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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攻坚二季度确保“双过半”重点事项的通知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攻坚二季度确保“双过半”重点事项的通知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攻坚二季度确保“双
过半”重点事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4.05.24
•【字号】鹤政办〔2024〕10号
•【施行日期】2024.05.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经济运行
正文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攻坚二季度确保“双过半”
重点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加快建设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持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确保2024年上半年“双过半”,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攻坚二季度确保“双过半”若干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4〕1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二季度24项53条重点事项进行分解并明确到各责任单位。

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重点事项如期圆满完成。

附件:攻坚二季度确保“双过半”重点事项清单
2024年5月24日附件
攻坚二季度确保“双过半”重点事项清单。

创新机制 规范运作 开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新局面

创新机制 规范运作 开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新局面

4创新机制规范运作开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新局面逯永红韩丽君鹤壁市财政局河南鹤壁摘要:2020年,鹤壁市财政局在河南省财政厅资产处的大力指导帮助下,扎实开展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持续推动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深度融合,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全力推进资产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本文从管理组织、基础、流程、创新和支持等方面全面总结了鹤壁市行政事业性资产的具体管理措施和管理成效,为其他地区的管理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制度建设;流程优化;管理创新;资产盘活一、强化组织领导,在提升理念上下功夫1.组织保障到位鹤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一是建立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工作机制。

自2019年以来,本市已连续两年按程序向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汇报了各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汇报了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和综合报告有关情况,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

该工作程序已成为本市国有资产固定的管理流程和机制。

二是建立市委市政府督办工作台账。

将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研究的意见分别形成市委、市政府督办台账,市财政局及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定期汇报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报告进展情况,便于市委市政府及时掌握进度,为推进本市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2.机构设置到位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市财政局于2017年成立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规格为正县级事业单位,内设6个科室,编制35人,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对外有偿使用、市级政府公物仓等职能作用,为本市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供了组织机构和人员保障。

3.宣传培训到位一是当好宣传员。

充分利用微信、网络等媒介,大力宣传普及涉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及时传达财政部、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和管理规定等,增强了本市资产管理人员的法治意识,转变了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的理念,为提升管理水平打牢基础。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8.20•【字号】鹤政办〔2015〕52号•【施行日期】2015.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鹤政办〔2015〕5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8月20日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促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开展,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

为保证活动有力有效开展,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紧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等,切实解决部分政府工作人员“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等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纠风工作责任制,促进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从政环境,为我市建设生态活力幸福之城、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

二、专项治理范围和对象专项治理范围为全市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共服务领域的国有企业。

专项治理对象为上述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

三、整治重点问题(一)“不敢为”问题。

重点整治:借口管得严了、约束多了,工作放不开手脚,该抓的事不抓,该管的事不管,只求不出事,宁愿不做事,庸庸碌碌守摊子、平平安安占位子、浑浑噩噩混日子;不敢担当、不敢负责,执行力不强,工作处于落后状态等。

河南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河南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负责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省级领导、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计 划、配备、更新并按规定处置,按规定管理车辆购置资金;组织制订车辆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四、按规定负责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拟订制度并贯彻落实;负责有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的规划编 制、权属登记、使用调配、产权纠纷调处,按规定承担有关房地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工作,对房地产的处置 提出初审意见;负责省直机关统建项目建设及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省直机关公务员集中住宅区规划、建设、分 配、物业管理工作;指导省直单位物业管理工作。
五、负责省直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省直机关住房制度改革政策、住房保障和管理制度并金等住房资金。
六、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省直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 制定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考核评价工作。
职能转变 一、取消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审批职责。 二、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其他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负责省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省直机关事务工作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省委、 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机关和省直机关后勤服务的统筹规划、政策协调。
二、拟订省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与发展规划、政策、制度和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省直机关后勤服务单位业 务工作。
感谢观看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以及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查督办、政务公开等工作;管理局机关的国 有资产;指导和协调省直机关爱国卫生、环境综合治理等社会事务工作,承担省直机关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 工作;负责省辖市驻郑办事处的协调和服务工作。 二、人事处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省直机关后勤管理与服务人员培训工作。 三、财务审计处 负责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省直统建项目基本建设资金、房地产资金和车辆 购置资金;指导省直机关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管理机关财务,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工作,并定期审计。 四、房地产管理处 按规定负责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拟订制度并贯彻落实;负责有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的规划编制、 权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15年调查研究工作方案》的通知-鹤政办〔2015〕25号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15年调查研究工作方案》的通知-鹤政办〔2015〕25号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15年调查研究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15年调查研究工作方案》的通知鹤政办〔2015〕2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政府2015年调查研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2015年5月4日市政府2015年调查研究工作方案为做好市政府2015年调查研究工作,切实有效服务新常态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共鹤壁市委关于印发〈市委领导班子2015年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鹤发〔2015〕3号)和《鹤壁市政府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2015年整改落实方案》精神和实际需要,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坚持以“围绕中心、服务决策、促进工作”为宗旨,以提升求进为总体要求,以重要课题调研、重要信息服务为基本内容,以《集思广益》为载体平台,以调动方方面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保证,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促进作风转变,主动建言献策,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解决实际问题提供借鉴,营造关心全市发展、勤于思考问题、改进提升工作的氛围。

