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国家开发银行金融债券承销主协议

合集下载

证券市场大事记

证券市场大事记

2003年证券市场大事记周菊荣2003年1月2日由权威组织发布的内地市场第一个交易所国债指数——上证国债指数(代码000012)以静态(通过报刊、网站等形式)正式对外发布,一段时间后将开始实时动态发布。

2003年1月2日企业债回购正式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其中三天回购品种证券简称RC-003,证券代码131900;七天回购品种证券简称RC-007,证券代码131901.深交所债券交易费率新标准也于同日开始实施,比原费率平均降低幅度达50%。

2003年1月6日《中国证券报》信息数据中心统计:2002年券商股票市场承销业务总量为778.4亿元,较2001年缩水三成;中国国际金融公司独占三分之一,其余三分之二由32家券商承销。

2003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规定将于2003年2月1日起施行。

2003年1月10日上证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实施细则》开始实行,正式开展大宗交易业务。

2003年1月11日第七届中国资本市场论坛在京举行。

本届论坛的主题是“中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与公司治理”。

2003年1月12日国内首家中外合资基金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业。

2003年1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目前已批准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以及渣打银行、汇丰银行和花旗银行三家外资银行的上海分行从事QFII境内证券投资托管业务。

QFII制度的引进是我国向外资开放国内资本市场的重要举措。

2003年1月14日财政部发出《财政部关于2003年记账式国债发行招标规则的通知》,作出的重大变化有,招标方式在原先单一的“荷兰式”基础上增添“美国式”招标方式,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的2003年国债承销团成员都可以跨市场参加国债招标活动。

2003年1月14日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指出,证监会将继续加强证券期货法治工作,大力推进诚信建设,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提高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不断改善市场结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03年第9号——发行2003年凭证式(三期)国债有关事项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03年第9号——发行2003年凭证式(三期)国债有关事项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03年第9号——发行2003年凭证式(三期)国债有关事项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3.08.25•【文号】财政部公告2003年第9号•【施行日期】2003.08.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债券,证券,国债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03年第9号)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03年凭证式(三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期国债发行总额500亿元,其中3年期250亿元,票面年利率2.32%;5年期250亿元,票面年利率2.63%。

二、本期国债发行期为2003年9月1日至2003年11月30日,采取按月分段发行方式,其中9月1日至9月30日发行200亿元,10月1日至10月31日发行200亿元,11月1日至11月30日发行100亿元。

各承销机构在规定的额度内发售本期国债。

本期国债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兑付不加计利息。

三、本期国债为记名国债,以填制“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的方式按面值发行,可以挂失,可以质押贷款,但不能更名,不能流通转让。

个人购买凭证式国债实行实名制,具体办法比照国务院颁布的《个人存款帐户实名制规定》办理。

四、在购买本期国债后如需变现,投资者可随时到原购买网点提前兑取。

提前兑取时,各购买网点按兑取本金的1‰收取手续费,并按实际持有时间及相应的分档利率计付利息。

从购买之日起,3年期和5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不满半年的不计息;持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年利率0.63%计息;持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年利率0.72%计息;持满两年不满三年的,按年利率1.44%计息。

5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满三年不满四年的,按年利率2.34%计息;持满四年不满五年的,按年利率2.43%计息。

五、发行期内如遇银行储蓄存款利率调整,尚未发行的本期国债的票面利率,在利率调整日按3年期、5年期银行储蓄存款利率调整的相同百分点作同向调整;尚未发行的本期国债提前兑取的分档利率,另行通知。

