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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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部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投资管理,规范对外投资行为,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依据财政部《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19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执行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部属各类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事业单位在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利用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等国有资产对外进行的投资。

第四条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应遵循事企分开、权属清晰、权责分明、安全完整、风险控制、注重效益的原则。

第五条财政部、部、部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权限对各单位对外投资项目进行审批(审核)或备案。

第六条财政部、部对各单位对外投资项目的批复,以及各单位报部备案的文件,是各单位办理产权登记和账务处理的重要依据。

账务处理按照国家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事业单位应对本单位对外投资项目实行专项管理,按对外投资项目设立管理台账,并在单位财务会计报告中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

第八条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应按照预算管理及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要求执行。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九条事业单位对外投资项目,应当符合本单位的发展战略,紧密结合本单位主业,能够有效提升本单位的综合实力,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第十条拟用于对外投资的国有资产权属应当清晰。

权属关系不明确或者存在权属纠纷的资产,不得用于对外投资。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不得从事以下对外投资事项:(一)买卖期货、股票,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二)购买各种企业债券、各类投资基金和其他任何形式的金融衍生品或进行任何形式的金融风险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三)利用国外贷款的事业单位,在国外债务尚未清偿前利用该贷款形成的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四)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应严格控制货币性资金对外投资,不得利用财政拨款和财政拨款结余对外投资。

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管理和注意事项

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管理和注意事项

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管理和注意事项一、规范控制对外投资行为应严格控制对外投资范围,通常来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益科研院所除外),不应该对外投资;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对外投资项目应当作为单位事业发展的有益补充,不得投资与行政监管、审批相关的事项,尽量避免投资与本单位事业发展不相关的领域。

同时,各事业单位在投资前也要充分考虑到本单位实际运行情况,资产负债率较高、已投资项目效益差的单位都应该谨慎选择新的对外投资事项,以此规避投资风险。

二、规范对外投资前期程序一是对外投资前应当进行充分论证,全面考虑投资行业存在的机遇危险及所投资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并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拍板。

追加投资或用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须事先经所投资企业股东会决议。

二是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授权审批权限履行申报审批程序,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对外投资,更不得将投资金额分拆成多次投资,化整为零,逃避监管。

三是加强对拟投资资产的审核把关,事业单位应当确保对外投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无抵押、质押、留置、提供担保、定金以及被司法机关冻结等情况。

在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利用单位货币性资产以及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不得影响单位正常业务开展、单位人员工资发放、日常办公费用支付等基本支出保障。

严禁使用财政拨款、财政拨款结余以及国家有关部门拨付的专项资金对外投资。

利用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拟投资资产进行资产评估。

三、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一方面事业单位要督促企业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各自的职责,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给企业在业务等方面更多的自主权,激发投资企业的活力,发挥好市场机制。

另一方面事业单位作为出资人、股东,要合法合规通过股东( 大) 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内部机构,或者选择、委派管理者等,参与对外投资企业的重大决策,包括企业合并、分立、改制、上市、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进行重大投资、为他人提供大额担保、转让重大财产、进行大额捐赠、分配利润以及解散、申请破产等。

谈事业单位对外投资风险控制

谈事业单位对外投资风险控制

谈事业单位对外投资风险控制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是指事业单位通过购买其他企业的股权或债务,或者对其他企业直接进行资金借贷,以获取收益或实现经济目标的行为。

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需要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

一、规范投资决策流程。

事业单位对外投资需设立明确的投资决策制度,从投资项目的选择、评估、决策、实施和监督等环节进行规范管理。

投资项目评估要注重风险评估,将潜在风险因素纳入考虑范围。

二、合理确定投资规模。

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投资规模。

投资规模过大可能导致资金链紧张、负债率过高,增加经营风险。

投资规模过小可能无法实现预期效益,浪费资源。

三、选好投资标的。

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应选择有潜力、回报稳定、风险可控的标的。

要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尽职调查,了解所投资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管理水平等,评估其发展前景和风险。

四、控制投资周期。

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应根据所投资项目的特点,合理控制投资周期。

长期投资项目可能存在市场变化、风险增加等问题,需要有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五、建立风险防范机制。

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应建立健全的风险防范机制,包括风险预警、风险管理、风险应对等。