二、主要任务(一)各位市长牵头、市政府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具体负责,着力推进一批事关全局的重点调研课题。

(二)调动各县区各部门积极性,撰写和提出一批有价值的调研报告或合理化建议。

(三)市政府办公室有关科室牵头推进一批调研课题。

全年形成调研报告20篇以上,摘编综合性或专题性信息5期以上,编发《集思广益》30期以上,力争进入决策率和领导批示率进一步提升。

项目报备表模板

项目报备表模板

项目报备表
报备编号:
*代理商:河南宇阳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报备日期:2015年9月10日
*项目名称:鹤壁市政府第一综合办公楼*预定签约日:2015年10月
*项目类别:近期项目*开发商名称:鹤壁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工地地址:鹤壁市政府(附简图) :*项目联系人: 薛保阳职务: 科长*办公地址: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电话: 139********
其它联系方式:
(附名片复印件)
*电(扶)梯机种、规格、台数及功能配置情况:
客梯10层10站、1000公斤、1.5m/s、2台
*预定交货日期:2015年12月底*开发商与TCE是否合作过:*工地状况:更换电梯*竞争公司:三菱、蒂森、通力项目其它相关信息:
*代理商确认:
申请投标授权委托
主管确认:业务担当:
公司盖章:
河南分公司确认并回复:
经理确认:业务担当:
报备跟踪有效日期:之前
注:1)带*为必填,否则不予报备;
2)项目类别:A:近期项目;B:中期项目;C:远期项目。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全市行政服务中心系统2006年度先进单位红旗窗口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全市行政服务中心系统2006年度先进单位红旗窗口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鹤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2.09•【字号】鹤政办[2007]4号•【施行日期】2007.0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全市行政服务中心系统2006年度先进单位红旗窗口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鹤政办〔2007〕4号)2006年,全市行政服务中心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招商引资和便民利民服务,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为了进一步推动全市行政服务中心系统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在2006年度工作中涌现出来的4个县(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先进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20个红旗窗口和41名先进个人(名单附后)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红旗窗口和先进个人,努力工作,再创佳绩;希望全市行政服务中心系统的窗口单位和工作人员以先进为榜样,牢记为民宗旨,发扬务实作风,为进一步提高全市行政服务中心系统整体工作水平,为加快建设新鹤壁、中原崛起争先锋作出更大的贡献!二○○七年二月九日附件:2006年度先进单位红旗窗口和先进个人名单一、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先进单位(4个)淇滨区行政服务中心淇县行政服务中心浚县行政服务中心山城行政服务中心二、红旗窗口(20个)市卫生局市人事局市国税局市房管局市工商局市规划局市地税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文化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人防办市气象局三、先进个人(41名)张红娣周国忠常志强和红卫吕燕林周强杨柳张娜王智清薛志勇李剑孙继平侯艳红李爱国董林涛杜洪伟靳嘉琳牛玉凤李立平骆春辉李晖薛明李合军郑涛芦晓燕张晓丽王芳李雪玲刘全红邢清莉朱改香罗胜兰李珊陈新市李秀芳刘素红李娟许连湘王化恩姜艳辉。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2年鹤壁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2年鹤壁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鹤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6.13•【字号】鹤政办[2013]29号•【施行日期】2013.06.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2年鹤壁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鹤政办〔2013〕2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公共机构按照省、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河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加强宣传,强化管理,扎实有效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市政府决定对山城区等10个先进单位和王清武等4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发扬成绩,再创佳绩。

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和广大干部职工要按照有关规定和市委、市政府部署,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积极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3年6月13日附件:鹤壁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先进单位(10个)(一)县区(2个)山城区、浚县(二)市直单位(8个)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教育局、市事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公路局、市畜牧局二、先进个人(40名)(一)县区(12名)王清武浚县政府办公室郝文博浚县教育体育局魏武东淇县财政局曹智宇淇县高村镇政府田晓薇淇滨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王石淇滨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李洪建山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王国庆山城区教育局黄晓鹏鹤山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马彦芳鹤山区卫生局李栋开发区机关事务与信息管理办公室孙志新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二)市直单位(28名)靳琳琳市委办公室朱涛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刘长义市政府办公室张喜庆市政协办公室于涛市发改委牛三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东权市财政局穆忠建市事管局王红霞市事管局王有生市教育局陈敏市教育局刘守现市公安局张开清市中级人民法院侯景友市人民检察院赵军祥鹤壁日报社刘开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耿艳杰市卫生局郝以文市房产管理中心孙亚楠市审计局贾秋平市公路局赵庆滨市畜牧局钟守卫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李红霞鹤壁职业技术学院王永军市供销社陈超市国土资源局张枫市交通运输局刘娟市环保局邢聿萍市人口计生委。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样本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的通知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样本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鹤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4.25•【字号】鹤政办[2008]29号•【施行日期】2008.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样本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的通知(鹤政办〔2008〕2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492 号),切实做好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样本》、《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样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492 号)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工作机构本行政机关自 2008 年 5 月 1 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二、目录编排体系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1 .索引号。

