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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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上)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上)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上)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2003版}的通知浙建建[2004]45号根据省建设厅、省计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的通知〉》[建建发(2002)100号]的要求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 03]206号)的规定,有三部门组织编制的《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03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以下简称新计价依据)通过审定,现予以颁发,并就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新计价依据适用于工程量清单综合计价法和传统工料单价法。

新计价依据的消耗量是社会平均消耗量,是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二、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时,必须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和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三、新计价依据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及有关费率,实行全面动态管理。

市场信息家由各级造价管理机构通过价格信息发布系统发布。

四、新计价依据中取费定额按不同专业工程、不同取费项目划分为竞争性与非竞争性两大类。

在工程发承包过程中,非竞争性费用应按照规定计取,不得任意调整。

五、新计价依据从2004年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与之配套的计算机应用软件同步推广使用。

原《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1994年)《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4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单位估价表》(1994年)继《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单位估价表》(1993)在新计价依据执行之日起同时停止使用。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说明一、本章定额包括人工土方、机械土方、石方及基础排水。

二、同一工程的土石方类别不同,除另有规则外,应分别列项计算。

土石方类别详见土壤及岩石分类表。

三、土石方体积均按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回填土按碾压夯实后的体积(实方)计算。

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见下表:注:虚方指未经碾压、堆积时间≤1年的土壤。

四、干、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采用井点排水等措施降低地下水位施工时,土方开挖按干土计算,并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套用基础排水相应定额,不再套用湿土排水定额。

五、挖土方工程量应扣除直径800mm及以上的钻(冲)孔桩、人工挖孔桩等大口径桩及空钻(挖)所形成的未经回填桩孔所占体积,挖桩承台土方时应乘以相应的系数,其中:人工挖土方综合定额乘以系数1.08;人工挖土方单项定额乘以系数1.25;机械挖土方定额乘以系数1.1。

六、土方石、泥浆如发生外运(弃土外运或回填土外运),各市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无规定的按本章相关定额执行,弃土外运的处置费等其他费用,按各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人工土方:1、人工挖房屋基础土方最大深度按3m计算,超过3m时,应按机械挖土考虑,如局部超过3m且仍采用人工挖土的,超过3m部分的土方,每增加1m按相应综合定额乘以系数1.05;挖其他基础土方深度超过3m时,超过3m部分的土方,每增加1m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15计算。

2、房屋基础土方综合定额综合了平整场地,地槽、坑挖土、运土,槽坑底原土打夯,槽坑及室内回填夯实,和150m以内弃土运输等项目,适用于房屋工程的基础土方及附属于建筑物内的设备基础土方、地沟土方及局部满堂基础土方,不适用于房屋工程大开口挖土的基础土方、单独地下室土方及构筑物土方,以上土方应套用相应的单项定额.3、房屋基槽、坑土方开挖,因工作面、放坡重叠造成槽、坑计算体积和大于实际大开口挖土面积时按大开口挖土面积计算,套用房屋综合土方定额。

浙江建设工程预算2018定额交底资料-房建

浙江建设工程预算2018定额交底资料-房建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二、章节说明变化情况
9.修改了机械挖岩石按四类土套用定额的范围。
10.补充了施工中集中堆放的土方发生二次翻挖的相关说明。
11.进一步明确了当石方基坑开挖深度超过5m时的相关说明。
12.明确了石方爆破基坑开挖上口面积大于150m²时,定额套用说明。 13.补充了机械液压锤破碎槽坑石方的说明。
4.机械挖一般土方定额表下增加附注说明。 5.定额综合考虑了挖掘机挖土后厚度在30cm以内的基底清理和边坡修整所需的人
工。 6.明确了地下室底板等下翻构件部位土方套用定额的规定。
7.明确了汽车(包括人力车)的负载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运输项目中。
8.调整了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时需增加费用的内容。
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一)规范修订的总体原则
(二)术语
(三)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一)规范修订的总体原则
1.适用范围
2.阳台面积计算以主体结构为主的原则
3.可以利用的建筑空间都计算建筑面积
4.一般计算原则
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二)术语(主要术语介绍)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6.有关出入口的建筑面积计算。
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三)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主要条款介绍)
7.有关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的建筑面积计算。
8.有关建筑物间架空走廊的建筑面积计算。
9.有关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的建筑面积计算。 10.有关落地橱窗的建筑面积计算。 11.有关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 12.有关室外走廊、檐廊的建筑面积计算。
1. 贴近本省建筑市场实际,对原有的定额项目进行结构性调整。 2. 接轨13国标清单计算规范,调整定额章节划分和项目设置。 3. 方便使用者实际操作,调整相应章节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 4. 科学确定量、价结构比例,合理调整定额人工消耗量。

