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婴高死亡率其来有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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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每年有超20万14岁以下儿童因意外伤害死亡

中国每年有超20万14岁以下儿童因意外伤害死亡

中国每年有超20万14岁以下儿童因意外伤害死亡6月1日,河南省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道口派出所民警联合行动,走上街头向小朋友讲解安全常识张波摄“每年有1万名左右的妇女和儿童被拐卖,其中10%为儿童;道路事故已成儿童的最大杀手,意外伤害是0-14岁儿童的首位死因……”“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北京师范大学壹基金公益研究院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发布的《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报告(2011)》指出,儿童安全保障是中国儿童福利中的一个薄弱环节,特别是针对孤儿、残疾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受暴力侵害和虐待儿童,以及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等“困境儿童”的保护问题尤为突出。

“我国儿童福利之门已经打开,但社会对具有特殊需求儿童的关爱尚显不足。

”北京师范大学壹基金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呼吁,尽快建立与中等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中国儿童福利制度,实现更高层次的儿童保护。

儿童面临新的风险和困境“在过去的30年中,中国在减贫以及健全社会保障工作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儿童发展状况也获得了很大改善。

然而,由于快速的经济增长,高速的城市进程和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儿童面临着新的风险和困境。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事处代表麦吉莲女士,在5月30日举行的第二届中国儿童福利周启动仪式上的一番发言,使现场嘉宾陷入沉思。

虽然,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加大了对困难儿童的帮扶投入,服务对象也在不断扩大。

但依然有不少儿童处于福利保障制度的边缘,深陷各种困境之中。

报告显示,“困境儿童”主要包括孤儿、残疾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受暴力侵害和虐待儿童,以及与患艾滋病父母或本身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儿童。

“我国困境儿童群体只有分类统计和一些模糊的估算,且部分数据比较陈旧,但依然足以说明事态的迫切程度。

”报告主要执笔人、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尚晓援与团队查阅了大量资料收集到了以下一组数据:——2010年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孤儿人数为71.2万人,5年中增长了24%;——2006年的数据显示,我国0-17岁的各类残疾儿童共计504.3万;截至2010年底,依然有14.5万名适龄残疾儿童辍学。

中 国分年龄段出生率死亡率生育率

中 国分年龄段出生率死亡率生育率

中国分年龄段出生率死亡率生育率《中国分年龄段出生率死亡率生育率》人口问题一直是关乎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议题,而其中分年龄段的出生率、死亡率和生育率更是反映人口结构和发展趋势的关键指标。

首先,我们来看看出生率。

在过去几十年里,中国的出生率经历了显著的变化。

20 世纪 50 年代至 70 年代,由于社会经济条件的改善和传统生育观念的影响,出生率相对较高。

但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以及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育观念逐渐转变,生活成本的增加、教育水平的提高等因素,使得出生率开始下降。

在不同年龄段中,20 29 岁年龄段的女性生育意愿在近年来有所下降。

这一年龄段的女性通常正处于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着工作压力和职业竞争,往往会推迟生育计划。

30 34 岁年龄段的女性生育率相对较为稳定,但也呈现出缓慢下降的趋势。

而 35 岁以上的高龄产妇生育率则相对较低,主要是因为随着年龄的增长,生育风险增加,身体条件也不如年轻时候。

死亡率方面,中国的总体死亡率呈现出缓慢上升的趋势。

这主要是由于人口老龄化的加剧。

在年龄段分布上,婴幼儿的死亡率在过去几十年里大幅下降,这得益于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和儿童保健工作的加强。

而老年人,特别是 70 岁以上的年龄段,死亡率相对较高。

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机能逐渐衰退,各种慢性疾病的患病率增加,导致老年人的死亡风险增大。

生育率方面,总和生育率是一个重要的指标。

近年来,中国的总和生育率低于更替水平。

这意味着人口的自然增长速度放缓。

低生育率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前面提到的生活成本和职业发展因素外,住房压力、教育资源的不均衡等也对人们的生育意愿产生了影响。

