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识别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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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收集和更新程序

1.0目的

为了识别、获取并更新适用于公司的社会责任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2.0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识别、获取和更新社会责任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以及确认其适用性。

3.0职责

人事部负责获取社会责任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并确认其适用性,并追踪新的法律、标准和其他要求。

4.0工作程序

4.1 获取途径

4.1.1 从专业报纸、杂志及专业咨询机构等渠道获取;

4 .1.2 从本地劳动局、社会保险局、安全生产局、消防局、总工会等部门获取,也可以从相关网站获得相关资料。

4.2 确认适用性

4.2.1 人事部根据公司需要,确认社会责任法律、法规其他要求的适用性;4.2.2 根据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确定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各个社会责任标准的适用性;

4.2.3 人事部将收集到的法律、法规及标准的具体适用内容传达相关部门;4.2.4 当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有标准更新时,应重新确认;4.2.5 人事部应随时获取并每半年进行一次社会责任法律、法规适用性评审。4.3 社会责任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管理

4.3.1 人事部应对获取和确认的社会责任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妥善保管并建立台账,负责跟踪其变化。

4.3.2 人事部及时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时转发到公司各有关部门,对过期或作废的社会责任法规文件应及时收回。

4.3.3 人事部每半年要进行一次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工作,同时每半年要监督检查各部门目标、指标、社会责任活动表现与法律、法规及要求的符合性。

5.0相关文件(略)

6.0记录(略)

法律与其他要求、评价控制程序

目的与适用范围

用来确定适用于公司活动、产品或服务过程中危险源及环境因素的法律,以及其他应遵守的要求,并建立获取这些法律和要求的渠道。

适用于对与公司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活动相关的国家的、地方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控制。

2 职责

2.1 人事行政部负责相关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收集。

2.2 人事行政部负责确认相关外来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文件的适用性,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一览表〉及〈执行基准一览表〉。

2.3 人事行政部负责保存相关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要求原件,负责发放一览表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

2.4 各部门负责将相关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要求传达员工并遵照执行。

3 程序

3.1 与公司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包括:

a)国际公约;

b)国家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及各部委规章;

c)广东省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保护法规、规章、标准;

d)潮州市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保护法规、规章、标准;

e) 执法(相关)部门的通知、公报等其他要求。

3.2 获取的方法

人事行政部应经常与省级、地市级环保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劳动管理部门保持联系,获取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最新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还可以通过政府机构、行业、协会、出版机构、图书馆、书店、专业性报刊杂志、咨询机构、认证机构等渠道补充,以保持对法律和其他要求变化的及时跟踪。

3.3选择、确认、分发

3.3.1 人事行政部选择、确认所获取的各类法律、法规、标准及要求的适用性,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一览表〉,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者代表审批后,将一览表中的文件汇编成集,并发放到公司相关各部门。

3.3.2 人事行政部保存环境及OHS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原件,当上述外来环境文件更新或增加时,及时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一览表〉,将新的内容补发至相关部门,并对旧的原件做相应标识。

3.4 执行(准则)

3.4.1 对于污染物排放等环境标准,公司采用国家、省、地(市)各级中要求最严的执行,人事行政部据此制定公司<执行基准一览表>,发放相关各部。

3.4.2 各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一览表〉及〈执行基准一览表〉所引述的内容进行各项环境及OHS管理活动,由人事行政部对各部门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3.5 合规性评价

3.5.1 人事行政部每年(一般在管理评审,内审前)不少于一次定期评价对适用的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要求的实施和遵守情况。

3.5.2 定期评价法律内容可以结合其他相关方的要求一齐定期评价,也可以分别进行。

3.5.3 对法律法规的定期评价,对其他要求的定期评价由人事行政部主持,公司各部门参加,评价完毕由人事行政部综合记录并出具评价报告报管理者代表。

3.5.4 定期评价记录由人事行政部按记录控制程序办理。

4 相关文件和相关记录

〈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一览表〉

〈执行基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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