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

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

2 .公开内容。

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3 .公开形式。

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公开政府信息三类。

4 .公开时限。

公开时限指信息公开的期限。

分为常年公开、及时公开、限时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公开内容本行政机关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信息:1 .机构职能和领导名单;2 .规范性文件;3 .行政许可及办事服务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4 .……5 .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加快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加快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鹤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12.05•【字号】鹤政〔2022〕27号•【施行日期】2022.1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加快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鹤壁市加快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2月5日鹤壁市加快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22〕31号)精神,加快推动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进一步优化结构、引领消费、扩大就业、增强经济韧性和活力,促进全市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基本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顺应技术革命、产业变革、消费升级趋势,以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建设现代服务业强市为目标,着力在现代物流、科技服务、信息服务等重点领域实现突破和跃升,统筹推进载体平台建设、市场主体培育、重大项目带动、品牌质量提升、营商环境优化、扩大对外开放等工程,推动全市现代服务业提质发展,为高质量富美鹤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原则1.生产生活并重,生产优先。

以生活性服务业为基本,推动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持续提升城市品质,为群众幸福“加码”;积极拓展生产性服务业空间,推动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更好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2.市域区域并重,区域先行。

抓牢市域基本盘,强化中心城区发展核引领作用,打造核心增长极。

推动县区梯次发展、特色发展,整体提升全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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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市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市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规划、政策、制度和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拟订市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机关和市直机关后勤服务的统筹规划、政策协调。

2.负责市级重要公务、政务的接待及全市接待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工作;研究制定全市接待工作的有关制度、规定,并监督实施。

3.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4.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计划、配备、更新,制订车辆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聘用驾驶员的管理、考核和聘任工作。

5.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地产管理,拟订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负责有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权属登记、使用调配、出租、出借、产权纠纷调处;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对房地产的处置提出初审意见;负责市直机关统建项目建设及资金的监督管理。

6.负责管理和安排使用职责范围内的管理经费、基建经费、修缮经费、接待经费、文印经费及水、电、暖等专项资金。

7.负责综合办公大院的安全保卫、消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爱国卫生、绿化美化和水、电、暖供应及公共设施的卫生管理与服务工作。

8.负责制定人民会堂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人民会堂和综合大院内有关会议室的管理及使用审批工作。

9.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机关各种胶印文件的打印和胶印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7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科、人民会堂管理科、接待科、综合管理科、市直机关保卫处)、3个下属单位(分别是:鹤壁市机关服务中心、鹤壁市机关文印中心、驻郑办事处)。

2016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共有编制为62人,其中:行政制25人,工勤编
2
制4人,事业编制33人。

在职职工39人,离退休3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管理和安排使用职责范围内基建经费、修缮经费、接待经费、保卫经费、文印经费、管理经费及水、电暖等专项资金;负责市级重要公务、政务的接待;研究制定全市接待工作的有关制度、规定,并监督实施等,切实履行机关事务管理局各项工作任务。

二、预算单位构成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局属二级事业单位市机关服务中心、驻郑办事处预算。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9335.77万元,较上年增加3590.01万元,增长62.4%。

其中:财政拨款886.57万元,较上年减少1777.64万元,下降66.72%;部门结余资金8449.2万元,较上年增加5360.25万元,增长174%。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9335.77万元,较上年增加3590.01万元,增长62.4%。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82.2万元,占6.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3.69万元,占0.8%;商品和服务支出221.68万元,占2.4%;项目支出8458.2万元,占90.6%。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82.2
万元,占65.6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3.69万元,占8.31%;商品和服务支出221.68万元,占25%;项目支出9万元,占
1.02%。

主要项目是人才公寓和大院维护费。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1.86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0.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用1.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1.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人数0,均与上年经费安排一致。

我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对比无增减变化。

主要原因:加强财务内部监督职能,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各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21.68万元,分别为办公费12.45万元,水费100万元,电费100万元,邮电费1.2万元,工会经费5.05万元,福利费1.01万元,离退休活动费0.3万元,离退休福利费0.0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59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8117.10万元,其中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3万元;2111001能源节约利用7830.58万元;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17.36 4
万元;2010301行政运行156.03万元。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是指××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局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项):是指为××局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局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八)其他××支出(项):……。

……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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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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