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的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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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固定资产折旧的税收筹划

浅析固定资产折旧的税收筹划

浅析固定资产折旧的税收筹划本文在考虑综合因素的情况下,根据调查取得的资料进行分析,分别从折旧年限以及折旧方法的选择入手,比较不同情况下对税收所产生的影响,从而针对目前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管理措施提出自己的建议。

标签:固定资产折旧税收筹划1固定资产折旧的基本含义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规定对固定资产原值扣除其残值(计提的固定资产累计金额)余额进行每月摊销,是计入生产成本的过程,它反映了固定资产在当期生产过程中转移的价值,以折旧的形式在产品销售收入中得到补偿,并转化为货币资金的过程。

2 设计思路为了更好的理解固定资产折旧的管理和有关税收的优惠政策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分别从折旧年限以及折旧方法的选择入手,比较不同情况下对税收所产生的影响。

并发现较为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固定资产折旧管理措施,使公司减轻税负,增加利润。

本文主要是以A公司在本年获利购进的设备检测仪器和办公用的一辆高档的小轿车为例。

3 固定资产情况说明及该企业可能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一般而言,一个企业所拥有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经济用途分为两大类:生产经营类固定资产和非生产经营类固定资产。

A公司也无不例外。

其中:该企业中的生产袜子設备、设备检测仪器、生产车间、运输车辆、定型机,加弹机,以及相关生产经营有关的工具等均属于生产经营类的固定资产,而该企业中的职工宿舍、职工餐厅、办公楼以及办公用车等均属于非生产经营类的固定资产。

该公司约有固定资产2000万元,占总资产的70%左右,制作袜子全电脑自动化且对固定资产管理采用了相当好的内控,并且还配备了相关的专业人员对其进行维修以及技术操作的指导。

A公司在本年获利年度购进的设备检测仪器和办公用的一辆高档的小轿车为例,会计人员采用公司往常的折旧方法。

由于该公司生产流程全电脑自动化,而且不断投入资金研发新的产品和设备的改善问题,将产品销往美国、西班牙、法国等地方,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享有税收优惠政策。

4 固定资产折旧的税收筹划案例比较分析本文主要从两大方面进行比较分析说明利用固定资产折旧来进行税收筹划:第一方面,对该公司刚购入的设备检测器从不同折旧年限和是否享有税收优惠政策入手,从横向和纵向的角度进行比较和分析;第二方面,对办公用的高档小轿车从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来进行纵向的比较和分析。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与税收筹划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与税收筹划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与税收筹划
一、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Depreciation of Fixed Assets)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原
价摊薄到若干年度利润中,它是因实物损耗、价值流逝或占用的费用,但
不是实际的现金支出。

根据固定资产的有效使用寿命的长短,可采取绝对
折旧法和相对折旧法,即绝对折旧法又可分为平均折旧法和变动折旧法。

(一)绝对折旧法
绝对折旧法是把固定资产的原价按其所持续的使用年数和使用寿命进
行等比等额的摊薄,即把资产的原价等分成固定资产的有效使用寿命期内
的每一年份,以每年的摊薄金额相等,把固定资产原价摊薄到这些年份中。

(二)相对折旧法
相对折旧法是把固定资产的原价摊薄到其有效使用寿命期内每一年的
折旧金额,每一年的折旧金额都不相等,它把固定资产原价的大部分在前
期摊薄,而在后期摊薄金额极小,因此,这种折旧方法又叫“双倍余额递
减法”。

二、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是指企业利用有效的税收优惠政策,合理的安排企业财务经
营活动,使企业征税达到最低限度,从而节约资金和提高利润的管理活动。

其主要途径有:
(一)直接税收筹划
企业可通过将折旧的成本计入税后利润中来获得税收优惠,并可以减
少税后净收益。

固定资产折旧的纳税筹划

固定资产折旧的纳税筹划

固定资产折旧的纳税筹划摘要: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直接影响企业每年计提的折旧金额,关系到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金额和应税所得额的计算,即影响到企业应纳所得税的多少。

