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农村建设政策规定,安徽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完整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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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农村振兴实施方案全文

安徽农村振兴实施方案全文

安徽农村振兴实施方案全文为加快推进安徽农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安徽农村振兴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到2035年,安徽农村经济社会实现全面跨越式发展,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农业现代化、农村产业繁荣、生态环境改善、乡村治理有效、农民群众安居乐业。

到本世纪中叶,安徽农村实现全面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

二、发展目标。

(一)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1. 农业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省粮食生产能力达到4000亿斤,农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稳步提升,农业生产方式更加绿色、高效、可持续。

2. 农村经济发展目标,到2025年,农村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农村产业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农村经济总量稳步增长,农民收入持续提高。

3. 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目标,到2025年,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农村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农村社会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

1.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到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2. 乡村治理目标,到2025年,农村基层治理水平显著提高,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农村社会治理有效性显著提升。

(三)农民生活改善目标。

1. 农民生活水平目标,到2025年,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农民群众安居乐业。

三、主要任务。

(一)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任务。

1. 加快农业现代化,加大农业科技创新投入,推动农业生产方式转型升级,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竞争力。

2. 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加强农村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壮大乡村振兴支柱产业,推动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3. 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加强农村教育、医疗、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二)生态文明建设任务。

2024年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2篇)

2024年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2篇)

2024年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____年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传统农村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包括人口外流、农业产业结构不平衡、农民收入低等问题。

为了促进农村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我们制定了____年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

二、整体目标在____年之前,全面建设现代化、美丽宜居的新农村。

重点解决农村基础设施薄弱、产业结构不合理、农民收入低等问题,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三、重点任务1. 改善农村基础设施(1)加大农村公路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农民出行便利性。

(2)改善农村饮水安全状况,加强供水设施建设和水源保护。

(3)提高农村电力供应可靠性,加强农村电网改造和升级。

(4)优化农村通信网络建设,提高农民网络接入能力。

2. 提升农业发展水平(1)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对高效农业、生态农业和特色农业的支持力度。

(2)加强农资流通体系建设,提高农民采购农资的便利性和价格透明度。

(3)优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提高农产品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4)加强农业科技研发与推广,提高农民的生产技能和科技水平。

3. 改善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1)发展乡村旅游、农家乐等农业休闲产业,增加农民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

(2)加强农民就业培训,提高农民就业技能和就业机会。

(3)完善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农民的养老、医疗等基本权益。

(4)改善农村教育和医疗条件,提高农民的接受教育和医疗的便利性和质量。

4. 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1)加强农村环境治理,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2)推广农村生态农业,提高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3)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工作,减少环境污染。

(4)加强农村污水处理和农田排水系统建设,保护土壤和水资源。

5. 加强农村治理和组织建设(1)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和农民自治制度。

(2)加强农民组织建设,发展农民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3)加强农村社区建设,提高农民的参与度和获得感。

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共10篇)

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共10篇)

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共10篇)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一):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重要举措。

近年来安徽财政持续大力支持美好乡村建设。

从2023年开始,安徽将全省分为五大片区,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实行差别化的美好乡村建设路径。

美好乡村建设是一项长期工程,布点规划要先行。

目标设定要量力而行,不能落空。

基本情况要细致掌握,不能盲目。

既要克服“等”、“靠”、“要”的思想,也不能急于求成,要看远顾近,从投资少、见效快的“脏”、“乱”、“差”治理开始。

简要分析上述材料体现的辩证唯物论的道理。

(9分)①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实行差别化的美好乡村建设路径,并且目标设定要细致掌握基本情况,体现了物质决定意识,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

②美好乡村建设目标设定要量力而行,不能急于求成,体现了规律的客观性,发挥主观能动性要尊重客观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

③美好乡村建设的布点规划要先行,要克服“等”、“靠”、“要”的思想,还要看远顾近等体现了意识活动的计划性、目的性和自觉选择性,也体现了意识在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中的能动作用。

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二): 某地区为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采取了以下具体措施。

这些措施中,能直接体现“坚持一个中心”的是[ ] ①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②实行村务公开,健全各项管理制度③引导农民科技种田,发展生态农业,走出一条致富的好路子④加强民族团结,确保该地区回族农民人人享有农村合作医疗保险A.①②④B.①②③C.②③④D.①③D【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三): 论新农村建设作文农村建设应以促进农村社会的稳定、和谐为根本目的,加强对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加强党的先进思想和先进理论的宣传力度,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1998年10月,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指出: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

