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范文

合集下载

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3篇)

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3篇)

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煤矿复产复建验收程序,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和煤矿安全基础管理,促进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立,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级检查中责令停产停建以及自行安排停产停建____天以上____天以内煤矿(或其他需由办矿主体企业验收的情形)的复产复建验收工作。

第二章复产复建领导组第三条集团公司成立煤矿复产复建领导组组长:集团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副组长:集团公司其他分管煤炭产业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成员:安监局、总调度室、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部、机电部、基本建设部、一通三防与瓦斯治理中心、地质与防治水中心、技术中心、培训中心等部门负责人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安监局常务副局长兼任,负责领导组的日常事务,并向领导组汇报复产复建验收工作。

各涉煤二级公司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组,并报集团公司复产复建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具体负责复产复建验收相关工作。

第四条集团公司复产复建领导组职责领导组主要负责煤矿复产复建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并安排对通过二级公司复产复建验收的矿井进行现场抽验。

领导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按照“专业监管、专业验收、专业签字、专业负责”的原则参与审查二级公司上报的验收资料、参与对已通过验收矿井的现场抽验工作。

第三章复产复建验收标准第五条集团公司煤矿复产复建验收执行山西省煤炭厅制定的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基本条件(见附件)。

(参见晋政办发[____]____号、晋煤安发[____]____号)各二级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本公司实际,对煤矿复产复建验收条件制定补充性规定。

第四章复产复建整顿验收程序第六条集团公司煤矿复产复建整顿验收程序1、需复产复建的煤矿,首先制定复产复建验收整顿实施方案,报请二级公司批复。

二级公司同意整顿方案后,必须在批复文件中明确整顿工作量、整顿时限、井下作业人数和作业范围等。

2、煤矿按照批准的整顿实施方案进行全面整顿,同时严格按照复产复建验收基本条件逐项自检,并开展全面的隐患排查,矿井各项安全条件必须全部符合相关规定。

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工作,有效遏制煤矿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单位的复工验收管理工作。

第三条复工验收是煤矿单位在获得各级煤矿主管部门颁发的复工许可证后,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其目的是确保煤矿单位正常复工运行,达到国家产权、矿山资源、环境保护等要求。

第二章复工许可证的申请和发放第四条煤矿单位在完成关闭整顿、安全生产条件整改、消防设施、应急救援设备、生产布局等方面的要求后,可向所在区县煤矿主管部门申请复工许可证。

第五条煤矿主管部门在受理煤矿单位的复工申请后,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矿山资源、安全生产条件、环境保护等。

第六条验收组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煤矿单位的复工条件进行现场检查和核实,认真填写验收报告,并将报告交由复工许可证的发放机构审核。

第七条复工许可证的发放机构在审核验收报告后,如符合要求,予以发放复工许可证。

第三章复工验收的程序第八条煤矿单位在获得复工许可证后,应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进行复工前的检查和验收。

第九条复工前的检查和验收,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行,安全通道的畅通情况,防尘、防爆设备的可靠性,煤矿瓦斯、粉尘、水文地质等环境参数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条复工验收的结果应进行书面汇报,并交由煤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章复工验收的监督和管理第十一条煤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煤矿单位的复工验收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煤矿单位的正常复工运行。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国家规定,弄虚作假,非法获得复工许可证的煤矿单位,煤矿主管部门应取消其复工许可证,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煤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为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的范本,具体实施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本(二)一、目的为确保煤矿复工后的安全生产,落实煤矿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制定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规范煤矿复工验收的各项工作,确保煤矿复工后的安全、稳定和高效运行。

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依据为了做好煤矿复工的验收工作,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复工的验收工作。

三、煤矿复工验收的程序1. 提交申请煤矿申请复工后,需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复工申请,包括复工计划、复工方案和疫情防控措施等相关材料。

2. 审查材料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审查煤矿提交的复工申请材料,检查其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防控要求。