企业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应依法合理地比较分析,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税收筹划,从中选择一种有效地方法,尽可能地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

关键词:固定资产折旧税收筹划纳税筹划前言:纳税筹划是指一切采用合法和“非违法”的手段进行的纳税方面的筹划和有利于纳税人的财务制度安排。

从外延上说,它应该包括“合理避税、合法节税、转嫁筹划和涉税零风险”。

纳税人在现行税制的条件下,在应税实施发生前,通过充分利用纳税法规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政策,合理安排自己的投资、融资及经营管理、企业清算等环节的经营管理活动,在合法的前提下,来达到实现税后利益最大化目标的涉税行为。

因此,纳税筹划的目标就是使企业的税后利润,一项有效的纳税筹划可以减少筹划期间的税额。

1.固定资产折旧概说固定资产折旧是对固定资产由于磨损和损耗而转移到产品中的那一部分价值的补偿。

这种磨损和损耗包括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有形损耗指由于物质磨损、时间侵蚀、外部事故、破换因素等原因形成的。

无形损耗指由于技术进步造成的固定资产使用效能下降,主要从经济角度来考虑,固定资产折旧是一种费用,只是这种费用没有在计提时发生实际货币资金支出,属非付现成本,这部分费用计提进入产品生产成、期间费用等,折旧作为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税收挡板”的效用。

按我国现行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常用的折旧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运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出折旧额是不相等的,因而分摊到各期生产成本中的固定资产成本也不同。

因此,折旧的计算和提取必将影响到成本的大小,进而影响到企业的利润水平,最终影响企业的税负轻重。

2.固定资产折旧方案分析我国各种税种的筹划与会计筹划方法的选择有着亲密的联系,尤其是在对所得税进行筹划时,受其影响最为明显。

固定资产折旧税收筹划中的几个误区

固定资产折旧税收筹划中的几个误区

固定资产折旧税收筹划中的几个误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税收政策的变化,固定资产折旧税收筹划成为企业在税收管理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固定资产折旧税收筹划是通过合理利用税收政策,降低企业的纳税负担,实现税收优化的一项措施。

然而,在固定资产折旧税收筹划过程中,企业常常会面临一些误区。

本文将介绍几个固定资产折旧税收筹划中的误区,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首先,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选择不当。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是指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取得税收减免的年限。

企业往往会选择较短的折旧年限,以便尽快获得税收减免。

然而,这种做法存在着风险。

较短的折旧年限可能导致过早释放企业的净利润,从而增加了企业向税务机关解释资产折旧的风险。

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是,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项目的使用寿命选择合理的折旧年限,避免过早释放净利润,降低风险。

其次,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额偏低。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额是按照税法规定,每年从固定资产原值中提取的税前折旧额。

企业为了降低当期纳税负担,往往将折旧额设定得较低。

然而,这种做法会增加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延长后的折旧负担,降低未来几年的税收优惠。

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是,企业应该根据税法规定和实际情况,合理估计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残值率,并计算出相应的折旧额。

此外,企业还可以与税务机关进行沟通,争取适当的折旧政策。

再次,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选择不当。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包括直线法、加速折旧法和减余折旧法等,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

然而,一些企业在选择折旧方法时往往盲目跟风,而忽视了自身的特殊情况。

例如,直线法适用于固定资产价值相对稳定的情况,而加速折旧法适用于固定资产价值前期较高的情况。

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是,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并与专业人士进行咨询,避免盲目选择。

最后,固定资产折旧信息填报不准确。

固定资产折旧信息填报不准确会导致企业面临税务罚款或处罚。

例如,填报过早或过晚,填报折旧额错误等。

论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对纳税筹划的影响

论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对纳税筹划的影响

论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对纳税筹划的影响一、背景介绍固定资产折旧是会计中一个重要的概念,指的是根据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和残值估算的一种减少资产账面价值的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以从加速折旧、直线折旧、双倍余额递减折旧等多个方面选择,并且会对企业的税收筹划产生影响。

