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是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的重要依据,它明确了体育课程的性质、目的、任务、原则和要求,指导全国普通高校体育课程教学的实施。
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提出,体育课程是一门普及性课程,它的宗旨是培养学生的体质、身心健康、良好的体育素质和良好的运动惯。
要坚持以学生的身心发展为目的,将体育课程教学同学生的综合发展融为一体,把学会爱自己、爱别人、爱社会、爱祖国等价值观融入到体育教学中。
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规定,要把课程设置与学生的实际状况相结合,以科学的体育教学思想为指导,贯彻青少年体质发展的原则,将体育活动作为健康成长的重要组成部分,把体育课程教学实践作为普及体育素质的重要途径。
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还提出,要推广新的体育教学模式,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实施素质教育,强调体育课程教学要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以及团体合作和社会实践。
在体育课程教学中,要注重学生的自主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能力的培养,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研究惯,增强体育素质。
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指出,体育课程教学要坚持多样化的原则,采取多种教学方式,充分考虑学生的身心特点,把体育课程教学与学生的全面发展融为一体,以实现体育课程教学的质量提高和学生体质的健康提高为目标。
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是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的重要依据,它明确了体育课程的性质、目的、任务、原则和要求,指导全国普通高校体育课程教学的实施。
它强调体育课程教学不仅要让学生养成良好的体育素质,更要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倡导以学生的身心发展为目标,坚持多样化的原则,以实现体育课程教学的质量提高和学生体质的健康提高为目标。
全国高等学校体育教学大纲

全国高等学校体育教学大纲全国高等学校体育教学大纲在全国高等学校体育教学中,教学大纲是一项重要的指导性文件。
它规定了高校体育教学的目标、内容、方法和评价标准,对于培养学生的体育素养和促进全民健身具有重要意义。
一、体育教学目标全国高等学校体育教学大纲的首要目标是培养学生的身体素质和运动技能。
通过体育课程的学习和实践活动,学生能够掌握基本的体育知识和技能,提高身体协调能力和运动能力,增强体质和身体素质。
此外,全国高等学校体育教学大纲也强调了培养学生的体育兴趣和意识。
通过多样化的体育活动和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对体育运动的兴趣,培养他们主动参与体育锻炼的意识,以及通过体育活动提高身心健康。
二、体育教学内容全国高等学校体育教学大纲规定了体育教学的内容范围。
其中包括了传统体育项目如田径、篮球、足球、排球等,以及其他体育活动如健美操、太极拳、游泳等。
这些项目的选择和安排旨在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和兴趣,同时也考虑了学生的身体状况和能力水平。
此外,体育教学大纲还强调了体育教育的综合性和多样性。
除了传统的体育项目,还应该融入体育文化、体育健康知识等内容,让学生了解体育的历史、文化背景和社会意义,培养他们的体育文化素养。
三、体育教学方法全国高等学校体育教学大纲提倡多元化的教学方法。
除了传统的课堂教学,还应该注重实践活动和体验式学习。
通过组织体育课外活动、体育比赛和体育文化活动等,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和提高。
在体育教学中,教师的角色也发生了变化。
教师不仅仅是知识的传授者,更应该成为学生的引导者和指导者。
他们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鼓励学生发挥创造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以及培养学生的领导才能和组织能力。
四、体育教学评价全国高等学校体育教学大纲规定了体育教学的评价标准。
评价应该综合考虑学生的身体素质、运动技能和体育意识等方面。
评价不仅仅以成绩为唯一标准,还应该注重学生的进步和参与程度。
此外,体育教学评价还应该注重个体差异和多元化。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近几年来,我国体育高等教育在众多事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各高校体育机构已经被视为体育发展和提升教育事业质量的重要支点,有效地推动了社会发展。
近年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取得了突出的成就,特别是学校体育课程教学的改革,更是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鉴于此,为了引导学校体育教学科学有序发展,按照中央精神,特制定本《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
一、总则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分制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体育活动管理条例》以及中央有关体育教育的规定,制定本纲要。
2、本纲要适用于全国所有普通高等学校的体育教学及体育课程教学指导。