《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交底培训

《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交底培训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一、子目设置及与“10版定额”的主要区别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二、章节说明变化情况
1.根据现行国家标准规范,调整了土石方分类。 2.进一步明确了沟槽、基坑及一般土石方定额的使用。 3.补充了在强夯后地基上挖土方的难度系数。 4.机械挖一般土方定额表下增加附注说明。 5.定额综合考虑了挖掘机挖土后厚度在30cm以内的基底清理和边坡修整所需的人工。 6.明确了地下室底板等下翻构件部位土方套用定额的规定。 7.明确了汽车(包括人力车)的负载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运输项目中。 8.调整了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时需增加费用的内容。
1.删除了房屋基础土方综合定额、铲运机铲运土方、人工装土等不常用定额项目; 2.增加了挖掘机挖装一般土方、泥浆罐车装运淤泥流砂、装载机装运土方等项目; 3.挖掘机挖槽坑土方定额以不同土壤类别分别按照装车和不装车设置; 4.人工挖地槽、地坑定额子目删除了“原土打夯”的内容; 5.调整了挖掘机挖土方定额的工作内容。
第十一章 楼地面装饰工程 第十二章 墙、柱面装饰及隔断、幕墙工程 第十三章 天棚工程 第十四章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第十五章 其他装饰工程 第十六章 拆除工程 第十七章 构筑物、附属工程 第十八章 脚手架工程 第十九章 垂直运输工程 第二十章 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一、子目设置及与“10版定额”的主要区别
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三)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主要条款介绍)
7.有关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的建筑面积计算。 8.有关建筑物间架空走廊的建筑面积计算。 9.有关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的建筑面积计算。 10.有关落地橱窗的建筑面积计算。 11.有关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 12.有关室外走廊、檐廊的建筑面积计算。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交底资料(2)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交底资料(2)

除定额注明外,现浇混凝土构件模板按混凝 2003版 定额 土与模板接触面的面积以平方米计量。
四、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变化4:删除密肋板,井字板定额
本定额取消了密肋板、井字板,故所有砼梁、
2010版 定额
板均分别套用相应定额;板中暗梁并入板内 计算。
无 2003版 定额
四、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四、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其他变化(钢筋):
柱墙垂直构件钢筋搭接个数 10定额:垂 直 构 件 有 楼 层 , 设 计 未 规 定 搭 接 时 , 按 自 然 层,每层按一 个搭接计算。 03定额:垂 直 构 件 有 楼 层 , 设 计 未 规 定 搭 接 时 , 层 高 在 3m以 内 的 , 每 二层增加一个搭接,层高在 3m以上的,每一层增加一个搭接。 钢筋接头的计算规则 10定额:直 径 大 于 16mm的 钢 筋 , 且 设 计 要 求 采 用 机 械 连 接时,应按实 际采用接头种类和个数列项计算,计算该接头后不再计算该处的钢筋 搭接长度。 03定额:直 径 大 于 22mm的 钢 筋 , 设 计 要 求 采 用 套 筒 冷 压 接头或锥形螺 纹接头时,按实际采用接头种类和个数列项计算,计算该接头后不再 计算钢筋搭接长度。
03定额:机械凿挖次坚石 40.31
一、土石方工程
其他次要变化:
1. 新增了机械挖淤泥、流沙定额; 2. 调整了机械土方定额的内容; 3. 调整了石方相应定额子目; 4. 新增了直流深井排水相应定额子目。 5. 增加了综合土石方定额的使用规定; 6. 明确了土方、泥浆外运的相关规定; 7. 调整了机械土方定额包含的内容; 8. 调整了基槽、坑的定义及一般土方定额的使用规则; 9. 增加了挖掘机在有支撑的大型基坑内挖土时的相关规定; 10. 明确了机械运湿土的有关规定。 11. 调整了土方开挖放坡系数的确讣方法;