中国国债市场发展历程 与经验介绍 A Brief Introduction to China

中国国债市场发展历程 与经验介绍 A Brief Introduction to China

1998年开始实施积极财政政策 Experience from 1997 to 2005(p.3)
1998年起取消实物国债。 Physical bonds were canceled in 1998. 积极财政政策给国债市场带 The proactive fiscal policy 来两个重大变化: brings two great changes to 国债发行以中长期国债为主, government bonds market: 扭转了国债中短期化的趋势, Government bonds issue take 以适应基础设施项目周期较 medium and long-term national 长的需要。 debt as the main type, in order 商业银行重新被允许购买和 to meet longer requirement in project cycle of the 持有国债,这有助于其成为 infrastructure. 国债市场上的重要参与者和 Commercial banks were 投资者。 allowed to buy and hold the
中国国债市场发展历程与经验介绍
A Brief Introduction to China’s Domestic Government Bond Market
一、中国国债市场发展历程 (Development Experience in Government Bond Market ) 第一阶段(the first period):1981-1987年 第二阶段(the second period) :1988-1996年 第三阶段(the third period) :1997-2005年 二、中国国债市场发展经验与展望 (Prospect of China’s Government Bond Market)

人民币CDS产品的初步设计、定价及相关思考

人民币CDS产品的初步设计、定价及相关思考

人民币CDS产品的初步设计、定价及相关思考一、合理发展人民币信用衍生产品日益迫切当前愈演愈烈的美国次贷危机部分是由于滥用金融衍生产品所造成的,也是对各种金融衍生产品特点和缺陷的综合检验与反映,但特别值得指出的是次贷危机也证明了一些衍生产品的积极作用,如信用违约互换等产品,因为该类产品结构简单透明,并且为投资人提供了套期保值和风险管理的重要功能,在危机状况下起到了有效保护投资人的重要作用。

而当前人民币市场的信用衍生产品,缺乏合理、市场化的信用风险定价,这已严格抑制了企业、机构通过债券市场进行正常的投融资活动,市场融资效率受到很大影响。

从美国次贷危机和国际金融市场发展中学习信用风险管理的经验,适时推出合理有效、清晰透明的信用衍生产品已十分必要。

2007年10月银监会下发《关于有效防范企业债担保风险的意见》,要求商业银行不再为企业债发行提供担保,因此企业债券的发行只能采用集团担保、第三方担保或无担保的形式。

这一举措是推动信用风险市场化定价的重要举措,但在缺乏信用风险定价基准和相关衍生产品的情况下,发行企业的信用风险是被动地进入市场定价阶段。

无担保债券要求投资者完全承担发行体的信用风险。

但当前国内投资者多数尚不具备对信用风险进行定价的能力,且国内缺乏对冲信用风险的工具和市场,投资者对信用风险只能简单持有,这不仅使信用类债券定价陷入困境,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也面临严重瓶颈。

截至2008年6月底,企业类债券余额5890.45亿元,仅占人民币债券市场总额的4.27%,而其中真正无担保的纯企业信用类债券则更加稀少,发行的无担保纯信用类企业债券(不含短期融资券)为855亿元,占企业类债券发行总量的48.5%(见图1)。

其中的中期票据,是今年人民银行发行信用类债券的有益探索,全部为无担保产品,但仅限于5年以内期限,且已被暂时停发。

如将其扣除,截至2008年6月底,当年发行的其他信用类债券为120亿元,仅占当年企业类债券发行总量的11.67%(见图2)。

债券发行承销协议书6篇

债券发行承销协议书6篇

债券发行承销协议书6篇篇1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订:甲方:(发行人全称)乙方:(承销商全称)鉴于甲方拟发行债券,特委托乙方担任本次债券发行的承销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背景及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债券发行过程中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确保债券发行工作顺利进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承销方式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方式,为甲方本次债券发行提供承销服务。

承销方式采用余额包销的方式。

三、债券发行信息1. 债券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债券面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 债券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 债券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 发行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 发行价格:根据市场情况和甲方的要求,由乙方与甲方协商确定。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应确保本次债券发行的合法性,提供完整的发行申请材料和必要的批准文件。

(2)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承销费用及其他约定费用。

(3)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债券发行的宣传推介工作。

(4)甲方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尽职尽责地完成本次债券发行的承销工作。

(2)乙方应制定详细的债券发行计划,并报甲方备案。

(3)乙方应充分利用其资源和渠道,协助甲方进行债券发行的宣传推介。

(4)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文件进行审查,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5)乙方应对投资者进行适当性管理,确保投资者了解债券风险并自愿投资。

