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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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4篇)

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4篇)

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合作社社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合作社经营管理的民主化、规范化,并推进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合作社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合作社社员大会是合作社最高决策机构,是实现合作社社员的民主管理、发挥合作社优势的重要形式,依法行使管理、监督和决策权。

第三条合作社社员大会办事有关事项执行《合作社章程》的规定,需要经合作社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章定义第四条合作社社员大会是合作社社员全体会议的最高权力机构,合作社社员大会的决议经合作社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合作社社员大会分为定期社员大会和临时社员大会。

定期社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合作社董事会决定召开时间和地点。

临时社员大会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召开:1.合作社董事会认为有需要的;2.合作社三分之一以上社员提出的;3.由合作社监事会提议,经合作社董事会决定召开的。

第三章社员大会组成第六条合作社社员大会根据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章程的规定,由合作社所有的社员参加,除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合作社社员大会行使权力分为三个层次,分别是:1.合作社大会全体社员;2.合作社大会代表会议;3.合作社大会选出的委员会。

第八条合作社大会全体社员组成合作社社员大会代表会议,合作社社员大会代表会议根据合作社的规模和情况,选举产生。

第九条合作社社员大会代表会议是合作社社员大会的执行机关,行使决策、监督和选举的职权。

第四章社员大会职权第十条合作社社员大会的主要职权是:1.选举和罢免合作社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2.审核和批准合作社的年度计划、预算和决算;3.认定和奖惩合作社社员;4.变更合作社章程;5.解散合作社;6.合作社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7.法律、法规和合作社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合作社社员大会的决议应当公开、公正、公平;决议应当依法决定合作社经营、组织事务,保障合作社社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合作社社员大会的议案可以由下列机关提出:1.合作社董事会;2.合作社监事会;3.合作社三分之一以上的社员提议。

2023年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

2023年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

2023年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一个2000字的描述2023年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是在合作社基本制度的基础上完善和发展而来的,旨在进一步加强合作社内部的民主管理,提高社员的参与度和获得感。

下面将从三个方面详细介绍这个制度的内容和实施细节。

一、大会召开形式和频次1.1 大会召开形式合作社社员大会采取在线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召开。

线下大会可以在合作社所在地或者其他社员便利到达的地点召开,线下大会可以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远程参与和投票。

这样既满足了社员参与的方便性,又能够确保大会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1.2 大会召开频次合作社社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分别为年度工作总结大会和计划制定大会。

年度工作总结大会通常在上一年度结束后的一月份召开,主要总结和评估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并对下一年度的工作进行计划。

计划制定大会通常在每年的六月份召开,主要制定下半年的工作计划和经营方针。

二、大会议程和议事规则2.1 大会议程社员大会的议程由合作社理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和社员需求制定。

一般来说,大会议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合作社工作总结和计划报告- 经济情况汇报和财务审计报告- 重大事项决策- 选举产生重要职位- 社员提案和意见征集2.2 议事规则社员大会的议事规则遵循以下原则:- 平等原则:每个社员在大会上都享有平等的发言权和投票权,无论其身份和贡献大小。

- 公开原则:大会决策和讨论内容应当公开透明,社员有权随时了解合作社运营的详细情况。

- 多数原则:大会决策一般遵循多数原则,即多数社员的意见和决定为合作社的决议。

- 议事程序:大会议长负责主持会议的进行,提供公正、平等和秩序的环境。

会议采取倒计时的方式,确保发言时间公平合理。

三、大会决策和运营监督3.1 大会决策社员大会决策的具体程序如下:- 决策议题: 决策议题由合作社的理事会提出,也可以根据社员的提案而决定。

- 权力委托: 大会可以根据工作的特点和复杂性,委托理事会制定具体的方案或计划,指导合作社的日常经营。

某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某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某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范文一、为保护社员的合法权益,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规范社员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本社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二、社员入社管理(一)入社手续1、凡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合作社章程,即可书面向本合作社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申请,填写《专业合作社入社申请书》。

