺过论功,志在匡世的政治热情,更为追求诗人主观情志的抒发,所以极尽深婉之能事,一章言之,意犹未了,故非二章或多章不足以尽兴。
而《周颂》众诗,述功告神,不必殷勤,缺乏反复诉说的情感动力,故多为一章。
孔疏之论在相当程度上符合《诗经》艺术的真实状态,可谓有理。
三、对用韵情况的分析孔疏云:诗之大体,必须依韵,其有乖者,古人之韵不协耳。
之、兮、矣、也之类,本取以为辞,虽在句中,不以为义,故处末者,皆字上为韵。
之者,“左右流之”、“寤寐求之”之类也。
兮者,“其实七兮”、“迨其吉兮”之类也。
矣者,“颜之厚矣”、“出自口矣”之类也。
也者,“何其处也”、“必有与也”之类也。
《著》“俟我于著乎而”,《伐檀》“且涟猗”之篇,此等皆字上为韵,不为义也。
然人志各异,作诗不同,必须声韵谐和,曲应金石,亦有即将助句之字,以当声韵之体者,则“彼人是哉,子日何其”;“不思其反。
反是不思,亦已焉哉”;“是究是图,蛊其然乎”;“其虚其徐,既亟只且”之类是也。
“诗之大体,必须用韵”,可见孔疏将用韵看作是诗体成立的必备因素。
音律的最大价值自然在它的音乐性。
音乐自身是一种产生浓厚美感的艺术,诗之依韵,就是为了“声韵和谐,曲应金石”,使声音谐美,便于吟咏歌唱,使所要表达的情感意绪在美妙的声韵中播扬,增强其审美浓度和感染力量。
孑L疏尤其关注的是句尾语助词与诗韵的关系。
其分汉字为“全取以制义”的实词和“假辞以为助”语助词,认为语助词“虽在句中,不以为义”,如果置于句末,则主要就是“为韵”,并且依次举了《周南·关雎》、《召南·摞梅》、《小雅·巧言》、《邶风·旄丘》、《齐风·著》、《魏风·伐檀》这些例子来说明这种情况,详尽而确凿。
这种情况可与王力《诗经韵读》中所说“如果句尾是一个字,韵就常常落在倒数第二字上”相印证。
孔疏还提出了另外一种情况,即“将助句之字,以当声韵之体者”,且举《魏风·同有桃》、《卫风·氓》、《小雅·常棣》为例,这种情况大概相当于“虚字被用作韵脚,倒数第二字不再作韵。
”孔疏的诗韵理论常反映于其《诗经》疏解中,如《王风·采葛》“设文各从其韵,不由事大忧深也”,《郑风·丰》“而经衣裳异文者,以其衣裳别名,诗须韵句,故别言之耳”,《魏风·硕鼠》“谷生于苗,故言苗以韵句”等等比比皆是。
孔疏在《周南·汉广》正义中甚至说:“诗之大体,韵在辞上。
”对声韵之重视超过了文辞。
这种意识在《序》、《传》、《笺》中是没有的,应该说相当程度上这是自魏晋六朝以来中国诗歌追求声韵的理论和实践而对孔颖达年所产生的影响所致。
四、对《诗经》赋、比、兴的认识赋、比、兴是《诗经》对中国文学的表现艺术影响最大的一个方面。
《诗大序》说:“诗有六义焉:一日风,二日赋,_二日比,四日兴,五日雅,六日颂。
”六者是并列的关系。
经过东汉郑众和郑玄以及齐。
梁时期刘勰《文心雕龙》的阐释,赋、比、兴作为写作手法的认识有了明显的增强,但论述得最完整的还是《毛诗正义》。
孔颖达说:郑以赋之言铺也……则诗之直陈其事,不譬喻者,皆赋也。
郑司农云:“比者,比方于物、诸言如者,皆比辞也。
”司农叉云:“兴者,托事于物则兴者起也。
取譬引类,起发己心,诗文诸举草木乌兽以见意也,皆兴辞也。
”赋、比、兴如此次者,言事之道,直陈为正,故《诗经》多赋在比、兴之先。
比之与兴,虽同是附托外物,比显而兴隐,故比居兴先也.通过以上论述,将赋、比、兴的不同作用及其排列顺序先后的原因,分析得非常清楚且通俗易懂。
至于何以称之谓六义?《毛诗正义》也解释得很明白:然则风、雅、颂者,诗篇之异体;赋、比、兴者,诗文之异辞耳,大小不同而得并为六义者,赋、比、兴是诗之所用,风、雅、颂是诗之成形,用彼三事,成此三事,是故同称为六义,非别有篇卷也这就是说,赋、比、兴是为创作风、雅、颂服务的,故也沾了“义”宁的光。
至此,作为写作手法的赋、比、兴含义已基本确定,赋、比、兴与风、雅、颂的关系也有了明确的界定。
赋、比、兴由浓厚的经学含义而逐步成为文学含义,虽是汉魏六朝文学潮流潜移默化的自然趋势,但《毛诗正义》论述毕竟起了归于一定的总结作用,这一点功不可没。
《毛诗正义》对《诗经》创作艺术的系统理论总结,在伦理道德阐释的重重掩盖下,透露出一抹注重文本研究的气息,这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诗经》研究由经学向文学的转变,是诗经学研究史上的重要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