3. 现场核查上级主管部门派员前往煤矿进行现场核查,检查复工准备情况,包括煤矿的防疫设施、防护用品的准备情况,是否有复工许可证等。

4. 验收决定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复工申请材料和现场核查情况,做出复工验收决定,可以是通过、不通过或者需要补充完善材料。

5. 行业评估煤矿所属行业协会或煤矿安全评估机构将对复工煤矿进行评估,评估煤矿的安全生产能力和防疫措施的有效性。

6. 安全培训复工煤矿需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包括疫情防控知识、安全操作规程等,确保员工具备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7. 监督检查上级主管部门将对复工煤矿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煤矿的防疫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得到执行。

四、责任与处罚1. 责任部门: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复工煤矿进行审核、核查和验收。

2. 处罚措施:对未经复工验收擅自开工或不按照要求履行防疫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的煤矿,将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可能包括罚款、停产整顿、吊销生产许可证等。

3. 控制措施:对复工煤矿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违反防疫规定的,上级主管部门有权暂停煤矿的生产。

五、附则1. 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需公开,煤矿及职工必须遵守执行。

2. 随着疫情发展和国家相关政策的调整,复工验收管理制度可能需要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以上制度仅供参考,具体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2023年关于规范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实施方案范文

2023年关于规范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实施方案范文

2023年关于规范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实施方案范文____年关于规范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实施方案一、背景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能源需求的增长,煤炭作为我国主要的能源来源仍然占据重要地位。

然而,煤炭采矿过程中存在一系列的安全风险和环境问题,对矿工和周边环境造成潜在威胁。

为了确保煤矿安全运营,保护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煤炭行业的生产质量和效率,有必要规范煤矿的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本实施方案旨在准确评估煤矿的复工复产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确保煤矿安全稳定运营。

二、目标1.建立起统一的煤矿复工复产验收标准,评估矿山的复产风险和能力。

2.加强对煤矿的监督力度,确保煤矿的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3.提升煤矿的管理水平和生产效率,推动煤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内容1.制定煤矿复工复产验收标准(1)根据煤矿的规模、类型和地理位置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复工复产验收标准,明确各项要求和指标。

(2)建立复工复产评估指标体系,包括矿井的安全条件、环境保护措施、应急救援能力等内容,为煤矿的复工复产提供科学的依据。

2.加强对煤矿的验收监督(1)建立煤矿复工复产验收机制,明确验收的程序和流程。

(2)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部门进行煤矿的复工复产验收,全面评估矿山的安全风险和环保能力。

(3)加大对煤矿的日常巡查力度,确保矿山的运营符合相关要求和标准。

(4)对于未能通过复工复产验收的煤矿,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整改,直至达到验收标准为止。

3.加强煤矿的安全防护和环境保护工作(1)加强煤矿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防护体系,完善安全设施和设备。

(2)加强对矿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加强对煤矿矿井、井下设备和工艺流程等的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4)加强煤矿的环境保护工作,做好废水、废气、废渣等的处理和排放控制。

4.推动煤炭行业的发展(1)加强煤矿的管理水平,推动煤矿转型升级,引进先进的采矿技术和设备。

关于规范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实施方案范文

关于规范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实施方案范文

关于规范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实施方案范文《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煤矿复工复产必须按照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要求,做好科学防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和防控工作两不误。

本实施方案旨在明确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的工作内容和要求,确保每个煤矿复工复产都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二、工作内容1.前期准备工作(1)成立复工复产领导小组,由矿长或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煤矿复工复产工作。

(2)制定《煤矿复工复产防控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复工复产过程中的防控工作得到落实。

(3)对煤矿进行全面排查,确定复工复产前的准备工作,包括设备维护、场地清理等。

2.复工复产验收(1)煤矿复工复产的申请报告,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提报,报告内容包括:煤矿名称、矿长或主要负责人、复工复产计划等。

(2)验收工作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条件的验收、疫情防控工作的验收。

(3)安全生产条件的验收:对煤矿的采矿设备、供电设备、通风设备、排水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无安全隐患。