《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交底培训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8年12月21日交底内容第一部分定额修订概况第二部分总说明及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第三部分定额章节第四部分定额附录第一部分定额修订概况✧一、定额修订特色✧二、定额修订水平1. 贴近本省建筑市场实际,对原有的定额项目进行结构性调整。

2. 接轨13国标清单计算规范,调整定额章节划分和项目设置。

3. 方便使用者实际操作,调整相应章节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

4. 科学确定量、价结构比例,合理调整定额人工消耗量。

✧ 1.测算选用的典型工程概况✧序号工程名称结构类型权数(%)1 多层住宅框架结构102 高层住宅框架结构403 高层公建(写字楼)框剪结构204 多层公建(教学楼)框架结构205 工业厂房钢结构10✧2. 定额水平变化的测算方法✧采用统一的2018版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分别套用2010版、2018版两种不同的定额消耗量,计算出工程直接费进行比较,再经过加权平均后,计算出2010版定额与2003版定额之间的定额水平变化幅度。

3. 定额总体水平变化的幅度定额水平变化幅度(%)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合计定额直接费(%)10.17 1.33 1.04 12.54定额消耗量(%)34.4 2.13 14.25 ——第二部分总说明及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一、总说明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一、总说明1. 定额的编制原则及依据2. 定额的作用及适用范围3. 定额水平及消耗量确定原则4. 有关问题的说明5. 定额的界定与解释、管理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一)规范修订的总体原则✧(二)术语✧(三)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一)规范修订的总体原则✧1.适用范围✧2.阳台面积计算以主体结构为主的原则✧3.可以利用的建筑空间都计算建筑面积✧4.一般计算原则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二)术语(主要术语介绍)✧1.建筑面积 2.建筑空间 3.围护结构✧4.围护设施 5.主体结构 6.结构层✧7.阳台 8.露台 9.雨蓬 10.台阶(三)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主要条款介绍)✧1.有关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2003版}的通知浙建建[2004]45号根据省建设厅、省计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的通知〉》[建建发(2002)100号]的要求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的规定,有三部门组织编制的《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03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以下简称新计价依据)通过审定,现予以颁发,并就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新计价依据适用于工程量清单综合计价法和传统工料单价法。

新计价依据的消耗量是社会平均消耗量,是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二、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时,必须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和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三、新计价依据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及有关费率,实行全面动态管理。

市场信息家由各级造价管理机构通过价格信息发布系统发布。

四、新计价依据中取费定额按不同专业工程、不同取费项目划分为竞争性与非竞争性两大类。

在工程发承包过程中,非竞争性费用应按照规定计取,不得任意调整。

五、新计价依据从2004年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与之配套的计算机应用软件同步推广使用。

原《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1994年)《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4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单位估价表》(1994年)继《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单位估价表》(1993)在新计价依据执行之日起同时停止使用。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规范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规范