五、承销费用及支付方式1. 承销费用:乙方承销费用根据发行规模及双方约定确定。

2. 支付方式:甲方应按约定时间支付承销费用,包括固定费用和成功发行后的销售费用等。

六、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1. 若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国开债交易规则-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国开债交易规则-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国开债交易规则-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国开债是指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发行的债券,是我国债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国开债的发行和交易规则意味着国开债发行方和投资人之间的约定和规范,是保障债券市场正常运作的重要保障。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国开债交易规则的背景、基本原则、意义和展望,为读者提供全面的了解和认识。

通过对国开债交易规则进行深入分析,有助于促进我国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提高债券市场参与者的交易效率和市场透明度。

1.2文章结构1.2 文章结构本文将首先介绍国开债交易规则的背景,包括国开债的定义和发行形式,以及国开债市场的特点和发展现状。

接着,将详细分析国开债交易规则的基本原则,包括交易时间、交易对象、交易方式等方面的规定。

最后,将探讨国开债交易规则的意义和展望,分析其对债券市场的影响和未来发展趋势。

通过对国开债交易规则全面深入的了解,读者可以更好地把握国开债市场的运作机制,提高投资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

1.3 目的本文旨在深入探讨国开债交易规则的制定目的及意义。

通过对国开债交易规则制定的背景和基本原则进行分析,加深对这一规则体系的理解。

同时,借助对于国开债交易规则意义和展望的探讨,探讨这一规则在金融市场中的重要性和影响力。

通过对这些内容的研究,可以更好地指导和规范国开债交易的实践,提高国开债市场的运行效率和透明度,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和稳定。

2.正文2.1 国开债交易规则的背景国开债是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发行的债券,是中国债券市场中的一种重要品种。

国开债的交易规则的形成是经过长期实践和不断完善的过程的。

首先,国家开发银行作为中国政府授权的特定机构,其发行的债券具有一定的国家信用担保,因此受到投资者的广泛关注。

为了促进国开债市场的健康发展,相关部门逐步建立了一系列国开债交易规则,用于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其次,随着中国债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开放,国开债的市场规模逐渐扩大,参与主体也越来越多。

