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五节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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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第五节 担保物权【注会2014】

第三章第五节 担保物权【注会2014】
【例】甲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乙担保乙的借款并 办理了抵押登记。甲后来没有经过乙的同意,又 将抵押过的房屋转让/出租/转抵押给丙。
3、抵押权人的权利 (1)保全抵押物 (2)放弃抵押权或者变更抵押权的顺位 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 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 ,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 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其他担保人承诺 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3)优先受偿权
【单选题】甲向乙借款并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乙,双 方在合同中约定,乙的债权在期满后未受清偿时,该 房屋的所有权为乙所有。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抵押合同无效
B.抵押合同内容全部有效
C.抵押合同为可撤销的合同
D.抵押合同有效,但房屋所有权为乙所有的条款 无效
[答案]
D
[解析] 本题涉及流质条款的问题。依《物权法》 规定,当事人之间禁止设定流质条款。当事人之间设 定流质条款的,该流质条款无效。但流质条款的无效 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故本题选项为D。 抵押合同不得约定流质条款,即抵押物的所有权 在主债权未受清偿时归债权人所有。流质条款为无效 条款,但流质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条款的 效力。
(4)抵押权人的代位权 (5)放弃、变更抵押权、抵押权的顺位 变更抵押权、抵押权的顺位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造 成损害 甲、乙、丙对同一房屋分别享有50万元、30万 元、100万元债权的抵押权,甲、乙、丙抵押 权分别为第一顺位、第二顺位和第三顺位。甲、 丙协议将甲、丙享有的抵押权顺位互换。后因 抵押人又向乙借款5万元,乙和抵押人协商将 自己第一次被担保债权总额变更为35万元。现 抵押物变现款为110万元。
【单选题】甲向乙借款,约定以自己的皇冠车抵押 与乙。双方为此签订了抵押合同,但在抵押登记时, 登记为甲的奥迪车抵押给乙。因甲未能及时还款, 乙欲行使抵押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只能对甲的皇冠车行使抵押权

大学合同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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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抗辩权
★ 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 未约定先后履行的,合同当事人一方 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拒绝其 要求自己履行债务的权利。
买方
你快33
★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且有先后履
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依约履行(包括不履 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之前,后履行的一方 有拒绝其履行请求的权利。
★ 关于订金:法律无规定,依照合同约定 处理,无约定按“预付款”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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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罚则
⑴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 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 还定金;
⑵ 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 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 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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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罚则
违约, 不履行合同
交付定金的一方
已交付的定金 10万元
10万 无权取回
双倍返还 10万 10万
第三章 合同法律制度
1
• 教学目的: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同学
们对合同的相关制度有所了解,正确 把握及行使合同权利。
• 主要内容: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
同担保;合同履行;违约责任的追究; 主要种类的合同制度。
• 学习要求:认真领会要约与承诺的意
义;结合实际理解违约及违约责任之 承担。
2
• 第三章 合同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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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表见代理合同
表见代理合同,是指代理人没有代 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 止后,而相对人(合同签订的另 一方)有理由相信其确有代理权 而与之签订的合同。
表见代理合同为有效合同,被代理 人应承担合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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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合同的担保与履行
• 一、合同担保 • 二、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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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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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留置(拒绝)
留置,是指债权人在法定之范围内依照合同约定被动

监理合同管理章节内容(3篇)

监理合同管理章节内容(3篇)

第1篇第一节合同概述一、合同的概念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在监理合同管理中,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就监理服务内容、质量、费用、期限等事项所达成的书面协议。

二、监理合同的特征1. 双方当事人:监理合同涉及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双方在合同中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 服务性:监理单位提供的是技术服务,协助建设单位完成项目建设。

3. 期限性:监理合同规定了一定的期限,监理单位在合同期限内提供监理服务。

4. 风险性: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建设单位的要求变更、设计变更、施工变更等风险。

5. 法律约束性:监理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监理合同的作用1.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监理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的依据。

2. 规范监理行为:监理合同对监理单位的行为进行规范,确保监理服务的质量。

3. 风险控制:监理合同有助于监理单位合理控制风险,降低损失。

4. 保障建设单位利益:监理合同有助于保障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第二节合同签订一、合同签订程序1. 建设单位向监理单位发出监理邀请书。