2、提出书面申请后,经社员(代表)大会核查讨论通过后,即成为本社社员。

3、自提出书面申请后,一周内理事长(或理事会)应做出答复。

4、本社社员统一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证》。

(二)社员权利1、参加社员(代表)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3、按照本社章程规定或者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4、查阅本社章程、社员名册、社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5、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6、提议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7、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社章程规定退出本社;8、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权利。

(三)社员义务1、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2、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3、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4、承担本社的亏损;5、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义务。

三、社员退社管理1.社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填写《合作社退社申请表》,方可办理退社手续。

2、团体社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并填写《合作社退社申请表》。

3、退社社员的社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的社员须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

4、社员资格终止的,在该会计年度决算后三个月内,退还记载在该社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

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范本(2篇)

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范本(2篇)

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范本一、为了保护合作社社员的合法权益,体现民主管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社员大会由全体社员组成,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三、社员大会职责: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3、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4、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5、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6、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8、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9、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10、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做出决议;11、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12、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社员变动情况的报告;13、决定其他重大事项四、社员大会由理事长负责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五、合作社召开社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六、社员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应当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做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遇下列情况,可以临时召开社员大会:1、百分之三十以上的社员提议;2、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3、理事会提议;4、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

八、社员大会对有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制。

社员因故不能参加时,可书面委托社员代理,一个社员最多只能代理两个社员。

九、社员大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社员、理事、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内丘县利众核桃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一、为了规范合作社财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合作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合作社资金来源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

合作社工作制度范文(五篇)

合作社工作制度范文(五篇)

合作社工作制度范文为完善合作社决策机制,明确理事会决策职责和方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合作社理事会对本社社员大会负责,业务上接受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和监督。

第二条合作社理事会要集中社员意愿,维护社员合法权益,执行民主决议,依法实时管理。

第三条理事会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社员大会,并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并执行社员大会决议;二、提出合作社的解散,清算等重大事项的计划和方案;三、提议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亏损弥补方案,增资扩股方案,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审议执行经理年度和季度工作报告;依法组织对经理的工作进行检查;五、讨论研究理事提出的有关提案,必要时报社员代表大会审议;六、聘任或解聘合作社的经理及其他工作人员,授权经理经营管理,批准内部管理机构设立;七、对合作社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组织专题调研;八、章程规定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理事会履行职责采取以下方式:(一)召开理事会会议,并形成会议决议;(二)审阅经理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三)调查有关情况,必要时对合作社经理进行质询;(四)组织有关人员对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等重大事项进行论证;(五)依据考核办法和监事会,临事长确认的经营成果,对经理进行考核,决定对其奖惩方案,其间注意征求监事会的意见;第五条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召集和主持,季度后一月内召开季度例会,经理事长或三分之一理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不是理事的经理,监事长,监事代表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六条理事会的各项决议,必须符合国家法规,金融政策和合作社章程有关规定,符合大多数社员的根本利益,理事会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第七条合作社经理室应当定期,如实向理事会报送各项业务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报告,不得拒绝,隐匿,伪报。

第八条本制度由合作社社员大会负责解释。

合作社工作制度范文(二)第一条为了保护合作社社员的合法权益,规范理事会、监事会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合作社法》和本社章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4篇)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4篇)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个由农民自愿组成的经济组织,其社员管理制度可以包括以下方面:1. 入社程序:农民申请加入合作社需要填写入社申请表,并提交相应的材料,经社员大会讨论通过后才能正式加入。

2. 社员权益:合作社要明确社员的权益,包括参与合作社事务的权利、分享利益的权利等。

3. 退出程序:社员有权自愿退出合作社,需要向合作社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过合作社审批程序后方可退出。

4. 社员义务:社员加入合作社后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包括按规定缴纳社员资本金、参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等。

5. 社员责任:社员在合作社中应积极参与合作社的活动,不得从事损害合作社利益的行为。

6. 社员大会:社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决策机构,由所有社员组成,按照一人一票的原则进行表决。

