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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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私企老总甲因其妻无法怀孕,自愿与乙达成借腹生子协议如下:甲支付乙定金2万元;乙在租期两年内一直住在甲的高级别墅里,并自愿与甲进行性生活,直到甲生下孩子才能离开高级别墅;两年后,如果乙为甲生男孩则可获得报酬20万,生女孩可获得报酬10万元;乙生完孩子,拿到钱后,双方以及乙与孩子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

问:“借腹生子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产物,其是否有效呢

【参考结论与法理分析】

本案中, 双方订立的" 借腹生子" 协议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因其违反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合同法的根本准则, 是制定、适用、解释和研究合同法的依据和出发点。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具有不确定性、根本性、指导性和强行性的特点。本案中的借腹生子协议, 是平等主体之间自愿订立的, 从合同自由的角度上说, 应当是有效的。但借腹生子协议严重违反了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 具体表现为: 采用婚外性生活的方式实施借腹生子违反了性道德协议规定乙在孩子出生之前不得离开别墅, 从而限制了乙进行自由活动的基本人权,协议要求乙在孩子出生接受价款后断绝母子关系," 自愿" 放弃亲权, 不仅与人身权不得抛弃的原则相违背, 同时也侵犯了乙的基本人权。基于此, 本案的借腹生子协议无效。

1、甲、乙在火车上相识,甲怕自己到站时未醒,请求乙在A站唤醒自己下车,乙欣然同意。

火车到达A站时,甲沉睡,乙也未醒。甲未能在A站及时下车,为此支出了额外费用。甲要求乙赔偿损失。对此,应如何处理

A.由乙承担违约责任

B.由乙承担侵权责任

C.由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由甲自己承担损失

答案:(D)

2、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甲将房屋无偿提供给乙居住,乙则无偿教甲的女儿学钢琴。

对于该协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属于无名合同

B.属于实践合同

C.应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

D.可以参照适用合同法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

答案:(ACD)

3.下列合同中,既可以是有偿合同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合同的,有哪些

A、保管合同

B、委托合同

C、借款合同

D、互易合同

答案(ABC)

例、甲乙订立一房屋租赁合同,租期5年,从1997年3月1号起,每月5号付当月租金。2002年3月1号后,甲未搬出,乙亦未催甲搬出,到2002年3月5号,甲照往常一样交租金,乙照收不误。问:甲乙的行为在法律上有何效力

问题:

1、甲向乙发出一封电报,称:现有100吨白糖,每吨售价2000元,如有意购买,请于6月

1号前到我厂提货。甲向乙发出的电报是否属于要约

2、某家具店中标明一件书柜的价格为1800元。是否属于要约

3、某化妆品广告称:水晶四季是引进日本全新技术专业除皱消眼袋组合,能有效消除眼袋

黑眼圈及周围暗沉。咨询订购热线:,免费送货。该广告书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下列要约中可以撤销的有( c )

a.某规格水泥10吨,单价100元,请与15日内与我厂联系,过时不候。

(……本要约为不可撤销之要约)

b.“现有高档衬衫一批,单价150元,交款即购,数量不多,欲购从速。”

c.某公司给某运输公司发来传真,称“有小麦100吨运往南京,请贵公司必为我公司安排5吨卡车20辆。”运输公司立即取消了部分零担货运,腾出车辆供该公司使用。

1.乙接到甲发出的电报,电报称:现有100吨白糖,每吨售价2000元,如有意购买,请于6月1号前到我厂提货。乙于是给甲回了一封电报,称:我厂同意按你厂提出的条件购买白糖,并将于5月30号到你厂提货。乙给甲发出的电报是否属于承诺