2. 监理单位对邀请书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自身业务范围和资质条件。

3. 双方就监理服务内容、质量、费用、期限等事项进行协商。

4. 协商一致后,双方签订监理合同。

二、合同签订注意事项1. 明确监理服务内容:监理合同应详细列明监理服务内容,避免后期争议。

2. 规定监理质量标准:监理合同应明确监理质量标准,确保监理服务质量。

3. 明确费用支付方式:监理合同应规定费用支付方式,确保双方权益。

4. 规定违约责任:监理合同应明确违约责任,保障双方权益。

5. 确定合同期限:监理合同应明确合同期限,确保监理服务的连续性。

第三节合同履行一、监理单位职责1. 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监理服务。

2. 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施工、验收等工作。

3. 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保险合同

第三章:保险合同

第三章:保险合同课程大纲第一节:保险合同特征与种类第二节:保险合同的要素第三节: 保险合同订立、生效与履行第四节:保险合同的变更与终止第五节:保险合同的解释和争议处理第一节保险合同的特征与种类一、保险合同的定义二、保险合同的特征三、保险合同的种类一、保险合同定义: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协议保险合同必须具备的条件:1. 保险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2. 保险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行为3. 保险合同必须合法二、保险合同的特征1、有偿合同2、保障合同3、有条件的双务合同4、附和合同5、射幸合同6、最大诚信合同1) 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因享有合同的权利而必须偿付相应的代价即投保人要取得保险的经济保障,必须要支付保费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享有合同的权利而不必偿付相应的代价如:赠与合同2) 保障合同即保险合同从生效时起到终止整个期间,投保人的经济利益收到保险人的保障。

3) 有条件的双务合同双务合同:当事人双方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一方的权利即为另一方的义务的合同 有条件??投保人必须缴付保费,保险人才会在约定保险事故发生时赔偿或给付保险金4) 附合合同当事人的一方提出合同的主要内容,另一方只是作出取舍的决定,一般没有商议变更的余地“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5) 射幸合同是合同的效果在订约时不能确定的合同,即合同当事人一方的履约有赖于偶然事件的发生保险合同是一种典型的射幸合同,这在财产保险合同中尤为明显6) 最大诚信合同任何合同的订立,都应以合同当事人的诚信为基础信息的不对称性使保险合同对诚信的要求远远高于其它合同保险标的的风险状况投保人清楚。

保险内容的复杂和技术性保险人清楚三、保险合同的种类1.按照保险合同的性质分类: 补偿性保险合同和给付性保险合同1) 补偿性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的责任,以补偿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为限,并不得超过保险金额(各类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中的医疗费用保险合同都属于补偿性保险合同)2) 给付性保险合同是指保险金额由双方事先约定,在保险事件发生或约定的期限届满时,保险人按合同规定标准金额给付,不得增减,也不用再行计算。

第三章,保险合同 保险学

第三章,保险合同  保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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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第十四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 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保险责任开始的时间,该时间可以约定在合 同成立前某一时间点,也可以约定在合同成立后某一时间点。
保险责任开始的时间和保险合同成立的时间是两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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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的生效 是指保险合同对当事人双方发生约束力,即合同条款产生法律效力。 几个要件:

保险合同的订立者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
双方意思表示真实 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投保人不得为未成年子女以外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 险合同 为被保险人订立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必须征得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 认可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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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关系的有效建立以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合同为前提。 国内现时惯用的投保程序为:
要约——缴纳首期保费——核保——承诺——出具保单。
如果核保过程不通过则退费或改变承保条件。 在保险实践中,对于分期缴费的人身保险,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形下,通常是投保人 缴纳首期保费后,保险合同即生效,当然也可以由双方约定合同一经成立即告生效。 本案例中,保险公司已向曾某收取首期保费,视为已表示同意承保,即承诺成立, 保险合同生效,即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成立。保险公司应该履行赔付责任。
案例 3.2
1998年4月,某乡政府为该乡农户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保险费为 每户7.5元,保额为每户2500元,并且保险双方特别约定:保费分两次交付,11月份 交清。保险公司遂向乡政府签发了保单并加盖了公章。后来,保险公司曾多次向乡政 府催讨保费未果。当年7月,一场历史罕见的特大洪灾冲垮了该乡的防洪大堤,淹没 了全乡的农田和房屋,农户损失惨重。灾情发生后,乡政府迅速向保险公司索赔,而 保险公司则以该乡未交保费为由予以拒赔。

