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艺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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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艺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

变更、延续、补证、注销办事指南

(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除外)

一、审批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二、审批条件

(一)基本要求

1、符合总量布局规划的要求;

2、有企业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3、有确定的经营范围;

4、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固定的经营场所;

5、经营场所的安全、消防设施、卫生条件和边界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场地要求

1、经营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居民楼(含商住两用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

2、经营场所地点与中小学校周围直线距离不得少于200米;

3、经营场所经营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不包括停车场、仓库、厕所、办公区、缓冲区等非经营区域面积),以平均面积5平方米/台的标准核定机器数量,装机量不少于100台。

(三)设备要求

1、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游艺娱乐器材设备;

2、经营场所所使用的机型机种必须符合文化部《游戏游艺市场准入机型机种指导目录》(网址/youxiji中国文化市场网)规定的游戏游艺机。

(四)申请人条件

1、外国投资者可以与中国投资者依法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外商独资经营的娱乐场所。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应向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申请;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1)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2)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3)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4)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三、需提交的材料

(一)变更法人、投资人、主要负责人或变更企业名称

1、申请报告和《海珠区文化经营单位办理文化许可证登记事项申请表》(一式1份)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准予变更登记(变动申报事项)通知书和已变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核对原件交复印件,各一式1份)

3、原《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一式1份)

4、变更法定代表人、投资人、负责人的,提交新、旧法定代表人、

投资人、负责人的身份证;非本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一式1份)

5、变更法定代表人、投资人、负责人的,还要提交拟变更人员无《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书面声明及拟变更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只变更企业名称的不用提供,一式1份)

6、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变更法人的提供)和股份、合伙企业的董事会决议任命书(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一式1份)

7、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未有房产证的,需提交《建筑规划许可证》和《建筑规划验收合格证》(产权性质和用途不能为住宅用途)及《广州市海珠区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属租赁场所经营的,需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和国土房管部门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材料;(属自有房产不需提供此项材料)(核对原件交复印件,一式1份)

(二)许可证有效期满延续换证

1、申请报告和《海珠区文化经营单位办理文化许可证登记事项申请表》(一式1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一式1份)

3、原《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一式1份)

4、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未有房产证的,需提交《建筑规划许可证》和《建筑规划验收合格证》(产权性质和用途不能为住宅用途)及《广州市海珠区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属租赁场所经营的,需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和国土房管部门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材料;(属自有房产不需提供此项材料)(核对原件交复印件,一式1份)

5、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出具的该娱乐场所边界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有关文件(核对原件并复印件,一式1份)

6、《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核对原件并复印件,一式1份)

7、有更换游艺游戏设备的,要提供新设备新设备目录(须符合文化部《游戏游艺机市场准入机型机种指导目录》的机型机种)和功能说明书等相关文字、图片材料(每类机型机种正面全景彩色照片;同类机型机种可提供一张,注明总台数即可)及设备依法生产的相关证明(购买合同书、发票或收据等凭证及设备销售公司和生产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一式一份)

(三)改建营业场所

1、申请报告和《海珠区文化经营单位办理文化许可证登记事项申请表》(各一式1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一式1份)

3、原《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一式1份)

4、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未有房产证的,需提交《建筑规划许可证》和《建筑规划验收合格证》(产权性质和用途不能为住宅用途)及《广州市海珠区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属租赁场所经营的,需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和国土房管部门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材料;(属自有房产不需提供此项材料)(核对原件交复印件,一式1份)

5、经营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标明游戏、游艺机摆放位置和数量)(一式1份)

6、环境保护行政部门重新核发的该娱乐场所改建后符合环保标准的

批准文件(核对原件并复印件,一式1份)

7、公安消防部门重新核发的该场所改建后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核对原件并复印件,一式1份)(四)补证(遗失或损毁)

1、补证申请书

2、《海珠区文化经营单位办理文化许可证登记事项申请表》

3、登载遗失声明的报刊或原《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未毁损部分

4、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未有房产证的,需提交《建筑规划许可证》和《建筑规划验收合格证》(产权性质和用途不能为住宅用途)及《广州市海珠区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属租赁场所经营的,需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和国土房管部门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材料;(属自有房产不需提供此项材料)(核对原件交复印件,一式1份)

5、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出具的该娱乐场所边界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有关文件的批准文件(核对原件交复印件,一式1份);

6、《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核对原件并复印件,一式1份)

7、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一式1份)

(五)扩建、变更经营地址

扩建、变更娱乐场所经营地址(迁址)需按新设立所需材料和程序审批。

(六)注销

1、依申请注销:

(1)注销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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