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田义庄(义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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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学概论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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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俗学概论】复习资料一、风俗:即民间风俗,指一个国家或民族中广大公众所创立、享受和传承的生活文化。

是民间文化中带有集体性、传承性模式性的现象,它主要以口耳相传、行为示范和心理影响的方式扩布和传承。

是不死的活化石。

全部风俗都属于民间文化,但不是全部民间文化都是风俗。

分为经济风俗,社会风俗,崇奉风俗,游艺风俗。

二、风俗学:以民间风俗为研究对象的人文科学。

三、风俗学的性质: 1、、因为研究范围广,故有交错学科的性质。

与历史学,考古学,语言学等交错。

2、是一门其余学科没法取代的科学,故有独立的学科性质。

四、风俗学的任务:1、以科学的态度,对历史与今世的风俗事象,进行检查、采集、整理、描述、剖析和论证,探究它的实质构造、特点与社会功能,揭露其发生、发展、传承、演变、消亡的规律,为人类社会的健康发展服务,2、目前任务,成立独立的学科系统,使这门年青的学科获取更加宽泛的认可,并在大学里独立发展。

3、帮助我们认识民族历史与文化传统,解说和改造现实社会生活。

五、风俗的基本特点:1、集体性,是指风俗在产生、流传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基本特点,也是风俗的实质特点。

2、模式性,也称为种类性或社会性,是指风俗的内容和形式方面的相互相像性。

3、传承性,是风俗文化在时间上的纵向持续过程,表现了某一风俗的历史发展。

4、扩布性,是风俗文化在空间上的横向流传过程,也指风俗文化在空间伸展上的延伸性5、稳固性,指风俗一旦产生,就会跟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的稳固而相对地固定下来,成为人们平时生活的一部分6、变异性,是指风俗文化在传承和扩布过程中惹起内容和形式上的变化。

又称为模式性7、规范性,协调生活,调整看法和行为8、服务性,服务社会生产和生活实践活动,协调公众心理知足其审美的需要六、风俗的社会功能:风俗的功能是指它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1、教化功能,是指风俗在个人行为过程中的教育和耳濡目染的作用。

2、规范功能,是指风俗对社会成员的行为方式所拥有的拘束和控制作用。

族田义庄

族田义庄

族田义庄定义宋以后属于某一宗族所共有的土地。

族田分两种,一种是由一个家族拨出一部分土地,征收地租,专作该家族祭祖开支的祭祀田,也叫祭产、祀田。

这种祭祀田一般数量不大,但极为普遍。

一种是由族内为官者、殷富者捐置或合伙捐置,用以接济贫穷,赈恤孤寡及协济族人读书应试的赡族田。

这类族田又称义田、义庄。

义庄原指掌管族田及租米分配的机构,后来不加区别,义庄和赡族田成为一个族姓土地的通称。

起源族田义庄创始于北宋范仲淹。

宋仁宗皇祐二年(1050),范仲淹在苏州长洲、吴县置田十余顷,将每年所得租米,供给各房族人衣食、婚嫁和丧葬之用,始称“义庄”。

范仲淹亲定规矩十三条,规定各房五岁以下男女,每人每天给白米一升;冬衣每人一匹,五到十岁减半。

族人嫁娶、丧葬,则分等发给现钱。

在以后续定规矩中,又规定义庄的经济管理有相对的独立性:尊长不得干预义庄掌管人依规办事;族人不得借用义庄的人力、车、船和器用,不得租佃义田,不得私自将义宅屋舍兑赁典当,不得占居会聚义仓。