第三章 合同法

第三章  合同法

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邀请对方向 自己提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1)不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目的. (2)内容不十分明确肯定. (3)通常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发出.
我国《合同法》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 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采用列举的方式对要约邀请作了规定:“寄 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 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案例一: 加拿大某公司与英国某公司洽谈出售初级产 品200公吨。加方公司发出的电报称:"确认售 与你方……200公吨,……请汇5000英镑。" 英 方公司复电:"确认你方电报,条件按你方电报 的规定……已汇交你方银行5000英镑,该款在 交货前由银行代你方保管……,请确认在本电 日期30天内交货。"加方未回电,以高价将该产 品售与第三方。 问:加方公司是否违约?为什么?
合同的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 条款达成合意。 合同生效则指合同当事人合意的内容因具 备有效要件而产生了法律效力。(在大多 数情况下,合同的成立时间也是合同的生 效时间。 )
(要约和承诺也是订立合同的必经 的两个阶段 )
要 约
承 诺
一、要约与承诺
(一)要约 1.要约的定义: 要约是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的愿意按一 定的条件同对方订立合同 , 并含有一旦要 约被对方承诺时即对提出要约的一方产生 约束力的一种意思表示. 要约是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订立合同 的意思表示.
撤回通知
要约人
要约
受要约人
要约 撤销通知(生效)
承诺 (未发出)
B.要约的撤销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后,受要约 人承诺之前,要约人可以把撤销要 约的通知送达受要约人,使已生效 的要约失效. 对于要约生效以后,能否将其撤 销,各国存在较大的分歧. 英美法 、 德国法、 法国法

国际贸易实务第三章

国际贸易实务第三章

第三节 进出口商品的质量
二、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
(一)以实物表示品质:看货买卖和凭样品买卖 (二)凭说明约定品质:凭规格买卖 凭等级买卖 凭标准买卖 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 凭商标或牌号买卖 凭产地名称买卖
第三节 进出口商品的质量
(一)以实物表示商品的品质
1、看货买卖(Actual Quality) 指买卖双方根据成交货物的实际品质进行交 易。这种方法多半用于拍卖、寄售和展卖业务中, 尤其适用于具有独特性质的商品,如珠宝、首饰、 字画及特定工艺制品。 2、凭样品买卖(Sample) 样品通常是指从一批商品中抽出来的或由生 产、使用部门设计、加工出来的,足以反映和代 表整批商品品质的少量实物。凡以样品表示商品 品质并以此作为交货依据的,称为凭样品买卖。
第四节 进出口商品的数量
三、数量条款的规定
(一)数量条款的基本内容 主要包括成交商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按重量成交的 商品,还需订明计算重量的方法。如:中国大米1000公 吨,麻袋装,以毛作净。5%溢短装,由卖方选择,按 合同价格计算。 (二)数量条款的注意事项 1、正确掌握成交数量 2、数量条款应当明确具体:如:“中国盘锦产大米500 公吨、单层新麻袋装,以毛作净”。在合同中一般不宜 采用大约、近似、左右等字样。
(二)规定品质条款的注意事项 1、对某些商品可规定一定的品质机动幅度 (1)交货品质与样品大体相等或其他类似条款。 (2)品质公差:指国际上公认的产品品质的误差 (3)品质机动幅度:规定一定的范围,例如,棉布35/ 36英寸。规定一定的极限,例如,白糯米碎粒最高25 %。规定上下差异,例如,C708中国灰鸭绒,含绒量 90%,允许上下1%浮动。 业务操作中可以订立品质增减价条款,即对机动幅度内 的品质差异,可按交货实际品质规定予以增价或减价。

合同法原理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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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的法律基础
(三)民法的适用范围 民法的适用范围,包括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在空间上 的适用范围和对人的适用范围。 1.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是指民法在时间上的效力。 2.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 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是指民法在我国领陆、领水、领 空的效力。 3.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 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是指民法对哪些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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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的法律基础
(一)民法调整的对象 民法调整的对象,是指民法规范效力所涉及的范围。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的规 定,我国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有以下两方面: 1.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 2.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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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的法律基础
第一节 合同的法律基础
2.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共 同指向的事物。在我国,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范围很广,一 般包括有形财物、经济行为和智力成果。 3.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经 济权利和应承担的经济义务。它包括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两 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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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的法律基础
三、经济法律关系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 1.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 与义务关系,由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客体和法律关系内 容三个要素构成,缺少其中一个要素就不能构成法律关系在 法律关系中,由于反映的社会关系不同,从而会形成不同的 法律关系,如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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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第五节合同教学目标:1、了解合同的概念、作用、特点;2、掌握合同的种类,结构安排和写作技巧。