为了保障投资者的权益,提高市场透明度,国开债交易规则得以制定并逐步完善。

我国政策性银行法律法规汇编

我国政策性银行法律法规汇编

政策性银行法规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市场发行管理暂行规定 1998-11-28 (3)(1)国家开发银行 (7)国务院关于组建国家开发银行的通知 (7)国家开发银行机构编制方案 (15)国家开发银行内部机构职责分工和业务运行程序规定(试行) 1994-5-12 (19)国家开发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暂行规定 1994-6-10 (26)国家开发银行“借款单位借款申请和支付通知授权系统”使用管理试行办法 (28)国家开发银行授权管理暂行规定 (30)国家开发银行信贷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40)国家开发银行合同专用章管理暂行办法2002-3-2 (45)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利率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1996-3-22 (47)国家开发银行银团贷款管理暂行规定 1996-9-14 (49)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保证担保暂行规定》的通知 1996-8-6 (53)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抵押、质押担保暂行规定》的通知 1996-8-6 (55)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回收暂行办法》的通知 1995-1-25 (60)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信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1994-9-9 (65)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经理制暂行办法》的通知1997年4月24日 (68)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选择委托贷款业务代理经办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1996年5月1日 (70)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业务会计操作规程(试行) 1996-5-1 (77)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固定资产贷款利率及有关规定的通知 1994年8月22日 (85)国家开发银行异地统借统还项目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2000-4-6 (88)国家开发银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994年11月17日 (91)国家开发银行柜台前移贷款项目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1998年8月31日 (93)国家开发银行设备储备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1998年9月14日 (96)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基本建设贷款办法》的通知 (98)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工程保险管理暂行规定 1999.10.25 (101)国家开发银行对中瑞合作基金投资企业贷款暂行办法 2000-3-27 (104)国家开发银行军品生产线技术改造专项贷款管理办法 2000-1-3 (106)国家开发银行技术援助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2000-3-30 (108)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工程监理管理暂行规定 1999-10-12 (111)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委员会工作制度 2000-1 (113)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贷款委员会工作的若干规定》和《关于改进贷款项目贷款条件评审工作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1995年7月31日 (115)国家开发银行外汇固定资产贷款暂行办法 1998年7月3日 (119)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外汇流动资金贷款办法》的通知1996年8月15日 (125)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外汇业务对外签字权限管理办法》的通知 1994-7-26 (129)国家开发银行非现场稽核审计暂行办法 1998年1月22日 (131)国家开发银行稽核审计工作暂行规定 1994年9月27日 (134)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994年12月28日 (136)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995年2月13日 (147)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印发《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章程》的通知 1995年1月25日 (154)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委托代理业务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1996年7月17日 (156)(2)进出口银行 (158)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印发《出口卖方信贷项目评审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1996年7月10日 (158)国家开发银行境外代理行工作操作规程1994年8月1日 (163)中国工商银行办公室转发《关于国家开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及有关规定的通知》的通知1994-9-20 (168)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卖方信贷试行办法 1994年6月23日 (171)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印发《关于出口卖方信贷计息办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1996年11月11日 (174)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印发《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卖方信贷贷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995年10月25日 (175)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印发《中国进出口银行福费廷业务试行办法》及《中国进出口银行福费廷业务操作程序》的通知 1995-9-20 (178)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买方信贷试行办法1995年1月18日 (183)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印发《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买方信贷实施细则》的通知 1995年9月11日 (185)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买方信贷试行办法 1995年1月18日 (187)国家开发银行关于贷款利率及计息办法的通知 1995年9月8日 (189)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印发《中国进出口银行担保贷款有价单证管理办法》的通知1995年8月22日 (191)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印发《中国进出口银行人民币信贷资金调拨暂行办法》的通知1996年4月8日 (193)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印发《中国进出口银行外国政府贷款转贷业务暂行办法》的通知 1996年10月16日 (197)关于寄送《中国进出口银行外国政府贷款转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函 1996年10月25日 (201)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印发《中国进出口银行外国贷款转贷与赠款管理费用收取暂行办法》的通知 1996年9月17日 (202)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印发《外国政府贷款转贷项目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 1996年12月30日 (203)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印发《中国进出口银行办理中国政府对外优惠贷款业务暂行办法》的通知 1996年1月16日 (214)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印发《中国进出口银行外汇资金调拨暂行办法》的通知 1996年4月9日 (225)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印发《中国进出口银行境外短期外汇借款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1995年12月11日 (236)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外汇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的通知 1995年9月27日 (238)中国进出口银行会计制度 1995年1月18日 (298)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修改《业务统计制度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1996年12月30日 (321)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印发《关于修改我行业务统计制度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1996年12月26日 (322)中国进出口银行项目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1995年1月18日 (356)中国进出口银行章程 1994年3月19日 (359)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统计制度中增加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内容的通知 (361)(3)中国投资银行 (361)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个人银行结算财户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361)中国投资银行关于印发《中国投资银行境内外币金融债券销售兑付网点验收标准(试行)》的通知 (363)中国投资银行关于印发《中国投资银行办理国际金融组织地方贷款业务暂行办法》和《中国投资银行办理国际金融组织地方贷款业务内部管理规程》的通知1992年9月26日 (365)(4)农业发展银行 (371)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商业贷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371)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划转信贷资产与负债规定的补充意见》的通知 1994年6月16日 (37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组建方案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章程 (376)国务院关于中国加入亚洲开发银行的通知 (38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统计制度中增加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内容的通知1994年8月2日 (390)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市场发行管理暂行规定 1998-11-281998年11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市场发行行为,保证市场发行的公正、公开、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银行债券投资的基本概况及监管要求

