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AA省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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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复工复产和重大隐患整改现场验收制度

煤矿复工复产和重大隐患整改现场验收制度

煤矿复工复产和重大隐患整改现场验收制度为加强煤矿复工复产和重大隐患整改现场验收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制度(一)煤矿复工复产前,必须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事故隐患排查的工作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新密市应急管理局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开展事故隐患排查等复工复产前期工作。

(二)自行连续停工停产时间不足30天,通风、排水、安全监控系统和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运行正常,且停产期间井下巷道及设备设施维护、安全检查正常的煤矿。

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进行自检、自验并向公司提交验收申请,公司验收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三)因自然灾害或矿井灾变等原因,安全生产系统或巷道遭到严重破坏的煤矿、连续停工停产时间达30天及以上的煤矿、或被相关部门责令停工停产的煤矿。

在履行第一条验收程序的基础上,向新密市应急管理局提出申请,新密市应急管理局组织验收,下发复工复产文件后,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复工复产。

(四)申请复工复产的煤矿,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法有效,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建设煤矿建设手续齐全,施工和监理单位资质符合相关规定;2.达到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要求;3.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清楚,矿井和周边老空积水情况清楚;4.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运行正常;5.煤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符合要求;6.职工安全培训达到《煤矿安全培训规定》要求;7.灾害治理机构、人员、设备等符合相关规定要求;8.煤矿有符合规定的矿山救护队为其服务。

(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煤矿,不得复工复产:1.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2.煤矿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全面排查隐患;3.未制定隐患整改安全技术措施或者未完成隐患治理的;4.未严格履行复工复产验收程序的;5.未经验收、验收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履行签字手续或者部门验收的煤矿未取得复工复产通知的;6.存在以设备检修、隐患整改名义擅自组织生产建设行为的;7.存在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设备、工艺等重大事故隐患的;(六)对验收不合格的煤矿,公司2个月内不再对煤矿进行复工复产验收;对弄虚作假、故意隐瞒问题的煤矿,6个月内不再进行复工复产验收,并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

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3篇)

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3篇)

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煤矿复产复建验收程序,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和煤矿安全基础管理,促进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立,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级检查中责令停产停建以及自行安排停产停建____天以上____天以内煤矿(或其他需由办矿主体企业验收的情形)的复产复建验收工作。

第二章复产复建领导组第三条集团公司成立煤矿复产复建领导组组长:集团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副组长:集团公司其他分管煤炭产业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成员:安监局、总调度室、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部、机电部、基本建设部、一通三防与瓦斯治理中心、地质与防治水中心、技术中心、培训中心等部门负责人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安监局常务副局长兼任,负责领导组的日常事务,并向领导组汇报复产复建验收工作。

各涉煤二级公司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组,并报集团公司复产复建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具体负责复产复建验收相关工作。

第四条集团公司复产复建领导组职责领导组主要负责煤矿复产复建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并安排对通过二级公司复产复建验收的矿井进行现场抽验。

领导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按照“专业监管、专业验收、专业签字、专业负责”的原则参与审查二级公司上报的验收资料、参与对已通过验收矿井的现场抽验工作。

第三章复产复建验收标准第五条集团公司煤矿复产复建验收执行山西省煤炭厅制定的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基本条件(见附件)。

(参见晋政办发[____]____号、晋煤安发[____]____号)各二级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本公司实际,对煤矿复产复建验收条件制定补充性规定。

第四章复产复建整顿验收程序第六条集团公司煤矿复产复建整顿验收程序1、需复产复建的煤矿,首先制定复产复建验收整顿实施方案,报请二级公司批复。

二级公司同意整顿方案后,必须在批复文件中明确整顿工作量、整顿时限、井下作业人数和作业范围等。

2、煤矿按照批准的整顿实施方案进行全面整顿,同时严格按照复产复建验收基本条件逐项自检,并开展全面的隐患排查,矿井各项安全条件必须全部符合相关规定。

2024年煤矿复产复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2024年煤矿复产复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2024年煤矿复产复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____年煤矿复产复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一、引言____年煤矿复产复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旨在保障煤矿生产安全,促进煤矿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煤矿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供应来源,其正常的生产运营对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至关重要。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复产复工方案以及安全技术措施显得尤为重要。