(4)疫情防控工作的验收:对煤矿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包括人员管理、消毒措施、人员隔离等,确保煤矿内无疫情风险。

(5)验收结果的形式包括:复工复产许可证、验收报告等,必须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

三、工作要求1.严格落实防控措施(1)煤矿要制定详细的疫情防控方案,包括煤矿内部人员管理、人员隔离、消毒措施等。

(2)煤矿要加强人员管理,禁止外来人员进入矿区,确保内部人员的安全。

(3)煤矿要加强场所的消毒工作,特别是办公楼、生活区等公共场所,确保煤矿内的环境安全。

2.加强员工培训(1)煤矿要对员工进行相关培训,包括疫情防控知识、个人防护措施等。

(2)煤矿要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培养,确保员工能够正确使用安全设备和遵守安全规程。

3.健全应急预案(1)煤矿要健全应急预案,包括疫情爆发的应急处理、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等。

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范本

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范本

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煤矿复产复建工作,采取措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煤矿的复产和复建工作。

第三条煤矿复产复建包括煤矿停产复产和煤矿关闭后复建两种情况。

第四条煤矿复产复建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五条煤矿复产复建应按照分层推进、逐步完善的原则进行,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验收程序第六条煤矿复产复建的验收分为临时验收和正式验收两个阶段。

第七条临时验收是指煤矿复产复建完成后,由相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初步验收。

第八条临时验收应对煤矿的设备、管理、技术等方面进行检查并提出意见。

第九条煤矿复产复建达到临时验收标准后,可以申请正式验收。

第十条正式验收由相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组成验收组,对煤矿进行全面细致的验收。

第十一条正式验收包括煤矿的设备、管理、技术等方面的验收。

第十二条正式验收合格后,可办理煤矿复产复建的手续,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验收要求第十三条煤矿的设备应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

第十四条煤矿的管理应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流程,确保人员、物资、资金的合理安排和使用。

第十五条煤矿的技术应采取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保障生产的安全和效益。

第十六条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具备相应的经验和能力。

第十七条煤矿的安全设施应齐全,包括逃生通道、灭火设备、通风设备等。

第十八条煤矿的环保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确保环境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九条煤矿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定期进行,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二十条煤矿复产复建的过程应由相关部门进行监督,确保过程的合法、公正、公开。

第二十一条相关部门应建立煤矿复产复建的档案,记录相关信息和数据。

第二十二条煤矿复产复建前,应向相关部门提交复产复建的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明。

第二十三条相关部门对煤矿复产复建的申请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

第二十四条煤矿复产复建期间,相关部门应进行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2023年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文

2023年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文

2023年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复工验收工作,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进行复工验收。

第三条目的和原则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煤矿复工后的设备、工艺和安全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保障煤矿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

本管理制度实行的原则是科学、公正、公开、便捷。

第四条术语定义1. 复工验收:指煤矿停产、矿井封闭后,恢复生产前,经过监管单位的验收,确认煤矿设备、工艺和安全措施符合要求,具备复工条件的过程。

2. 复工备案申请:指煤矿提交的复工备案申请材料,包括煤矿运行情况报告、设备维护保养记录、工艺方案等。

3. 验收机构:指由国家煤矿安监主管部门指定的具备相应资质,进行煤矿复工验收的单位。

第二章复工备案申请第五条复工备案申请的时间和材料煤矿应当在计划复工前15天向当地煤矿安全监察局递交复工备案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煤矿运行情况报告,包括复工计划、矿井现状等;2. 设备维护保养记录,包括设备的检修和维护情况;3. 工艺方案,包括矿井开采工艺、通风、排水等措施;4.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等文件。

第六条复工备案申请的审查和审核当地煤矿安全监察局应当在收到复工备案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审核,确认材料是否齐全和符合要求。

