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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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专项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五批、第六批)表

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专项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五批、第六批)表
分对44865盏路灯加装智能终端,设置监控中心及相关设备1套等工程
。可以实现XX市XX区道路照明总耗电量下降22%。
3
广州万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年 废旧轮胎循环利用项目
2017-2019
包括主装置区、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区。项目建成后,年处理3万吨 (相当于废旧轮胎400万条)的废旧轮胎。
新增以下设备设施:使用密封的石灰粉储罐连接化灰搅拌装置制备石
4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钛石膏资 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2017-2019
灰岩,解决化灰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在板框过滤滞后新增新型高压压 干机,将钛石膏浆料高压压榨成滤饼,直接供给给水泥厂使用。项目
建设后,年处理钛石膏39万吨。
附件
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专项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五批、第六批)表
序 号
项目名称
工程起止 年限
主要建设内容
安排补助 资金(万
元)
一 重点地区污染治理项目(1个)
1
中电(江门)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江门 高新区2×60MW级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 项目
2017-2019
新建2*60WM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配套建设供热管道工程。主要是淘 汰分散小锅炉。

二 资源节约循环利用重点工程(4个)
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296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191平方米。建设内
1
XX市崖门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中心 建设项目
容:主体一体化工程(包括由破碎及预处理区域、回转窑处理成套装 2018-2020 置、等离子体处理成套装置)、仓储工程(包括收运及暂存系统)、
公用工程(包括停车场、洗车台等)、环保工程(包括废水处理系统
、废气处理系统)。项目建成投产后,年处置3万吨固体废物。

2018年度国家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安排表

2018年度国家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安排表
25302.5
7
合计
5604
162516
注:个人部分补助资金按27元/亩·年由财政直接发放到本人一卡通账户(共23557.5元),镇、村公共管护资金各按1元/亩·年拨付到镇,由镇统一发放。(拨付到镇资金138958.5元)
2018年度国家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安排表
编号
镇、村
补偿面积(亩)
补偿标准
备注
上级
补偿
区配套补偿
金额(元)
1
跳马镇团然村委会
414.6
16.75元/亩·年
12.25元/亩·年
12023.4
补偿资金中含镇公共管护资金1元/亩·年,村公共管护资金1元/亩·年
2
跳马镇石桥村委会
948
16.75元/亩·年
12.25元/亩·年
27492
3
跳马镇冬斯港村委会
75
16.75元/亩·年
12.25元/亩·年
2175
4
跳马镇石燕湖林场
2725
16.75元/亩·年
12.25元/亩·年
79025
5
跳马镇白竹村委会
568.9
16.75元/亩·年
12.25元/亩·年
164பைடு நூலகம்8.1
6
跳马镇个人部分
872.5
16.75元/亩·年
12.25元/亩·年

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2017年修订)

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2017年修订)

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2017 年修订)为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中办发〔2016〕58 号),进一步加大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力度,推进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全覆盖,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根据财政部等部委《关于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财建〔2016〕928 号)有关精神,制订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内12 条主要流域,其中跨设区市的闽江、九龙江、敖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由省有关部门按照本办法组织实施(闽江、九龙江、敖江流域市、县范围见附件)。

不跨设区市的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实施办法,由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参照本办法于2017 年底前另行制定实施。

二、基本原则(一)全面推进,多方筹资。

根据我省流域特点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全面建立覆盖全省、统一规范的全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采取省里支持一块、市县集中一块的办法加大流域生态保护补偿金筹措力度,促进流域上游地区可持续发展和全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二)责任共担,区别对待。

流域范围内所有市、县既是流域水生态的保护者,也是受益者,对加大流域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投入承担共同责任。

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地区受益程度、保护责任、经济发展等因素,在资金筹措和分配上向流域上游地区,向欠发达地区倾斜。

(三)水质优先,奖惩分明。

将水质指标作为补偿资金分配的主要因素,建立奖惩机制,对水质状况较好、水环境和生态保护贡献大、节约用水多的市、县加大补偿,反之则少予或不予补偿,进一步调动各市、县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

(四)规范运作,公开透明。

按照建立生态保护补偿长效机制的要求,用标准化方式筹措、用因素法公式分配生态保护补偿金,明确资金筹集标准、分配方法、使用范围、管理职责分工及监督检查办法等,实现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筹措与分配的规范化、透明化。

三、资金筹集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金,按照省政府《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闽政〔2016〕61 号)提出的“力争到2020 年补偿资金比2015 年翻一番”的要求,主要由流域范围内市、县政府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集中,省级政府增加投入,自2018 年起分三年逐步到位。

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政策情况分析

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政策情况分析

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政策情况分析作者:高攀来源:《农业科技与装备》2021年第06期摘要:从补偿资金分配和水质评价方法两方面,总结新安江流域开展生态补偿项目的实践经验,分析生态补偿项目中存有的主要问题,从政策层面提出改进建议,为其他地区开展流域生态补偿提供借鉴。

