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医保报销办理须知
关于大学生医疗保险报销的有关说明

自2012年9与1日起,我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受理单位由埇桥区医保中心更改为宿州市医保中心,现将学生医疗保险报销事宜作如下说明:
一、门诊报销
东校区:报销时间:每周四全天,上午9:00—11:30
下午2:00—5:00
报销地点:东区逸夫楼一楼大学生事务中心
西校区:报销时间:每周二全天,上午8:00—11:30
下午2:00—5:00
报销地点:西校区校医院
二、住院报销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正常情况下应在宿州市内医院住院治疗,如需要转院治疗,必须拨打电话3066905开转诊申请。
寒暑假、“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或在校外实习期间,如有病需要住院治疗,必须先拨打电话3066909进行备案。
学生住院治疗结束后,如未能在宿州市就医医院报销的同学,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住院病历、有效医疗费收据原件(包括住院证明、出院小结、用药清单、正式发票、检验报告等相关原件)、费用明细清单、身份证复印件(2张)、个人银行卡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于每周三下午2:00-5:00交到大学生事务中心贾学彬老师处,由贾学彬老师每月到宿州市医保中心统一为同学们办理住院报销手续。
注:住院治疗报销要先宿州市医保中心报销。
大学生医保报销比例以及流程是什么?

大学生医保报销比例以及流程是什么?1、医疗费用不满1000元的部分,报销35%;2、医疗费用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报销45%;3、医疗费用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部分,报销55%;4、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65%。
大学生作为国家重点培养的对象,也会在各种政策上被给予照顾或者优待,就比如医疗保险。
一般学生都会觉得医疗保险离自己很远,平常都不会关注这些消息,等需要报销的时候因为事先没有了解情况而不能报销。
下面小编将具体介绍▲大学生医保报销比例以及流程等具体内容,以帮助大家更全面地了解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内容。
▲一、大学生医保报销比例和范围参保大学生因疾病发生的起付标准(300元)以上的住院医药费用,按照以下标准分段累进补偿,年度最高补偿限额为30000元。
▲(一)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给予报销,其余部分个人自付:1、医疗费用不满1000元的部分,报销35%;2、医疗费用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报销45%;3、医疗费用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部分,报销55%;4、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65%。
▲(二)在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给予报销,其余部分个人自付,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1、医疗费用不满10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55%、65%和75%;2、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不满20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0%、70%和80%;3、医疗费用在20000元(含20000元)以上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5%、75%和85%。
▲二、大学生医保报销流程1、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再凭《市城镇居民大学生医疗保卡》、身份证、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费用总清单(费用明细清单)、疾病诊断证明书、有效票据(发票原件)、医嘱、病案首页复印件,学校开具的证明,转院还需提供转院证明、外伤治疗的还需学院开具的相关证明等。
大学生住院报销须知

大学生医保保险说明一. 大学生医疗保险报销分两部分:一部分是门诊报销(每学年每位学生可使用一卡通在校医院消费130元)。
一部分是住院报销。
二. 住院报销又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只要是在校的全日制的学生都享受,学生自己不用交钱),一部分是商业保险(学生每年自缴50元,开学时统一购买)。
三. 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累计支付少于3.5万元)和大病补充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累计支付3.5万元或超过3.5万元)。
四. 入校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由南昌市医保局统一制作医保卡(个别信息不全没有拿到医保卡的学生请到蛟桥园医院医保办进行手工报销),学生凭卡去南昌市各大定点医院就诊并直接进行结算,医院开出的结算发票,费用清单,疾病诊断书,出院小结送商业保险进行再次理赔(请到蛟桥园医院医保办进行手工报销)。
五.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手工报销所需材料:医院正规原始发票,正规原始费用总清单(日清单不行),出院小结,疾病诊断书,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发票,出院小结,费用清单上的出入院日期要求一致,不一致,需重新提供材料。
如在原材料上修改的,请在修改处加盖医院公章补充说明:学生在南昌市内定点医院住院必须刷医保卡办理入院手续,未刷医保卡的住院费用将无法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补充保险不予赔付说明: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目录以外的费用;2.健康体检、计划免疫、计划生育、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的费用;3.工伤医疗费用;4.未办理转诊手续自行外出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5.交通事故、服毒、自杀、自残自伤、酗酒、吸毒、打架斗殴、犯罪行为等所致的医疗费用;6.能获得民事赔偿的医疗费用;7.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其他不予补助的医疗费用。
大学生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所需材料说明1、医疗费用报销凭证/结算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累计支付3.5万元)。
大学生医疗保险分类及报销流程