二、目的本纲要的宗旨在于通过更准确地定义、提出和实施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进一步提升普通高校体育课程教学的质量,促进学生身体健康发展,激发学生运动潜能,构建理想的文化素质,提升社会运动参与率,增强学校体育教学质量改革的力度,推进全民健身运动,助推体育教育事业的发展。
三、原则1、以学生身心健康为宗旨,以学生发展为核心,把实施体育课程教学指导作为最终的目的。
2、注重以学生的实践能力发展为主,紧扣学生体育课程教学,注重学生体育与社会实践交往。
3、积极引入科学的教学体系,以改革的创新的思路,实施科学的体育教学模式,推动体育课程及教学改革。
4、注重体育课程教学和体育活动的完整性,切实加强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互动。
5、采取“正规化、系统化、综合化”的指导思路,实施“以教师为主体,学生为主体”的体育教学管理。
四、体育课程的内容与教学要求1、体育课程的内容普通高校的体育课程内容包括三部分:有氧运动、室内体育和田径体育。
其中,有氧运动包括跑步、游泳、太极拳、跆拳道等;室内体育包括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等;田径体育包括足球、排球、田径等项目。
2、体育课程教学要求(1)加强学生体育课程教学质量管理。
学校要严格落实课程质量监控制度,加强体育教师的教学质量管理,实施体育课程建设的统一跟踪考核,真正实现“学分制”的质量追求。
山东大学体育课程教学大纲

山东大学体育课程教学大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体育工作”。
根据这一精神2002年8月教育部先后颁布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从此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改革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
一、课程性质与目标定位《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明确指出:体育课程是以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以增进学生体质、增进健康和提高体育素养为主要目标的必修课程。
紧紧围绕育人的宗旨,把体育理论知识、技能与健身健康知识和方法有机结合起来,把学习体育技能和身体锻炼作为增强体质、增进健康的主要手段,把与之相关的体育运动知识、培育健康的心理和培养健全的人格结合到课程教学中。
通过体育教育使全体学生的运动参与意识增强,运动技术技能提高,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能力全面得以促进。
体育课程的首要任务是培养学生对本课程的正确认识,提高学生的运动参与意识。
使学生能自觉地、积极地、经常地参与身体锻炼;其次是丰富学生的体育锻炼意识、提高学生的运动打桩技能,使学生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掌握合理有效的健身方法、运动损伤的预防与处理、锻炼效果的评价方式等,用科学的理论知识指导实践,并通过体育课程的学习,掌握二——三项自己较为喜欢的运动项目和锻炼方法,为今后的锻炼打好基础。
其实,体育教育使学生提高其运动参与意识和运动技术技能,都是实现学生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能力的手段,学校体育的根本目的还是为了学生“身心适”的健康促进。
身心健康和健全人格培养目标主要由三个三级目标构成,即身体健康目标、心理健康目标和社会适应性目标。
即健康三维观。
身体健康目标是通过体育课程的学习和锻炼,使学生在耐力、力量、柔韧及协调性等主要素质方面得到提高;在形态机能方面达到较为理想的标准和要求;掌握健身原理与方法及有关的保健、营养及卫生等知识,为达到身体健康目标服务。
黑龙江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实施现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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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三基型”课程模 式 注重的是让学 生掌握体 1 程 设 置 、课程 结 构 、课程 内容 与教 学方 法 、课程 建 1 . “ 育基础 知识 、基本技术 、基本 技能 。教学 的 目的是要 设 与 课程 资 源 的开 发 、课 程 评价 七个 方 面 ,对普 通 增强学 生体 质 ,让学生学会 利用体育健 身知识 ,增强 高 校体 育 课程 教 学做 出了 明确规 定 。本文 客观 地 分 体质 ,以原班级教学为主 。多以原教学班 为教 学单位 , 析了 《 新纲要 》 在黑龙江省 的实施 现状 、 存在 的问题 , 能够发 挥教师 的主导作 用 ,促进 体育教 学规范 , 培养 并 探 讨其 对 策思 路 ,以使 其能 够 在黑 龙江 省 更加 顺 学 生的集体 主义 精神并 注重 调动学 生学 习的积 极性 , 畅地得 以实施 。 重视 因材施 教 ,以基本技能练 习和竞技运动 技术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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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卷 第 4期 0 21 0 2年 8 月
哈 尔 滨 体 育 学 院 学 报
《全国高等职业(专科)院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修订】