建立投资风险分类评估机制,对不同风险等级的投资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和控制。

六、加强信息披露和监督。

事业单位应及时、准确地披露对外投资情况,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加强对外投资的跟踪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投资风险。

七、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

事业单位应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

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决策和执行过程。

事业单位对外投资风险控制需要从投资决策流程、投资规模、投资标的选择、投资周期控制、风险防范机制、信息披露与监督、人员培训与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和强化。

这样才能提高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成功率,降低风险,并取得持续稳定的经济收益。

加强对外投资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加强对外投资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加强对外投资管理的对策与建议加强对外投资管理的对策与建议从世界经济发展的现状来看,经济格局的调整幅度相对较大。

面对相关的机遇和挑战,走出去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内容。

同时也是适应国际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

另外,从我国的经济发展工作上还可以看出,对于国际市场的需要来看,加大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步伐已经成为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一、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和对外投资原则1. 进行对外投资管理的最重要因素就是要保证投资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可以按照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分为不同类型的程序。

其中内部决策主要是指事业单位中的决策程序,外部程序则是指主观部门的决策内容。

通过相关的调查资料可知,国有企业在进行对外投资的相关程序已经趋于完善。

另外,投资模式也逐渐朝着简单化和灵活化的趋势发展。

但是,在某种程度上却存在着严重的问题,比如说某种投资决策主要是通过领导班子通过即可,很少会考虑到前期的论证,所以说,决策内容的科学性远远不够,甚至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2. 对外投资管理的重要环节就是投资原则,投资企业需要时刻根据投资原则中的相关规定来进行投资行为,同时还可以对不科学或者是不合理的决策内容进行改进和完善。

按照投资原则来进行对外投资是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的重要因素。

同时还能够提升事业单位的综合实力和业务之间的竞争力。

另外,投资项目还需要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同时还需要充分考虑到经济效益。

但是,这种效益并不是短期内的经济效益,而是长期的。

财务收支的便利程度也是国有企业对外投资考虑的重要内容。

如今国有企业的资金缺口比较明显,企业的财务收支情况还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另外,在对外投资的过程中,国有企业和其他类型的企业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所以说,应该对这一问题加强重视。

二、国有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存在的问题(一)企业内部问题第一,我国的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本土化,这种本土化主要包括文化的主体化和人才的主体化。

加强对科学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管理

加强对科学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管理

止个人蓄 意操作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3 、科学事业单位对外投 资所利用的货币资金 、实物 、无 形资产等 ,总 的原 则应当是以不影响 本单位完成正常 的科 学 事业发展计划为前提 ,特别是将非经 营性 资产转作经 营性 资 产的投资活动 ,不 能包括财 当委 托具有相应资质 的中介机构进行 转 ,也 损害 了单位的整体经济 利益 。 4 、对外 投资收益没有按规 定纳入单位预算 ,统一核算 , 评估 。事 业单位应 当如实 向上 述机 构提供 有关情 况和资 料 , 并 对 所 提 供 的 情 况 和 资 料 的 客 观 性 、真 实 性 和 合 法 性 负 责 。 统一管理 。部分科 学事 业单位通过收入不 入账 、虚列成本等 般来说 ,经过资产评 估的资产价值 比较 客观真实 ,可以 防 方式 隐匿投资 收益 ,造成投资收益体 外循环 ,富了一部分个
【 经济 s管 理 J
农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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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科学事业单位对夕投资的管理 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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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对外投 资是指科 学事业单位 利用货 币资金 、实物 、无形 资产等方式 向其他单位的投 资。本文具体 阐述 了科 学事
对 外投 资 管理
业单位对 外投 资管理的基本要 求,存在 的问题及加强对外投资管理 的建议和措施。


性论证 ,并提 出申请 ,经主管部 门审核 同意后 ,报同级财政 许多单位对外投资项 目亏损或业绩平 平 ,距离投资收益的计 划 目标相 去甚远 。如某 科学研究所 对外投 资项 目金 额 2 O万 部 门 审批 。 2 、坚持资产评估原则 。科学事业单位对外投资以非货 币 元 ,长期挂账 ,没有任 何收益进账 ,严重影 响单位 的瓷金周

