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区城市总体规划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川府办发〔2019〕10号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川府办发〔2019〕10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南川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4月9日南川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南川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推行海绵城市建设模式,促进城市建设开发与水文生态的和谐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3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13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绵城市建设是指在城市建设中,充分保护、修复和恢复城市水生态系统,统筹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城市雨水管渠系统、超标雨水排放系统,实现雨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和利用,并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的城市开发建设方式。
本办法所称低影响开发,是指在城市开发过程中采用源头、分散的小型雨水控制设施,维持场地开发前后水文特征基本不变,有效缓解不透水面积增加造成的径流总量、径流污染、径流峰值等的增加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是海绵城市建设的主要途径之一。
第三条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开发建设活动,适用本办法。
南川东胜-北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重庆市南川区北固、东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一、规划范围东胜、北固工业园区位于南川城区东部,总面积约11.58平方公里,其中起步区2.2平方公里的工业片区已编制了控制性详细规划,本次规划将对剩余的用地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北固、东胜工业园区(以下简称规划区)规划用地南以渝湘高速公路为界,北至工业园区起步区,西临花山,东以自然山体为界,总面积约为9.36平方公里。
二、现状概况及开发态势(一)自然环境:1、气象水文规划区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具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无霜期长、湿度大、春旱、夏热、秋多绵雨、冬季多雾的特点。
据南川气象资料,多年平均气温16.93°C,极端最低气温-1.5°C(2000年2月10日),最高气温41.4°C。
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191.8毫米,但雨量在时间上分布不均,5—9月降雨量约占全年的65—70%,且多大雨、暴雨。
多年平均最大日降雨量为94.4毫米。
区内河流较发育。
位于规划区中部的龙岩河由南向北贯穿整个规划区,属常年性河流,由南向北流注入大溪河,为大溪河一级支流。
河面最宽处25.0米,最窄处8.0米。
在规划区南东侧土桥附近,常年水位533.28米,最高洪水位537.17米(1999年二十年一遇的洪水),多年平均流量4.73立方米/秒,平均纵坡降0.5%。
位于规划区西北部的凤咀江为龙岩河的一级支流,由南向北在规划区北西部的薜家嘴角塘注入龙岩河,属常年性河流。
河面最宽处9.0~30.0米,最窄处5.0米。
在规划区北西侧薛家嘴附近,常年水位497.87米,最高洪水位500.76米,多年平均流量2.05立方米/秒,平均纵坡率0.7%。
2、地形地貌规划区属于南川区总体规划确定的一城三片中的东胜片区和北固片区,处于两山之间的盆地之内。
规划区南高、北低,区内海拔最高点位于南部观山顶,最高点高程为607.2米,最低点位于规划区内龙岩河的末端,最低点高程为490.3米。
重庆各区规划详细图

环境保护措施
推广绿色建筑,减少能源消耗 加强垃圾分类,提高资源回收率 推广清洁能源,减少污染排放 加强环境监测,确保环境质量
Prt 05
重庆市各区规划效果预期
经济效果预期
促进经济增长:通过规划实施, 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提高区域经 济水平
提高居民收入:规划实施后,居 民收入将得到提高,改善生活质 量
旅游景区规划
重庆洪崖洞:打造世界级旅游 地标,提升旅游品质
重庆磁器口古镇:保护历史文 化遗产,发展特色旅游
重庆南山风景区:优化生态旅 游环境,提升游客体验
重庆长江索道:打造空中观光 线路,提升城市形象
Prt 04
重庆市各区规划实施措施
政策措施
加强土地资源管理,保障城市建设用地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宜居城市 推进产业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加强社会治理,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资金保障措施
政府财政投入:加 大财政投入,确保 规划实施的资金需 求
社会资本参与:鼓 励社会资本参与, 拓宽资金来源
创新融资模式:探 索创新融资模式, 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优化资金分配:合 理分配资金,确保 规划实施的均衡性 和可持续性
土地利用措施
合理规划土地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 推进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提高土地质量 鼓励土地流转和集约化经营,促进农业现代化
生态规划布局对重庆市发展 的影响
生态规划布局与城市规划的 关系
Prt 03
重庆市各区重点区域规划
中心城区规划
渝中区:重点发展金融、商 贸、文化创意等产业
添加标题
沙坪坝区:重点发展教育、 科研、文化旅游等产业
南川东胜-北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重庆市南川区北固、东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贯彻《南川区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意图,合理引导重庆市南川区北固片区、东胜片区的开发与建设,落实控制性详细规划所规定的控制要求,提出规划管理及相关的控制标准,特编制《重庆市南川区北固、东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规划主要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3、《城市用地分类及规划建设用地标准》;4、《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5、《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6、《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7、《南川区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8、《重庆市龙岩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地质灾害调查评估报告》;9、国家及重庆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