《全国高等职业(专科)院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最新修订】-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全国高等职业(专科)院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试行)(讨论稿)高等职业(专科)院校(以下简称高职高专)体育课程在我国高等教育课程体系具有不可替代性。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高职高专学生身心和谐发展,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5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纲要。
本纲要是国家对高职高专院校在体育课程的基本要求,是高职高专院校制订体育课程教学大纲和对体育课程建设与评价的主要依据。
一、课程性质第一条体育课程是高职高专学生以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达到增强体质(体能)、掌握体育知识、技术与技能、促进体育素养与健全人格养成,提高职业准备水平为目标的公共必修课程,是高职高专学校体育工作的中心环节。
第二条体育课程是寓体育知识技能学习掌握与运用、促进身心和谐发展、思想品德教育、文化科学教育、生活教育、职业综合素质养成教育于体育学习活动之中的教育过程,是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高素质高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重要途径。
二、课程目标第三条基本目标通过体育课程学习,培养学生体育兴趣,掌握科学的体育锻炼方法,至少熟练掌握一项体育运动的基本技战术;全面发展体能素质;养成自觉参与锻炼的行为习惯,提高终身体育锻炼能力;形成健康的心理品质、良好的人格特征、积极的竞争意识以及团队合作态度。
第四条发展目标发展目标是在实现基本目标的基础上,针对学有余力的同学及高职高专的专业特性制定的。
通过课程学习,能够制定科学合理的体育运动处方,具有较高的体育文化知识素养、体育运动技能水平和体育观赏能力,形成自觉进行体育锻炼的习惯与提高终身体育的能力。
结合今后从事职业的职业资格标准,利用体育的手段,掌握发展职业体能的方法,了解常见职业性疾病的成因与预防与体育康复的方法,促进良好职业综合素养的形成。
普通高校体育课程目标评析——对《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修订的思考

山东体育 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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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 康 ” 目标 能一定程 度上 体现 个体 、 社会 的 “ 身心健 康 ” 需要 , 需要 通 过课 外补 充 才 能满 足 社会期 待 的“ 身心健 康 ” 要 求; “ 社 会 适 应 ”目标 在 思 想 意 识 上 先入 为主 地 渗 入 社会 预 期 性 结 果, 抹 杀 了其结果 产 生 的 个性 与 首创 性 。 并从 学 生 的 学 习评 价 、 体 育课 程 的 学科 地 位 、 以 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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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 军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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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职院校实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的现状调查与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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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 9卷 第 6期 20 0 9年 1 1月
广州体育学 院学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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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东省 职 实施 《 国 普 通 高 等 学 校体 育 课 程 高 院校 全 教 学指 导 纲 要》 的现 状 调 查 与 对 策 研 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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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纲要》自2002年新学年开始先在教育部直属高校中施行,以取得经验。
2003年新学年开始在全国所有普通高校中施行。
各地、各校在施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告我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已经施行《纲要》的学校即不再施行教体〔1992〕11号文件。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使当代大学生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批准发布实行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精神,在总结高等学校体育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特制定本纲要。
