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河南省重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行业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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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7.12•【字号】豫政办〔2024〕35号•【施行日期】2024.07.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4〕35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7月12日河南省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24〕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推动全省循环经济体系提级、提档、提质、提效,加快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推动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链合理延伸,提升废弃物循环利用价值,保障再生资源供应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促进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全面建设美丽河南。

到2025年,初步建成覆盖各领域、各环节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主要废弃物循环利用取得积极进展。

到2027年,全省尾矿、粉煤灰、煤矸石、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秸秆等大宗固体废弃物年利用量达到2.5亿吨,新增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5%;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主要再生资源年利用量达到2500万吨;报废汽车年规范回收拆解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废旧家电年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规模达到2000亿元。

冶金、有色金属、机械铸造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冶金、有色金属、机械铸造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冶金、有色金属、机械铸造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冶金、有色金属和机械铸造行业是我国基础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生产过程中涉及高温、高压、有害气体等危险因素,这些行业的安全生产事故频发,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为了进一步推进冶金、有色金属和机械铸造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员工健康和生产设备稳定运行,特制定以下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一、加强法规建设和制度完善1.修订现有《冶金、有色金属和机械铸造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员的管理职责,明确违规和责任追究机制。

二、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技能提升1.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对从业人员进行体检和职业病筛查,确保工人身体健康。

三、加强设备和工艺管理1.对生产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提高设备安全性。

2.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明确生产工艺要求和操作规程,防止违规操作和事故发生。

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督查1.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督查和检查,确保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进行生产。

2.加大对重点部位和环节的监控和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五、加强事故应急管理1.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明确事故责任人和应急救援小组的职责,确保在事故发生后能及时有效地处置。

2.组织定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

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1.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知度和重视程度。

2.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及时发布安全生产相关信息,引导公众正确对待安全生产问题。

七、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1.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严肃查处,依法惩处违法行为人。

2.加大处罚力度,对严重违法行为进行重罚,以儆效尤。

通过上述实施方案,将进一步强化冶金、有色金属和机械铸造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行业简介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行业简介

有色金属指的是除了铁、钢之外的所有其它的金属,主要包括铜、铝、镍、锌、锡等金属。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是指利用有色金属矿石进行提炼和加工的产业。

该行业在世界范围内具有重要地位,对于现代工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以下将对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发展历程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起源于人类对金属利用的需求。

早在古代,人们就已经开始利用铜进行冶炼和加工,随着时代的发展,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技术得到了不断的提升和发展。

而近代以来,随着工业革命的到来,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进入了工业化生产阶段,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产品品种不断丰富,市场需求逐渐扩大,产业规模逐步壮大。

二、主要产品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的主要产品包括铜、铝、镍、锌、锡等多种金属材料。

这些金属材料在建筑、交通运输、电力、电子、机械制造等行业中都有着广泛的应用。

其中,铝是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有色金属之一,其轻质、耐腐蚀、导热等特点使其在航空航天、汽车制造、建筑等领域中具有重要地位。

三、行业现状目前,全球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正在经历着快速的发展。

在我国,有色金属产业已成为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对有色金属的需求量不断增加。

科技进步和生产技术的提升,使得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在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四、发展趋势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深,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也面临着许多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对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将会越来越高,推动行业向着清洁、高效的方向发展。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新材料、新工艺的涌现将为行业发展带来新的动力。

全球经济格局的不断调整,也将会对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的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行业将需要适应新的市场需求,加强国际合作,开拓新的市场。

五、面临的问题然而,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河南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发布《有色金属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等项河南省地方标准的公告第

河南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发布《有色金属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等项河南省地方标准的公告第