第3条规划指导思想及原则1、紧密结合南川区城市总体发展战略,从城市功能、城市交通、城市景观等多方面整体思考、合理衔接,使东胜、北固片区成为南川城区的有机组成部分。
2、高起点、高标准的进行城市规划,同时具有经济可行性和实施的可操作性,与规划区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相吻合。
3、体现弹性与适应性原则。
规划的可操作性充分体现在它的高适应性上,规划中充分强调开发时序以及具体方案的弹性和适应性,同时为将来的发展留有余地。
4、合理利用土地,高效配置城市空间资源,集约用地。
5、明确功能分区,优先完善配置基础设施、公共设施与公共空间的原则。
第4条本规划适用于规划区内9.36平方公里范围内各地块和各类用地的土地使用,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及改、扩建的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文本涉及的控制指标和技术规定是根据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结合本规划区的现状实际情况与今后的发展需求而制定的,未涉及的指标应符合国家、重庆市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第5条本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规划附图和分图图则四部分组成。
第二章规划范围及规划目标第6条规划范围本次规划用地位于南川城区东南部的东胜片区与东北部的北固片区,在《南川区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
【国土方案】南川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8-2020年)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国土方案】南川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8-2020年)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20年)调整完善工作方案为扎实推进我区土规调整完善工作,确保我区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尽量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最大限度保障我区“十三五”期间用地需求,促进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按照国土资源部和重庆市国土房管局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按照国土资源部、市国土房管局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深化完善成果为基础,深入分析规划实施中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建设用地结构与空间布局、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等方面的问题,明确主要矛盾、突出重点问题,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推进“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市开发边界”的划定,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政策措施落地。
二、工作原则(一)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
以土地资源的现实条件为基础,根据各乡镇、街道的现实情况和实际需求,因地制宜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
(二)坚持保护优先,节约集约。
坚持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质量保护并重,确保实有耕地、基本农田面积基本稳定、质量逐步提高。
严格贯彻“严控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集约高效”的要求,充分利用闲置土地,挖掘低效用地,高效盘活存量土地,实现土地的集约高效利用,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三)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按照各乡镇、街道发展定位的要求,突出发展重点,明确主要矛盾,实行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格局,科学合理安排各业、各类和各区域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四)坚持部门联动、多规衔接。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做好土地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旅游规划、交通规划的协调衔接,确保十三五规划发展用地需求,深入推进规划调整完善工作。
(五)坚持公众参与,尊重民意。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川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川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10•【字号】渝府[2011]48号•【施行日期】2011.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川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渝府〔2011〕48号)南川区人民政府:你区《关于报请审批〈南川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南川府文〔2009〕105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南川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南川区是重庆市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和主城区的卫星城,也是重庆南部重要增长极,土地生产力水平较低,耕地减少速度过快,后备耕地资源不足,陡坡耕地比例大,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土地利用,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