分年龄段来看,年轻一代的生育率下降较为明显。

80 后、90 后这一代人,在面对社会竞争和经济压力时,更加注重个人的发展和生活质量,对于生育的态度也更加谨慎。

相比之下,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或者农村地区,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生育率可能相对较高,但也呈现出逐渐下降的趋势。

我国婴儿死亡率的计算及其差异分析

我国婴儿死亡率的计算及其差异分析

我国婴儿死亡率的计算及其差异分析婴儿死亡率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儿童健康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

我国作为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婴儿死亡率的计算及其差异分析对于衡量我国儿童健康状况、制定针对性的公共卫生政策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我国婴儿死亡率的计算方法及其差异进行分析,并探讨可能的影响因素。

首先,计算婴儿死亡率需要掌握两个基本数据:婴儿死亡人数和活产人数。

婴儿死亡人数是指在0-1岁期间死亡的婴儿人数,而活产人数则是指在同一时期活产的婴儿人数。

婴儿死亡率的计算公式为:婴儿死亡率 = (婴儿死亡人数 / 活产人数)× 1000其中,将结果乘以1000是为了更好地反映出婴儿死亡率的比例。

这个计算方法是公认的国际标准,被世界卫生组织和其他国际机构广泛采用。

然而,我国的婴儿死亡率在不同地区、不同城乡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

这些差异主要受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第一,经济发展水平。

经济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儿童健康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

经济水平较高的地区通常能够提供更好的医疗卫生条件和更加完善的社会福利保障体系,从而降低婴儿死亡率。

相比之下,经济水平较低的地区可能面临医疗资源有限、医疗条件较差等问题,使得婴儿死亡率相对较高。

第二,卫生保健水平。

卫生保健水平是影响婴儿死亡率的关键因素之一。

良好的卫生保健条件可以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降低婴儿死亡率。

例如,注重婴儿疫苗接种、提供良好的产前和产后护理、加强婴儿喂养和营养等都可以有效降低婴儿死亡率。

第三,教育水平和生活习惯。

教育水平通常与婴儿死亡率密切相关。

受教育程度较高的父母更有可能了解婴儿护理的知识和技能,从而提供更好的照顾,减少潜在的婴儿死亡风险。

此外,一些不良的生活习惯,如吸烟、饮酒等,也会增加婴儿死亡的风险。

第四,地理环境和社会文化背景。

地理环境和社会文化背景差异导致了我国不同地区婴儿死亡率的差异。

例如,一些贫困地区由于交通不便、医疗资源短缺等原因,婴儿死亡率较高。

中国婴儿死亡原因调查:出生期病症最“夺命”

中国婴儿死亡原因调查:出生期病症最“夺命”

中国婴儿死亡原因调查:出生期病症最“夺命”近期,媒体频频爆出的婴儿死亡事件引起了国人对于婴儿健康的新一轮关注。

究竟当前中国婴儿的死亡原因何在?根据中国卫生部发布的《2012中国卫生统计年鉴》,2011年,在中国城市和农村小于1岁的居民疾病死亡原因当中,围生期疾病、先天性畸形和呼吸系统疾病居于死亡率最高的前三位。

据卫生部的统计,2011年在中国城市出生的婴儿死亡率为10万分之517.76,农村婴儿的死亡率为10万分之427.63,那一年,中国共有1604万婴儿降生。

从诱发死亡的各种疾病来看,围生期疾病位居榜首,死亡率分别达10万分之240.05(城市)和201.59(农村)。

围生期是指在出生前后的一个阶段,在这一时期,婴儿容易受到胎内、分娩过程和出生后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患病甚至死亡,主要包括早产、未成熟及产伤和窒息等。