义庄不得典买本族族人土地。

南宋时,范氏义庄田产逐渐增多。

宋宁宗时,族人购置田产,另置“小庄”,以补义庄的不足。

宋理宗赵昀时,义庄田产达三千多亩。

兴盛范氏义庄为宋代宗族置田开创了先例,各地官员竞相仿效。

义庄田产的用途不仅在赡养本族族人,而且扩大到培养本族士人和赈济本地贫苦百姓。

从此,建立义庄成为地主阶级维护宗族统治的一种手段。

宋代以后,义庄更为盛行。

族田义庄在元明时有所增加,但为数不多。

清代两百多年间发展比较迅速,各省都有关于族田义庄的记载。

族田占比重最大的为广东省。

族田义庄创建人多系“累世仕宦之家”,即官僚地主,也有少数富商。

这类土地因系私人捐献,地权基本操在地主富户之手,他们凭借族田,通过租佃关系,操纵族众。

剥削穷苦族人。

这类族田相对稳定,一般不准买卖,并受到国家法令保护。

清乾隆二十二年制定律例,盗卖族田照“盗卖官田律治罪”。

意义官绅地主创建族田义庄的目的是为了通过经济权力维护宗法关系,以巩固封建统治,因此受到封建政权的维护。

论宋代义庄的特征与社会功能

论宋代义庄的特征与社会功能

论宋代义庄的特征与社会功能豆霞;贾兵强【摘要】宋代的义庄,作为一种新的家族经济组织,不但在宋代家族发展史上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而且对宋以后家族的发展都有举足轻重的影响作用.分析义庄的创建、发展及其特点,可以发现宋代义庄的社会救济作用,以及宋代社会条件下的经济手段对世家大族维持社会地位的重要性.【期刊名称】《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年(卷),期】2007(006)003【总页数】5页(P107-111)【关键词】义庄;社会救济【作者】豆霞;贾兵强【作者单位】郑州大学,历史学院,河南,郑州,450001;郑州大学,历史学院,河南,郑州,450001【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K244引言唐朝以前,土地的分配是由国家或者主要是由国家来实行的。

进入宋代以后,社会经济关系变迁,封建统治者迫于形势,不得不采取了“不抑兼并”、“田制不立”的策略,导致了贫富急剧分化。

社会各阶层对安定发展的追求,使得统治者着力寻求减小贫富差距的办法。

同时,随着封建社会由顶峰逐渐衰落,国家社会救济能力削弱,基层社会自治化倾向逐渐加强,民间社会救济活动不断兴起,“义庄” 作为中国封建社会中后期一种重要的民间社会救济机构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

义庄在家族发展史上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向为研究者们所重视,论述很多。

以有的研究成果,大多学者对范氏家族义庄进行个案剖析或者是把义庄放到家族中进行整体论述,对整个宋代的义庄很少进行论述。

本文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宋代义庄进行系统研究,并且通过对义庄的作用的分析,说明了义庄在宋代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一、义庄产生的背景(一)封建土地关系的变化封建社会的早期,唐代中叶以前,门阀权贵地主占据主导地位,地主的土地所有权相对稳定。

自从唐代中叶以来,由于科举入仕逐渐成为人才选拔的主要方式,地权开始变动无常,原来的门阀地主势力削弱。

特别是到了宋代,封建政治体制发生变化,人们入仕不再受门第制约,选拔官吏基本上通过科举,使世家大族受到的最大冲击,就是经济地位的不稳固。

《中国宗法宗族制和族田义庄》简介

《中国宗法宗族制和族田义庄》简介
《经 济 学动 态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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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国宗 法 宗族 制 和 族 田 义 庄 》简 介
江 太新
李文 治 、 江 太 新 著 《中国 宗 法 宗 族 制 和 族 田义庄 》一 书 , 在 中 国社 会科学 院 出版基金 资助 下 , 于 2 00 0 年 4 月 由社科文献 出版社 出 版 。 全书包 括 前 言在 内 由八 个板 块 组 成 , 共 28 万多字 。
读者 手持该 书 , 胜 于 存储 千种 书刊 , 其存史价 值 显而 易见 。
该 书读 者对 象为 , 经济 理论研 究工作 者 、 大专 院校 经济 类 专 业 的师 生 、 经 济决 策 部 门 和 实 际 经济部 门 的工 作者 。 该 书是 经 济理论 研 究工作 者 的案 头 必备 工 具 书 , 是 大专 院校 经济类 专业 师生教 、 学所 必需 的重要 参考 书 , 是 经济决 策 和实 际经 济部 门工 作 者 的 益友 , 是社科 图 书 文献 书屋 中不 可 少 存 的 热 门书 , 具 有极 大 的使用 、 参考和 存史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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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课 中国古代的户籍制度与社会治理 导学案-高中历史统编版(2019)选择性必修一