河南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发布《有色金属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等43项河南省地方标准的公告2018年第43号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有色金属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等43项河南省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布。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9月29日序号地方标准编号地方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1DB41/T1663-2018有色金属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2018-09-292018-12-292DB41/T1664-2018煤矿绿山矿山建设规范2018-09-292018-12-293DB41/T1665-2018建筑石料、石材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2018-09-292018-12-294DB41/T1666-2018非金属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2018-09-292018-12-295DB41/T1667-2018岩盐、天然碱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2018-09-292018-12-296DB41/T1668-2018铁矿、锰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2018-09-292018-12-297DB41/T1669-2018金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2018-09-292018-12-298DB41/T1670-2018白及栽培技术规范2018-09-292018-12-299DB41/T1671-2018自助洗车机技术条件2018-09-292018-12-2910DB41/T1672-2018电子商务农村服务站(点)建设与管理规范2018-09-292018-12-2911DB41/T1673-2018动物疫病防控技能竞赛操作规范2018-09-292018-12-2912DB41/T1674-2018冶金钢丝绳电动葫芦技术要求2018-09-292018-12-2913DB41/T1675-2018预制构件养护窑2018-09-292018-12-2914DB41/T1676-2018通用桥式和门式起重机箱型桥架制造技术要求2018-09-292018-12-2915DB41/T1677-2018高纯铝粉2018-12-2916DB41/T1678-2018空心板桥横向预应力加固技术规程2018-09-292018-12-2917DB41/T1679-2018公路混凝土梁式桥长期监测和预警技术规范2018-09-2918DB41/T1680-2018绿色食品金银花生产技术规程2018-09-292018-12-2919DB41/T1681-2018地理标志产品封丘金银花2018-09-292018-12-2920DB41/T1682-2018地理标志产品寺郎腰大葱2018-09-292018-12-2921DB41/T1683-2018粗糠树栽培技术规程2018-09-292018-12-2922DB41/T1684-2018垃圾压缩中转设备机械性能通用技术要求2018-09-292018-12-2923DB41/T1685-2018垃圾压缩中转设备电气性能通用技术要求2018-09-292018-12-2924DB41/T1686-2018 茶条槭栽培技术规程2018-09-292018-12-2925DB41/T1687-2018 美人梅培育技术规程2018-09-292018-12-2926DB41/T1688-2018豫北地区冬小麦测墒灌溉技术规程2018-09-292018-12-2927DB41/T1689-2018大鲵人工繁育技术规程2018-09-292018-12-2928DB41/T1690-2018设施蔬菜水肥一体化技术规范2018-09-292018-12-2929DB41/T1691-2018密县瓷2018-09-292018-12-2930DB41/T1692-2018小麦辣椒芝麻间作套种栽培技术规程2018-09-292018-12-2931DB41/T1693-2018榉村栽培技术规程2018-09-292018-12-2932DB41/T1694-2018茶树化学农药减施技术规范2018-12-2933DB41/T1695-2018百棉1号棉花生产技术规程2018-09-292018-12-2934DB41/T1696-2018麦茬芝麻免耕生产技术规程2018-09-2935DB41/T1697-2018芝麻-花生带状间作技术规程2018-09-292018-12-2936DB41/T1698-2018金属非金属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2018-09-292018-12-2937DB41/T1699-2018周麦30号生产技术规程2018-09-292018-12-2938DB41/T1701-2018鸡腿菇栽培技术规程2018-09-292018-12-2939DB41/T1702-2018猪血样与组织样品采集技能操作规范2018-09-292018-12-2940DB41/T1703-2018鸡血样与组织样品采集技能操作规范2018-09-292018-12-2941DB41/T1704-2018复混肥料中总氮含量的测定杜马斯燃烧法2018-09-292018-12-2942DB41/T1705-2018复混肥料中磷含量的测定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2018-09-292018-12-2943DB41/T1706-2018复混肥料中磷含量的测定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2018-09-292018-12-29。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09.14•【字号】豫安监管办〔 2018 〕160 号•【施行日期】2018.09.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正文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8 〕160 号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相关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为有效防范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含基建、探矿项目,以下简称地下矿山)中毒窒息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和《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等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突出工作重点近年来,随着我省地下矿山开采深度的不断增加,秋冬季节中毒窒息事故发生的风险越来越大,防中毒窒息的工作任务也越来越繁重。

各地要深刻吸取全国其他地区中毒窒息死亡事故的教训,突出重点,狠抓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拉高检查标准,严格闭环执法。

地下矿山企业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创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重点做好机械通风系统、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等工作,确保各工作场所气候条件达标。

对在防中毒窒息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企业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好时间、责任、资金、预案和措施,确保问题和隐患整改到位。

二、规范监管,严格工作程序(一)企业自查自改。

地下矿山企业要按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检查报告》(附件1,以下简称《检查报告》)要求,外聘专家组织会诊检查,评定安全等级,落实隐患整改,并将《检查报告》报送至负责直接监管的市、县安全监管局。

(二)市县局执法检查。

市、县安全监管局要根据各地下矿山企业报送的《检查报告》,组织专家对直接监管的矿山企业进行复诊执法检查,对照《检查报告》逐项复核打分。

有色金属冶炼废气治理技术标准

有色金属冶炼废气治理技术标准

有色金属冶炼废气治理技术标准有色金属冶炼废气治理技术标准一、前言有色金属冶炼是指将有色金属矿石或有色金属原料,经过选矿、炼炉、冶炼等生产过程,最终提取出有色金属的过程。

而在这个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排放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都造成了严重影响。

有色金属冶炼废气治理技术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至关重要。

二、有色金属冶炼废气治理技术标准的概述有色金属冶炼废气治理技术标准主要涉及有色金属冶炼企业的废气排放监测、废气处理工艺、设备选型和运行管理等方面。

这些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可以有效降低有色金属冶炼企业的废气排放,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保障周围居民的健康和生活环境。