7. 理事会/监事会:合作社可以设立理事会和监事会,负责管理合作社的日常事务和监督合作社的经营活动。

8. 社员权益保护:合作社应设立相关机构或委员会,负责维护社员权益,为社员提供必要的服务与保护。

9. 奖惩制度:合作社可以建立社员奖惩制度,对于积极贡献和违反合作社规定的社员进行奖励或处罚。

10. 信息公开:合作社应及时向社员公开有关合作社的重要信息,包括财务状况、经营管理情况等。

以上是一些可能包含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中的内容,具体可以根据合作社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设计和制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管理,激发社员的积极性,提高组织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社员的入社、退出、义务、权益、责任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所有社员,社员必须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益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四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根据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并定期组织社员进行宣传教育。

第五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社员信息管理制度,确保社员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合作社管理制度(3篇)合作社管理制度1社员(代表)大会制度一、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成员(代表)组成,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3、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4、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5、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7、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8、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9、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10、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11、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12、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

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社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

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社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

享有附加表决权的社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社员。

四、社员(代表)大会的召集由章程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社员(代表)大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社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六、本社社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可以按照章程规定设立社员代表大会。

社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可以行使成员大会的部分(或者全部职权)。

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范文(4篇)

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范文(4篇)

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范文社员(代表)大会制度一、为了保护合作社社员的合法权益,体现民主管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永寿县瑞丰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试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社员(代表)组成,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三、社员大会职责:(一)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三)审议批准年度业务报告;(四)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五)审议批准本社理事会、监事会的年度业务报告;(六)决定本社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七)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作出决议;(八)决定聘任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人数、资格、任期;(九)听取理事长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十)决定本社其他重大事项。

四、社员代表从全体社员中选举产生,组成社员代表大会。

社员代表大会履行社员大会的部分或者全部职权,社员代表任期____年,可以连选连任。

)。

五、社员(代表)大会由理事会(理事长)负责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六、合作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七、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应当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做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遇下列情况,可以临时召开社员(代表)大会:1、百分之三十以上的社员提议;2、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3、理事会提议;4、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

九、社员(代表)大会对有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制。

社员(代表)因故不能参加时,可书面委托社员代理,一个社员最多只能代理两个社员。

十、社员(代表)大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社员、理事、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范文(二)社员大会工作制度第一条为了保障成员行使民主权利,有利于管理本社的事务,发展壮大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____专业合作社章程》,特制订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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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社员大会工作制度第一条为了保障成员行使民主权利,有利于管理本社的事务,发展壮大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____专业合作社章程》,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____专业合作社社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本社实行民主办社、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的基本制度。

第三条社员大会由成员直接选举的代表组成,对全体成员负责,接受成员监督。

社员大会每届任期三年,任届期满后应及时进行换届。

第四条成员代表由成员选举产生,代表名额____名,并张榜公布。

成员代表出现缺额时,应及时补选。

第五条成员代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作社章程;关心集体,作风正派;学习__方针、政策和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议事能力;密切联系成员群众,听取、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成员群众的正当权益;认真执行社员大会的决议,向成员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第六条成员代表在合作社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参加社员大会,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有权监督理事会、监事会工作,参予重大经济问题决策。

第七条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代表联名,可以向社员大会提议罢免不称职的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第八条社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3、决定成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4、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5、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7、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8、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9、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10、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11、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12、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九条社员大会实行例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合作社遇有重大经济事项,应随时召开社员大会。

第十条社员大会一般由理事会召集,理事长主持。

社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参加,始得举行;决议必须有占全体代表半数以上的代表通过,方为有效。

会议决定的事项要及时传达到全体成员。

第十一条合作社理事会是社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社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合作社的日常事务,对社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由____人组成,设理事长____名,理事____名。

第十二条合作社监事会是社员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机构。

大会选举出监事长____名,监视2名,执行监事会职权。

理事会成员不得兼任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的主要职能是,监督理事会执行社员大会决议,检查理事会成员是否有违反国家政策、法令和社员大会决议的行为;是否有营私舞弊、铺张浪费、侵占破坏公共财产等行为。

