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写要求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报告编写要求

目录

I 报告编写的一般要求

1.总则

2.报告文字要求

3.报告图件要求

4.报告表格要求

5.符号及单位的使用

6.公式使用

7.术语使用

8.参考文献、资料、图件等的引用

Ⅱ报告编写内容与格式的要求

A.封面

B.扉页

C.目录

D.前言

1.技术思路

2.地震活动性

2.1 地震资料

2.2 区域地震活动时空特征分析

2.3 现代构造应力场

2.4 历史地震影响

2.5 近场小震活动

3.地震地质背景

3.1 区域地质构造背景

3.2 区域地震区、带

3.3 近场和场区活动构造

4.地震烈度及地震动衰减关系

4.1 地震烈度衰减关系

4.2 地震动衰减关系

5.确定性方法对场址地震危险性的评价

5.1 地震构造法

5.2 历史地震法

5.3 确定性方法对场址地震危险性的评价结果

6.概率分析方法对场址地震危险性的评价

6.1 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方法概述

6.2 潜在震源区划分

6.3 地震活动性参数的确定

6.4 地震危险性的概率计算

6.5 概率分析方法对场址地震危险性的评价结果

7.场地地震动参数的确定或地震动小区划

7.1 场地条件

7.2 场地地震反应分析模型及其参数确定

7.3 输入地震动参数的确定

7.4 场地地震反应计算与场地地震相关反应谱

7.5 场地地震动参数的确定或地震动小区划

8.地震地质灾害评价或地震地质灾害小区划

8.1 与场地地震地质灾害有关的工程地震条件勘察

8.2 场地地震地质灾害评价

8.3 地震地质灾害小区划

9.结论和建议

9.1 地震环境评价

9.2 场地工程地质条件评价

9.3 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

9.4 地震地质灾害评价

9.5 地震小区划

9.6 使用建议

I 报告编写的一般要求

1.总则

1.1 为配合《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规范(DB001-94)》的实施,使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报告编写规范化,并且更加符合评审及工程使用的需要,特制定本要求。

1.2 本要求适用于对工作规范《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规范(DB001-94)》中规定的4个等级工程所进行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不包括区域性地震区划)的最终报告的编写。

1.3 在编写最终报告时,其内容和格式必须符合本要求,不应增加或减少陈述的内容,但对于本要求没有包括而实际工作大纲要求进行的有关工作,可以增加相应的陈述内容。

1.4 本要求的章节条款顺序,是对最终报告的建议模式。实际报告章节安评。应在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实际工作大纲的要求和编写者的论证思路来编排。

2 报告文字要求

2.1 报告文字安排

2.1.1 叙述应条理清晰,行文流畅,章节安排符合地震安全性评价的论证思路。

2.1.2 论述理论与方法时,如本次工作采用的理论或方法系引用其他研究者的已有成果,则论述应从简但必须给出相关的引用参考文献;如采用的理论或方法系本次工作提出的新成果,则应在正文中(或以附件形式)详细给出理论阐述或对方法的原理及工作步骤的论述,可能的情况下应与现行方法进行比较并给出比较的结论。

2.1.3 对本次工作所采用的数据或资料进行论述时,如系引用现有的数据或资料,本次工作未有任何新的改动和补充,则应直接给出引用内容及其出处;如数据或资料系本次工作新的研究结果,则应加以详述;如数据或资料系对现有数据进行了部分改动而得到的,则也应对改动情况和改动原因加以详述。

2.1.4 报告各部分内容应前后衔接,上下文相互引用时(尤其是图件、表格等)须保证查有出处。

2.1.5 报告中所用专有名称、地名、人名等,必须保证上下文的一致性。

2.2 文字印刷质量以清晰为标准,报告全文排版风格应一致。

2.3 报告中不应出现错字。

3 报告图件要求

3.1 报告中图件只对文字的表述起补充和提示作用,不可替代文字说明;凡文字说明不可取代图件表示的地方,必须给出相关图件。

3.2 图件必须插放在报告文字引用处的下方或紧接一页,但幅面大于报告文本页面数倍的大型图件,可以附件的形式进行引用(不编排图件引用编号),并可将图件按附件形式置于报告尾部或独立于报告本体。