除围生期疾病外,先天畸形和异常、呼吸系统疾病(主要是肺炎)也是夺走婴儿生命的冷血杀手。

此外,由外部因素引发的损伤和中毒也值得国人关注。

对于城市出生的婴儿来说,损伤和中毒是第五大死亡原因,带来10万分之24.66的死亡率。

而在农村,这一死亡率仅次于常见的呼吸系统疾病,达到10万分之39.04,居第4位。

其中,意外窒息、意外事故是最威胁婴儿生命的外部损伤因素,而因医药用品或医疗事故导致的死亡数据未被单独列出。

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在过去的10年中,中国婴儿死亡率从24.1‰下降至2012年的12.1‰。

目前,这一水平居于世界第72位,落后于泰国、俄罗斯等国,与叙利亚接近。

而据慈善组织save the children的报告,2012年中国婴儿的首日死亡率为3‰,死亡人数达到50,600人;首月死亡率为9‰,死亡人数高达143,400,居世界第4位。

(注:文中卫生部的疾病死亡率统计与世行婴儿死亡率的统计口径不同)。

37例新生儿死亡原因分析

37例新生儿死亡原因分析

37例新生儿死亡原因分析1.2死亡原因常见死亡原因依次为窒息因素、感染、出血性疾病、畸形及产科因素等。

1.3死亡与日龄的关系不同的日龄的新生儿死因也不同,24小时死亡的新生儿死因依次为窒息因素、出血性疾病、早产因素、感染性疾病、早产因素、畸形及产科因素等。

七天内死亡的新生儿窒息因素:感染性疾病、出血性疾病、早产。

7天至28天死亡原因感染性疾病(感染性肺炎、新生儿败血症、化脑)。

畸形、胆红素脑病。

1.5新生儿死亡时间构成:早期新生儿死亡(出生7天内)死亡率明显高于晚期新生儿死亡(7~28天内的死亡)。

1.6新生儿死亡率的性别构成:男性新生儿死亡明显高于女性新生儿。

1.7新生儿死亡地点:农村及外地务工人员与城市相比有明显的差异1.8新生儿死亡顺序分析前六位新生儿窒息;早产低体重、生理缺陷、新生儿肺炎、先心病、颅内出血1.9新生儿生理缺陷分析:消化道畸形占首位,其次神经系统1.0早产低体重主要死因为;NRDS、新生儿肺炎、坏死性小肠结肠炎(NEC)、肺出血、颅内出血。

2.1早产儿死亡的主要原因:早产儿由于各种原因在未成熟前分娩出优质及时的医疗保健服务,对于早产儿的生存尤为重要,因此进一步孕期和围产期的保健,加强高危妊娠的筛选和管理早期实施干预措施(如有计划的使用地塞米松促使胎肺成熟)可有效的降低早产儿死亡率。

2.21.新生儿窒息的原因:定义是指出生后一分钟尚不能建立有效规则的自主呼吸,其发生率达3%~10%是新生儿死亡的主要原因,严重时可并发一系列神经精神症状2.新生儿窒息多为宫内窒息的延续,孕母妊娠期异常因素可造成胎儿宫内缺氧,因此要加强孕期保健定期产期检查,教会孕母的自测胎动。