三、有色金属冶炼废气治理技术标准的深度和广度评估1. 深度评估:有色金属冶炼废气治理技术标准的深度体现在对废气治理工艺和设备的要求上。

针对硫化物废气的治理,标准要求冶炼企业应当采用干法或湿法脱硫工艺,选择适当的脱硫设备,确保废气中硫化物的排放浓度符合国家标准。

这些具体的要求和技术指标为有色金属冶炼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有助于实现废气的净化和排放达标。

2. 广度评估:有色金属冶炼废气治理技术标准的广度体现在对不同类型有色金属的冶炼工艺和废气治理技术的覆盖面上。

铜冶炼和铝冶炼都是常见的有色金属冶炼过程,它们所产生的废气成分和排放特点各不相同。

相应的废气治理技术标准需要根据不同的金属冶炼工艺进行制定,保证其在广度上的合理性和全面性。

四、有色金属冶炼废气治理技术标准的个人理解和观点作为有色金属冶炼废气治理技术标准的文章写手,我深知废气治理对环境保护和人类健康的重要性。

我认为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应当以环保为首要任务,严格执行相关的废气治理技术标准,采用高效、节能的废气治理设备和工艺,切实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政府相关部门也应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对违反废气排放标准的企业予以严厉处罚,促使企业自觉遵守标准,推动有色金属冶炼行业朝着更加环保、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2.07.12•【字号】豫环文[2012]121号•【施行日期】2012.07.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豫环文〔2012〕121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县(市、区)环保局:为推进我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圆满完成《河南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扎实做好《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准备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扎实落实规划各项任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61号)要求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环保厅等部门河南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0〕26号)有关精神,我省印发了《河南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分年度实施方案》(豫环文〔2012〕34号,以下简称《年度实施方案》),各地应依据《年度实施方案》制定工作计划,真抓实干,强力推进,全面完成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各重点区域全面落实本区域《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各项工作任务,8月底前仍未完成规划审批的重点区域,省环保厅将予以全省通报。

二、督导推动各类规划项目实施对《年度实施方案》确定的各地2012年度重点项目认真督促落实,对确定的淘汰项目,各地环保部门要严格依据名单按照时间节点向当地政府报请关停项目,并做好企业淘汰的相关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对各类治理项目(含清洁生产项目及技术示范项目等)全部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省环保厅已下达的项目除外),对照省环保厅印发的《河南省涉重金属若干行业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做好限期治理技术方案的评审、批复和治理项目验收,对治理无望、无法按期完成限期治理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或报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推动涉重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进度,依据《年度实施方案》要求,确保2012年度当地70%以上的涉重金属企业纳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并按期完成审核任务。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冶金等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指导意见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冶金等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指导意见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冶金等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6.07.29•【字号】豫安监管办〔2016〕120号•【施行日期】2016.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冶金等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指导意见豫安监管办〔2016〕120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第36号令)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推动全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特制定《关于推进冶金等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指导意见》,请予参照执行。

一、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与安全预评价(一)下列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其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1.金属冶炼建设项目;2.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二)金属冶炼以外的其他工贸建设项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根据需要形成书面报告或预评价报告。

(三)生产经营单位应在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或安全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工作完成后,在10日内向有关安全监管部门书面报告。

