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系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识别和获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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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及时识别、获取、传达和更新适用于本公司产品生产和服务中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保持EHS管理体系的运行满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为公司管理体系的运行与合规性评价提供法律依据。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对与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更新的控制

3.术语及定义

3.1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的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

3.2 法规:国务院和省人民代表大会颁布的条例、实施细则。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

办法、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等。

3.3 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局颁布的规章制度。如: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生

产过程危险有害因素分类代码、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等。

3.4 标准:国家、地方政府颁布的标准。如: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企业职工伤

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等。

3.5 其他要求:各级政府规范性文件、地方有关要求,上级部门的要求、相关行业的要求、

非法规性文件和通知等。如:辽宁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等。

4.职责

4.1 EHS管理部

4.1.1负责本文件的编写、修改和更新工作。

4.1.2 负责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更新以及主持对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的进行定期评价。

4.2 各职责部门:

4.2.1负责其职能范围内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

4.2.2负责将本部门收集到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及时交EHS管理部组织评价。

4.2.3负责对本部门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贯彻执行。

4.3 审核和批准:

文件由各部门审核,由管理者代表批准。

5.内容

5.1 获取渠道

5.1.1国家、省(市)地方、上级主管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环保总

局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相关行业部委的管理部门。

5.1.2 出版社、书店、图书馆和上网。

5.1.3 订阅报刊、杂志和购买有关书籍。

5.1.4 集团上级对口部门共享文件。

5.1.5 顾客及相关方处。

5.2 获取方法和频率

5.2.1 EHS管理部每月以接收、走访、电话、传真、网上浏览等方式了解最新的有关环

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颁布信息。

5.2.2各有关部门在与上级部门、政府、客户沟通过程中发现有关新的法律法规及其他

要求信息或其他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的要求信息应及时进行收集。

5.2.3 每年EHS管理部需要对已有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更新确认。

5.3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适用性的判断

5.3.1判断依据

5.3.1.1 生产活动、产品、服务中的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因素。

5.3.1.2 所属行业的要求。

5.3.1.3 相关方有关要求。

5.3.1.4 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

5.3.2 EHS管理部对获取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判断,编

制“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5.4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传达

现行有效文件清单由EHS管理部发放至公司信息平台上,并及时传送变更信息。

5.5更新

当上述文件需更新时,EHS管理部应按《EHS管理体系文件控制程序》的要求进行控制,并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EHSP-005-RC-01)及时更新。

6.相关文件

6.1 EHS管理相关文件

EHSP-001 《EHS体系文件控制程序》

6.2 GMP相关文件

7.相关记录

EHSP-005-RC-01《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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