二、桩基础及地基加固工程
(一)项目设置与03版定额的区别
1. 钢筋混凝土预制桩 2. 灌注桩 3. 地基加固、围护桩及其他
二、桩基础及地基加固工程
(二)章节说明修改情况
1. 修改了预制桩场内运桩的相关规定; 2. 明确了打压预应力空心方桩的定额套用规定; 3. 补充了旋挖桩、注浆管、声测管定额说明; 4. 修改了打拔钢板桩定额的说明; 5. 补充了新增加的SMW工法搅拌桩定额的相应说明; 6. 明确了水泥搅拌桩定额是按不掺添加剂编制的; 7. 补充了锚杆(土钉)支护及喷射混凝土定额相关说明。
3. 钢筋制作、安装
明确了除定额规定单独列项计算以外,各类钢筋、埋件的 制作成型、绑扎、安装、接头、固定所用工料机消耗均已列入 相应定额,多排钢筋的垫铁在定额损耗中已综合考虑,发生时 不另计算。螺旋箍筋的搭接已综合考虑在灌注桩钢筋笼圆钢定 额内,不再另行计算。
四、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修改情况
(一)项目设置与03版定额的区别
1. 现浇现拌、预拌混凝土; 2. 现浇混凝土构件模板; 3. 预制混凝土构件; 4. 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 5. 钢筋制作、安装。
四、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二)章节说明修改情况
1. 现浇混凝土构件 (1)本章说明与规则未特指子目定额的,互相适用; (2)现拌泵送混凝土的使用规定; (3)电梯井壁与剪力墙合并及有关规定; (4)线条模板增加费定额的使用规定; (5)自行车坡道带有台阶时的定额使用规定。
四、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二)章节说明修改情况
2. 预制混凝土构件
对地胎膜的调整:先张预应力预制混凝土构件是按加 工厂制作考虑,模板已综合考虑地、胎膜因素,其余各类 预制混凝土构件模板不包含地胎膜,实际施工需要地胎膜 时,可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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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土石方工程说明一、本章定额包括人工土方、机械土方、石方及基础排水。

二、同一工程的土石方类别不同,除另有规则外,应分别列项计算。

土石方类别详见土壤及岩石分类表。

三、土石方体积均按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回填土按碾压夯实后的体积(实方)计算。

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见下表:注:虚方指未经碾压、堆积时间≤1年的土壤。

四、干、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采用井点排水等措施降低地下水位施工时,土方开挖按干土计算,并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套用基础排水相应定额,不再套用湿土排水定额。

五、挖土方工程量应扣除直径800mm及以上的钻(冲)孔桩、人工挖孔桩等大口径桩及空钻(挖)所形成的未经回填桩孔所占体积,挖桩承台土方时应乘以相应的系数,其中:人工挖土方综合定额乘以系数1.08;人工挖土方单项定额乘以系数1.25;机械挖土方定额乘以系数1.1。

六、土方石、泥浆如发生外运(弃土外运或回填土外运),各市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无规定的按本章相关定额执行,弃土外运的处置费等其他费用,按各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人工土方:1、人工挖房屋基础土方最大深度按3m计算,超过3m时,应按机械挖土考虑,如局部超过3m且仍采用人工挖土的,超过3m部分的土方,每增加1m按相应综合定额乘以系数1.05;挖其他基础土方深度超过3m时,超过3m部分的土方,每增加1m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15计算。

2、房屋基础土方综合定额综合了平整场地,地槽、坑挖土、运土,槽坑底原土打夯,槽坑及室内回填夯实,和150m以内弃土运输等项目,适用于房屋工程的基础土方及附属于建筑物内的设备基础土方、地沟土方及局部满堂基础土方,不适用于房屋工程大开口挖土的基础土方、单独地下室土方及构筑物土方,以上土方应套用相应的单项定额.3、房屋基槽、坑土方开挖,因工作面、放坡重叠造成槽、坑计算体积和大于实际大开口挖土面积时按大开口挖土面积计算,套用房屋综合土方定额。

4、平整场地指原地面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平均相差(高于或低于)30cm以内的原土找平。

如原地面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平均相差30cm以上时,应另按挖、运、填土方计算,不再计算平整场地。