第十三条合作社理事长及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应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候选人应当比应选名额多____人,实行差额选举。

理事长、理事会、监事会组成人员,经成员代表提名,提交社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四条社员大会通过决议,可以聘任非本合作社成员担任理事长及理事会成员。

监事会委员不得由非合作社成员担任。

第十五条召开社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社员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十六条社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代表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

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社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

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社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

享有附加表决权的社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社员。

第十七条理事会、监事会应在例会前召开会议,讨论通过向社员大会提交的工作报告以及要决定的事项。

第十八条在社员大会上,理事会、监事会必须向大会分别作出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和监察工作报告。

报告要形成书面材料,有条件的应在会前打印发给成员代表。

第十九条三个报告的主要内容是:理事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合作社发展状况及主要经验教训;上次社员大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下步工作目标及具体措施;其它重大事项。

财务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资产经营、负债状况;财务收支核算情况;合作社及其主要干部的报酬和用于对外交往中的招待费用支出情况;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和今后改进完善的具体措施。

监察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检查社章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合作社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今后监察工作的任务和措施。

第二十条在社员大会例会期间,要在较为醒目的位置,张榜公布财务账目,内容主要有:合作社财务收支状况;干部报酬情况;合作社经营状况及其他成员关注的重大事项。

公布账目要实事求是,简明易懂。

第二十一条社员大会的召集由章程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

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社员大会例会须在召开前一周通知代表,并通报主要会议内容及有关情况,以便代表作好准备。

第二十二条社员大会的一般程序为:1.宣布开会;____公布代表出席缺席情况;3.由合作社理事长作工作报告;4.由财务主管作财务工作报告;5.由执行监事作监察工作报告;6.代表分组讨论和大会发言;7.相关负责人解答代表提出的质询、意见和建议;8.通过大会有关决议;9.大会总结;10.宣布闭会。

第二十三条为了充分发扬民主,让成员代表畅所欲言,会议应留出足够的代表发言时间,会上发不了言的,应允许代表会下反映或写出书面意见。

第二十四条合作社理事会对社员大会形成的决议,要抓紧落实,并在下一次会议上向成员代表报告落实结果。

第二十五条对成员提出的建议和要求,特别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进行归纳整理,认真研究,能解决的解决,能答复的答复;一时解决答复不了的,要向代表说明情况。

第二十六条为调动代表关心集体事业的积极性,代表提出的建议被合作社采纳,应依据产生效益情况,给予适当表扬奖励。

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二)一、社员大会由全体成员组成,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3、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4、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5、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7、审议批准理事会、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8、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9、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10、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11、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12、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社员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社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

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社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

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社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

享有附加表决权的社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社员。

四、社员大会的召集由章程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监事会提议;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社员大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社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三)一、为了保护合作社社员的合法权益,体现民主管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社员(代表)组成,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三、社员大会职责: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3、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4、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5、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7、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8、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9、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做出决议;10、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11、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社员变动情况的报告;12、决定其他重大事项四、社员(代表)大会由理事会(理事长)负责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五、合作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六、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应当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做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遇下列情况,可以临时召开社员(代表)大会:1、百分之三十以上的社员提议;2、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3、理事会提议;4、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

八、社员(代表)大会对有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制。

社员(代表)因故不能参加时,可书面委托社员代理,一个社员最多只能代理两个社员。

九、社员(代表)大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社员、理事、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四)社员(代表)大会制度一、为了保护合作社社员的合法权益,体现民主管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永寿县瑞丰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试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社员(代表)组成,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三、社员大会职责:(一)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三)审议批准年度业务报告;(四)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五)审议批准本社理事会、监事会的年度业务报告;(六)决定本社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七)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作出决议;(八)决定聘任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人数、资格、任期;(九)听取理事长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十)决定本社其他重大事项。

四、社员代表从全体社员中选举产生,组成社员代表大会。

社员代表大会履行社员大会的部分或者全部职权,社员代表任期____年,可以连选连任。

)。

五、社员(代表)大会由理事会(理事长)负责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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