关键词:生态补偿;流域;新安江;生态效益中图分类号:X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161(2021)06-0076-02生态补偿是解决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矛盾的措施之一,其通过各种经济手段(如提供资金、就业岗位等)对环境保护地区进行补偿。

作为全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新安江流域采用从源头控制污染的模式,使流域的水质日益趋好,是全国流域生态补偿的范例。

从补偿资金和水质评价两方面,探讨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的实践经验,为其他地区开展流域生态补偿提供经验借鉴。

1 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新安江横跨浙皖两省,流域总面积达11 674 km2,是千岛湖最大的入库水源。

在国家层面的组织协调下,在安徽、浙江两省的共同推进下,2012年正式实施生态补偿机制。

为避免重蹈“先污染后治理”的覆辙,摒弃传统的政府主导模式,引入地方政府间交易为主的准市场机制,实现更高效的生态补偿。

生态补偿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类。

新安江流域补偿试点为狭义生态补偿,仅包括保护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补偿和赔偿。

2 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项目实践浙皖新安江生态补偿是我国第一个跨界流域生态补偿试点项目,共分3个阶段。

试点项目的成效非常显著,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是全国流域生态补偿的范例。

2.1 首轮试点首轮试点为2012—2014年,按中央资金每年3亿元、两省每年各1亿元设立补偿资金。

以两省交界的街口断面4项污染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指标前3 a(2008—2010年)的平均浓度值为基本限值,比较试点年份的水质变化,用0.85的水质稳定系数(考虑气候、降雨量、径流变化及技术监测等因素,控制水质波动空间在17.6%以内)测算补偿指数P值后实行补偿。

关于对2018年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关于对2018年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8
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生态文明建设培训
缙云县环保局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部门乡镇环保分管领导生态文明建设培训
10
提高领导干部环境保护的意识和理论水平,进一步明确生态环保建设思路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八款
9
生态文明教育基地
缙云县大洋小学
生态文明教育基地
5
深化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款
缙云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27日
附件:
2018年浙江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分配表
(浙财建〔2017〕151号、浙财建〔2018〕18号)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项目主要内容
补助金额
项目预期绩效
备注1土壤污Fra bibliotek防治土壤污染详查
缙云县环保局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祥查
10
确保饮水安全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款
4
监测能力建设
大气监测能力建设
缙云县环保局
丽缙园、缙云经济开发区空气站建设
200
加强大气监测能力建设,提升工业园区监管能力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七款
5
兰口省控断面自动监测站建设
缙云县东渡人民政府
兰口省控断面自动监测站政策处理
8
实时监测兰口省控断面水质情况
50
调查土壤环境质量,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四款
2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
缙云县环保局
开展短信提醒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宣传
10
强化保护意识,确保饮水安全

2018环保专项补助资金拟补助方案第一批

2018环保专项补助资金拟补助方案第一批

2018年度环保专项补助资金拟补助方案(第一批)
公示
依据区环保局《环境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管理环节操作规范实施细则》(扬邗环发【2016】46号),执行“信息发布、申报受理、联合会审、结果公示、资金拨付、跟踪督查”的操作流程,经区环保局联合会审和局长室研究决定,现将2018年度环保专项补助资金拟补助方案(第一批)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
一、2016年度燃煤锅炉整治等上级补助资金情况(见附表一、附表二及扬财建【2017】125号);
二、2017年度污染减排补助资金情况(见附表三)
公示时间:
2018年1月24日—1月30日
联系电话:80996017 联系人:徐萌
监督电话:80996010
地址;扬州市兴城西路205号
邮编:225009
扬州市邗江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24日
附表一:2016年度邗江区燃煤小锅炉整治补助资金名单
助资金。

2、按总金额平均到每蒸吨的标准补助,补助资金测算按四舍五入计多出了30元,将其平均加入3台6蒸吨/小时锅炉,每台增加10元补助资金。

附表二:VOC整治补助资金名单
附表三: 2017年度第2批减补助资金名单。

四川省湿地补偿管理办法

四川省湿地补偿管理办法

四川省湿地补偿管理办法实施生态保护补偿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大举措,对于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重要意义。

我省高度重视生态保护补偿工作,积极开展探索与实践,全省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基本实现全覆盖,跨区域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取得积极进展,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加快推进,符合四川省情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初步建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一)体制机制建设开启加速度制定出台配套政策。

制定印发我省《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把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水流、耕地等生态保护补偿作为重点任务,明确阶段性目标。

各市(州)相应制定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推动重点工作有序开展。

出台《四川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奖励政策实施方案》,对参与建立跨省和省内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市(州)实施奖励,以激发地方参与跨区域生态保护补偿的积极性。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全省生态保护补偿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四川省生态保护补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由20个省级部门组成,负责研究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政策法规,推进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各项工作,协调解决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工作任务督查和政策实施效果评估。