使用听诊器听胎心发现问题及时就诊,同时加强产科新生儿科医生协作,共同真确开展新法复苏。

加强复苏后的新生儿监护以降低新生儿死亡率。

3.新生儿窒息系胎儿和新生儿在宫分娩时缺血缺氧所致,是围产儿死亡和脑损伤的主要原因并且缺氧时间越长脑部损伤越严重,病死率及后遗症发生率越高。

和俄罗斯1990儿童死亡率比较

和俄罗斯1990儿童死亡率比较
尽管中国的儿童死亡率已经低于俄罗斯,但仍然存在一些挑战,如贫困 地区和农村地区的儿童死亡率较高、一些传染病和慢性疾病的威胁等。
对中国的建议
继续加强医疗保健和公共卫生 服务,特别是贫困和农村地区 ,以提高儿童的健康水平。
加强对传染病和慢性疾病的预 防和控制,以提高儿童的生存 率。
加强对儿童营养和教育的投入 ,以提高儿童的综合发展水平 。
对俄罗斯的建议
加强医疗保健和公共卫生服务, 特别是城市地区,以降低儿童的
死亡率。
加强对贫困家庭和弱势群体的支 持,以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和获
得医疗保健的能力。
加强对传染病和慢性疾病的预防 和控制,以提高儿童的
和俄罗斯1990儿童死亡率比 较
汇报人: 2024-01-05
目录
• 引言 • 中国1990儿童死亡率概况 • 俄罗斯1990儿童死亡率概况 • 中俄1990儿童死亡率比较 • 结论与建议
01
引言
背景介绍
俄罗斯在1990年代面临严重的经济和社会挑战,导致儿童死亡率上升。
儿童死亡率是一个重要的健康指标,反映了国家在卫生、教育和社会福利方面的状 况。
农村儿童死亡率
在1990年,俄罗斯农村地区的儿童死亡率也较高,主要原因是农村医疗资源匮 乏、贫困以及地理环境等因素。
改善措施
为了降低农村儿童死亡率,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建设 、提高农村贫困地区的生活水平等。此外,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团体也积极参与 农村儿童健康改善工作。
不同年龄段的儿童死亡率
农村儿童死亡率下降
随着农村医疗条件的改善和公共卫生教育的普及,中国的农村儿童 死亡率呈逐年下降趋势。
农村儿童死亡原因
主要的死亡原因包括感染性疾病、营养不良和意外伤害等。

关于中国女性自杀问题的分析报告

关于中国女性自杀问题的分析报告近年来我国女性的自杀率成攀升趋势,有资料表明,中国是世界上妇女自杀率最高的国家,其自杀率是世界平均水平的5倍。

自杀的高危人群主要集中在15~45岁的贫困地区妇女,这使得中国成为世界上唯一一个女性自杀人数高于男性的自杀人数的国家。

在发达国家,男性的自杀率至少是女性的3倍,而我国的女性自杀率却比男性高26%。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自然有其深层次的原因。

自杀是由人类心理、家庭、社会生活、人际关系、身体与精神疾病等各种错综复杂的因素所产生的一种社会病。

郑荣昌在《中国农村妇女自杀报告》一文中,将妇女自杀的动机归结为:逃避、赌气、威胁、惩罚、辩诬等。

如代满荣的案例,就属于赌气自杀者的心态,即一时冲动下发生的自杀行为,持有这样心态的自杀者,她们往往会在和丈夫的争执后,一时赌气发生这样的轻率行为,而且立刻会产生后悔心理。

逃避是所有自杀中最平静的一种心态,往往是对现实生活失望,经过深思熟虑,想通过死来获得一种解脱。

威胁和惩罚性的自杀则是一种怀有人际动机的行为,其目的是要达到操纵别人达到自己想要的某种结果,这种自杀者往往试图通过这种极端手段来换取别人的同情或者恐慌,给对方心理施加压力。

辩诬性的自杀是不惜一死来换取自己的清白,农村屡见不鲜的风化嫌疑、偷盗嫌疑常导致这种自杀。

在我国,之所以会出现女性自杀率高于男性自杀率的现象,是与我国的社会经济环境,传统文化思想以及特定历史时期的国情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的。