二、复产复工方案1.煤矿复工时间和范围根据当地政府对疫情的风险评估,确定合理的复工时间和范围。

确保煤矿复工的安全性和可行性。

2.复工前准备工作2.1 安全设备检查和维修:对煤矿内的安全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2.2 疫情防控准备:做好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制定详细的防疫方案,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

2.3 人员培训:组织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复工期间的安全措施3.1 严格的出入管理:对进出煤矿的人员进行严格的身份验证和健康检查,确保只有合格的人员进入煤矿工作区域。

3.2 安全生产措施:加强现场安全监控,确保安全设备的正常运行。

同时,加强对火灾、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等事故的防范措施,提高煤矿生产的安全性。

3.3 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完善煤矿的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意外情况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

4.复工后的监督和评估加强对煤矿复工后的监督和评估工作,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调整和改进措施,以适应复工期间的实际情况。

三、安全技术措施1.人员管理技术措施1.1 合理配备人员:根据煤矿生产的实际需求,合理配备人员,确保人员的安全生产能力。

1.2 健全人员资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人员资质管理制度,确保人员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经验,保证其安全作业能力。

1.3 培训与考核:将安全培训纳入人员培训体系,定期对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与考核,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设备管理技术措施2.1 安全设备的检测与维护:对煤矿内的安全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煤矿疫情期间复工复产请示报告及复工方案

煤矿疫情期间复工复产请示报告及复工方案

煤矿疫情期间复工复产请示报告及复工方案煤矿疫情期间复工复产请示报告及复工方案煤字(2020) 第 15 号签发:应急管理局:我矿于xxxx年xx月xx日至今停产放假,在疫情期间,我矿按照省、市、区统一部署,矿井采取了封闭式管理,禁止外来车辆进入,严格控制人员流动,暂停接待一切事务性接待等防控措施,有效保障了矿井停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五防” 、“五控” 要求,根据《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山西省应急厅《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煤矿复产复建工作的通知》和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煤矿复工复产管理办法的通知》(办发电[2020]4 号)精神及应急局《关于做好全区各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急字[2020] 18 号),为切实保障疫情有效防控和矿井复工复产,特申请职工分批返矿,有序推进矿井安全复工复产。

特此报告!2020 年春节节后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矿属各单位: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疫情得到有效防控,科学有序组织复工复产,切实做好我矿复工复产的安全生产工作,保证我矿安全复工复产。

根据当前省、市、区对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19】4 号)、《山西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管理办法》及《山西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基本条件》文件精神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为切实保障疫情有效防控和推进矿井复工复产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一、成立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工作组下设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负责防控工作的日常事务,包括检查、检测、登记、造册、统计、上报等。

办公室成员:以及办公室、后勤办、保卫科、保安公司全体人员1、疫情防控工作组工作职责(1)审定我矿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2)全面指导我矿的疫情防控工作;(3)全面落实我矿的疫情防控措施及防护物投入使用;(4)落实政府及上级单位有关应急工作的重要指令;(5)负责组建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对疫情防控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6)审定对外发布和上报的事件信息;(7)负责审定下达和解除预警信息,负责下达疫情防控响应程序的启动和终止指令;(8)疫情防控响应结束后,安排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评估和总结。

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

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

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一、前言随着经济的不断进展和能源的不断需求,煤矿作为一种紧要的能源资源,其开采和利用也成为了国民经济的紧要构成部分。

然而,煤矿的采掘和利用也存在诸多的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问题。

因此,在煤矿的复产和复建过程中,必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订立科学的验收制度,加强安全监管,保障生态环境的可持续进展。

二、验收制度的订立目的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的订立目的是为了保障煤矿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加强对煤矿的监管和管理,规范复产复建工作的全过程,确保复产复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可持续进展。

三、验收标准1. 安全生产标准:煤矿复建后,必需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标准,确保生产过程安全牢靠,德高望重有起色。

2. 生态环境标准:煤矿复建后,必需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标准,保护所在地区的水、土、气等环境,保证生态环境的可持续进展。

3. 经济效益标准:煤矿复建后,必需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经济效益标准,保证企业健康进展,促进地方经济的进展。