第17课 中国古代的户籍制度与社会治理 导学案-高中历史统编版(2019)选择性必修一

第17课中国古代的户籍制度与社会治理教学目标:通过本课学习,了解中国古代户籍制度的变化过程以及社会的治理措施。

知识汇总:一、历代户籍制度演变1.战国时期:国家大规模编排民户,制定户籍。

秦献公:“为户籍相伍”,即以五家为“伍”的办法编排户口。

《商君书》认为无论男女,都在政府的簿籍上有登记。

2.秦朝时期:户籍实行分类登记制度,除一般百姓的户籍外,还有宗亲贵族的宗室籍、官籍、商贾的市籍等。

3.汉朝:丞相主管全国户籍工作,各级地方政府也均有专门人员主管户籍。

百姓编户入籍后,便是封建国家的_______________。

东汉末年,战事频繁,户籍散乱。

4.隋朝时期,命州县官________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唐朝时期,唐承隋制,管理更严,户籍_____一造。

6.宋朝时期,户籍分为_____________。

主户指___________________,客户______________。

7.元朝时期,户口类型比较复杂,按职业可以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统称_____________,一旦定籍,世代相袭,不得变动。

8.明朝时期,继承了元朝的以_________定户籍的做法,户籍分___________________。

明朝户籍册称__________,以___________为基础,每里一册,详列各户__________________。

9.清朝时期,普通户籍基本沿袭明制,户籍管理相对松弛。

清朝前期实行______________,户籍的作用大为削弱。

________年间,朝廷御令户籍永停编审。

二、历代基层组织与社会治理从秦汉到明清,______是最基层的行政机构,下设直接管理民众的基层组织。

1.秦汉时期,乡设____,掌______。

设啬夫,掌_____、__________;设游徼,掌__________。

新教材高中历史第六单元中国古代的户籍制度与社会治理课后训练含解析新人教版选择性必修1

新教材高中历史第六单元中国古代的户籍制度与社会治理课后训练含解析新人教版选择性必修1

新教材高中历史新人教版选择性必修1:第17课中国古代的户籍制度与社会治理【学考过关练】一、选择题1.据考古发现,汉代的户籍把每户户主的姓名、籍贯、住址、爵位、职业、年龄、妻子、兄弟、姊妹以及牛马、田宅、奴婢、车辆的数量和价值都登记在内。

这一做法的主要目的是( )A.落实重农抑商政策B.强化对民力的控制C.根除王国势力威胁D.抑制豪强地主势力【答案】B 【解析】汉代户籍统计具体准确,统治者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便于征发赋役和控制百姓,故B项正确;加强户籍管理并不等同于抑商,排除A项;材料中的户籍管理并非仅针对诸侯王国与豪强地主势力,排除C、D两项。

2.南朝时期,政府推行一种“土断”制度,即清查大量被“私门”“大户”吞噬的人口,把他们编入国家户籍。

这一制度( )A.标志国家户籍制度成熟B.使得门阀士族开始走向衰退C.使得均田制进一步推广D.削弱了士族门阀的经济实力【答案】D 【解析】将大量被“私门”“大户”吞噬的人口编入国家户籍,削弱了门阀士族的经济实力,故选D项。

3.宋朝户籍分为主户和客户,而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客户的比例不断下降,反之,主户的比例相应上升。

这可能是因为( )A.土地私有制的发展B.科举制度改革C.市民阶层的壮大D.理学的发展【答案】A 【解析】宋朝户籍中的主户指拥有土地、缴纳赋税的税户,客户指没有土地的佃户。

宋朝采取不抑兼并的政策,土地私有制的发展使客户的比例下降,主户的比例上升,故选A项。

4.元明时期政府以职业定户籍,这种做法( )A.推动了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B.加剧了社会矛盾C.不利于社会阶层的流动D.造成政治的动乱【答案】C 【解析】以职业定户籍使被定籍的人所从事的职业世代相袭,不得变动,这不利于社会阶层的流动和经济的整体发展,故C项正确。

5.战国时期,秦献公改造基层居民组织,将全国人口编为五家为伍、十家为什的单位,这一举措被称为“户籍相伍”;秦孝公用商鞅变法,“并诸小乡聚,集为大县,县一令,四十一县”。