二、安全设施设计(一)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编制安全设施设计。

(二)在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应报相应安全监管部门予以组织审查,并出具相关审查意见。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以外的工贸企业建设项目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审查,并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三)开展设施设计审查应成立独立的专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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钨钼冶炼、金银冶炼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如下:总锌1.0mg/L、总铜0.2 mg/L(以上指标在企业废水总排放口取样);总铅0.2 mg/L、总镉0.02 mg/L、总汞0.01 mg/L、总砷0.1 mg/L、总镍0.5 mg/L、总铬1.5 mg/L、总钴1.0 mg/L(以上指标在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取样)。
(三)固体废物
1、积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鼓励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增设有价金属综合利用设施,重有色金属冶炼企业集中区建设区域有价金属综合利用设施。回收有价伴生金属的覆盖率达到95%。
2、企业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分类处理处置,经鉴别为危险废物的需严格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要求进行处置,经鉴别为一般固体废物的按一般固体废物处置。
2、铅锌冶炼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5m3/t产品、铜冶炼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8m3/t产品、金银冶炼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10m3/kg产品、钨钼冶炼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10m3/t产品。
3、生活污水应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或处理后达标排放。
4、企业应在生产区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并进行合理处理并利。
5、凡排放废水的生产企业应建设规范化排污口,在废水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6、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如下:
铅冶炼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与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执行《铅冶炼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684-201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铜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与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执行《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中表5和表6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6、未依法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从事废铅酸电池收集和处置及再生铅企业。
(三)重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完善的环保手续,每两年进行一次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水平应不低于二级标准,并使企业持续处于清洁生产审核有效期内,并将审核结果依法向环保部门报告。
三、综合治理技术要求
(一)废气
1、对含重金属原料应设置封闭式料仓和密闭输送系统,其他粉状块状物料设置挡风抑尘网和喷水降尘设施。
4、对于炉窑喂料口、出渣口、烧结机头、机尾等工艺废气排放口应安装省级环保部门认可的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5、火法冶金工艺进行冶炼应在密闭条件下进行,并设置尾气净化系统、报警系统和应急处理装置;含重金属废气应采用捕集、化学液相吸收、固体吸附等二级以上联合净化;除铜渣处理工段应淘汰燃煤反射炉,改用固定式燃气直射炉或氧气底吹炉;湿法冶金工艺冶炼应建设尾气除湿净化装置。
(二)按照国家环保相关法律和产业政策,对下述工艺和装备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淘汰:
1、密闭鼓风炉、电炉、反射炉炼铜工艺及设备(不含综合回收利用);采用烧结锅、烧结盘、简易高炉等落后方式炼铅工艺及设备,未配套建设制酸及尾气吸收系统的烧结机炼铅工艺;烧结—鼓风炉炼铅工艺;采用马弗炉、马槽炉、横罐、小竖罐(单日单罐产量8吨以下)等进行焙烧、采用简易冷凝设施进行收尘等落后方式炼锌或生产氧化锌制品的生产工艺及设备。所有单线产能5万吨/年及以下规模的铅冶炼生产线和单线产能不足10万吨/年规模的锌冶炼生产线。
3、混汞提金工艺;黄金小氰化池浸工艺、土法冶炼工艺;无环保设施提取线路板中金、银、钯等贵重金属。
4、资源利用水平和冶炼能耗达不到以下标准的现有再生铅项目:铅的总回收率大于95%,冶炼弃渣中铅含量小于4%,冶炼能耗低于200千克标准煤/吨。
5、达不到环保部铅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审核要求(环办函〔2012〕325号),期限内未通过环保核查的铅酸蓄电池企业。
河南省重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行业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一、综合治理范围
河南省所有重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包括铜冶炼、铅锌冶炼、钨钼冶炼、锑冶炼和贵金属冶炼(以矿产金银为主的冶炼系统和铜铅锌冶炼企业的金银铂钯等贵金属综合回收系统)。
二、政策要求
(一)河南省所有重有色金属冶炼企业生产工艺及装备必须符合当前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同时还应符合国家关于铜冶炼、铅锌锑冶炼、钨钼冶炼和贵金属冶炼的清洁生产技术标准和污染物排放要求。
2、采用铁锅和土灶、蒸馏罐、坩埚炉及简易冷凝收尘设施等落后方式炼汞;采用土坑炉或坩埚炉焙烧、简易冷凝设施收尘等落后方式炼制砷化合物或砷制品;烟气制酸采用干法净化和热浓酸洗涤技术;采用地坑炉、坩埚炉、赫氏炉等落后方式炼锑;利用坩埚炉熔炼再生铅的工艺;10000吨/年以下的再生铅项目;铜线杆(黒杆)生产工艺;无烟气治理措施的再生铜焚烧工艺及设备;50吨以下传统固定式反射炉再生铜生产工艺及设备;再生有色金属生产中采用直接燃煤的反射炉项目。
(二)废水
1、铅工业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铅冶炼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684-2011)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铅锌冶炼企业制酸系统废水及其它含酸废水必须单独处理满足回用水质要求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
铜工业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GB25467-2010)中表3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其他重金属冶炼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50毫克每标立方米,二氧化硫≤250毫克每标立方米;硫酸雾浓度≤20毫克每标立方米,铅及其化合物≤5毫克每标立方米,汞及其化合物≤0.05毫克每标立方米、砷及其化合物≤0.4毫克每标立方米。
其他重金属冶炼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如下:铅及其化合物≤0.006毫克每标立方米,砷及其化合物≤0.01毫克每标立方米,汞及其化合物≤0.0003毫克每标立方米,硫酸雾浓度≤0.3毫克每标立方米,总悬浮颗粒物≤1.0毫克每标立方米,二氧化硫≤0.5毫克每标立方米。
2、产生大气污染物的生产工艺和装置必须设立局部或整体气体收集系统和集中净化处理装置。所有排气筒高度应满足环保要求,最低应不低于15m。排气筒周围半径200m范围内有建筑物时,排气筒高度还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
3、火法冶金工艺进行冶炼应在密闭条件下进行,并设置尾气净化系统、报警系统和应急处理装置,其中应设置化学;湿法冶金工艺冶炼应建设尾气除湿净化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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