【说明】这里所谓的“图件”系指图件的本体而非代表图件的符号、文字或框线。

3.3 图件要素的基本要求

3.3.1 有图形要素、文字和数字注记应清晰可辨。

3.3.2 所用图式应符合有关规定或惯例;采用的符号和标记应有图例可查。

3.3.3 图件必须有唯一的引用标号,在文字中有相应的引用位置。

3.3.4 图件必须有表明图件性质或内容的图名或者图题。图名应标于图件的下方,文字必须用中文。

【说明】图名是指图件中标示主体内容的图件名称,图名是图面内容的一部分,图题是指对图件的说明性或解释性文字。

3.3.5 改制(放大、缩小、旋转等)图件应忠实于原图,以减小图件的变形。

3.3.6 图件应突出表现主题内容,背景内容以不影响主题内容表达为取舍标准。

3.3.7 图件图幅大小的确定,应以满足图面内容的清晰表达为基本原则,内容不可过于拥挤。

3.4 地理图件

3.4.1 地理图件是指以地理坐标系表示地面事物或数据指标的图件。

3.4.2 地理图件应根据最新出版的具有权威性的标准地理底图整理、清绘。

3.4.3 地理图件必须包含主题要素及其文字标注。附加的内容见相应的条文规定。必须以明显的符号标出场址位置,并应尽量保证场址的位置位于图幅的中央。

【说明】主题要素是指图面上用来表达主题内容的图形要素,如,等震线图中表示等震线的线条,震中分布图中表示震中的符号等。附加内容指为特定的表达目的而对主题内容加以补充的相应内容,如布格重力异常图中的破坏性地震震中分布等。

3.4.4 地理图件必须包含的数学要素:经纬网(或刻度线)及其数字标注、线比例尺及其数字标注、北向箭头及其文字标注。

3.4.5 地理图件的自然要素:地貌和水系是主要的自然要素,应根据图件表达的需要,选择适当的自然要素加以图示。

3.4.6 地理图件的社会经济要素:城市、重要建筑、道路网、文化标志、社会政治标志等社会经济要素的图面表达,应视编图的需要加以选择。

3.4.7 地理图件比例尺的确定,必须符合《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规范(DB 001—9 4)》的有关要求;具体比例尺以能够清晰、明确表达主题内容为标准。

【说明】《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规范(DB001—9 4)》中要求的比例尺大小是一个最低限度的要求或一个可选的限定范围,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还需要确定具体的比例尺数值。

3.4.8 地理图件的图幅大小应依据工作区域大小和图件比例尺大小来确定。可根据实际需要,在不影响内容清晰表达的前提下进行改制(缩小、放大、旋转等),改制应不影响图件内容的清晰表达。

3.5 数学图件

3.5.1 数学图件是指在二维或三维函数坐标系中以点线面等图形要素表达数据的图件。

3.5.2 图件各坐标轴必须有名称的文字标注,应尽量标注中文。

3.5.3 图件各坐标轴所用计量单位的名称应有文字标注,坐标轴应以一定规则表示单位标度线和相应的数字标示,间隔不宜太大。

3.5.4 图面内容应清晰,不同内容之间应易于分辨,当内容不易区分时,应用相应的线段或带箭头线段引出文字注记加以标识。

3.6 其它图件应符合相应的图件规范或惯例。

4 报告表格要求

4.1 表格为文字的补充或所需表达的诸因素的集中表达,所有表格都须在文字中有所说明。

4.2 表格必须插放在报告文字引处的下方或紧接一页,但大型表格可放在报告的尾部。

【说明】这里的“表格”是指表格的本体而非代表表格的符号、文字或框线。

4.3表格要素的基本要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