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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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6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6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6篇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合同定义)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合同基本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四条(要约与承诺)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要约和承诺是合同订立的基本环节。

第五条(合同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六条(有效合同)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七条(无效合同)下列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二)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八条(合同履行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篇2合同编号:[具体编号]甲方:[甲方名称]乙方:[乙方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具体事项名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合同基本原则第一条:本合同是甲乙双方依法签订的,确立双方合同关系的法律文书。

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合同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内容。

第二章合同双方主体第三条:甲方为[甲方身份说明],具备签订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和条件。

2024年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等。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销售、采购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审批。

第四条公司法律顾问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一)负责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其他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并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签订合同;(二)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三)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四)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审查;(五)负责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六)负责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七)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第五条合同的主体(一)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其他部门不得以部门名义擅自签订合同。

(二)订立合同前,应当针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三)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第六条合同的形式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业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

第三章合同的内容规定第七条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第八条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旅行社签订的合同内容培训

旅行社签订的合同内容培训

旅行社签订的合同内容培训《旅行社合同签订培训教材》
第一章:合同法基础知识
1.1 合同法的定义和适用范围
1.2 合同的要素和分类
1.3 旅行社合同的特点和类型
第二章:旅行社合同的主体
2.1 旅行社与旅游者的关系
2.2 旅行社之间的合作关系
2.3 旅行社与供应商的关系
第三章:旅行社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3.1 合同的主要内容
3.2 合同的形式和签订程序
3.3 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
第四章:旅行社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4.1 旅行社的履行义务
4.2 旅游者的履行义务
4.3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条件
第五章:旅行社合同的违约责任
5.1 旅行社的违约行为
5.2 旅游者的违约行为
5.3 违约责任的具体规定和计算方法
第六章:旅行社合同的争议解决
6.1 协商解决争议的方式
6.2 调解解决争议的方式
6.3 仲裁解决争议的方式
6.4 诉讼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七章:旅行社合同的监管和法律风险
7.1 旅行社合同的监管机构
7.2 合同的合规性和合法性要求
7.3 合同中的法律风险和防范措施
第八章:案例分析与实际操作
8.1 典型案例分析
8.2 合同签订的实际操作流程
8.3 合同管理的注意事项
通过本培训教材的学习,旅行社从业人员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旅行社合同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降低合同纠纷的风险,保障旅行社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务的健康发展。

第三章 合同法

第三章  合同法

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邀请对方向 自己提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1)不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目的. (2)内容不十分明确肯定. (3)通常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发出.
我国《合同法》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 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采用列举的方式对要约邀请作了规定:“寄 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 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案例一: 加拿大某公司与英国某公司洽谈出售初级产 品200公吨。加方公司发出的电报称:"确认售 与你方……200公吨,……请汇5000英镑。" 英 方公司复电:"确认你方电报,条件按你方电报 的规定……已汇交你方银行5000英镑,该款在 交货前由银行代你方保管……,请确认在本电 日期30天内交货。"加方未回电,以高价将该产 品售与第三方。 问:加方公司是否违约?为什么?
合同的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 条款达成合意。 合同生效则指合同当事人合意的内容因具 备有效要件而产生了法律效力。(在大多 数情况下,合同的成立时间也是合同的生 效时间。 )
(要约和承诺也是订立合同的必经 的两个阶段 )
要 约
承 诺
一、要约与承诺
(一)要约 1.要约的定义: 要约是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的愿意按一 定的条件同对方订立合同 , 并含有一旦要 约被对方承诺时即对提出要约的一方产生 约束力的一种意思表示. 要约是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订立合同 的意思表示.
撤回通知
要约人
要约
受要约人
要约 撤销通知(生效)
承诺 (未发出)
B.要约的撤销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后,受要约 人承诺之前,要约人可以把撤销要 约的通知送达受要约人,使已生效 的要约失效. 对于要约生效以后,能否将其撤 销,各国存在较大的分歧. 英美法 、 德国法、 法国法

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规范合同行为,防范风险预防纠纷,保障权益,保证公司依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公司实际状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是指我公司与其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就生产经营等经济行为,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销售单位、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四条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本办法,并据此制定本单位的合同管理细则。

第二章合同管理第五条各单位要落实合同管理的责任,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合同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合同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合同管理职责:1.贯彻执行本办法,并据此制定本单位的合同管理细则。

2.负责本单位合同的审查、签订,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

3.负责审查签约对方资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经营范围、资质证书、专营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履约能力等。

4.负责合同的谈判工作。

5.负责办理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

6.对合同项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7.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负责,出现合同纠纷和违约情况,及时报告,申请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