银行债券投资的基本概况及监管要求

银行债券投资的基本概况及监管要求专题调研报告2012年11月合规部拟稿:刘学俊审校:赵一峰第一章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概况 (3)第一节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的作用 (3)第二节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及发展概况 (4)一、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展现状 (4)二、商业银行债券投资业务及其对债市的影响 (5)三、2010年银行间债券市场数据参考 (7)第二章银行间债券投资的原则及与投资风险 (10)第一节银行间债券投资的原则及策略 (10)一、银行间债券投资的原则 (10)二、债券投资策略 (11)第二节债券投资与贷款收益比较 (12)第三节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风险 (13)一、主要投资风险 (13)二、监管要求 (14)三、风险防范措施 (15)第三章银行间债券投资监管要求 (17)第一节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的准入要求 (17)第二节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类型及监管要求 (18)一、银行间债券市场可投资债券类型 (18)二、银行间债券市场主要交易类型及监管要求 (19)三、主要监管法规目录及部分主要法规条文 (22)第一章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概况第一节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的作用债券投资是调整银行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质量的有效工具。

近几年来,随着银行间债券市场份额的扩大,中小金融机构逐渐适时调整经营策略,积极开展债券投资业务,参与交易的债券品种也逐年增加,债券投资业务规模迅速扩大。

债券业务也已逐渐成为中小金融机构一个新的利润增长点。

目前参与投资银行间债券主要有以下作用:首先,债券投资有利于商业银行减少经营风险。

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的流动性较差,风险大,且不易化解,而目前按规定商业银行可以购买交易的债券一般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和流动性,银行进行债券投资,有助于改善银行的资产结构,降低经营风险。

其次,有利于增加银行资产的流动性。

保持资产的流动性是银行业务经营的重要原则。

资产流动性的高低是银行经营活动是否稳健的重要标志之一。

在具有流动性的银行资产中,一般除库存现金、同业拆出和可转让大额存单外,就是债券投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2003年国家开发银行金融债券承销主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

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债券发行人(以下称甲方):国家开发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9号
法定代表人:陈元
债券承销人(以下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甲方经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批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采用招投标方式发行“国家开发银行金融债券”(以下简称“债券”),负责债券招投标发行的组织工作;乙方自愿成为承销团成员,承诺参与投标,承销债券, 履行相应的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人民银行《关丁印发<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市场发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银发[1998]576号)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债券种类与数额
本协议项下债券指甲方按照2003年人民银行批准的债券发行计划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采用招投标方法发行的债券。

乙方承销额包括中标数量和基本承
销额度。

中标数量指每期债券发行时,承销商有效投标后,由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按
规定办法确定的各承销商中标的承销数量。

基本承销额度是指由本协议确定的、无论承销商中标与否,各承销商均按中标的价格 /利率承销债券的数量。

第二条承销方式
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承销团,采用承购包销方式承销债券。

第三条承销期
每期债券的承销期(是指甲方发行日至缴款日之间的时间)由甲方在发行公告和/或招标发行办法中确定。

第四条基本承销额度
2003年甲方发行债券的基本承销额分为0.3亿元、0.5亿元、1亿元、2亿元、5亿元五档,由乙方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其中一档。

在甲方发行有基本承销额度的债券时,乙方对基本承销额度无需进行投标,但无论中标与否,乙方均应按中标的价格/利率承销基本承销额度以内的债券。

甲方在发行期限短丁1年或发行量低丁100亿元(含)的债券时,不设基本承销额度。

第五条承销款的支付
每期债券发行结束后,乙方应按发行系统显示的《缴款通知书》和该期债券发行办法的要求,将债券承销款及时足额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第六条承揽费(原发行手续费)及支付
甲方在每期债券的招标发行办法中确定该期债券的承揽费率(费率可以为0),在收到乙方承销款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承揽费划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第七条兑付手续费的支付
甲方在每期债券的招标发行办法中确定该期债券的兑付手续费率(费率可以为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