完善区域准入制度。

制定出台《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意见》,划定13处生态保护红线区块。

印发实施《四川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统筹全省确保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谋划发展。

加强制度建设研究。

积极参与国家生态保护补偿立法工作,研究形成《关于制定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的总体思路及意见建议》《建立区域间互惠互利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研究》《地方各级政府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中的责任研究》等成果。

开展建立常态化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创新谋划岷江流域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工作。

(二)纵向生态保护补偿取得新成效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落实中省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对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进行保护补偿。

2018年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安排表

2018年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安排表
50
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沙县)水务公司
3
夏茂镇松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
5
夏茂镇人民政府
4
郑湖乡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建设防护栏300米,设置水源保护警示标志牌3个等规范化建设)
15
郑湖乡人民政府
5
青州镇涌溪村饮用水源地划定保护区并落实水源地保护评估和保护项目(建设防护栏300米,设置水源保护警示标志牌3个等规范化建设)
18
青州镇人民政府
青州镇涌溪村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小计)
1189
1
郑湖乡杜坑村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20
郑湖乡人民政府
2
33个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运营维护项目
35
县住建局、凤岗街道办事处、富口镇人民政府、夏茂镇人民政府、高桥镇人民政府、青州镇人民政府、高砂镇人民政府、南霞乡人民政府
3
农村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整治项目
10
青州镇等10个乡镇人民政府
2
城区三个水源地保护性工程建设(增设围网和警示标志牌,开展际岩村部分区域生态修复,确保水源安全)以及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洞天岩水库交通穿越整治项目(防撞栏200米,建设2个3立方的应急池,截污沟100米);墩头水库交通穿越整治项目(防撞栏100米,建设1个3立方的应急池,截污沟50米)
954Biblioteka 县住建局4夏茂镇生活垃圾中转站(清洁楼)建设项目
180
县住建局

工业企业污染治理项目(小计)
510
1
青州镇政府辖区企业拆除改造项目(其中沙县青州永昌塑料加工厂补助25万,沙县涌溪造纸二厂补助20万,沙县天成造纸厂补助18万)
63
青州镇人民政府
2
县乡村三级环境保护网络化管理工作费用(小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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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乡镇或园区
3
小流域和点源污染在线视频改造和视频传送项目
77
县环保局
其中:1.25套在线视频改造项目
55
2.44套视频传送项目
22
4
富口工业区污水处理厂
300
富口镇人民政府

高砂龙江村底村小河流域治理
24
县移民局

水环境治理项目(小计)
241
1
万里安全生态水系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项目
156
县水利局
2
入河排污口摸排及整治项目
35
县水利局
3
沙溪河河道保洁(含水葫芦打捞)、城区段主要入河口垃圾清淤
50
县水利局
18
青州镇人民政府
青州镇涌溪村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小计)
1189
1
郑湖乡杜坑村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20
郑湖乡人民政府
2
33个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运营维护项目
35
县住建局、凤岗街道办事处、富口镇人民政府、夏茂镇人民政府、高桥镇人民政府、青州镇人民政府、高砂镇人民政府、南霞乡人民政府
3
农村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整治项目
10
青州镇等10个乡镇人民政府
2
城区三个水源地保护性工程建设(增设围网和警示标志牌,开展际岩村部分区域生态修复,确保水源安全)以及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洞天岩水库交通穿越整治项目(防撞栏200米,建设2个3立方的应急池,截污沟100米);墩头水库交通穿越整治项目(防撞栏100米,建设1个3立方的应急池,截污沟50米)
2018年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安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补助资金(万元)
项目实施单位
总合计
2138

畜禽养殖综合治理项目(小计)
76
1
除豆士溪流域外13个畜禽养殖场安装污染物全过程处理在线视频监控
26
县环保局
2
洞天岩水库水源地整治
50
凤岗街道办事处

饮用水源保护项目(小计)
98
1
乡镇集镇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
50பைடு நூலகம்
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沙县)水务公司
3
夏茂镇松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
5
夏茂镇人民政府
4
郑湖乡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建设防护栏300米,设置水源保护警示标志牌3个等规范化建设)
15
郑湖乡人民政府
5
青州镇涌溪村饮用水源地划定保护区并落实水源地保护评估和保护项目(建设防护栏300米,设置水源保护警示标志牌3个等规范化建设)
954
县住建局
4
夏茂镇生活垃圾中转站(清洁楼)建设项目
180
县住建局

工业企业污染治理项目(小计)
510
1
青州镇政府辖区企业拆除改造项目(其中沙县青州永昌塑料加工厂补助25万,沙县涌溪造纸二厂补助20万,沙县天成造纸厂补助18万)
63
青州镇人民政府
2
县乡村三级环境保护网络化管理工作费用(小流域)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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