四、验收的步骤1. 前期准备工作:在煤矿复产复建前,必需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对煤矿的现状进行调查和分析,进行工期的规划和计划,布置专业人员进行技术咨询和技术引导,订立认真的复产复建方案,明确各阶段的工作进展和验收标准。

2. 复产复建过程中的监管:在复产复建过程中,必需加强对煤矿的监管,适时发觉和解决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问题,确保煤矿复建工作依照规划和计划有序进行。

3. 验收工作:煤矿复建完成后,必需进行验收工作。

验收程序应由验收人员依据复产复建方案和验收标准进行现场查看、检测、测量和采样,对煤矿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经济效益进行评估,并对问题进行反馈和改进。

五、验收的实在内容1. 安全生产方面的审查:对煤矿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审查,包括工程建设的安全评估、生产设备和安全保障措施的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的订立,员工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等方面。

2. 环境保护方面的审查:对煤矿的环境保护进行全面审查,包括环境质量的影响评价、污染整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废物和不安全品的集中处理,生态修复方案的实施,对环保法规和标准的遵守等方面。

关于规范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规范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规范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实施方案一、背景煤炭是我国的基础能源,煤矿是煤炭的产地。

2019年,全国煤矿生产安全形势平稳,但也发生了一些重大事故,如2月23日在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发生的一起煤矿透水事故,造成了21人死亡,3月21日在四川省宜宾市珙县发生的一起煤矿突水事故,造成了5人死亡。

这些事故都说明煤矿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2020年初爆发,在这种情况下,各地的煤矿也受到了影响。

为了抗击疫情和恢复经济发展,国家开始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对于煤矿来说,复工复产不仅意味着经济活动恢复正常,还意味着要保证煤炭产量以满足国家和民众的需求。

但是,煤矿在复工复产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规定,并通过验收程序确保煤矿的生产安全。

二、制定目的为了规范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保障煤矿的安全生产,制定本方案。

三、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四、验收要求1. 煤矿复工复产前,必须制定详细的防疫和安全生产方案,对职工进行相关培训并确保落实到位。

2. 煤矿复工复产前,必须按照规定进行防疫消毒,并确保消毒净化工作的质量。

3. 煤矿复工复产前,在生产安全和应急预案等方面应全面检查。

建议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评估和审核,确保安全生产。

4. 煤矿复工复产时,必须严格遵守防疫措施,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并持续开展相关培训,切实保证职工和访客的安全。

5. 煤矿复工复产时,应建立健全的疫情监测和报告机制,并有行之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

6. 煤矿复工复产时,应加强对一线职工的心理疏导工作,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安全意识。

7. 煤矿复工复产时,各级政府应当派员检查和指导煤矿的重点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确保安全。

五、验收程序1. 验收前,煤矿企业应向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申报复工复产计划,并提交相关文件,如防疫方案、安全生产计划、应急预案、职工培训记录等。

2. 申报复工复产计划获得批准后,煤矿企业应当在安全生产保护和防疫消毒等方面做好准备,并启动煤矿复工复产前的准备工作。

企业复工复产验收方案

企业复工复产验收方案

企业复工复产验收方案一、前言新冠病毒疫情的爆发给全球范围内的企业和经济造成了重大冲击。

为了有效控制疫情的传播,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运行,对于企业复工复产进行严格的验收是必要的。

本方案旨在明确企业复工复产的原则和要求,确保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疫情的防控措施得到有效实施,为企业的正常运营提供有力保障。

二、复工复产验收原则1.安全第一:确保员工和生产设施的安全,有效控制疫情的传播。

2.科学规范: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要求,遵循科学规范的防控措施,如戴口罩、测体温、消毒等。

3.全员参与:企业应当将复工复产防疫工作纳入全员参与的经营管理体系,确保每个员工都能意识到自己在防疫工作中的重要性。

4.阶段性实施:根据疫情的发展和变化,可以适时调整和完善防疫措施。

三、复工复产验收步骤1.准备阶段(1)制定复工复产计划:企业需要制定详细的复工复产计划,包括复工时间、人员安排、防疫措施、消毒设备和物资准备等。

(2)培训员工:在复工前,组织防疫知识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并能正确履行防疫措施。