本纲要是国家对大学生在体育课程方面的基本要求,是新时期普通高等学校制订体育课程教学大纲,进行体育课程建设和评价的依据。
一、课程性质第一条体育课程是大学生以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通过合理的体育教育和科学的体育锻炼过程,达到增强体质、增进健康和提高体育素养为主要目标的公共必修课程;是学校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中心环节。
第二条体育课程是寓促进身心和谐发展、思想品德教育、文化科学教育、生活与体育技能教育于身体活动并有机结合的教育过程;是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的重要途径。
二、课程目标第三条基本目标基本目标是根据大多数学生的基本要求而确定的,分为五个领域目标。
运动参与目标:积极参与各种体育活动并基本形成自觉锻炼的习惯,基本形成终身体育的意识,能够编制可行的个人锻炼计划,具有一定的体育文化欣赏能力。
运动技能目标:熟练掌握两项以上健身运动的基本方法和技能;能科学地进行体育锻炼,提高自己的运动能力;掌握常见运动创伤的处置方法。
身体健康目标:能测试和评价体质健康状况,掌握有效提高身体素质、全面发展体能的知识与方法;能合理选择人体需要的健康营养食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具有健康的体魄。
心理健康目标:根据自己的能力设置体育学习目标;自觉通过体育活动改善心理状态、克服心理障碍,养成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运用适宜的方法调节自己的情绪;在运动中体验运动的乐趣和成功的感觉。
社会适应目标:表现出良好的体育道德和合作精神;正确处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
第四条发展目标发展目标是针对部分学有所长和有余力的学生确定的,也可作为大多数学生的努力目标,分为五个领域目标。
运动参与目标: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能独立制订适用于自身需要的健身运动处方;具有较高的体育文化素养和观赏水平。
运动技能目标:积极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发展自己的运动才能,在某个运动项目上达到或相当于国家等级运动员水平;能参加有挑战性的野外活动和运动竞赛。
身体健康目标:能选择良好的运动环境,全面发展体能,提高自身科学锻炼的能力,练就强健的体魄。
心理健康目标:在具有挑战性的运动环境中表现出勇敢顽强的意志品质。
社会适应目标: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主动关心、积极参加社区体育事务。
三、课程设置第五条普通高等学校的一、二年级必须开设体育课程(四个学期共计144学时)。
修满规定学分、达到基本要求是学生毕业、获得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
第六条普通高等学校对三年级以上学生(包括研究生)开设体育选修课。
四、课程结构第七条为实现体育课程目标,应使课堂教学与课外、校外的体育活动有机结合,学校与社会紧密联系。
要把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课外体育锻炼、校外(社会、野外)活动、运动训练等纳入体育课程,形成课内外、校内外有机联系的课程结构。
第八条根据学校教育的总体要求和体育课程的自身规律,应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多种类型的体育课程,可以打破原有的系别、班级建制,重新组合上课,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水平、不同兴趣学生的需要。
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运动实践教学中注意渗透相关理论知识,并运用多种形式和现代教学手段,安排约10%的理论教学内容(每学期约4学时),扩大体育的知识面,提高学生的认知能力。
第九条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和教师的主导作用,努力倡导开放式、探究式教学,努力拓展体育课程的时间和空间。
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应具有自主选择课程内容、自主选择任课教师、自主选择上课时间的自由度,营造生动、活泼、主动的学习氛围。
第十条应把校运动队及部分确有运动特长学生的专项运动训练纳入体育课程之中。
对部分身体异常和病、残、弱及个别高龄等特殊群体的学生,开设以康复、保健为主的体育课程。
五、课程内容与教学方法第十一条确定体育课程内容的主要原则是:健身性与文化性相结合。
紧扣课程的主要目标,把“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作为确定课程内容的基本出发点,同时重视课程内容的体育文化含量。
选择性与实效性相结合。
学校应根据学生的特点以及地域、气候、场馆设施等不同情况确定课程内容,课程内容应力求丰富多彩,为学生提供较大的选择空间。
要注意课程内容对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实效性,并注意与中学体育课程内容的衔接。
科学性和可接受性相结合。
教学内容应与学科发展相适应,反映本学科的新进展、新成果。
要以人为本,遵循大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和兴趣爱好,既要考虑主动适应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也要考虑主动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学生所用,便于学生课外自学、自练。
民族性与世界性相结合。
弘扬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汲取世界优秀体育文化,体现时代性、发展性、民族性和中国特色。