没有农村的稳定就没有全国的稳定,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民经济的现代化。

安徽乡村振兴新规划实施方案

安徽乡村振兴新规划实施方案

安徽乡村振兴新规划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制定了新的实施方案,并将在全省范围内落实。

本方案旨在加强农村经济发展,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推动农村社会治理。

一、农业发展
1. 加强农产品市场化运作,促进农民增收。

2. 推进农业技术创新,提升农业生产效益。

3. 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安全。

二、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1. 提升农村交通条件,改善农村道路网络。

2. 加强农村电网建设,提供稳定可靠的电力供应。

3. 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保障农民饮水安全。

4. 加强农村卫生设施建设,提升农民医疗健康水平。

5. 加强农村教育设施建设,提高农民教育水平。

三、农村生活环境改善
1.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提高农村环境卫生水平。

2. 加强农村生态建设,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

四、农村社会治理
1. 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升村级自治能力。

2. 推进农村社会组织建设,促进社会团结和谐。

3. 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和法治素质。

五、资金支持
1. 加大对农村振兴的财政支持,确保资金到位。

2.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振兴项目投资。

六、政策保障
1. 制定并完善农村振兴相关政策法规。

2. 加强政府部门协同配合,保障政策的顺利实施。

我们将根据上述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安徽乡村振兴,努力改善农村发展环境,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实现农村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安徽省规划新农村住房计划

安徽省规划新农村住房计划

安徽省规划新农村住房计划篇一: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XX—2020年)文本0816前言安徽省第九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努力建设经济繁荣、生态良好、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美好安徽,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推动经济社会全面转型,努力走出“六条新路”。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建设美好安徽精神,推进美好乡村建设工程,实现“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致富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美好乡村”目标,构筑全省分区、分类、分步骤美好乡村建设路径,指导全省美好乡村建设,特制定本规划。

规划范围为安徽省行政辖区,包括合肥市、芜湖市、马鞍山市、铜陵市、安庆市、池州市、宣城市、六安市、黄山市、蚌埠市、淮南市、滁州市、阜阳市、淮北市、宿州市和亳州市,共16个设区的市。

总面积14.01万平方公里。

规划期为20XX-2020年,规划近期至20XX 年,远期至2020年,重大问题展望至2030年。

第一章背景和作用第一节现实基础安徽省地处长江和淮河两大流域,农业发展的条件十分优越,是我国传统农业大省,也是国家“三农”问题比较集中凸显的省份。

魏晋南北朝中国经济中心南移以来,绝大部分历史时期内安徽一直是国家举足轻重的农业大省,农业发展是其独特的禀赋与优势。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沿海地区的快速工业化和城镇化,包括江苏、浙江、广东在内的传统农业产区农业功能逐渐弱化,以安徽为主要代表的中部农业大省在国家农业生产格局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20XX年安徽省城镇化水平为44.8%,处于城镇化加速发展的中期阶段,这意味着安徽省仍有超过一半以上的人口生活在农村(或者具有农村的户籍)。

安徽农村人口比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个百分点,但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水平仅为5285元,比全国平均水平低634元。

与此同时,由于承东启西,直接临近沿海发达地区的特殊区位,导致了安徽异地城镇化与本地城镇化之间的失衡,使得安徽乡村衰退型问题显得更为突出,20XX年安徽流向省外的人口达约990万,其中15-45岁以下的青壮年劳动力占70%以上,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流使得农村劳动力结构性不足和农村社会衰退问题日趋严峻。

2024年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

2024年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

2024年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地区的发展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为了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我国制定了2024年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

该方案旨在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实现农村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

二、重点任务1. 产业结构调整(1)发展农产品加工业。

鼓励农民参与农产品深加工,提高附加值和品牌价值。

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与加工企业合作,推动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产品生产形成良性循环。

(2)培育乡村旅游业。

挖掘乡村旅游资源,加强乡村旅游产品研发,提升旅游服务水平。

建设乡村旅游示范区,打造农业观光、休闲度假、民宿服务等全域旅游综合体。

(3)推动农村电商发展。

加强物流配送网络建设,提高农产品线上销售和配送的效率。

培育电商企业,推动农村电商与传统农产品销售模式融合,促进产销对接。

2.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1)推进农业科技创新。

加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推广高效农业技术和农业装备,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产量。