(3)准备必要的防疫物资:包括口罩、手套、消毒液、体温计等。

2.复工前验收(1)各部门处理复工申请:组织各部门对复工申请进行审查,确保符合政府要求和企业自身的防疫要求。

(2)检查复工准备情况:对防疫物资、场所消毒、员工健康状况等进行检查,确保复工前的准备工作到位。

(3)制定应急预案:针对复工复产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3.复工中验收(1)每天对员工进行健康监测:包括体温测量、健康状况调查等。

(2)定期消毒和清洁:对办公场所、生产车间、公共区域等进行定期消毒和清洁。

(3)确保员工戴口罩和勤洗手:提供足够的口罩和洗手设施,并监督员工正确佩戴口罩和勤洗手。

4.复工后验收(1)检查复工效果:对复工复产后的工作效果进行检查,包括生产效率、安全生产等指标。

(2)收集员工反馈意见:向员工征求意见和建议,了解防疫工作的不足之处,并适时进行改进。

2024年关于规范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实施方案

2024年关于规范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实施方案

2024年关于规范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实施方案2024年规范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加强煤矿安全管理。

实施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是确保煤矿生产安全的核心环节,必须高度重视。

为做好此项工作,要切实提高煤矿从业者的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

确保各项工作的严谨、科学和有序开展。

一、推行安全第一的理念。

要求各级煤矿主管部门、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要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切实把煤矿生产安全放在首位。

要建立健全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制度,细化具体操作步骤。

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做到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

二、注重安全生产细节。

煤矿生产作业中,存在着诸多的安全隐患,需要全员从业者牢记安全操作规程,时刻注意操作细节。

煤矿生产违章操作严禁发生,任何违章违纪行为都将受到严厉处理。

要求每一个从业者都要有责任心,严谨操作,杜绝违章操作,确保生产是有序、安全、高效进行。

三、加强煤矿安全管理。

坚持“谁破坏谁负责”的原则,责任明确、压力传导,形成上下联动、对内对外联防联控的安全生产格局。

实现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全方位监控,确保设备完好、工艺规范、作业安全。

同时,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

四、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法规。

要求各级煤矿主管部门和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要求,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对于违反规定,造成重大事故隐患者,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五、加强信息共享与学习交流。

煤矿集团间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推动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的工作。

同时,要积极开展行业间的学习交流活动,共同提升煤矿生产安全水平。

六、强化市场监管。

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对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进行监督,加大对煤矿行业的执法检查力度。

对于存在问题的煤矿,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煤矿生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综上所述,2024年关于规范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实施方案,必须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切实提高从业者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规程遵守程度,确保生产安全、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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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 省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方案 AA 煤监局省经信委省安监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安全生产暨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政府第 82 次常务会议要求,有效保障节后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各产煤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严格履行“属地监管”责任,进一步严格规范煤矿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下各类停工停产煤矿(含省属煤矿)未经地方政府验收确认,一律不得复工复产(一)因证照不全停工停产经重新取得证照未确认的,因证照过期失效停工停产经重新取得延期未确认的;(二)被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认定存在重大隐患予以停工停产整顿(改)的;(三)安全质量标准化经考评未达到三级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被有关部门责令停工停建的;(四)煤矿企业在春节等节日期间或经营不善等原因自行申报停工停产放假的;(五)其他由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责令全面停工停产的。

二、严格复工复产验收程序和标准(一)验收程序所有停工停产的煤矿(含省属煤矿)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对照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先进行自检自查,经自查合格后,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签字(有上级主管企业的,还应经上级主管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再向当地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提交复工复产申请书面报告。

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接到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申请报告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报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建设。

设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对不少于 50%的复工复产煤矿进行现场复核,复核不合格的,一律责令停产(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煤矿经整改落实后,应重新办理复工复产验收手续。

按照省安委会研究意见(闽安委办〔2016〕53 号文)精神,省能源集团所属煤矿申请复工复产按地方煤矿的复工复产程序办理。

AA 煤监局、省经信委和省安监局将适时对全省各地的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审批工作组织督查。