交通运输部部属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交通运输部部属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交通运输部部属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部属事业单位对外投资行为,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对外投资项目的监督,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交通运输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交财发[2010]12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部属事业单位利用货币资金、实物和无形资产等国有资产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第三条对外投资活动中涉及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境外投资及与外商进行合资、合作的,除按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外,同时应按国家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境外投资及与中外合资、合作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对外投资应以不影响本单位基本业务的开展和本单位的正常运转为前提,严格控制货币性资金对外投资。

第五条对外投资管理的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体决策、注重绩效、控制风险、从严审批。

第六条部属事业单位应对本单位对外投资项目实行专项管理,按对外投资项目设立管理台帐,并在单位财务会计报告中对相关信息进行及时、充分披露。

第七条对外投资收益应当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审批权限第八条部属系统单位(包括长江航务管理局、海事局、救助打捞局、船级社,下同)和其他部属事业单位按规定权限对国有资产对外投资事项进行审批。

超过权限的报部审批或由部审核后转报财政部审批。

第九条部属事业单位利用房屋、土地、飞机、船舶和无形资产进行对外投资,需报部审核或审批。

部属系统单位所属单位发生上述国有资产对外投资行为时,应由部属系统单位提出审核意见后报部审核或审批。

第十条部属事业单位利用除本办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国有资产对外投资,需按以下权限审批:(一)部属系统单位本级及所属单位对外投资资产价值在500万元以下的,由部属系统单位审批并于审批后15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报部备案;其他部属事业单位对外投资资产价值在300万元以下的,由各单位审批并于审批后15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报部备案;(二)部属系统单位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对外投资资产价值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800万元以下的,其他部属事业单位对外投资资产价值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800万元以下的,报部审批;(三)部属事业单位对外投资资产价值在800万元以上的(含800万元),由部审核后报财政部审批。

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摘要】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存在着风险管控不足、资源浪费和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加强风险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及加强监管力度等对策建议。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降低投资风险、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并加强对投资行为的监督。

未来,我们需要更加关注对外投资事业单位的发展方向,以确保其稳健可持续的发展。

政策制定者需要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制定更加严格的监管政策,促进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健康发展。

这些举措将有助于优化我国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环境,为事业单位的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

【关键词】事业单位、对外投资、问题分析、风险管控不足、资源浪费、监管不到位、对策建议、加强风险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加强监管力度、总结与展望、未来发展方向、建议政策制定者。

1. 引言1.1 背景介绍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是指国家事业单位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上进行投资活动,以谋求更好的经济效益和资源利用率。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我国的事业单位在投资活动中逐渐走向国际化,对外投资规模逐渐扩大,涉及的领域也逐渐多元化。

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存在着诸多问题,如风险管控不足、资源浪费、监管不到位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效益和经济效果。

事业单位作为国家的重要经济组织,其对外投资活动不仅关系到自身经济效益,更关系到国家整体经济稳定和发展。

深入研究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建议,对于优化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深入剖析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旨在为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政策提供参考和借鉴。

1.2 研究目的本文的研究目的旨在深入探讨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具体包括风险管控不足、资源浪费和监管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分析,并就如何加强风险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以及加强监管力度提出有效的对策建议。

通过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旨在为事业单位在对外投资过程中提供指导和帮助,促进其稳健发展和可持续增长。

重庆市市级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重庆市市级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重庆市市级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市级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含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形成企业的再投资,下同)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执行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市级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是指事业单位以本单位的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以独资、参股、合资等方式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含增资)以及利用货币资金购买政府债券的行为。

第四条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应遵循科学决策、注重主业,风险控制、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二章对外投资的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市级财政部门是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一)根据国家有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的规定,制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对事业单位对外投资事项进行审核批准;(三)研究并指导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导向;(四)统计汇总本级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情况;(五)对本级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收益进行监管。

第六条主管部门是所属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一)根据对外投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部门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对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对外投资事项进行审查或批准;(三)统计汇总并上报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情况;(四)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报告有关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管理工作情况;(五)对本部门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收益进行监管。

第七条事业单位是对本单位对外投资实施具体管理的责任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一)根据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对外投资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二)负责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负责投资决策并承担投资风险,办理本单位对外投资事项的报批手续;(三)负责本单位对外投资资产的保值增值,履行参与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的职责,及时足额获取对外投资收益;(四)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并向其报告本单位对外投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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