8.管理本单位的合同专用章,建立合同台账和合同档案。

9.负责组织本单位委托代理人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管理等工作。

第七条技术开发(委托)、销售、采购等合同需要技术、质量、客户信息、供应商资质确认、风险控制等支持,相关部门必须按【全程订单闭环管理流程】【新产品开发流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配合合同责任单位的工作。

第八条财务、审计及纪检监察部门等是合同的相关部门,对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下列事项负责:1.财务部门负责对合同订立的资金来源审批,并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款支付予以监督审批,凡规定应先由财务部门对合同资金来源进行审批的合同,未经审批不得签订。

2.审计部门负责对按规定应进行审计的合同价款进行审批。

3.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签订企业行为廉洁自律合同,并对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予以监督。

第三章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习题

第三章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习题

第三章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名词解释题:1主给付义务与附随义务2格式条款3合同的推定形式选择题(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合同义务是否由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合同义务可分为()。

A给付义务与附随义务B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C先合同义务与合同义务D给付义务与受领义务2对于债权人而言,受领债务人的给付,属于债权人的()。

A权利B义务C义务,同时也体现为权利D具有权利内容的义务3 吴某与张某于1999年10月2日举行结婚典礼。

同日吴某将拍摄婚礼活动的一卷胶卷交给某彩色扩印公司冲印,并预交冲印费24元,彩色扩印公司开出一张印单交给吴某,印单上事先印好了“如遇意外损坏或遗失,只赔偿同类同号胶卷一卷或相当价值的现金”的字样。

后彩色扩印公司将该胶卷遗失。

吴某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彩色扩印公司引用免责条款,只同意赔偿一个胶卷的钱。

下列哪一种观点是正确的?()(2000年律考)A彩色扩印公司只负退还扩印费和赔偿同类同号胶卷或相当价值现金的责任B可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认定印单上的责任条款无效C可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确认印单上的责任条款显失公平,予以撤销D彩色扩印公司违约,且遗失的是有珍贵纪念意义的照片,应赔偿吴某精神损失4 甲、乙在火车上相识,甲怕自己到站时未醒,请求乙在A站唤醒自己下车,乙欣然同意。

火车到达A站时,甲沉睡,乙也未醒。

甲未能在A站及时下车,为此支出了额外费用。

甲要求乙赔偿损失。

对此,应如何处理?()(2005年司考)A由乙承担违约责任B由乙承担侵权责任C由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D由甲自己承担损失(二)多项选择题1商品购买者虽然未对超市销售的商品提出任何要求,但超市应当向商品购买者提供质量合格的商品,超市的这种义务属于()。

A合同义务B给付义务C附随义务D法定义务2下列条款中,属于合同必备条款的有()。

A标的条款B违约责任条款C当事人条款D货物包装条款3下列选项中,无效的情形有()。

A隐瞒事实真相,令对方陷入错误而订立的合同B约定排除因一方故意而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的格式条款C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非格式条款D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4 关于合同的形式,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第三章合同的内容和形式案例

第三章合同的内容和形式案例

第三章合同的内容与形式【例题】1飞跃公司开发某杀毒软件,在安装程序中作了“本软件可能存在风险,继续安装视为同意自己承担一切风险”的声明。

黄某购买正版软件,安装时同意了该声明。

该软件误将操作系统视为病毒而删除,导致黄某电脑瘫痪并丢失其所有的文件。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BA.因黄某同意飞跃公司的免责声明,可免除飞跃公司的赔偿责任B.黄某有权要求飞跃公司承担赔偿责任C.黄某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获得双倍赔偿D.黄某可同时提起侵权之诉和违约之诉解析:飞跃公司在安装程序中作出的“本软件可能存在风险,继续安装视为同意自己承担一切风险”的声明属于格式条款,无效。

消费者获得双倍赔偿的前提是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而本题中飞跃公司并无欺诈行为,黄某无权获得双倍赔偿,所以 C是错误的。

该软件质量存在瑕疵,黄某有权提起违约之诉;该软件运行中误将操作系统视为病毒而删除,导致黄某电脑瘫痪并丢失其所有的文件,构成对黄某财产权的侵害,黄某有权提起侵权之诉。

但违约之诉和侵权之诉不能同时提起,所以D是错误的。

【例题】2甲手机专卖店门口立有一块木板,上书“假一罚十”四个醒目大字。

乙从该店购买了一部手机,后经有关部门鉴定,该手机属于假冒产品,乙遂要求甲履行其“假一罚十”的承诺。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DA.“假一罚十”过分加重了甲的负担,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B.“假一罚十”没有被订入到合同之中,故对甲没有约束力C.“假一罚十”显失公平,甲有权请求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D.“假一罚十”是甲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认定为有效解析:民事法律关系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由当事人根据其意思自主设定的,法律只是对意思表示规定严格的条件而已。

本题中,“假一罚十”是甲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对方的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也没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且没有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有效。