二、加速折旧与税收筹划加速折旧是指在资产使用寿命初期进行更快的折旧,从而减少税收负担。

加速折旧的方法有双倍余额递减折旧法、双倍直线折旧法、三倍余额递减折旧法等,这三种折旧方法的特点都是在资产使用寿命的前期折旧比较快,后期进行缓慢折旧。

例如,企业A购置了一项价值10万元、使用寿命为10年、残值为1万元的固定资产,选择使用三倍余额递减折旧法,每年折旧的金额为:第一年:(10-1)*3/10 = 2.7万元第二年:(10-1-2.7)*3/10 = 2.346万元第三年:(10-1-2.7-2.346)*3/10 = 2.041万元依次类推,这样就能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前期减少税收负担,提高企业资金流量。

三、直线折旧与税收筹划相比于加速折旧,直线折旧的速度较为平稳,企业中使用直线折旧法的比率较高。

直线折旧法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将其折旧的总额平均分配到每一年,每年折旧的金额相同。

例如,企业A购置了一项价值10万元、使用寿命为10年、残值为1万元的固定资产,选择使用直线折旧法,每年折旧的金额为(10-1)/10 = 0.9万元。

直线折旧法不具有明显的税收筹划优势,如果企业的利润较高,可以选择使用相对较高的折旧速度,将折旧费用提前计入成本,减少税收负担,但是会造成后期的资金流量问题。

四、对比分析直线折旧法与加速折旧法相比,其筹划税务优势在于稳定性,但是可能会造成后期资金流量问题,加速折旧法则可以在前期减轻税收压力,优化资金流量,但是在后期会造成税负增加的问题。

企业在选择折旧方法时需要考虑企业整体资金流量状况、税收负担状况等会对企业长远发展产生影响的因素。

五、结论固定资产折旧是企业会计核算的重要部分,折旧方法的选择决定了企业的税负、资金流量等问题。

纳税筹划之利用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进行筹划的案例

纳税筹划之利用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进行筹划的案例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很多,其中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来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452号)明确: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工作量法与年限平均法同属直线折旧法。

在会计处理上按工作量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纳税人,可依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此文件明确了企业适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会计折旧与税法折旧的一致性,对原先会计上适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从税收法规上给予了确认,从而为纳税人增加了一种可以选择折旧方法的税收筹划空间。

在国税函[2006]452号出台前,适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其税法上规定折旧方法只能是采用直线法中的年限平均法或加速折旧法两种。

而年限平均法与加速折旧法均有其局限性,灵活运用工作量法可能会有效规避上述两种方法的局限性,获得节税的税收筹划效果。

年限平均法的局限性有两点:一是有最低法定折旧年限的限制。

企业在会计核算过程中,首先应按财政部制定的分行业财务制度规定的折旧年限,并作为计提折旧的依据。

如工业企业应按《工业企业财务制度》(财工字[1992]574号)附件一中规定的通用设备与专用设备和房屋建筑物中规定的不同类别的折旧年限执行。

但最短不得低于《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中第二十五条规定:除另有规定者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1)房屋、建筑物为20年;(2)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3)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规定的最低年限,如工业企业的机械工业的专用设备按行业制度规定折旧年限为8年~12年折旧年限执行,但根据国税发[2000]84号中机械设备折旧年限最低为10年,故工业企业的生产线设备折旧年限最短为10年。

而工作量法因按工作量计提折旧,可能会大大短于最低法定折旧年限,这是工作量法的优点之一。

浅议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及纳税筹划

浅议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及纳税筹划

浅议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及纳税筹划1. 引言固定资产是企业经营活动中必不可少的一种重要资源,对企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时间的推移,固定资产会逐渐磨损老化,价值也会逐渐减少。

为了准确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变化,并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企业需要选择适合的折旧方法。