教学重点:掌握合同的结构安排和写作技巧。

教学难点:会写作简单的合同。

教学过程: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合同已走进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角落,合同制度保证了商品经济各种行为的规范化,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

1999年3月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是规范市场交易的基本法律,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

合同法的实施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行为规范具有现实意义。

它可以减少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合同纠纷,有利于合同当事人切实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合同的概念、作用和特点1、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两个(或几个)单位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或个人与个人之间,为了互相协作做好某项工作,完成某项工程或经营某项事业,在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政策、计划和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下,明确相互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合同的作用。

合同是一种凭证,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具有法律强制性。

一经签订,各方当事人都要严格遵守,认真执行,不能单方面修改或废止。

(1)有利于当事人实现经济目的;(2)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有利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3、合同的特点。

(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实施的能够引起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产生、变更和终止的合法行为。

法律行为是人们表示自己意思的、有法律后果的行为,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是法律关系。

合同作为民事法律行为,在本质上属于合法行为,也就是说合同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要符合法律要求,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法的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当事人的义务受法律监督,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要承担法律责任。

(2)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

合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的产物,是当事人之间“合意”的结果。

因此它有以下含义:一是合同关系必须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而不能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各方当事人须互相作出意思表示;二是各方意思表示是一致的,也就是说是当事人达成了一致的协议。

(3)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产生的民事法律行为。

在合同关系中,当事人无论是法人还是公民,无论其地位高低,抑或是上下级关系的机关,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愿强加于他方,否则,合同无效。

合同的这一法律特征,反映了合同主体在法律上的平等原则,从而使合同内容尽可能体现双方当事人的意志和经济利益。

二、合同的种类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合同可分为不同的种类:1、按订立合同的双方关系,分为总纵向合同与横向合同。

(P272)2、按时间划分,可分为长期合同、中期合同和短期合同。

3、按合同的内容划分,课分为经济合同和文教科学协议等。

其中经济合同应用最为广泛。

常见的有: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

4、按合同的形式划分,有条款式合同、表格式合同、条款表格结合式合同等。

三、合同的基本要求1、符合党的政策,有利于调动双方的积极性,保证具体任务的完成。

2、内容必须明确、具体,便于执行,便于监督管理与查证。

3、条款要清楚,书写合乎格式。

四、合同的格式、内容和写法1、签订合同的步骤(合同订立程序)。

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此条规定明确了合同的订立程序,合同订立程序是指当事人之间对合同内容进行相互磋商,取得一致意见的过程,一般要经历两个阶段,即要约和承诺。

在实务中,合同的写作程序与合同的订立程序几乎是同步进行的,要约和承诺阶段可以视为合同文本写作的草拟阶段。

要约又称发盘、发价和报价,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的内容包括订立合同的愿望、合同的主要条款、要求答复的期限。

承诺又称收盘或回盘,是指受要约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对要约人提出的主要条款表示完全同意。

当要约和承诺这两个法律行为完成,则合同内容已协商一致,合同文本处于定稿阶段。

合同文本内容定稿之后,经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书上签名和盖章之后便能生效。

这是指绝大多数的一般书面合同而言,而特殊书面形式合同除了当事人的签名和盖章,还须经国家有关机关认可,如公证、鉴证、批准、登记之后方能生效。

合同文本生效,合同即告成立,因此,合同写作也应经历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实践中一项合同的订立,往往要经历多次的要约与反要约,直到一方作出完全同意对方的所有条件(实际上是双方反复协商取得的一致意见)的意思表示,即承诺时,合同正式成立。

合同文本内容实质上是双方当事人要约与反要约直至承诺,即反复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的进一步完善的表述。