原因之一:传统文化道德中的性别角色不同的社会和文化,会对男性或女性给出不同的期望与规范。

受传统封建思想影响,我国平等的性别价值取向尚未真正的塑造起来。

历史上有殉葬、节女烈妇、赐死等歧视妇女的封建文化传统,妇女自杀被认为是一种可以接受的,甚至鼓励的行为。

直到现在男主外女主内,夫尊妻卑,女人依附男人的思想还广泛存在。

这一方面造成了,婚姻生活成了多数女性生活的全部,她们生活圈子比较小,几乎全部的精力都放在家庭、丈夫和孩子身上。

儿童死亡率及主要死因

在全球范围内,儿童死亡率仍然很高,尤其是在一些发展中 国家。降低儿童死亡率,是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 SDGs)的重要指标之一。
研究目的和方法
研究目的
本研究旨在分析儿童死亡率及主要死因,为制定针对性的儿童卫生保健政策和 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文献综述和数据分析的方法,收集和分析全球和不同国家和地区儿 童死亡率和主要死因的相关数据。同时,还对相关研究进行深入分析和评价。
05
结论与展望
研究结论
儿童死亡率在不同地区存在差异
在某些地区,儿童死亡率较高,主要与贫困、医疗资源不足以及不良的卫生条件等因素有关。而在另一些地区,儿童死亡率较低,这可能与先进的医疗技术、 良好的卫生条件以及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有关。
儿童主要死因包括
感染性疾病、营养不良、意外伤害等。其中,感染性疾病和营养不良在贫困地区较为普遍,而意外伤害则在不同地区都有发生,但相对较少。
地理解并解决儿童死亡问题。
02
跨学科合作
儿童死亡率及主要死因的研究涉及医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多个学科领
域。因此,跨学科合作有助于更全面地了解和研究儿童死亡率问题,从
而提出更有效的解决方案。
03
全球范围内推广成功经验
在一些地区,已经成功地降低了儿童死亡率。这些成功的案例可以在全
球范围内进行推广,以帮助更多地区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儿童死亡率,提
03
儿童主要死因分析
传染性疾病
急性呼吸道感染
急性呼吸道感染是导致儿童死亡的主 要传染病之一,包括感冒、支气管炎 、肺炎等。这些疾病通常由于细菌和 病毒感染引起,可以通过飞沫、空气 中的尘埃和直接接触传播。由于儿童 免疫系统尚未完全发育,对这些感染 的抵抗力较弱,因此容易引发严重的 病情甚至死亡。

新中国成立初期新法接生工作研究综述

新中国成立初期新法接生工作研究综述发布时间:2021-03-01T09:19:02.453Z 来源:《中国教师》2020年11月第31期作者:米秀兰[导读] 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封建迷信的思想桎梏以及粗暴落后的接生方法导致民众母婴死亡率极高,严重影响人民生产生活。

针对妇婴死亡率极高这一迫切局面提出将新法接生推广普及至全国。

米秀兰西南大学,重庆北碚 400715摘要: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封建迷信的思想桎梏以及粗暴落后的接生方法导致民众母婴死亡率极高,严重影响人民生产生活。

针对妇婴死亡率极高这一迫切局面提出将新法接生推广普及至全国。

要将这一项工作作为当时国家一项重要的中心工作来开展。

虽然新法接生在十九世纪晚期就已传入中国,但真正让这一技术落地生根造福大众却是在新中国成立初期。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的发展,这一重要又“受人冷落”的历史得到学者的关注与研究,除了少数史学著述对新法接生工作做了梳理胪列,还有很多学者也有相关的论文研究。

在此笔者仅将新中国成立初期新法接生相关研究进行梳理,有助于我们了解新中国成立初期妇幼卫生工作开展的真实情况,以求从中获得有关妇幼卫生保健工作的经验,从而促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

关键词:新中国成立初期;新法接生工作;研究综述一、新法接生的缘起与内容早在十九世纪晚期,新法接生就已传入中国,但当时由于广大中国地域长期被封建政权统治影响,民众深受封建落后思想的迫害,再加上长久以来民众都采用传统的落后的接生技术,与此同时,因为西洋传进来的科学接生只有少数上层社会有钱人家的妇女才能请得起,贫苦老百姓毫无经济能力请新法接生,所以这一技术并未普及到每一个家庭中,真正让这一技术落地生根造福大众是在新中国成立初期。

国家运用行政力量推广普及新法接生,短短几年间便在全国各地推广开来并取得很大成效。

有学者结合国际国内背景,认为新中国初期国家提出开展新法接生工作主要是出于三方面的考虑:首先,来自于母婴死亡率高的现实情形;其次,这是中共妇女政策的延续,党和政府在根据地时期就高度重视妇幼卫生健康,曾在根据地小范围开展新法接生工作并取得不错的效果;最后,是“以苏为师”的结果。