本文将对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及纳税筹划进行浅议。

2.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是指企业按照一定的规定,根据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和残值确定每年的折旧额。

常见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有直线法、加速折旧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

2.1 直线法直线法是最常见的折旧方法之一。

它的特点是每年的折旧额是固定的,计算公式为:折旧额 = (购入成本 - 残值) / 预计使用年限直线法具有计算简单、折旧额稳定等优点,适用于固定资产价值变化较为平稳的情况。

2.2 加速折旧法加速折旧法是在直线法的基础上,前期折旧额较高,后期逐渐减少。

常见的加速折旧法有年数总和法和工作量法。

年数总和法的计算公式为:折旧额 = (购入成本 - 残值) * (预计使用年限 / (预计使用年限 * (预计使用年限 + 1) / 2))工作量法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工作量计算每年的折旧额,适用于固定资产前期工作量较大的情况。

2.3 双倍余额递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是一种较为灵活的折旧方法,其折旧额每年递减的速度会比加速折旧法更快。

计算公式为:折旧额 = (购入成本 - 已计提折旧额) * (2 / 预计使用年限)双倍余额递减法适用于固定资产在前期价值下降较快的情况。

3. 纳税筹划合理的纳税筹划可以降低企业的税负,增加企业的盈利空间。

在固定资产折旧方面,纳税筹划的方法主要有前移折旧法、后移折旧法和加速折旧法。

前移折旧法是将固定资产的折旧提前预提,可以将税额前移,减少当期的纳税金额;后移折旧法则相反,将固定资产的折旧后移,使得企业在后期纳税金额增加。

加速折旧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在前期提高,后期减少,通过提高前期的折旧费用,减少企业的税负。

固定资产折旧税收筹划

固定资产折旧税收筹划

固定资产折旧税收筹划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现行税制的条件下,在应税事实发生前,通过充分利用税收法规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政策,合理安排自己的投资、融资及经营管理、企业清算等环节的经营管理活动,在合法的前提下来达到实现税后利益最大化目标的涉税行为。

所以,税收筹划的目标是使税后利润最大化。

一项有效的税收筹划能够减少筹划期间的税额。

税收筹划方案之所以能够带来税收负担的减少,其内容不外乎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技术面的因素,即从理财理论出发,对应税所得和费用扣除实行时机选择,从而获得货币的时间价值;二是政策面的因素,即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如税收的减免政策,从而减轻税收负担。

从理财角度来看,税收筹划在选择所得和费用的确认时机时有四种常规的方法,从基于货币时间价值的角度来看,一是推迟确认所得,二是提前确认费用扣除;从基于边际税率的考虑来讲,一是将所得转至预计边际税率最低的年度,二是将费用扣除转至预计边际税率最高的年度。

(二)政策因素税收政策因素,主要指税收的减免税等条款,比如所得税的“减二免三”优惠、福利企业的增值税优惠等等,纳税人如果能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条款,就可享受节税效益。

