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智能化设计规范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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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小区智能化系统设计

规范手册

(第一版)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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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前言 (4)

2 设计方案设计整体规范 (5)

2.1 总述 (5)

2.2 设计方案内容 (5)

3 各系统设计要求 (6)

3.1 闭路监控系统 (6)

3.2 非保全型可视对讲系统 (7)

3.3 公共广播及背景音乐系统 (8)

3.4 周界防范系统 (9)

3.5 门禁系统 (9)

3.6 巡更系统 (10)

3.7 停车场管理系统 (10)

3.8 监控机房 (11)

3.9 智能接线箱 (11)

3.10 系统接地与防雷 (13)

4 施工图纸设计整体规范 (14)

4.1 施工图纸清单 (14)

4.2 图框的设计样本 (16)

4.3 图纸编号规则 (16)

4.4 施工图纸所含内容要求(但不局限于) (16)

4.5 设计变更 (17)

4.6 技术交底 (17)

5 预结算设计整体规范 (19)

1前言

为了规范智能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设计,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旗下的智能小区,特别体现了一些建设要求。按照甲方要求设计,本标准未能包括的部分,仍应执行国家及行业现行的相关规范和规定,常用规范、规定如下:

●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

●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99)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74-94)

●智能建筑弱电工程设计施工图集(97X700)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DBJ-08-47-95)

●全国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示范工程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

●其它有关安全技术防范的国家及行业要求

2设计方案设计整体规范

2.1 总述

设计方案一式三份,采用A4纸,装订成册。

2.2 设计方案内容

●前言

●工程总述:工程概述、工程建设总体目标、设计思想、设计原则、设计依据●系统需求分析:各系统主要功能说明

●各系统设计:系统设计思想、系统构成及设备选型、系统功能、系统主要设

备性能指标、各系统设计清单

●监控机房设计

●系统接地与防雷

3各系统设计要求

3.1 闭路监控系统

3.1.1所需重点监控的区域:

●园区主要出入口

●犯罪分子易入侵的区域或通道

●主要道路和公共区域,尤其小区居民易发生危险的公共区域

●首层住户大堂

●电梯轿厢

●地下室候梯厅

●小区周界

●地下停车场出入口

●地下停车场内部

●会所内部

3.1.2小区周界需采用带云台变焦摄像机,并可与周界防范系统联动。

3.1.3小区主要出入口、停车场出入口需采用固定摄像机进行实时监控。

3.1.4电梯轿厢内需采用专用半球形摄像机,使用电梯专用视频线(内带钢丝)。

3.1.5电梯内半球摄像机需加装电梯楼层信号叠加器,以显示电梯运行状态。3.1.6电梯楼层信号叠加器地线应与电梯控制器地线完全隔离,以保证不因接入此设备而干扰摄像机图像。

3.1.7系统原则上采用由监控中心集中供电模式,个别远端摄像机需就近供电时,必须是与监控室同配电箱的同相位回路电源。

3.1.8设计时应考虑视频信号、控制信号、电源供电线路传输距离的限制,传输距离过远时,需适当考虑增加线径或采用其他传输方式。

3.1.9摄像机的设置位置、摄像方向及照明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3.1.9.1摄像机宜安装在监视目标附近不易受外界损伤的地方,安装位置不应影响现场设备运行和人员正常活动。安装的高度,室内宜距地面2.5~5m;室外宜距地面3.5~10m。

3.1.9.2电梯厢内的摄像机应安装在电梯厢顶部、电梯操作器的对角处,并应能监视电梯厢内全景。

3.1.9.3摄像机镜头应避免强光直射,保证摄像管靶面不受损伤。镜头视场内,不得有遮挡监视目标的物体。

3.1.9.4摄像机镜头应从光源方向对准监视目标,并应避免逆光安装。当需要逆光安装时,应降低监视区域的对比度。

3.1.9.5监视目标的最低环境照度应高于摄像机最低照度的10倍。

3.1.10视频传输电缆与电力线平行或交叉敷设时,其间距不得小于0.3m;与通讯线平行或交叉敷设时,其间距不得小于0.1m。

3.1.11监控系统的接地,宜采用一点接地方式。接地母线应采用铜质线,接地线不得形成封闭回路,不得与强电的电网零线短接或混接。

3.1.12系统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采用综合接地网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Ω。

3.2 可视对讲系统

3.2.1采用总线制设计。

3.2.2复式上层需设置非可视对讲分机,与复式下层可视对讲分机连接。要求可单独向管理中心报警求助和应答,具备与可视对讲分机同等功能(可视功能除外)。

3.2.3中心管理主机功能:

●可接收各分管理机、楼栋门口主机、各住户分机呼叫,并显示对方号码或位

置;

●响应住户报警请求,可记录并查询住户分机报警类型、报警日期、时间、地

点等;

●可以连接电脑、打印机;

●管理主机接收楼栋门口主机呼叫时,可遥控开锁;

●可切换各门口主机上的视频信号至管理主机;

●住户分机在未摘机的情况下按报警键,管理中心摘机即可接警,且住户分机

自动振铃以表示管理中心已经接警响应,业主摘机即可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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