(二)验收标准各产煤市、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按照《AA 省煤矿复工复产验收表》(见附件)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和复核,凡验收表中有一项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建设。

三、工作要求(一)各煤矿企业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停工停产以及复工复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对照《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85 号)等要求,重点突出水害治理、“一通三防”、机电运输和顶板管理等内容,在复工复产前组织生产、安全管理人员对煤矿井上下进行全面、系统的自查自纠。

(二)各产煤市、县(区)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加强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闽安委办〔2016〕53 号)要求,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属地监管”等要求、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将所有
工作面全部纳入监管的措施”,建立健全煤矿复工复产管理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对辖区内所有需复工复产的煤矿(含省属煤矿)逐一进行验收确认,并根据矿井实际工作面申报核定生产能力、生产要素和井下作业人数,做到责任明确、规范有序,既要严把关口,又要方便企业。

凡在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中因擅自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等造成事故的,应从严从重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三)省能源集团公司及所属煤业公司应积极配合、协助地方政府做好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并充分发挥国有煤矿的专业技术人才优势,当好地方政府及其安全监管部门的专业技术参谋和助手,有效促进我省煤矿复工复产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附件AA 省煤矿复工复产验收表
附件
AA 省煤矿复工复产



煤矿企业名称
生产矿井名称
停产停工类型
检查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本表由市、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填写。

市、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组织有关人员在现场检查的基础上,如实填写检查意见。

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应在检查意见一栏中填写“符合规定”或“不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的,需在“备注”栏目简要写明理由,并在相应的栏目中签字。

每个检查项目需有 2 名以上专业人员参加并签字;检查组负责人应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并签署检查意见。

经现场检查合格的,检查单位应在意见栏填写“经现场检查,符合复产(工)安全生产条件,建议予以恢复生产(建设)”;检查不合格的,填写“经现场检查,不符合复产(工)安全生产条件,建议不予恢复生产(建设)”,并写明具体理由和整改意见和措施。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在检查项目增加其他内容,但不得减少本表中的检查内容。

现场检查表序号检查内容现场检查意见检查人签字备注 1 煤矿企业证照齐全,其中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达到最低级别。

采矿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
工商营业执照
安全质量标准化级别
2 煤矿建设项目持有立项文件和安全设施设计核准文件,并依法取得开工批文,按照设计组织施工。

立项核准文号
安全设施设计批准文号
开工批文号
3 煤矿企业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责任人明确各自的岗位安全职责。

4 煤矿企业明确本企业安全风险,并制定有针对性的预控措施,制定完善本企业年度灾
害预处理计划。

5 煤矿企业编制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年度生产计划和采区、工作面接替计划,工作面布置及管理符合地方政府制定的“将所有工作面全部纳入监管的措施”。

6 煤矿企业是否存在《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85号)规定的重大隐患。

本栏目填写是否存在,如存在应写明隐患具体内容并按照规定处理。

7 煤矿企业按规定执行领导带班下井,并做到同时入井,同时升井。

8 煤矿企业按照规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自评,并实行奖惩制度。

9 煤矿企业建立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专业技术和特种作业等人员配备人数符合要求,并持有效证件或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

10 煤矿企业编制的采掘作业规程符合规定,修订及时,组织学习贯彻并有记录。

11 煤矿企业采掘工程平面图等图纸与现场一致,并定期与县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交换。

12 煤矿企业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各类
安全培训和教育,并有档案记录。

13 煤矿企业按规定设立救护队,不具备单独设立救护队条件的,与临近的专业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并按规定组建辅助救护力量。

14 煤矿企业按规定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行闭环管理,执行隐患分析会议制度。

15 煤矿水文地质类型、地质类型已划分,按照规定定期开展水患调查分析和论证,并采取有效措施。

16 煤矿企业按规定配备探放水设备,制定水害必知必会安全培训、有疑带薪停产撤人、报告奖励和核实论证制度并落实到位。

17 矿井所有采掘工作面都纳入正常监管,且安全生产条件符合有关规定。

18 矿井通风系统稳定,风量充足,风门等通风构筑物符合规定。

19 矿井排水系统运转正常,并符合有关规定。

20 矿井运输提升系统运转正常,其中人车管理和维护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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