开展农业科技人员培训和科技成果转化,增强农民综合素质和创业能力。

(2)发展农村金融服务。

拓宽农村金融服务渠道,支持农村企业发展和农民创业。

完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加大对农村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提高农民的融资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

(3)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加强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增加农村医生和教师的人数,并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环境,吸引他们留在农村工作。

3. 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1)加强农村交通建设。

改善农村道路和桥梁设施,提高农村交通的便捷性和安全性。

加大对农村公交、客运站和货运站等设施的投入,解决农村居民出行难题。

(2)完善农村水利设施。

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维修力度,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和防灾抗旱能力。

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解决农村居民饮水难题。

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庄布点规划工作的意见

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庄布点规划工作的意见

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庄布点规划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6.03.01•【字号】•【施行日期】2006.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庄布点规划工作的意见(二○○六年三月)为加快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立足于节约土地资源,优化村庄布局,促进产业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现就全省村庄布点规划工作提出以下若干意见。

一、村庄布点规划的意义近年来,各地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积极加强村庄规划建设和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我省村庄布局分散、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环境脏乱差,“有新房、无新村,有新村、无新貌”的现象仍比较突出,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要求不相适应。

为此,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必须坚持规划先行。

各级政府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村庄布点规划工作的重要意义。

要把科学编制村庄布点规划作为促进村庄适度集聚和土地等资源集约利用的关键措施,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高质量地做好我省新农村建设村庄布点规划工作。

二、村庄布点规划的基本原则编制村庄布点规划,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理念,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坚持改建为主、新建为辅,适度集聚、节约用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严格程序、科学编制的原则,根据镇(乡)总体规划,统筹考虑产业布局、基本农田保护以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科学安排村庄布局,有序开展村庄建设和环境整治,为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风格多样、适宜发展的社会主义新村镇奠定基础。

三、村庄布点规划编制的基本要求我省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条件、民俗风情差异很大,编制村庄布点规划,要从当地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不盲目攀比。

2024年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范文

2024年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范文

2024年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范文第一章绪论1.1 项目背景随着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农村地区面临着一系列发展问题,如农田占地减少、农民收入低、农村基础设施滞后等。

为了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的改善,2024年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制定。

1.2 目标和意义本规划旨在建设现代化、宜居、美丽的新农村,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增长,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通过规划实施,将为农村地区带来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推动农村全面进步与现代化。

第二章规划目标和原则2.1 规划目标(1)改善农民生活水平,满足其物质和精神需求,增加农民收入;(2)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道路、水电供应、通信等设施;(3)加强农村产业发展,提高农民就业和创业能力,培育农村新型商业模式;(4)保护农村环境,提高农村生活质量,打造绿色农村;(5)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农村和城市间的互动融合。

2.2 规划原则(1)科学规划,充分考虑农村地区的资源、环境、产业特点;(2)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的规划;(3)全面发展,统筹推进农村的经济、社会、环境等多方面发展;(4)依法规划,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5)可持续发展,注重保护资源和生态环境,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发展指导思想3.1 产业发展(1)加强农业现代化建设,推动农业产业结构升级,提高农村产业竞争力;(2)推动乡村旅游和农业观光,为农民创造就业和增收机会;(3)培育农村新型产业,如农产品加工、特色农业等,推动农民就业和创业。

3.2 基础设施建设(1)加快农村道路建设,提高农民的出行便利性;(2)完善农村水电供应和通信设施,提高农民的生活品质和工作效率;(3)加强农村安全设施建设,保障农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3 环境保护(1)加强农田保护和土地资源规划,保护农田面积和质量;(2)推动农村生态环境修复,加强水源、森林等生态系统建设;(3)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提高农村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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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安徽新农村建设政策规定,安徽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安徽新农村建设政策规定,安徽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一、出台背景长期以来,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各村集体和广大农民的大力支持下,我省宅基地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同时,由于宅基地管理制度与当前农村发展相比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我省少数地方宅基地无序扩张,闲置和粗放利用以及乱占耕地现象比较严重。

