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法知法守法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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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学法知法用法守法征文400字六》

学法知法用法守法征

文400字《知法守法,与法同行》

知法守法,与法同行

20112日,是全国第十三个法制宣传日。我国设立法制宣传日的目的是教育全社会的公民懂法、学法、执法和守法,并成为一种终身的习惯,使我国的各种法律法规能够真正贯彻执行,真正成为一个法制国家。

中国有句古话“无规矩不成方圆”。这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我国政府针对不同的领域、不同的行业、不同年龄特征颁布了上百部法律,例如针对我们青少年制定的就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而且法律的条规、条款越来越完善,使法律法规渗透到每个领域、每个公民,做到真正的人人皆知。

学校也有学校的“法”,学校里的“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有的同学对校纪校规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小学生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方面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抽烟喝酒、沉迷网络、旷课、偷窃、为一点小事结伙打架等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的校园人文环境。

未成年人犯罪,是各种犯罪行为中最令人痛心、最值得社会关注的犯罪行为。青少年年少气盛,正处于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的时期,还没有形成健全的人格,说话做事往往缺乏理性的思考,不计后果,如果受到不健康社会现象的影响,就可能逐步由违反社会公德、触犯法律、直至犯下不赦之罪。这难道不充满暴力和血腥吗?难道不令人触目惊心吗?难道不发人深思,催人警醒吗?思想决定行为,行为形成习惯,习惯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命运不是一种偶然,而是行为的必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以善小而不为,以恶小而为之,积小恶成大恶,最终必然自食恶果。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法律和纪律,都是一条轨道,一条能保证大家健康成长,能到达预定站点的轨道。如果没有这条轨道的有效约束,我们可能都会脱离正轨,后果自然不堪设想。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

篇二:《五年级一班学法知法守法征文》{关于学法知法守法的作文}.

做一个“学法、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区县华阴市

学校太华中心小学

学生姓名杨艺凡

指导教师张荣丽{关于学法知法守法的作文}.

做一个“学法、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五(1)班杨艺凡

同学们,你们知道吗? 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我国是法制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都要知法、懂法、守法。而我们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却很淡薄。也许有的同学会说我还小呢,法律会保护我!是的,法律保护我们健康成长,但不是保护违法犯罪的!我们在报纸、电视上会看到很多案例,一些未成年人不知法、不懂法,任意妄为,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000年7月,哈尔滨市某学校一名学生因小小的摩擦与同桌发生撕打,同桌被重物打伤,抢救无效而死亡。事后,他竟无知的说“是他先来说我的,难道我错了吗?”一件区区小事,残害了一个少年的生命,毁了另一个少年的前程。人们不禁要问,惨剧何以如此轻易发生?问题的答案在于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

有一个小学生,他去北京旅游,在很多名胜古迹上用刀刻下自己的名字,他自己觉得很了不起,没有白来一趟。结果受到长城管理委员会的罚款处理。一开始他还不服气,其实他的这种行为是损坏、毁坏文物的行为,已触犯了我国《文物保护法》,因此,同学们要从这个案例吸取教训,要学法用法,外出游玩要爱护文物古迹。

或许有的同学会说,我并不会那样去违法犯罪呀,但是

有少数同学还是没有严格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比如,有的同学没有做到诚实守信,没有按时按量完成作业,经不起表扬,也经不起批评,不能很好地团结同学,没有养成良好的习惯等等。当然,针对我们未成年人国家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为我们未成年人赋予了自我保护的法律武器,我们了解了这部法律后,就可以在受到危险和伤害时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同学们,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衷心希望同学们不仅成为有文化、有知识的栋梁之材,而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举起生命的盾牌,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健康、茁壮地成长!

篇三:《做一个学法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做一个学法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我们是生活在法制社会的儿童,我不知道没有法制的社会会是什么样子。今天我们放眼望去我们的社会有正常的秩序、我们有若干的法律法规,保护我们幸福快乐的生活。豆蔻年华是青少年的心理逆反阶段,是最容易犯法的。我从小就听爸爸、妈妈说要学文化,要遵纪守法,那时不知什么是法、什么是纪,后来上学了,老师给我们讲了许多关于法律法规的知识。知道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没有法律,那么就会乱成一团,矛盾和战争不断。我想法律应该是约束我们行为的一种规矩吧!经过我长期的观察,我的结论是正确的,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尊重法律。作为一个公民,我们要遵守我们国家制定的法律,老师告诉我们我们国家的法律是越来越健全了,我们儿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师有《教师法》……

刘备说过“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说的是即使错误再小也不能犯,即使善举再小也要去做。“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可以理解为坏事虽很小,但能使人慢慢变坏,日积月累,就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到时后悔也来不及。由此我想起我的邻居柯某,那年他刚满十六岁,就辍学在家,吃着家里的喝着家里的,无所事事。抽烟、喝酒、

打架…..成了他的主要营生,也认识了很多不三不四的朋友,李某就是其中之一。有一天,柯某去李某父母的商铺里找李某玩,他的父母竟然不让柯某和他儿子玩。他们吵了起来,在推扯中李某的父亲一巴掌打在了柯某的脸上,虽然在110巡警的及时制止下没有发生意外,但过了几天柯某和他的几个好兄弟去李某家,用拳,脚,痛快地教训了李某一顿,然后心满意足的扬长而去。由于年少无知,柯某根本没意识到这是犯罪行为,没有丝毫后悔,只觉得报了仇,不再没面子,心里很痛快。受害人报了案,最终柯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他就是因为愚昧不知法才坐的牢。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知法是多么的重要,犯法是多么的可怕。

我们要学习法律,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可以让我们更清楚的认识到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让我们从小就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下面就有一位同学,她的行为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我有一位远房亲戚叫多余,父母在她上幼儿园的时候就离异了,她判给父亲抚养,母亲每月得付1000元生活费。几年后,父母亲各自找到了新的伴侣,重新组成了新家后,就把她交给年迈的奶奶照管,独居在乡间的旧房子里,上学放学都由奶奶接送。后来在一次接她的路上,奶奶因车祸摔断了腿,再也无法来接她了。随着父母亲又有了自己的孩子

后,给她的抚养费也不能及时到位。于是她把自己的问题告诉班主任,班主任和多余开始学习有关法律,然后一起去找她的父亲,讲明孩子监护人的职责,然后又去找她的母亲,请求她每月履行法定生活费。但因后爸、后妈的干扰,这些事都无法妥善处理好。最后多余不得不通过有关法律部门,把父母告上法庭,在公正的法官帮助下,多余终于获得了她应享有的权利,不再因家庭的原因而影响学习。

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战斗。我们要知法、懂法、守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同学们,行动起来吧!大家都来做学法、知法、守法的好队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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