因此,合同写作也必须遵守合同订立程序。

2、合同的格式、内容和写法。

合同的格式比较固定,大致分为表格式、条款式两类。

(P273)(1)条款式合同是把双方达成的协定列成几条,写入合同。

如前面所举的施工合同、生产责任制合同即是。

(2)表格式合同是按印制好的表格,把协商同意的内容逐项填入表中。

它一般用于一方同意另一方的条件而达成的协定。

如前所举的供需合同等。

凡是合同,无论是条款式,还是表格式,它们的写法都有固定的格式。

(1)标题。

根据合同性质拟定名称,居第一行正中。

要明确写明是什么性质的合同。

如“供应合同”、“建筑、安装合同”、“租赁合同”等。

(2)立合同的双方,写明立合同者的单位名称,代表人姓名。

为了行文方便,规定某方为“甲方”,另一方为“乙方”。

如有第三方,可简称为“丙方”。

在合同中不能用“我方”、“你方”、“他方”这样的简称,以免引起混乱。

(3)订立合同的目的和根据。

开头第一行空两格写明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目的。

(4)正文。

这是合同的最主要部分。

它用条款或者表格写出双方的合同内容。

条款式合同必须写明双方所议定的事项,写明甲乙双方所承担的义务和应享受的权利,互相替对方做什么事情,共同做什么事情,做到什么程度,何时完成,等等。

表格式的要按照表中所列项目,协商填写。

在经济交往的合同中,它的正文都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①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

标的是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合同标的可以是货物,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工程项目,智力成果等等。

合同的标的要写明标的名称,以使标的特定化,以便确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②数量和质量。

数量是以数字和计量单位来衡量标的的尺度。

质量是标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的综合,包括标的名称、品种、规格、型号、等级、标准、技术要求、物理和化学成分、款式、感觉要素、性能等。

数量和质量条款是合同的主要条款,没有数量,权利义务的大小很难确定;没有质量,权利义务极易发生纠纷。

因此该条款要给予明确、具体的规定。

③价款或者酬金。

价款是根据合同取得财产的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的以货币表示的代价。

报酬是根据合同取得劳务的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的货币,又可以称为酬金。

价款或报酬是有偿合同的必备条款,合同中应说明价款或报酬数额及计算标准、结算方式和程序等。

④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合同的期限包括有效期限和履行期限。

有的合同如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等必须具备有效期限。

合同的履行期限是当事人履行合同的时间限度。

履行的地点和方式是确定验收、费用、风险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依据。

⑤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义务的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合同规定违约责任有利于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也有利于确定违约方所承担的责任,这是合同履行的保障性条款。

根据法律规定的或按经济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以及当事人一方要求必须规定的条款,也都是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

这些条款要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的不同而有区别。

如:(一)在建筑、安装工程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时间、工程开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交工验收、双方互相协作等条款。

(二)在仓储保管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储存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保管方法、验收项目和验收方法、人库和出库手续、损耗标准和损耗的处理、费用负担和结算方法、违约责任等条款。

(三)在财产租赁合同,应明确规定租赁财产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租赁期间财产维修保养的责任、违约责任等条款。

(四)在借款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贷款的数额、用途、期限、利率、结算办法和违约责任等。

(五)在保险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保险标的、座落地点(或运输工具及航程)、保险金额、保险责任、除外责任、赔偿办法、保险费交付办法以及保险起迄期限等条款。

(六)在科技协作合同中,应明确规定科技协作的项目、技术经济要求、进度、协作方式、经费和物资概算、报酬、违约责任等条款。

⑥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发生争议时,其解决方法包括当事人协商,第三者调解、仲裁、法院审理等几种。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约定争议解决的方法。

⑦其他。

除合同主要条款以外,双方当事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其他有关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条款。

(5)结尾。

正文下面偏右处由立约人、中间人和代书人署名盖章,最末一行写上年月日。

一般要写明本合同一式几份,由谁保管。

注明合同的附件、合同的有效期限。

最后是订立合同的双方签名盖章,填写上签订日期。

如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双方主管部门作监订的,也应签署单位名称、代表人姓名等。

签订经济合同时,应该慎重对待,切不可粗枝大叶,使经济利益受到损失。

因此,条款、品名、规格、质量、数量、金额、交货地点和办法等,均应逐一写清。

文字不可模棱两可产生歧义。

金额数字要大写,标点要正确。

要用钢笔和毛笔等书写(不能用铅笔),以便长久保存。

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应充分了解对方的设备、资金、技术力量和经营管理能力等,以免因对方无力履行合同而受到损失。

经济合同具有法律的约束力。

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中止或废除。

如果因情况变化必须有所变更、修改甚至废除时,得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并承担应负的责任。

【示例一】建筑承包合同立合同人津东化工厂 (甲方)津东第二建筑公司 (乙方)为建筑津东化工厂第四车间西厂房,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建造西厂房一座,由乙方按照甲方提出的规格、图样(附件一)建造。

2全部建造费(包括材料、人工)为人民币127万元。

3甲方在订立合同后三周内,先付给乙方全部建造费的60%,其余40%在西厂房建成正式验收合格后的两周内全部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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