所以,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本身,也是一个税收筹划的过程。

在选择税收优惠作为税收筹划的突破口时,人们往往注意到的是一些比较明显的或显性的优惠措施,所以税收筹划方案也比较注重在显性税收优惠政策的利用上实行筹划技术的选择。

但是,税收筹划是一个系统工程,在规划方案时如果只注意显性优惠,由此而得到的方案是不全面。

比如,通过折旧方法的选择实行所得税筹划。

二、固定资产折旧的税收筹划(一)固定资产折旧的税盾效应固定资产在企业实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价值计量,传统上都是以历史成本或原始价值为基础,在使用期间逐步转移到产品中去,是企业产品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且固定资产价值的一经确定,改变的弹性很小,所以,纳税人想通过增大固定资产价值来增加产品成本就很难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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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折旧的纳税筹划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
毕 业 论 文
题目: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纳税筹划
系 别: 经济管理系
专 业: 09财务管理
学 号: S0906117
姓 名: 何云霞
指导教师: 孙继传
2011 年 10 月 20日
安徽审计职业学Βιβλιοθήκη 印制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纳税筹划
摘要······················································1 关键词····················································1
(1)双倍余额递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一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在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时,只要固定资产在使用,则其起初账面净值就会一直存在,不可能完全冲销。所以,在固定资产使用后期,如果发现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的折旧额小于采用直线计算的折旧额时,就应改用直线法计提折旧。为了操作方便,现行会计准则规定,应当在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使最后一年的账面净值与预计残值相等。
三、对固定资产折旧进行纳税筹划的注意事项·································4
(一)税法限定政策对纳税筹划的影响···········································4
(二)税收优惠政策对纳税筹划的影响···········································4 参考文献···································································5
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纳税筹划
(09财务管理 何云霞 指导教师 孙继传)
摘要:纳税筹划的目的是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降低税负、提高竞争力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而固定资产在企业经营资产中占有相当比重,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用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税负,不同的折旧方法,会出现不同的利润结果,因而应纳税额会有差异。本文主要介绍了固定资产不同的折旧方法及在折旧年限,净残值,通货膨胀,固定资产修理支出与改良支出,以及各年收益分布情况下如何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进行纳税筹划,及在进行纳税筹划中要注意的税法限定政策及税收优惠政策对纳税筹划的影响的事项.
关键词:固定资产折旧; 纳税筹划 ;注意事项
一、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固定资产损耗价值的转移,这部分价值转移到产品的成本费用中去,并从产品的销售收入中得到补偿。折旧费是成本费用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企业运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出的折旧额在量上是不相等的,最终影响企业的税负轻重。企业在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时应根据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进行合理的选择,折旧方法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2)年数总和法。年数总和法也称为合计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净残值后的净额和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
二、不同情况下固定资产折旧的纳税筹划
(一)折旧年限及净残值的纳税筹划。新的会计制度及税法,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只要求企业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只要是“合理的”即可。这样企业便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对企业有利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净残值,以此来达到节税及其他理财目的。首先介绍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纳税筹划,一般分两种情况分别是:当企业享受税收减免优惠待遇时,企业可以通过延长固定折旧年限,将计提的折旧递延到减免税期满后计入成本,从而获得节税的好处;当企业处于正常生产经营期且未享有税收优惠待遇时,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往往可以加速固定资产成本的回收,使企业后期成本费用前移,前期利润后移,从而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即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资金的时间价值为企业带来额外的利益。其次就是对固定资产净残值进行的纳税筹划,当企业处于所得税非减免税时期,纳税人应根据资产(尤其是预计无形损耗大的固定资产)的特点,及时向税务机关申请调低残值比例。残值比例
(二)通货膨胀情况下的纳税筹划···············································3
(三)对固定资产修理支出与改良支出进行纳税筹划·································4
(四)针对企业各年收益分布情况进行纳税筹划···································4
(一)年限平均法。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平均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均是等额的。采用年限平均法计算固定资产折旧虽然简单,但也存在一些局限性。例如,固定资产在不同使用年限提供的经济效益不同,平均年限法没有考虑这一事实。因此,只有当固定资产各期的负荷程度相同,各期应分摊相同的折旧费时,采用平均年限法计算折旧才是合理的。
一、固定资产折旧方法······················································1
(一)年限平均法·······························································1
(二)工作量法·······························································1
(二)工作量法。根据预计工作量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额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会因各期的工作量不同而不同,但每期的单位工作量折旧额是等额的。
(三)加速折旧法。加速折旧法也称为快速折旧法或递减折旧法,其特点是
在固定资产有效使用年限的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从而相对加快折旧的速度,以使固定资产成本在有效使用年限中加快得到补偿, 常用的加速折旧法有两种:
(三)加速折旧法·······························································1
二、不同情况下固定资产折旧的纳税筹划·····································2
(一)折旧年限及净残值的纳税筹划··············································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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