新生儿死亡58例原因分析

新生儿死亡58例原因分析文海燕;陈秀君;张翼飞;王琳【摘要】为了总结经验,提高新生儿医疗质量,降低新生儿死亡率,作者对我院新生儿病区近10年来新生儿死亡病例进行了回顾性分析。

1资料来源与方法自1995年11月~2005年6月共收治新生儿病人1 769例,其中男1 122例,女647例,男女之比:1·73∶1,<37周的早产儿268例,≥37周足月儿1 501例,经治疗痊愈1 237例,好转326例,自动出院148例,无效死亡58例,其中早产儿22例,足月儿36例。

对58例死亡病例的资料进行统计分析。

2结果2·1新生儿死亡与胎龄的关系近10年新生儿死亡58例,占同期新生儿患儿3·3%(58/1 769)。

其中,<37周者为8·2%(22/268),≥37周者为2·4%(36/1501),二者间差异有显著性(P<0·01)。

2·2新生儿死亡主要原因新生儿死亡主要原因、死因顺位及死因构成比见表1。

表1新生儿死亡原因、死亡顺位及死因构成比死因顺位死因住院例数死亡例数病死率/%死因构成比/%1缺氧缺血性脑病174 18 10·3 31·02呼吸窘迫综合征78 10 26·3 17·23吸入性肺炎35 8 22·9 13·84新生儿硬肿症106 7 6·6 12·15新生儿肺炎1...【期刊名称】《长江大学学报:医学卷》【年(卷),期】2006(000)012【总页数】2页(P)【关键词】新生儿;死亡;原因【作者】文海燕;陈秀君;张翼飞;王琳【作者单位】长江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长江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湖北荆州;湖北荆州【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R722.1为了总结经验,提高新生儿医疗质量,降低新生儿死亡率,作者对我院新生儿病区近10年来新生儿死亡病例进行了回顾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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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婴高死亡率其来有自
李熙
导语:近日有媒体发文,称“公社时期家庭不需要儿子,没有动力去杀死或遗弃女婴”、“‘1.5胎’地区男女比例失调程度劣于‘1胎’地区,说明性别失调原因不在生育政策”。

这些结论,和全世界的人口学研究与记载都不符合。

自1930年代后,中国高于正常期望的“超额女婴死亡率”便一直下降,但实行计划生育后这一指数一反四十年来持续降幅,出现陡升,
从1970年代后的10%,上升到1995年的60%
普世的人口学定论是:在无包括特定性别偏好在内的等等人为干预的情况下,正常期望男婴死亡率应较女婴死亡率多出大约20%,正常期望女婴死亡率是同年龄男婴死亡率乘以0.833。

在此基准上观测到的女婴死亡率水平高于期望水平的百分比,可以测量出“超额女婴死亡率”。

按学者王丰与安德鲁·梅森在论文《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的人口因素》中的考证,从20世纪30年代中期以后,中国的“超额女婴死亡率”便一直在下降,但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后这一指数却又重显持续上升趋势并增长,1970年代后期仅为10%,1995年已上升到60%。

如果将《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的人口因素》所附的“中国性别比率和超额女婴死亡率趋势图”与《当代中国计划生育史研究》等编年纪事著述相对照,可以发现每当计生政策被强调和制度化的关键年份,中国的“超额女婴死亡率”就会出现跳跃式上升。

中国在1950年后婴儿绝对死亡率持续下降,但1950—1975年婴儿
死亡性别比一直未改善、1975年后婴儿死亡性别比陡然恶化,说明1974-1975年开始的计划生育政策显著改变了民众的生育选择关于生育意愿和新生儿性别比例失衡原因的指标,“婴儿死亡性别比”比“新生儿男女比例”要显著得多,用白话来说,“生下来然后死去的婴儿的男女比率”,比“生下来的婴儿的男女比率”要更能
说明普罗大众的生育意愿与选择。