【例题】3(合同解释)2003年甲向乙借款3000元,借据中有“借期一年,明年十月十五前还款”字样,落款时间为“癸未年九月二十日”。

合同监督管理条例2024年 (2)

合同监督管理条例2024年 (2)

合同监督管理条例2024年合同目录第一章:总则1.1 条例的立法宗旨1.2 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1.3 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第二章:合同的订立2.1 合同订立的条件2.2 合同的形式和内容要求2.3 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第三章:合同的效力3.1 合同的生效要件3.2 合同的无效与撤销3.3 合同效力的中止与终止第四章:合同的履行4.1 合同履行的原则4.2 履行方式和期限4.3 不履行合同的责任第五章: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5.1 合同变更的条件和程序5.2 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5.3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第六章:合同违约责任6.1 违约行为的认定6.2 违约责任的种类与承担6.3 违约金与赔偿损失第七章:合同争议解决7.1 争议解决的方式7.2 协商与调解程序7.3 仲裁与诉讼第八章:合同监督管理8.1 监督管理的内容与方法8.2 监督检查的程序8.3 违法行为的处理第九章:合同档案管理9.1 合同档案的建立与保管9.2 档案的利用与保密9.3 档案的销毁与备案第十章:特殊合同的监督管理10.1 国际合同的特殊规定10.2 特殊行业合同的监督管理10.3 政府采购合同的特别条款第十一章:法律责任11.1 违反监督管理条例的法律责任11.2 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的区分11.3 赔偿责任的确定第十二章:附则12.1 条例的解释权与实施细则12.2 条例的生效时间12.3 其他补充规定第十三章:合同签订的法律文书13.1 法律文书的组成13.2 签字栏、签到时间、签订地点的规定13.3 法律文书的生效与备案合同编号______第一章:总则1.1 条例的立法宗旨阐述制定本条例的目的,即为了规范合同行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1.2 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明确本条例适用的合同类型和基本原则,如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

1.3 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规定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范围,包括监督、指导和协调合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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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合同的内容和形式第一节合同的内容一、合同权利的概念1、概念合同权利是指债权人依据法律或合同规定就享有的请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2、权能一是请求履行的权利二是保全债权的权利三是请求保护债权的权利四是处分权能&案例分析某商厦多层,其中一层出租给若干经营者作商铺使用。

某年,商厦所有权人将该层整体出售后,在楼道口张贴公告,明确自下月起,各家商铺将房屋租金交给新房东。

陈某作为其中一商铺的经营者,认为该房屋出售行为侵犯了其优先购买权,因而提起诉讼主张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 分析:承租权的性质《合同法》第230 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房屋租赁司法解释》(2009.6 )第21 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合同义务的概念1、概念合同义务是指合同当事人依据法律和合同的约定而产生的义务。

合同的义务主要由当事人约定。

2、合同义务与责任一旦义务人不履行义务,则该义务在性质上就转化为一种强制履行的责任。

第二节合同义务的分类一、约定义务与法定义务二、主要义务与次要义务三、主给付义务与附随义务四、明示义务与默示义务五、给付义务与受领义务第三节合同条款一、合同条款的种类1、必备条款和非必备条款必备条款是指依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特别约定所必须具备的条款,缺少这些条款将影响合同的成立。

如标的是所有的合同都应具备的条款;又如约定公证。

非必备条款是指依据合同的性质在合同中不是必须具备的条款,不具备这些条款不影响合同的成立。

2、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指由一方为了反复使用而预先制订的、在订立合同时不能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非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3、实体条款和程序条款实体条款是指有关当事人在合同中规定的所享有的实体权利义务内容的条款。

程序条款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规定的履行合同义务的程序及解决合同争议的条款。

二、合同一般包括的条款(法12 )1、条文解读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一是强调合同自由原则;二是明确只是一种提示性条款;三是倡导示范文本。

第四节免责条款、免责条款的概念与特征1、概念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事先约定的,旨在限制或免除其未来的责任的条款。

2、特征一是免责条款是事先约定的;二是免责条款旨在免除或限制当事人未来所应负的责任。

三是免责条款是一种合同条款。

法39 条第1 款: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

法释二第6 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对格式条款中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内容,在合同订立时采用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格式条款予以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符合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所称“采取合理的方式”。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对已尽合理提示及说明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二、免责条款效力的限制1、免责条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免责条款不得免除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责任。

3、免责条款不得免除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的财产损失的责任。

4、格式化的免责条款不得不合理地免除条款制作人的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排除对方的主要权利。