三、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和建设,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提高土地综合生产能力和效益。
到2020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不少于5836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55600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2060公顷;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优化园林地结构,适度增加牧草地,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确保金佛山、楠竹山等地的天然森林保护与建设。
四、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以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为重点,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引导工业集中布局,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积极开展农村居民点整理复垦和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保障南涪、南万、渝长客运专线等铁路建设工程,渝湘、南万、南道、南涪等高速公路,以及金佛山水库、半河水库等重点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创建重庆市节水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创建重庆市节水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4.05•【字号】南川府办〔2023〕12号•【施行日期】2023.04.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创建重庆市节水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川府办〔2023〕12号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南川区创建重庆市节水型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4月5日南川区创建重庆市节水型城市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提升城市节水工作效能,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1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2023〕1号)和《重庆市城市管理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和〈重庆市节水型城市评选标准〉的通知》(渝城管局〔2022〕8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推动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把节水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全领域,建立健全城市节水规章制度,完善科学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体系,推动城市用水效率和效益全面提升、全民节水意识显著增强,为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从生态宜居、安全韧性、综合节水等方面全面发力。
到2023年年底各项指标达到重庆市节水型城市标准,2024年、2025年保持稳定达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川区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5年)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川区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2.03•【字号】渝府〔2018〕45号•【施行日期】2018.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川区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5年)的批复渝府〔2018〕45号南川区人民政府:你区关于报批《南川区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5年)》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南川区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南川区是国际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示范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渝黔区域合作先行区、重庆市南部特色工业基地、渝南生态花园。
南川城市中心区是中国旅游名城,渝南区域性交通枢纽,重庆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及服务业基地,美丽花园城市。
要坚持创新发展,培育发展新动力,构建城乡一体的特色产业体系,以南川城市中心区为核心、小城镇为纽带,加强城乡经济互动,推动乡村振兴;坚持协调发展,结合南川地处渝、黔两地交汇点的区位特征,联动周边区县,发挥渝黔区域合作先行区的作用;坚持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健全保护协调机制,加强跨区域大娄山等生态保护空间的保护;坚持开放发展,按照“全域旅游、南北分异、景城乡一体化”的发展策略,着力提升南川旅游含金量;坚持共享发展,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服务设施配置建设均等化,加强农村扶贫攻坚的政策保障,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
三、科学引导城乡空间布局。
科学划定南川区“三区三线”。