按人口学者王丰的考证,1955年以来普世的人口学结论是:如果没有包括特定性别偏好在内的等等人为干预,女婴的生存几率在生物学上要高于男婴。

所以一旦某地区的婴儿绝对死亡率持续下降,但女婴死亡比例却高于男婴,当地民众肯定有着杀婴等“积极主动”的生育选择,或对女婴有营养、医疗上的歧视待遇的“消极”选择。

而按学者张二力2005年的论文《从“五普”地市数据看生育政策对出生性别比和婴幼儿死亡率性别比的影响》的结论, 50多年来,尽管中国的婴儿死亡率不断改善,但死亡率性别比却不断恶化。

1950年后中国女婴的绝对死亡率持续从14%下降到2%,但“婴儿死亡性别比例”从1950年到1975年没有显著改善、从1975年到1995年的20年间陡然恶化:将比例图表翻译成白话,是从1975年的“每死一个男婴就死0.8个女婴”,到1995年的“每死一个男婴就死1.2-1.4个女婴”。

学者从中国最近三十年三次人口普查的数据,发现“计划生育毋庸置
疑地加剧了女婴相对男婴生存机会的恶化”:1981年只有四省女婴死亡率偏高,2000年只有四省不偏高
按学者王丰所言,1982年时,中国女婴死亡率低于男婴,这与大多数国家是相仿的,但到1990和2000年情况颠倒了过来。

1981年、1989年、2000年中国进行了三次全国规模的详实人口普查,学者曹萌、雷鹏、吴擢春2013年的论文《中国婴儿死亡率性别比的地域差异》基于这三次普查的数据进行了研究。

同样发现在1981年时仅有浙江、江苏、河南和安徽4个省区女婴死亡率偏高,最糟糕的省份为安徽:男婴死亡率2.841%、女婴死亡率3.264%。

到了1989年,已有19个省区女婴死亡率高于正常预期,情况最糟糕的是山东:男婴死亡率是1.738%,女婴死亡率是2.267%。

而在2000年仅有黑龙江、西藏、宁夏和新疆4个省区的婴儿死亡率性别比处于正常范围,状况最恶劣的是江西:男婴死亡率是3.136%,女婴死亡率是7.850%,也就是说在2000年的江西,每死一个男婴就会死2个多女婴,远远恶劣于普世标准。

《中国婴儿死亡率性别比的地域差异》的结论是: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计划生育政策毋庸置疑地加剧了女婴相对男婴生存机会的
恶化,即是计划生育政策强化了中国人的男婴偏好,对女童的医疗、营养等保护性措施比男婴差而导致了较高的女婴死亡率,造成婴儿死亡率性别比失衡在社会经济状况大为改善、医疗条件转好时同时出现。

“公社时期家庭不杀女婴”不符合事实:根据学者李若建的论文数据,1959至1961年公社初建成时的饥荒年代中,灾情最惨烈的河南与灾情普通的云南女婴死亡率远高于男婴
“公社时期的家庭没有动力去杀死或遗弃女婴”,并不符合事实。

人口普查一般是这种数据的最可靠来源。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头两次人口普查的时间是1954年与1963年,正好避开了1959至1961年公社体制初建成时的饥荒三年,但饥荒年间的男女婴儿死亡资料并非完全没有。

学者李若建2001年的论文《困难时期人口死亡率的初步分解分析》中就给出了饥荒时期灾情普通的云南省、与灾情最惨烈的河南省的婴儿死亡性别分布。

云南省1960年“死亡人口年龄分布”中,全部“0岁新生儿”组中男婴占男性死亡人口比例是9.0%、女婴占女性死亡人口的9.4%,其中农村部分是男婴占9.1%、女婴10.8%;全部“1-4岁幼儿”组中男童占男性死亡人口比例是16.2%、女童占女性死亡人口的18.8%,其中农村部分是男童占16.8%、女童18.6%。

河南省1960年“死亡人口年龄分布与推算的分年龄死亡率”中,“0岁新生儿”组中男婴占男性死亡人口比例是6.1%、女婴占女性死亡人口的9.0%;男婴死亡率是26.72%,女婴死亡率是28.64%。