答:是承诺,因为乙完全同意了甲的要约内容

案例

某村村民李四,经商多年衣锦还乡。到乡里一看,乡政府办公楼非常破旧,于是他就对乡长说,我愿意捐出100万来,盖一个新的办公楼,但是他提出一个条件,盖这个新办公楼100万也不够,乡政府解决配套资金,配套投入50万。乡政府答应了,9月底资金都共同到位,开始来盖这个新的办公楼。乡政府提前在7月份,把现在的办公楼全部铲平了,拆除了,暂时租了几间房子办公,然后又与当地一个信用社签了一个借款合同借50万,解决配套资金的问题。到了9月底,李四说最近生意不好做,现在没这么多钱,当初答应了捐100万现在没有钱了,我不准备捐了。这个时候乡政府觉得这个人把他们欺骗了一通,关键的问题是乡政府办公楼扒了,50万也借过来了,利息也产生了,有损失,该怎么办

答:他想告这个李四违约这一说,但这个时候双方也还没有签合同,比如咱们上节所讲可能有个意向书。即使比如说当时签了合同,说我答应到9月份我愿意捐款给你,可是,按照合同法赠与合同法确实是,赠与合同在赠与物交付之前赠与人都是可以撤销的。合同法尽管规定了两种情形是不能撤销,一个是经过公正的,它没有公正,另外一个是具有这种救灾扶贫等公益性质道德义务的这种,盖一个办公楼,它又不是救灾扶贫,这也不算是公益性的。它是可以撤销的,一句话从法律来讲他现在可以不给这笔钱,也许双方就根本没有订合同,只是口头达成的那种意向,或者即使签了合同,按照合同法他也可以不给钱,可以撤销这个赠与合同,这个乡政府的损失怎么办这就是一个合同法里面叫做缔约过错责任的这样一项制度。

我们知道一般来说在合同法当中,如果双方订立了合同,合同已经生效了,最后一方没有能履行,好,我们可以告他违约,这没有问题的。你违反合同,不履行合同义务。现在的问题是合同没有成立,双方就没有合同,只是在磋商当中,谈判当中意向当中,或者说即使你最后成立了合同,可是最后合同被依法撤销了,或者被有权机关认定是无效合同,没法履行的。无效合同不能履行的,出现了这种情形的时候,那该怎么办你要告对方违约,对方说没有合同,无约可违,

双方还没有成立合同。或者成立了最后不生效了,或者生效了最后又被认定是无效的,这种情形你没法按照违约,因为在无效合同的前提之下,不能主张按照合同的约定来主张违约责任的。这样就有个新的制度来解决这些问题,就是所谓的缔约过错责任。

案例:

一外商与北京一公司磋商,准备在北京建立一个中外合资的医疗器械企业。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合同,需外经贸部门审批以后才能够生效的。双方签订了意向书,就共同做准备,后来双方签订正式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当时外商提出来,这个项目报上去会不会得到批准的,中方说没问题,因为北京很缺这个产业的,我们投资规模也比较大,生产新的设备,技术也很新,而且已经跟有关部门沟通过,认为这个企业是能批下来的。但是结果报上去以后,审批部门没给批下来,现在北京市同类的企业已经有十几家了,属于重复建设,不能再上马了。外方提出,合同正式签订了,签订以后报批这个期间,已经从德国定了很多货,设备,进行了人员的培训,花了100多万元港币培训人员,做了很多前期的准备工作,有很多的损失,前期准备工作本来是正常做的,企业成立以后,它就摊进设立成本。现在问题是企业没法设立的,合同不能生效,损失怎么办,外方就告中方。

答:这个时候中方是基于一种自信,典型的过失。追究缔约过错责任这种过错既有故意的过错,也包括过失的过错在里面。

问题:

1.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正在与丙公司谈判。甲公司本来并不需要这个合同,但为排挤乙公司,

就向丙公司提出了更好的条件。乙公司退出后,甲公司也借故中止谈判,给丙公司造成了损失。甲公司的行为如何定性(C)

A.欺诈

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C.恶意磋商

D.正常的商业竞争

2.甲、乙二企业就彩电购销协议进行洽谈,期间乙采取了保密措施的市场开发计划被甲得知。

甲遂推迟与乙签约,开始有针对地吸引乙的潜在客户,导致乙的市场份额锐减。下列说法中那些正确(BC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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