&案例分析(免责条款是否有效? )李某外出遇特大暴雨,因道路积水,过往车辆很少。

后拦得一辆出租车,但该车已挂出”停止营业”标志。

李某恳请驾驶员张某送其进城,张某提出路面难行,如有意外,其概不负责。

李某因急于进城,表示同意。

因前方车辆行驶缓慢,张某驶入人行道,准备超车。

但因路面极滑,刹车失控,撞在路边大树上,李某头部受伤。

张某认为,事先有约在先,因此他对事故不仅不承担责任,而且车身的损害也应由李某负责赔偿。

李某断然拒绝,双方因而成讼。

第五节格式条款一、格式条款的概念(法39 )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并由不特定的第三人所接受的,在订立合同时不能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义务:一是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二是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责条款的义务;三是应请求对条款加以说明的义务。

法释(二)第9 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法第39 条第1 款关于提示和说明义务的规定,导致对方没有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对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该格式条款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案例分析一原告甲为某银行的借记卡用户。

某晚,甲到该行的自助银行欲刷卡取款时,看到该自助银行门禁上的一个装置,上面写有提示语:进门前请先刷卡并输入密码。

甲按提示刷卡并输入密码,但自助银行门没有打开,甲离去。

几天后,甲发现其借记卡内少了10000 元,花去手续费68 元。

后查明,被告人乙先后在多家银行设立的自助银行门禁上安装盗码器,共窃取23 人的银行卡信息及密码,伪造银行借记卡通过AMT 机提取110,000 余元,其中包括甲的10000 元。

@ 分析甲在申领借记卡时,该行向其提供了一份”借记卡申请”,该表背面”申领使用借记卡须知”第14 条载明,凡是通过交易密码发生的一切交易,均应视为持卡人亲自所为,银行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认为,该格式条款不考虑储户是否存在过错,不具体分析失密的原因,无疑加重了储户的责任,有违公平。

据此,判决某银行给付原告人民币10068 元。

&案例分析二投保人甲与被告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动车保险合同。

保险单背面的“除外责任条款”规定:保险人对投保车辆的“自燃”不负赔偿责任。

后该投保机动车发生火灾,车辆全部烧毁。

而被告保险公司以属于“自燃”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保险单背面虽附有“除外责任条款”,但因保险公司并未将该除外责任条款向甲“明确说明”,故该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

被告保险公司不得据此条款拒绝赔偿。

&案例分析三投保人甲与被告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动车保险合同。

保险单背面的“除外责任条款”规定:保险人对投保车辆的“自燃”不负赔偿责任。

后该投保机动车发生火灾,车辆全部烧毁。

而被告保险公司以属于“自燃”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保险单背面虽附有“除外责任条款”,但因保险公司并未将该除外责任条款向甲“明确说明,”故该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

被告保险公司不得据此条款拒绝赔偿。

&案例分析四李某出差住某宾馆。

登记时宾馆出示“注意事项”,内容为:请将现金和贵重物品、行李存入保管室,不愿存放者,后果自负。

李某选择了不存放,并在“注意事项”上签名。

第三天早晨醒来,发现随身携带的相机、手机及现金3400 元等财物被盗,住房门却开着。

李某要求宾馆赔偿,宾馆认为李某已在注意事项上签名,应当自己承担损失后果。

李某因此向法院起诉,要求宾馆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费计52000 元。

@ 分析注意事项是宾馆事先拟定且不与顾客协商的格式条款。

宾馆向李某出示该“注意事项”表明已尽了提醒义务。

李某在注意事项上签名,该格式条款即成为住宿合同的一部分。

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 条的规定:“经营者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11 条规定,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可见,保护旅客的财产安全是宾馆的主要义务。

二、格式条款的无效(法40 )1 、具有合同法第52 条规定情形的2 、具有合同法第53 条规定情形的3、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案例分析李某去医院看病,医生打青霉素之前必须做皮试,李说:我害怕做皮试,你给我直接打吧,出了问题,跟你没关系。

医生说:这不行,必须要先做皮试才能打。

李说:没关系,我写一个书面的东西,出了问题一切由我负责。

结果医生给李某打针,一打出了问题,病人起诉到法院。

这就涉及到病人出具的书面承诺是不是免责条款,该条款是否有效?三、格式条款的解释(法41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此外,应遵循严格解释原则。

&案例分析一某商场开展促销活动,宣布:“凡在本商场购买参与活动的商品满100元,即可获得价值20元的代金券。

该代金券可在商场内购买其他商品时一次性抵用2 0元,代金券不足该商品价值时,持券人须就差额补足现金,代金券超过该商品价值的,商场就超出的部分不予找还现金。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本商场享有。

”某甲在该商场购买价值3 0 0 0元的照相器材,款已付清,却未能得到相应金额的代金券。

商场的理由是:照相器材属于利润较低的商品,不参加本次促销活动。

而某甲则认为商场并未就照相器材不参与本次活动作出任何明示,自己理应获得价值6 0 0元的代金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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