5、本定额挖土方除淤泥、流砂为湿土外,均以干土为准。

如挖运湿土,综合定额乘以系数1.06;单项定额乘以系数1.18。

湿土排水(包括淤泥、流砂)应另列项目计算。

6、基槽、坑底宽≤7m,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底面积≤150m2为基坑,超出上述范围及平整场地挖土厚度在30cm以上的,均按一般土方套用定额。

八、机械土方:1、机械挖土定额已包括人机配合所需的人工,遇地下室底板下翻构件等部位的机械开挖时,下翻部分工程量套用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3。

如下翻部分实际采用人工施工时,套用人工土方综合定额乘以系数0.9,下翻开挖深度从地下室底板垫层底开始计算。

2、推土机、铲土机重车上坡坡度大于5%时,运距按斜坡长乘以以下系数:3、推土机、铲运机在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cm的挖土区施工时,推土机定额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定额乘以系数1.17。

4、挖掘机在有支撑的大型基坑内挖土,挖土深度在6m以内时,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2,挖土深度在6m以上时,相应定额乘系数1.4,如发生方翻运,不再另行计算,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工作,定额乘以系数1.25,铺设垫板所增加的工料机械费用按每1000m3增加230元计算。

5、挖掘机挖含石子的粘质砂土按一、二类土定额计算;挖砂石按三类土定额计算,挖松散、风化的片岩、页岩或砂岩按四类土定额计算;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按推一、二类土乘以系数0.77。

6、本章中的机械土方作业均以天然湿度土壤为准,定额中已包括含水率在25%以内的土方所需增加的人工和机械,含水率超过25%时,挖土定额乘以系数1.15;如含水率在40%以上时另行处理以上时另行处理。

机械运湿土,相应定额不乘系数。

7、.机械推土或铲运土方,凡土壤中含石量大于30%或多年沉积的砂砾以及含泥砾以及含泥砾层石质时,推土机套用机械明挖出渣定额,铲运机按四类土定额乘以系数1.25。

九、石方1、同一石方,如其中一种类别岩石的最厚一层大于设计横断面的75%时,按最厚一层岩石类别计算。

2、石方爆破定额是按机械凿眼编制的。

如用人工凿眼,费用仍按定额计算。

3、爆破定额已综合了不同阶段的高度、坡面、改炮、找平等因素。

如设计规定爆破有粒径要求时,需增加的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用应按实计算。

4、爆破定额是按火雷管爆破编制的,如使用其他炸药或其他引爆方法费用按实际计算。

5、定额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雨积水除外)计算的,如带水爆破,所需的绝缘材料费用另行按实计算。

6、爆破工作面所需的架子,爆破覆盖用的安全网和草袋、爆破区所需的防护费用以及申请爆破的手续费、安全保证费等,定额均未考虑,如发生时另行按实计算。

7、基坑开挖深度以5m为准,深度超过5m定额乘以系数1.09。

8、石方爆破,沟槽底宽大于7m,时套用一般开挖定额;基坑开挖上口面积大于150m2时,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0.5。

9、石方爆破现场必须采用集中供风时,所需增加的临时管道材料及机械安拆费用应另行计算,但发生的风量损失不另计算。

10、石渣回填定额使用采用现场开挖岩石的利用回填。

十、基础排水。

1、轻型井点、喷射井点排水的井管安装、拆除以根为单位计算,使用以套/天计算,真空深井、自流深井排水的安装拆除以每口井计算,使用以每口井/天计算。

2、井管间距应根据地质条件和施工降水要求,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施工组织设计未考虑时,可按轻型井点管距1.2m、喷射井点管距2.5m确定。

计算规则一、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构)筑物底面积的外边线每边各放2米计算。

二、地槽、坑挖土深度按槽坑底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

三、地槽长度: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基础底净长计算,不扣除工作面及放坡重叠部份的长度,附墙垛凸出部分按砌筑工程规定的砖垛折加长度(L=ab/d)合并计算,不扣除搭接重叠部分的长度,垛的加深部分亦不增加。