亟需出台相关文件,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

(一)保障农民宅基地法定权利,遏制违法占地的需要。

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民结婚分户、因自然灾害或者实施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原有宅基地被依法征收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农户有权依法取得宅基地。

占用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县级政府批准即可,如果涉及占用农用地的,还必须报市甚至省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由于可用于农民建住房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严重不足,导致农户占用农用地建住宅难以得到批准,在法定权利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许多农户非法占地建住宅,皖北地区尤其严重。

必须通过制度创新,在确保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和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的前提下,使农民取得宅基地的法定权利得到应有保障,并解决违法占地建住宅的问题。

(二)建立宅基地退出机制,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需要。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推进,农村人口大量流动,由于缺少宅基地退出机制,“空心村”问题愈加突出。

同时,传统的“一户一宅”单宗分散方式分配宅基地,已经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宅基地人均面积高,粗放利用问题十分突出。

需要通过建立宅基地退出制度,完善集中统建、多户联建等相关制度,促进土地节约利用。

(三)落实国家政策,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的需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要“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要求加快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激励机制,探索农户对宅基地使用权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规定,要在坚持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的原则下,依法盘活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对村民自愿腾退宅基地或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购买空闲住宅的,当地政府可给予奖励或补助。

国土资源部也出台了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文件,对加强宅基地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为落实国家相关政策,需要省里出台具体政策进行明确和规范,为加强管理提供政策依据。

二、强化规划管控引导作用,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科学编制规划是管好宅基地的前提,《通知》明确了县、乡两级政府的职责。

县级人民政府要运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修订完善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县域乡村建设规划。

乡级人民政府要以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县域乡村建设规划为依据,科学编制村庄规划,明确宅基地具体位置。

特别要指出的是,村庄规划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才能按规定程序报批,以充分尊重民意,提高规划的社会公信力和执行力。

为严格规划实施,《通知》对农村宅基地选址做了明确规定,必须符合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严禁占用基本农田或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外、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禁止建设区建设住宅。

凡村内有空闲宅基地的,不得批准新增建设用地。

同时鼓励和引导村集体按照村庄规划集中建设新居。

三、推行农民户有所居多种实现形式,严格节约集约用地实践中,分配给农民宅基地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方式,即传统的“一户一宅”的分配方式;二是集中建设方式,如统一建好农民新居然后将住房分给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或者由农户按照要求在集中建设区集中建设。

后者与前者相比,更加节约用地,适合于城镇周边以及土地整治、自然灾害导致的村庄搬迁等,特别是在城郊地区可以防止形成新的“城中村”。

因此,《通知》规定,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扩展边界内的城郊、近郊农村居民点用地,原则上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鼓励集中建设农民新居;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外的传统农区,继续实行“一户一宅”的宅基地分配制度;对人均耕地少,二、三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以及土地整治、自然灾害导致的村庄搬迁等,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实行集中建设等方式。

同时,鉴于各地土地资源、人口、区位、居住环境、居住习惯以及宅基地分配方式不同,对宅基地面积需求存在较大差异,《通知》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要在《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的农村村民新建住宅宅基地面积标准范围内,综合宅基地所在区位、占地类型以及农村人口和土地资源状况,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一户一宅”宅基地面积标准和集中建设农民新居宅基地面积标准。

四、简化审批登记手续,实行宅基地审批登记合一由于法律法规对宅基地申请审批程序规定比较原则,各地现行做法多是宅基地经批准后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派人到现场放线定界,待农民将房屋建成后再申请宅基地登记,不够便民利民,管理效率低。

为简化宅基地登记手续,规范宅基地申请审批,《通知》规定实行宅基地审批登记合一,宅基地通过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据批准文件和宅基地使用人的登记申请,直接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手续,农民凭证用地。

考虑到审批统一建设农民新村的宅基地与审批单宗分散的宅基地的程序存在较大差异,《通知》还专门规定了统一建设农民新村用地审批制度。

五、建立“双平衡”机制,保障农民住房刚性需求为在保障农民住房刚性需求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控制农村建设用地总量,《通知》规定了占用农用地审批备案和村庄用地复垦核销2项制度,在坚持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的前提下,建立起“双平衡”机制,即建立“耕地、建设用地”占补平衡制度。

一是建立占用农用地审批备案制度,市级人民政府在批准农用地转用时,不再与用地指标挂钩,可以根据县级政府的申请按照农民建房确需占农用地的数量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将批准转用土地的数量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实现对农民宅基地应保尽保。