根据区域内不同地区资源环境条件和功能定位,形成由南川城市中心区,大观镇、水江镇、南平镇、头渡镇、三泉镇、山王坪镇、金山镇、大有镇、鸣玉镇等9个重点镇,兴隆镇、白沙镇、石墙镇等22个一般镇,共同构成的“城市—镇”城镇体系;城市规划区范围为东城街道、南城街道和西城街道全部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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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背景为了促进南川区的建设和发展,充分发挥南川资源和交通优势,在未来15年内指导土地的有序开发利用和城市空间资源的合理配置,加快城镇化进程,受南川区规划局委托,特编制《南川区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第二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8)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5、建设部关于《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规[2002]218号)6、《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6)7、《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8、《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9、《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10、《南川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02—2020)11、《南川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五规划纲要》12、《南川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9-2010)第三条规划范围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其它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其范围为南川区东城、南城、西城三个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区划。
总面积约377平方公里。
包括东城街道办事处的:鼓楼坝、渚堰塘、皂角井、长亭、灌坝、东金华、大铺子、北郊、花山、三秀、龙岩河、永生桥12个居委,高桥、黄淦2个村;南城街道办事处的:三圣路、南园路、清桥、龚家塘、福南、大星、田家、双龙、万寿、清泉、文华、白房、石峨、石林、鹰岩、林堡、金佛、松林18个居委,杨兴、汇星、官地、仁乐、双河、白露6个村;西城街道办事处的:东方红、西大街、长远、新桥、安平、沿塘、永合、龙济、来游、永隆、会峰、金台12个居委。
中心城区:是城市化水平较高,城市人口相对集中,市政公用设施和其它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
其范围为东至东城街道办事处的苏家坡-陈家-铁孔一带,北至西城街道办事处的沿塘,西以永隆山西坡脚为界,南至南城街道办事处的万寿-石峨-双河一带。
总面积约158平方公里。
城市建设区:其范围为东至东胜梅溪坝,北至北固夏家沟、青桓坡一线,西以永隆山为界,南至渝湘高速公路,城市建设用地面积24.01平方公里。
第四条规划年限近期:2006~2010年;远期:2011~2020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规划成果以远期2020年为主。
第五条规划指导思想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合理利用土地,优化配置资源,将南川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文化先进、环境优美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第六条规划原则(一)以人为本综合布置各项建设用地,促进人口的合理分布;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控制环境污染,注重城市景观,塑造与南川城市和人口发展相适应的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
(二)生态优先针对南川城市三江穿越、群山环抱的生态特点,充分保护和延续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增加城市绿化,创造富于特色的宜居型园林城市景观框架。
(三)便于实施合理配置城市空间资源,优化城市用地结构,又照顾现实的发展要求和近期实施的可行性,稳步推进城市快速健康发展。
(四)区域协调正确处理南川区与周边地区的互补配套关系和与綦江、万盛、涪陵等周边城市的竞争依存关系,形成局部与整体相互带动,共同繁荣的局面。
第七条规划成果本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三部分组成,其中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法律效力。
文本中带有加黑和下划线的内容为强制性内容。
第二章区域经济发展与城乡统筹第八条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和降低能耗的基础上,经济保持较快增长,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5%以上。
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20亿元。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5‰以内,至2010年全区总人口达到66.5万人,城镇人口达到3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50%以上。
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比2010年翻一番,综合经济实力跃居渝西经济走廊前列。
第九条城镇空间布局着力构建“中心城区——中心镇——一般镇”三级城镇体系,组成“形散实聚、层次分明、规模适度、等级合理”的区域城镇体系。
因地制宜,发展各具特色而又与区域整体协调的产业结构,合理有序安排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环保建设。
中心城区(1个)————南川区中心城区(含隆化、北固、东胜三个组团)中心镇(3个)————水江、南平、大观第十条城乡空间管制(一)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中心村、生态村整治为重点,以点带面,积极引导、稳步推进农村居民点整治,从农村实际出发,切实改善农村最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改变农村落后面貌。
规划按照农村居民点的空间分布和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合理进行迁并整治和规划布局,按照国标的规定严格控制农村居民点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在100平方米以内;(二)积极推进村庄整治和迁村并点,对区域内农村居民点进行迁并整治,逐步引导农村人口的居住和就业向各级城镇和中心村转移。