清代桐城望族的义田:以桂林方氏家族为中心的探讨

清代桐城望族的义田:以桂林方氏家族为中心的探讨郝红暖【摘要】自明代中后期开始,桐城各家族就开始相继设立义田,最初以祭祀为目的,后增加了救助族内贫乏的功能.清代中期以后,桐城开始设立家族义庄,是专门的宗族赈济和救助组织,并以桂林方氏友庆堂、惠远堂等义庄为典型.文章梳理了桐城桂林方氏家族历次设立义田的过程,并从社会救济的视角,分析了其家族义庄的宗族救助模式与实际运作特点.【期刊名称】《安徽史学》【年(卷),期】2018(000)006【总页数】11页(P118-128)【关键词】桐城;桂林方氏;义庄【作者】郝红暖【作者单位】安徽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安徽合肥,230051【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K248;K249明清时期桐城家族史的研究多以单个家族的综合研究为主,兼及其他专题性探讨。

仅就桂林方氏家族而言,成果虽然不少,但仍以综合性研究为主,部分为著名人物或家学的专题研究,家族义田虽在部分论述中有所提及,却未见专门研究。

[注]参见王思豪:《方苞在异乡南京的宗族文化重建》,《安庆师范大学学报》2018年第2期;宋豪飞:《方苞家训:笃守礼法恪守宗法》,《池州学院学报》2018年第1期。

义田是宗族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宗祠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对宗族建设有重要意义,“祠堂者,敬宗者也。

义田者,收族者也。

祖宗之神依于主,主则依于祠堂,无祠堂则无以妥亡者。

子姓之生依于食,食则给于田,无义田则无以保生者。

故祠堂与义田原并重而不可偏废者也。

”[注]张永铨:《先祠记》,《皇朝经世文编》卷66《礼政·祭礼上》,《魏源全集》第16册,岳麓书社2004年版,第607页。

义田发展到后来则演变为义庄,被看作是一种宗族赈济和救济组织。

最早的义庄由范仲淹在其家乡苏州吴县附近设置,《宋史·范仲淹传》载其“好施予,置义庄里中,以赡族人。

”义庄虽然肇始于宋代,发展兴盛则在清代中后期,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也较多,但主要集中在江南地区,安徽尤其是桐城地区的研究成果未见。

明清以来苏州义庄浅析

明清以来苏州义庄浅析张琨【摘要】Yizhuang (a clan charitable establishment), as an important way to unite the Chinese nation in a patriarchal society, made a great contribution to grassroot social stability and development in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By setting Suzhou Yizhuang as an example, this paper will analyze Yizhuang f rom the aspects of its creation, development models and functions of relief, education and sacrifice. Then the paper studies its management mechanism from the aspects of administrative organization, punishment, fraud prevention, supervision, contingency plans for natural disasters, donation encouragement. Finally, the paper sums up the development characteristics of Yizhuang.%义庄作为宗法社会中收族安众的重要组织形式,对基层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明清以来,苏州义庄得到了空前发展,不仅规模日益扩大,其功能也日益突显,管理机制日益完善、成熟,成为全国义庄的典型代表。

【期刊名称】《苏州教育学院学报》【年(卷),期】2013(000)006【总页数】6页(P6-11)【关键词】明清以来;苏州义庄;功能;管理机制;发展特点【作者】张琨【作者单位】苏州科技学院历史系,江苏苏州 215009【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K29传统中国是宗法社会,宗族是一个重要的地方组织。