二是建立村庄用地复垦核销制度,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耕地占补平衡,在县域范围内通过自我调节实现“耕地与建设用地”数量的“双平衡”。

为了防止耕地只占不补,《通知》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未按规定复垦的,省国土资源厅将责令限期整改,限期内未整改或未整改到位的,省国土资源厅将扣减该地当年相等数量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并暂停批准新增建设用地。

六、建立退出宅基地激励机制,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从农村走向城镇,农村空置的宅基地越来越多,一些农民在城镇安家后,愿意将宅基地有偿退出。

通过建立激励机制让农民自愿退出多余的宅基地,既可以使资源变现,让农民得到实惠,又能加强耕地保护,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是一项利国利民多赢之举,应当因势利导有序推进,对此,不少地方也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通知》从4个方面规定了宅基地退出激励政策:一是对村民自愿退出因历史原因多占的宅基地,村民小组要予以适当补偿,村民小组没有能力补偿的,由市或县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二是村民自愿退出全部宅基地或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但自愿放弃申请的,市或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其奖励,并将拟奖励的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在村民购买当地城镇住房时一次性发放给村民。

三是为了保障奖励资金来源,规定市、县人民政府要设立专门的退出宅基地奖励资金。

退出的宅基地复垦为耕地后形成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收益和新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收益,要优先用于对退出宅基地的补偿或奖励。

四是退出的宅基地复垦为耕地的,原使用该宗地的农户有优先承包经营权。

考虑到我省各地经济发展和农村住房差异较大,《通知》要求市或县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奖励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办法。

需要强调的是,农村退出宅基地必须以保护农民的财产权、尊重农民的意愿为前提有序推进,严禁搞强迫命令,严禁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七、切实加强监管,确保政策落地生根宅基地量大面广,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情况复杂,需要政府、部门和农村集体齐抓共管,建立共同管理责任机制,才能建立起良好有序的用地秩序。

为强化监管,《通知》从5个方面进行了规定。

一是明确了职责分工。

明确了市、县级人民政府以及各级国土资源、财政、城乡建设、规划、房产、农业、林业、社会保障等部门的职责分工。

二是加大支持力度。

市、县人民政府要整合相关涉农资金,用于村庄规划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村民经批准占用农用地建设住宅的,县级人民政府要安排资金用于复垦农村建设用地或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要求,不得向农户收取补充耕地费、耕地开垦费等相关费用,涉及耕地占用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征收参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政策执行。

三是实行动态监管。

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建立宅基地使用登记台账和动态数据库,实现宅基地审批、登记、变更等“一张图”动态监管。

并建立全程服务、跟踪管理制度和动态巡查制度。

四是充分发挥村组作用。

鼓励指导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依法依规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村规民约,做好宅基地分配、调换、信息公示、农村新居建设管理、权属纠纷调处等工作。

五是加强宣传教育。

提高干部群众遵守土地法律和珍惜土地的意识,增强依法管地用地、节约集约用地和保护耕地的自觉性。

2019年安徽新农村建设政策规定,安徽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安徽新农村建设政策规定,安徽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一、出台背景长期以来,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各村集体和广大农民的大力支持下,我省宅基地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同时,由于宅基地管理制度与当前农村发展相比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我省少数地方宅基地无序扩张,闲置和粗放利用以及乱占耕地现象比较严重。

亟需出台相关文件,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

(一)保障农民宅基地法定权利,遏制违法占地的需要。

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民结婚分户、因自然灾害或者实施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原有宅基地被依法征收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农户有权依法取得宅基地。

占用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县级政府批准即可,如果涉及占用农用地的,还必须报市甚至省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由于可用于农民建住房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严重不足,导致农户占用农用地建住宅难以得到批准,在法定权利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许多农户非法占地建住宅,皖北地区尤其严重。

必须通过制度创新,在确保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和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的前提下,使农民取得宅基地的法定权利得到应有保障,并解决违法占地建住宅的问题。

(二)建立宅基地退出机制,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需要。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推进,农村人口大量流动,由于缺少宅基地退出机制,“空心村”问题愈加突出。

同时,传统的“一户一宅”单宗分散方式分配宅基地,已经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宅基地人均面积高,粗放利用问题十分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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