如有需要,可以要求煤矿提供进一步的补充材料。

第三章复工验收第七条复工验收的程序1. 复工验收分为现场检查和文书审核两个环节。

2. 验收机构应当在收到复工备案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检查和文书审核。

3. 现场检查应当全面、深入,并记录检查情况。

4. 验收机构应当根据现场检查情况,结合复工备案申请材料,出具验收报告。

第八条复工验收的依据复工验收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并结合煤矿具体情况进行评估。

第九条复工验收的内容复工验收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设备状态,包括设备的完好性、安全性等。

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文

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文

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规范煤矿复工验收管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提高矿井复工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复工前准备1. 煤矿管理部门要制定复工计划和复工方案,明确复工时间、范围和要求。

2. 煤矿管理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复工验收,组织编制验收计划和验收标准。

3. 煤矿管理部门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煤矿设备、安全装备和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可用。

4. 煤矿管理部门要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变能力。

5. 煤矿管理部门要做好煤矿周围环境的整治和安全隐患的排查,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与卫生。

三、复工验收程序1. 煤矿管理部门根据复工计划,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工现场勘察和资料核查。

2. 复工现场勘察包括煤矿地质、开采方法、排水系统、采煤工艺等方面的检查和评估。

3. 资料核查包括煤矿安全制度、应急预案、消防设施、设备使用记录等方面的检查和评估。

4. 复工验收组要对复工现场勘察和资料核查的结果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是否具备复工条件。

5. 根据评估结果,拟定复工条件评定报告,提交煤矿管理部门审议。

6. 煤矿管理部门对复工条件评定报告进行审议,决定是否通过复工验收。

四、复工验收标准1. 煤矿地质:煤层稳定,不存在大规模突水、冲击地压和煤与瓦斯突出等地质灾害。

2. 开采方法: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开采方法,且已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和安全设备。

3. 排水系统:排水系统健全,能有效处理矿井的废水,且排水设施完好可用。

4. 采煤工艺:采煤工艺合理,能安全高效地进行煤炭开采和运输。

5. 安全制度:煤矿安全制度健全且落实到位,能有效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6. 应急预案:煤矿应急预案完善,能对火灾、瓦斯爆炸、水害等事故进行应对和处理。

7. 消防设施:煤矿消防设施完善,消防器材配备齐全且使用有效,能有效遏制和扑灭火灾。

8. 设备使用记录:煤矿设备使用记录完整,设备维护和保养工作得到落实。

五、复工验收结果1. 通过验收的煤矿可以根据煤矿复工方案开始复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范文
一、目的和依据
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煤矿复产复建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保障矿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

本制度依据《矿产资源法》、《煤矿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煤矿复产复建工作中的各类设施、设备和工程项目的验收。

三、工作内容
1. 验收前准备工作
(1)煤矿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

(2)验收小组应根据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验收时间和人员,并通知煤矿方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3)开展复产复建工作前,煤矿方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矿井、设备和工程设施的检查和测试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2. 验收程序
(1)验收小组按照计划和要求对煤矿复产复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包括矿井内外的安全设施、防护措施、安全运输设备等。

(2)验收小组应对煤矿方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和比对,确保其真实、完整、准确。

(3)验收小组应与煤矿方进行现场交流和沟通,对存在问题进行指导和纠正。

(4)验收小组应在完成验收内容后,及时整理和汇总相关信息和记录,形成验收报告。

3. 验收标准
(1)煤矿复产复建工作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煤矿复产复建工作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3)煤矿复产复建工作应符合煤矿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四、验收结果
1. 验收合格
若煤矿复产复建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验收小组应将验收结果告知煤矿方,并出具验收合格证书。

2. 验收不合格
若煤矿复产复建工作存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问题,验收小组应向煤矿方提出整改要求,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

3. 未达到验收条件
若煤矿复产复建工作未能达到验收条件,验收小组应及时通知煤矿方,并说明原因和解决建议。

五、专家组织
验收小组应由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组成,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如需要,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参加。

六、监督和检查
相关部门应对煤矿复产复建工作进行定期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煤矿方应积极配合,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和报告。

七、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小组所有,经批准后执行,并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和补充。

以上为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范文,仅供参考。

具体实施中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