浅析北宋族田义庄产生的原因_历史师范

浅析北宋族田义庄产生的原因_历史师范
北宋时期,社会结构逐渐演变为以土地为基础的封建社会。


这样的社会背景下,族田义庄制度的产生可以归结为以下原因。

一、土地私有化
在北宋时期,土地大规模的私有化已成为主流。

贵族、地主等
占有了大量土地,而许多农民却失去了耕种的土地。

为了维护生计,许多农民开始聚居,并形成了由同一个家族或姓氏组成的部落。


些部落的成员拥有共同的祖先,自然而然地形成了“族”的概念。

二、族群间竞争
在经济基础上,北宋时期的社会还存在种种矛盾和冲突。

各种
族群之间为了争夺土地和资源,经常发生激烈的争斗。

为了防范外
来的侵略,很多族群开始对自己的领地进行保护。

三、政权调节
北宋政权在一定程度上对族田义庄制度的形成起到了调节的作用。

政府通过明确的法规和政策,规定各种族群的权利和义务,以
维护社会的平稳。

四、文化传承
族田义庄制度的形成还与中国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密切相关。

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讲究强调家族和渊源,追溯祖先和宗族关系。

这种文化传承在北宋时期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弘扬。

由于文化传
承的影响,越来越多的族群通过建立“义庄”形式,强化族群凝聚力,维护自身的权益。

20世纪以来的宗族义庄研究

20世纪以来的宗族义庄研究李学如【摘要】义庄肇始于北宋,兴盛于清中后期,在土改运动中衰熄.作为传统宗族社会的赈恤组织,义庄关涉绅权、族权、庄产运营、族内救助、社会控制等诸多环节.20世纪上半期,中外学人开始涉足这一领域;新中国成立后,族产被界定为封建制度的核心要素,国内义庄研究一度中断;直至80年代始,义庄问题才引起学界的持续关注.目前,学界对义庄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义庄的功能、性质、兴盛缘由、地理分布等方面,而在义庄宗族结构、保障机制、义庄与地方政治经济的互动及对当下发展社会慈善事业的启示等领域,尚显薄弱,有待学界继续耕耘.【期刊名称】《合肥师范学院学报》【年(卷),期】2015(033)001【总页数】6页(P33-38)【关键词】宗族;义庄;研究现状;评价【作者】李学如【作者单位】淮北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安徽淮北2350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K203义庄是传统宗法社会中,在血缘和地缘关系基础上,由宗族中的士绅、商人或力田起家的庶民地主捐置田产和房屋,以达敬宗、收族、保族之目的,得到国家认可和支持的一种封建宗族赈恤组织。

北宋仁宗皇祐元年(1049),范仲淹在其家乡吴县置义田、建义宅、办义学,救恤族人,开义庄之滥觞。

此后,经过元、明及清前期的缓慢发展,义庄在清中后期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清末民初达到了顶峰。

对义庄的论述最早可追溯到明清一些文人的义庄记述中,但真正学术意义的研究最早见之于归堤的《常熟之义庄》[1]和田中萃一郎的《义庄の研究》[2]。

目前,学术界关于义庄的研究,时间上多述及明清时期,空间上集中于江南一隅。

本文对已有研究成果进行归纳整理,并对研究状况进行简要评析,以期增进学界对这一领域的了解。

关于宋代义庄的研究,学界多以范氏义庄为个案,对其发展变迁、租册、行政管理方式的演变等进行了探究。

如DenisTwit chett,“DocumentsonClanAdministration:ITherulesofAdministrati onoftheCharitableEstateoftheFanClan”[3]、近藤秀树《范氏义庄变迁》[4]、伊原弘介《范氏义庄租册の研究》[5]、陈荣照《论范氏义庄》[6]、廖志豪和李茂高《略论范仲淹与范氏义庄》[7]、黄明理《范仲淹入祀孔庙因缘蠡测——兼谈范氏义庄的收族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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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义庄起源:
义庄创始于北宋范仲淹。