四、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如施工组织设计未规定是按以下方式计算:基础或垫层为混凝土时,按混凝土宽度每边各增加工作面30厘米计算;挖地下室、半地下室土方按垫层底宽每边增加工作面1m(烟囱,水、油池,水塔埋人地下的基础,挖土方按地下室放工作面)。

如基础垂直表面需做防腐或防潮处理的,每边增加工作面80厘米。

砖基础每边增加工作面20厘米,块石基础每边增加工作面15厘米。

如同一槽、坑遇有多个增加工作面条件时,按其中较大的一个计算。

地下构件设有砖模的,挖土工程量按砖模下设计垫层面积乘以下翻深度,不另增加工作面和放坡。

五、有放坡和工作面的地槽、坑挖土体积按下式计算:(1)地槽:V=(B+KH+2C)HL(2)地坑:(方形)V=(B+KH+2C)(L+KH+2C)H+(K2H3/3)(圆形) V=(πH/3)[(R+C)2+(R+C)(R+C+KH)+(R+C+KH)2]式中: V-----挖土体积(立方米)K-----放坡系数B-----槽坑底宽度(米)C-----工作面宽度(米)R-----坑底半径(米)H-----槽、坑深度(米)L-----槽、坑底长度(米)六、人工土方1、综合定额工程量,以房屋基础地槽、坑的挖土工程量为准。

2、地槽、坑放坡工程量按施工设计规定计算,如施工设计未规定时按下表方法计算:(4)同一基槽、坑如有不同土类时,开挖深度按某类土的底表面至开挖槽、坑上口高度计算。

如果开挖深度大于某类别土方规定的放坡开挖深度,则可计算放坡。

3、回填土及弃土工程量(1)地槽、坑回填土工程量为地槽、坑挖土工程量减去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或自然地面标高)以下的砖、石、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构件及基础、垫层工程量。

(2)室内回填土工程量为主墙间的净面积乘以室内填土厚度,即设计室内与交付施工场地地面标高(或自然地面标高)的高差减地坪的垫层及面层厚度之和。

底层为架空层时,室内回填土工程量为主墙间的净面积乘设计规定的室内回填土厚度。

(3)弃土工程量为地槽、坑挖土工程量减回填土工程量乘以相应的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表中的折算系数。

4、挖管道沟槽土方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不扣除窨井所占长度,各种井类及管道接口处需增加的土方量不另行计算;沟底宽度按施工设计规定计算,设计不明确时,按管道宽度加40cm计算。

七、机械土方1、机械土方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开挖范围及有关内容计算;2、余土或取土运输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需要发生运输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3、场地原土碾压面积按图示碾压面积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尺寸计算。

4、机械运土的运距按下列规定计算:(1)推土机按推土重心至弃土重心的直线距离计算。

、(2)铲运机铲土按铲土重心至卸土重心加转向距离45米计算。

(3)自卸汽车运土按挖方重心至弃土重心之间的最短行驶距离计算。

5、机械挖土方全深超过下表深度,如施工设计未明确放坡标准时,可按表列系数计算放坡工程量。

施工设计未明确基础施工所需要工作面时,可参照人工土方标准计算。

注:凡有围护或地下连续墙的部分,不再计算放坡系数。

八、石方1、一般开挖,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2、槽坑爆破开挖,按图示尺寸另加允许超挖厚度:软石、次坚石20厘米;普坚石、特坚石15厘米。

石方超挖量与工作面宽度不得重复计算。

3、机械明挖出碴运距的计算方法与机械运土运距同。

4、人工凿石、机械凿石,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九、基础排水1、湿土排水工程量同湿土工程量。

2、轻型井点以50根为一套,喷射井点以30根为一套,使用时累计根数轻型井点少于25根,喷射井点少于15根,使用费按相应定额乘系数0.7。

3、使用天数据以每昼夜(24小时)为一天,并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的使用天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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