“1-4岁幼儿”组中男童占男性死亡人口比例是8.1%、女童占女性死亡人口的12.4%;此组男童死亡率是5.31%,女童死亡率是5.55%。

也就是说,在公社体制初建成的头几年饥荒中,女婴死亡率仍然远高于男婴,中国人——尤其是农村民众——的生育决策与选择与之前千百年中饥荒时的先辈们并没有显著区别。

公社时期的中国农村婴儿死亡率性别差异一直存在,儿女双全的父母
再生育的女婴,其死亡率要比再生育男婴的死亡率高50% 在1960年代至1970年代这二十年间,由于各种“运动”不断,中国没有进行人口普查,不过对于婴儿死亡性别比率的估算也不是没有。

学者李中清、王丰的著作《人类的四分之一: 马尔萨斯的神话和中
国的现实》中指出,虽然城市区域情况有所改善,但整个20世纪中国农村婴儿死亡率中,性别差异一直存在,特别是在贫困的区域,女性新生儿与婴儿死亡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几倍。

集体化时期的中国农村,1岁到4岁的儿童中,女性死亡率比男性死亡率高10%,在这一年龄段的高胎次的儿童中这一差异更加明显,达到15%。

尤其在农村出生的儿童,有哥哥姐姐的高胎次儿童中差异竟达到25%。

用白话说,集体化时期农村已经是儿女双全的父母,再生育的女婴,其死亡率要比如果是男孩的情况下高50%。

在饥荒之后、B超与性别选择性引产流行之前的1960年代与1970年代,中国仍有近2%的“本应出生的”女性没有出生,在人口结构中“消失”
1994年国外学者安思丽·科尔与朱迪思·班内斯特的论文《中国五十年间的“消失女性”》、1999年国外学者莫妮卡·达斯·哥塔与中国学者李树茁的论文《1920-1990年中国、韩国、印度的性别歧视:战争、饥荒、生育率下降的影响》、2008年国外学者芒格罗的专著《中国的溺女婴:1650年以来的中国杀女婴行为》一致认为,在B超与性别选择性引产开始流行之前,中国人的各种“积极”和“消极”的生育性别选择并没停止。

在饥荒后的1960年代和整个1970年代,对男婴的偏好和对女婴的歧视一直稳定存在,中国有近2%的“本应出生的”女性没有出生,在人口结构中“消失”了。

十年前“二孩”地区远比“一孩半”地区更穷更守旧,但“一孩半”
地区的女婴死亡率是“二孩”地区的1.75倍。

这说明“一孩半”政策向民众传递了“政府也认为男孩价值远大于女孩”的潜台词,起了强
化男婴偏好的暗示导向
有的媒体此次宣称的“‘一孩半’政策地区新生儿男女比例失调程度高于‘一孩’地区,说明不能归咎于计生”,只强调了一半事实。

从中国最近一次的2000年大规模人口普查的数据来看,“一孩半”政策地区婴儿死亡性别比例失调程度的确高于“一孩”地区。

但学者曾毅于2005年底的论文里提到另一个事实:当时中国执行“一孩半”与“二孩”政策的都是农村地区。

“二孩”地区的经济水平远比“一孩
半”地区更差,传统观念更强。

但“二孩”政策地区的婴儿死亡性别比例就显著优于“一孩半”地区:当时中国“一孩半”地区女婴死亡率偏离正常比例99.9%,等于“二孩”政策地区的1.75倍。

按学者曾毅的解释,这是因为政府的“一孩半”政策是在告诉群众:第一胎生了男孩,够了,不要再生了;第一胎生了女孩,不够,可以再生一个。

其隐含的意义是一个女孩的价值远远比不上一个男孩的价值,需要再补生一个。

也就是说,“一孩半”政策起到了强化男婴偏好的“心理暗示导向”,农村居民领会到了“政府也认为一个男孩的价值远大于一个女孩”的潜台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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