宋仁宗皇祐二年(1050),范仲淹在苏州长洲、吴县置田十余顷,将每年所得租米,供给各房族人衣食、婚嫁和丧葬之用,始称“义庄”。

义庄,又称族田义庄,宋以后属于某一宗族所共有的土地。

族田分两种,一种是由一个家族拨出一部分土地,征收地租,专作该家族祭祖开支的祭祀田,也叫祭产、祀田。

这种祭祀田一般数量不大,但极为普遍。

一种是由族内为官者、殷富者捐置或合伙捐置,用以接济贫穷,赈恤孤寡及协济族人读书应试的赡族田。

这类族田又称义田、义庄。

义庄原指掌管族田及租米分配的机构,后来不加区别,义庄和赡族田成为一个族姓土地的通称。

二、义庄的发展:
范氏义庄为宋代宗族置田开创了先例,各地官员竞相仿效。

北宋吴奎、刘辉、李师中、韩贽、何执中,南宋史浩、张浚、刘渊、熊庆胄及陈德高等,无不购置义庄。

义庄田产的用途不仅在赡养本族族人,而且扩大到培养本族士人和赈济本地贫苦百姓。

从此,建立义庄成为地主阶级维护宗族统治的一种手段。

宋代以后,义庄更为盛行。

(朱瑞熙)在北宋范氏义庄之后,江苏金坛县张氏、新淦郭氏、莆田陈氏都相继设义庄。

元代设立义庄者不多。

明代义庄增加,安徽、江苏、广东、广西、陕西、直隶都有设立义庄记载。

清代两百多年间,设义庄者激剧增多。

各省都有关于族田义庄的记载。

江苏省以江南最多,如官僚地主聚居的吴县,见诸记载的义庄,明代以前只有数处,有田不超过万亩;清代已达五十九族姓,共有田六万三千七百一十九亩。

江南五府一州数十县厅,族田义庄田额从低估计也有数十万亩。

据民国《吴县志》记载,清末苏州府所属吴县、长洲、元和三县存在62处义庄,始建于清代的有55处,同治以后所建的为32处,三县义田总面积达7万多亩。

1946年统计尚有32家,1949年有23家。

特别是平江历史街区的义庄更多,有些至今尚存遗构。

如潘氏松麟义庄,位于悬桥巷今58号,清道光十二年(1832)翰林院编修潘遵祁奉其祖潘奕隽遗命,创建于嘉庆时藏书家黄丕烈“百宋一廛”藏书楼故址。

丁氏济阳义庄在悬桥巷今4l号,清
道光十八年(1838)同知丁锦心遵其父丁肯堂遗志创建。

汪氏诵芬义庄在今平江路254号,清道光二十二年(1842)汪景纯与从子汪廷冉承其父汪翼铭遗志创建。

蒋氏义庄在胡厢使巷今35号,清光绪九年(1883)监生蒋兆烈等奉其曾祖蒋镐遗志创建,又称淞荫义庄。

徐氏春晖义庄在南石子街今lO1号,清宣统元年(1909)旌表孝女徐淑英承其父徐佩藻遗志创建,江苏巡抚陈启泰牍奏请旌,并饬司存案。

三、义庄的职能1:
作为本族议事、举行活动、办理赡赈业务,周济宗亲的日常事务机构,义庄内一般还办有私塾学校。

以范氏义庄的职能为例:
(1)领口粮:凡是族人,每天可以领1升白
米的口粮,粮是一月一领,即每次领3斗。


要保证是白米,如果是糙米,加领二成。

每一
房还可以领一个奴婢的口粮。

仆人有儿女,在
范家服役15年,年龄已到50岁的,也按口领
米。

范家子弟有外出做官的,不能领口粮,但
如丁忧、候选在家,或者在边疆做官而将家属留在乡里的,照常支领口粮。

(2)领衣料:每年冬天,一人领绢1匹,5~10岁的儿童领半匹。

(3)领婚姻费:凡嫁女的领钱30贯,这个女子若第二次出嫁,再领20贯。

凡娶媳妇的领钱20贯,若第二次娶亲就不能再领了。

(4) 领丧葬费:族人死了,按其辈分领取安葬费,尊长丧支领25贯,次长丧15贯,19岁以下卑幼丧7贯,15岁以下3贯、11岁以下2贯,7岁以下及奴婢均不能领取。

(5)领科举费:族人取得大比资格的,可领路费10贯,第二次大比,再领5贯,若无故不赴试,已领之钱交还义庄。

后因物价上涨,增加给钱数目,以使“子弟知读书”之美。

另外,义庄设有义学,请本族有功名的人教育本族子弟,并给教授者束修。

1随着社会结构的改变,义庄的职能,在渐渐缩窄,到了近代,几乎只以祠堂为主。

而在城市之中,被称为义庄的场所,又另外有一个十分专门的用途:寄放棺柩。

(6) 借住义庄房屋:义庄设有义宅,供族人借居,若 房舍需要修理则自行设法,如果
本人确实贫乏无力修缮,从义庄领钱修葺。

本人有余力,在义宅地内建造房屋,听其自便。

(7)借贷:族人一时急用,可向义庄告贷,但不得经常借,且要到时偿还。

若不能归还,也不扣他的月米,以保证他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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