充分反映和体现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的内容和要求。
第十二条教学方法要讲究个性化和多样化,提倡师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多边互助活动,努力提高学生参与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学生的创造性。
不仅要注重教法的研究,更要加强对学生学习方法和练习方法的指导,提高学生自学、自练的能力。
六、课程建设与课程资源的开发第十三条体育教师是课程教学的具体执行者和组织者。
学校应当在上级行政部门核定的教师总编制内,按照体育课程教学计划授课、开展课外体育活动以及完成培养优秀体育人才训练的任务,配备相应数量合格的体育教师。
第十四条体育教师要与时俱进,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养。
学校应当有目的、有计划地安排体育教师定期接受教育培训,不断完善他们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逐步提高学历水平,从而提高体育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以适应现代教育的需要。
第十五条体育教师在强化培养人才职能的基础上,逐步加强学校体育科学研究的职能和社会服务(含社区体育)的职能,开展经常性的科学研究和教育教学的研究,不断推广优秀教学成果。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按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器材配备目录”及有关规定进行规划和建设,创造条件满足体育课程的实际需要,采取措施延长体育场馆、设施的开放时间,提高对各项体育设施的利用率。
第十七条要建立、健全体育课程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教师培养聘任制度;各类教学文件和教师、学生考核资料须归档立案;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管理系统;建立体育场馆设施、器材的管理系统;逐步实现体育课程管理的科学化、系统化和计算机网络化。
第十八条各校应根据本纲要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教学大纲,自主选择教学内容,有的放矢地进行教学改革和试验,加强教学过程控制,防止以改革之名行无政府主义之实的不良现象发生。
根据体育课程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教学质量,课堂教学班人数一般以30人左右为宜。
第十九条体育课程教材的审定工作由教育部全国高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统一规划与组织。
本着“一纲多本”的原则,博采众长编写高质量的教材。
未经全国高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通过的体育课程教材,各地、各高校均不得选用,以杜绝质量低劣的教材进入课堂。
第二十条因时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各种课程资源是课程建设的重要途径。
如:充分利用校内外有体育特长的教师、班主任、校医、家长、学生骨干等,开发人力资源。
充分利用校内外的体育场馆设施,合理布局,合理使用有限的物力和财力,开发体育设施资源。
做好现有运动项目的改造和对新兴、传统体育项目的利用,开发运动项目资源。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播、电视、网络等)获取信息,不断充实、更新课程内容。
充分利用课外时间和节假日,开展家庭体育、社区体育、体育夏(冬)令营、体育节、郊游等各种体育活动,开发课外和校外体育资源。
充分利用空气、阳光、水、江、河、湖、海、沙滩、田野、森林、山地、草原、雪原、荒原等条件,开展野外生存、生活方面的教学与训练,开发自然环境资源。
七、课程评价第二十一条体育课程评价包括对学生的学习、教师的教学和课程建设等三个方面。
学生的学习评价应是对学习效果和过程的评价,主要包括体能与运动技能、认知、学习态度与行为、交往与合作精神、情意表现等,通过学生自评、互评和教师评定等方式进行。
评价中应淡化甄别、选拔功能,强化激励、发展功能,把学生的进步幅度纳入评价内容。
教师的教学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教师业务素养(专业素质、教学能力、科研能力、教学工作量)和课堂教学两个方面,可通过教师自评、学生评价、同行专家评议等方式进行。
课程建设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课程结构体系、课程内容、教材建设、课程管理、师资配备与培训、体育经费、场馆设施以及课程目标的达成程度等,采用多元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
评价过程中,应重视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反应,重视社会有关方面的评价意见。
第二十二条体育课程建设的评价由教育部组织进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评价方案,定期表彰和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和成绩优秀的单位。
教育部在四年一次的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上进行全国性表彰和奖励,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八、附则第二十三条本纲要适用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
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不适用本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