对现有人口在300人以下的规模过小、发展条件过差的村庄,原则上予以适当撤并,逐步引导人口向其它人口规模较大、发展条件较好的中心村或其它村庄转移,引导人口合理集聚;(三)对位于禁止建设区的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内的村庄,逐步进行搬迁撤并,向其它位于禁止建设区外的村庄转移;对位于限制建设区内的村庄,逐步缩减用地规模,其中对位于山区、受地形条件限制难以发展的村庄,或周围存在潜在地质灾害威胁影响的村庄,逐步进行搬迁撤并,逐步向其它用地和交通条件较好的村庄转移;(四)对于城市规划区内城镇建设发展或有关项目的建设所涉及到的村庄,即“城中村”、各类建设项目或大型交通设施、基础设施管廊带内的村庄,应与城镇的发展布局和建设项目的安排密切衔接,相互协调,结合规划布局的要求对村庄建设用地进行统筹规划,统一安置或改造。
第十一条中心城区建设坚持以新区开发为主的城市发展方针,市区实施西进、南扩;完成旧城改造,完善旧城道路、绿地、广场等基础设施,加强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到2020年,将南川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文化先进、环境优美的现代化中等城市。
(一)隆化片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拓展城市空间,建成城市外环线,建设和完善城市对外交通和城市内部道路系统;建设西部新区,优化旧城区用地结构;初步形成以西部新区为中心的城市框架,片区人口规模达到17万人。
(二)东胜片区:对污染严重、用地位置不合理的工业企业进行污染整治,将南涪铁路与渝湘高速公路之间的用地规划布局适量工业用地;完善片区内路网体系;在现状建成区以东及以北拓展城市空间;对居住用地进行整合集中;初步形成独立的城市片区的规模,片区人口规模达到4万人。
(三)北固片区:加快北部工业园区的建设,对现状工业用地进行整合;加强片区中心建设,对居住用地进行整合集中;完善片区内路网体系,初步形成独立的城市片区的规模,片区人口规模达到4万人。
第三章城市性质与规模第十二条城市性质重庆市南部的区域性经济中心,金佛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基地,以发展铝产品配套工业、旅游服务业为主的宜居型城市。
第十三条城市人口与建设用地规模现状2005年南川区城区人口13万人,建成区面积11.18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85.99平方米。
近期(2010年),城区人口18万人,建成区面积15.92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88.44平方米。
远期(2020年),城区人口25万人,建成区面积约24.01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96.04平方米。
远景(2050年),城市沿石雷公路向西南发展到双龙一带,建成区面积约36.81平方公里,城区人口40万人,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约90平方米。
此规模即为南川城区发展的终极规模。
第四章中心城区城市空间管制第十四条城区用地评价与“四区”划定根据不同土地适宜开发强度和开发时序,综合考虑生态、工程地质和资源保护等方面因素,将规划区空间分为已建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各分区实施不同开发建设管制要求,指导城市开发建设。
城区(含花山)现状各类用地分布为:建成区11.18平方公里,一类用地(适建区)12.38平方公里,二类用地(限建区)3.43平方公里,主要分布于甘草湾、寺院顶区域以及凤嘴江以东部分区域,三类用地(禁建区)24.28平方公里,主要为花山以及永隆山山脚部分区域以及北固片区学堂湾部分区域。
第十五条城市空间管制措施(一)已建区的管制措施加快旧城改造,改造与城市整体发展不相协调的地区。
采取多种措施,提升城市品质和城市整体环境水平。
(二)禁止建设区的管制措施作为生态培育、生态建设的首选地,禁止任何与资源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行为,禁止任何人违法侵占。
禁止建设区通过划定绿线、紫线、蓝线、黄线,依据相关法规实施管制。
(三)限制建设区的管制措施限制建设区多数是资源环境重点保护地域敏感区,城市建设用地选择应尽可能避让。
对于在控制建设地区的城市建设项目,应按照相关的保护要素提出具体建设限制标准,严格控制发展、严格实施相应的保护措施和补偿政策,达到相应的保护要求。
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在将其规划为城市建设用地时要慎重,必须严格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事先搞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四)适建区的管制措施是城市发展优先选择的地区,但建设行为须要根据资源环境条件,科学合理地确定开发模式、规模和强度,满足各类保护区的标准要求。
第十六条近郊区的发展与控制(一)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政策,农房建设必须按国家、地方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执行。
(二)对于城市建设区以外、中心城区范围内的近郊区农村居民点,应尽量集中建设。
控制人均、户均占地,提倡集中建设单元式住宅。
逐步走向居民点的成片、成规模、集中配套布局式建设,配套完善生活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
(三)对于城市总体规划中在城市建设区内确定的公建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重大市政基础设施用地、对外交通用地、公园绿地、社会服务设施用地范围内,首先禁止新建村庄、农房,其次应限制现有村庄、农房在原地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进行改造。
(四)在中心城区范围内的乡镇企业,应限制其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引导乡镇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新建企业必须符合环保部门和土地部门的要求。
第十七条总体用地构成南川区中心城区总面积为158平方公里。
至2020年,规划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为24.01平方公里;预留12.80平方公里的城市发展用地,至2050年,南川区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为36.81平方公里;其余用地为小城镇建设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城乡基础设施用地及生态景观绿地等。
生态景观绿地由郊野公园、风景区、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农业区组成,其主要功能为生态环境保护、景观培育、减灾防灾、观光旅游、郊游探险等。
第十八条空间增长边界南川区中心城区远景(至2050年)城市建设用地为36.81平方公里,其空间范围为:东至东胜梅溪坝,北至北固夏家沟、青桓坡一线,西以永隆山为界,南至渝湘高速公路,西南至南城街道办事处的万寿-石峨-双河一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