大学生医疗保险分类及报销流程
一、住院:全国医保联网医院住院均可,入院手续办理后(立即)
1、编辑短信发送个人信息到医保办张老师手机报备(****),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学院名称、学号、入住医院名称、医生诊断病种、入院日期(包括年月日)、医院等级、住院学生电话号码,共计10项内容。
短信编辑格式范例如下:赵某某、女、51021219910101xxx、****学院、*****、****医院、阑尾炎、2013.11.18、二级甲等、*****。
2、如在**市内三级医院住院和异地住院,应在住院后5个工作日内,致电***区医保中心报备以上个人信息。
报备电话:******
如在**市内一、二级医院住院则无需报备**区医保中心。
3、住院时应加强与医生的沟通,尽量选用医保药,避免使用自费药,这样报销比例会高一些。
4、市内住院,入院时先由学生垫付医疗费用,出院时直接凭本人身份证在医院费用结账处领取医保报销费用。
5、异地住院,由学生先自行垫付全款,回校后凭以下手续到校医保办报销医保费用。
(1)住院费用发票(原件);
(2)住院费用清单(每页必须加盖医院鲜章);
(3)入院记录和出院记录病历小结(都必须加盖医院鲜章);
(4)病历首页诊断证明(必须加盖医院鲜章)、
(5)医院等级证明(必须加盖医院鲜章)、
(6)身份证复印件。
6、如有疑问请致电****** 老师提供咨询。
二、门诊
我校学生医保门诊定点为学校****医疗卫生中心,参保学生凭本人医保卡(或身份证)就诊和办理结账手续。
大学生报销医疗费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大学生报销医疗费的流程及注意事项一、普通门诊需要材料:公立医院的发票原件,学校发的医保卡(南京市市民卡),上学期间需有医务室的转诊病例。
二、住院(一)在南京市住院:参保学生患病需要住院治疗的可凭医保卡(南京市市民卡)直接到全市任意一家公立医院包括(一级、二级、三级医院)或专科医院办理住院,直接在医院的医保办办理住院治疗,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出院时由参保学生凭医保卡直接与医院结算报销,属于参保学生个人负担的费用,有参保学生本人直接付给医院。
属于统筹基金负担的,由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医院结算。
注意:已经参保学生并已经有医保卡的学生在南京市任何医院入院时必须出示市民卡,未持医保卡(南京市市民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个人自理。
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二)已经参保学生因新生医保卡未发,老生续保缴费尚未成功期间在南京市医院住院治疗的,发生的住院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出院后须带好如下相关材料:1.出院小结、2.医疗费用明细清单、3.结算发票原件(自留复印件)、4.需要在材料里面提交情况说明,注明未用医保卡住院的原因,学院盖章,并承诺下不为例。
(三)参保学生在异地实习、转外就医以及寒、暑假期间等发生的住院费用如何报销?(1)参保学生因家人照顾方便在原户口所在地住院,发生的住院费用现有个人垫付,出院后须带好如下相关材料:1.出院小结、2.医疗费用明细清单、3.结算发票原件(自留复印件)、4.所在学院盖章的证明。
(2)参保学生因病情需要转往外地住院(包括门诊大病),不是南京又不是原户口所在地住院的,出院后须带好如下相关材料:1.出院小结、2.医疗费用明细清单、3.结算发票原件(自留复印件)、必须请原籍地最高级别医院或者南京三甲医院提供建议转诊证明,并附申请表。
(3)有商业保险报销的:提供商报报销金额,若保险公司收取了发票原件,则需要提供发票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公章。
原籍地社会保险有报销的(包括新农合),2017年9月1日以后发生的费用不再报销,大学生医保和当地社会保险待遇不能重复享受,只能享受其一。
大学生医保门诊、住院报销须知

大学生医保门诊、住院报销须知一、大学生医保有效期:参加X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参保人员待遇有效期按自然年度计算(含合并缴费的其他险种),从保险年度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大学新生参保X市第一年保险有效期为入学当年9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
二、大学生医保报销比例:门诊:普通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为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总额60%,一个保险周期报销上限为500元;意外伤害门诊为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50元以上部分90%,一个保险周期报销上限为800元。
住院:学生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含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其数额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个人先支付应由个人自付的费用后,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根据医疗机构级别按比例支付。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一级医疗机构85%,二级医疗机构75%,三级医疗机构60%。
住院起付标准:起付标准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在支付报销范围内住院医疗费时的起付金额,标准以下的部分由个人承担。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一级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医疗机构200元,三级医疗机构500元。
三、大学生医保报销流程:(一)门诊费用我校参保学生首诊医院为校医院。
1、普通门诊参保学生在校医院发生的门诊费用,凭医保电子凭证或X市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
在校医院或经校医院同意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为三甲医院)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诊全额垫付医疗费,校医院门诊费用报销请携带门诊原始票据凭医保电子凭证到学生医保办报销医疗费用;校外医院门诊医疗费用报销请携带门诊费用原始票据、门诊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处方笺、检查化验报告单、身份证复印件到学生医保办报销。
2、意外伤害门诊参保学生因外伤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凭意外受伤情况说明(内容包括受伤时间、地点、起因、经过、结果,无第三方责任人同时请证明人签字,格式自拟,本人所在学院盖鲜章)、社保定点医院的有效收费票据、门诊病历、门诊费用清单、处方笺、检查报告单、身份证复印件到学生医保办报销。
大学生医保报销流程

大学生医保报销流程
学生医保报销是让学生更好地去获得服务的手段,但是在了解这
一过程之前,学生们必须先来了解学生医保,了解它的历史。
首先,学生要通过线上申请或者现场申请方式获得学生医保卡,
以便可以就医时使用。
其次,需要确认自己的身份和贷款状况,并且
同意学生医保相关的规范和条款。
接下来,应",首先缴纳一定的费用。
学生可以自行缴纳,也可以由学校的财政部门代为缴纳,这完全取决
于学校的情况。
接下来,学生应该提出并提交就医报销申请,生成报销单据,并
携带相关证明,前往规定的报销服务机构办理医疗报销手续。
最后审
核报销单据无误后,报销机构将对报销费用进行核实,核对费用用途,最终完成学生医保报销手续。
基本上,学生医保报销流程虽然有些繁琐,但是只要学生们全力
以赴,仔细跟踪每一步流程,就可以很容易的完成申请,并有效的节
省自己的就医费用。
湖南科技大学学生医保须知【模板】

**大学学生医保须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相关文件精神,大学生按照属地原则,参加学校所在地城乡居民医保,每年9月份按照湘潭市人社局个人缴费标准参保后享有相应待遇。
但下列情况不属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1、应该从工伤保险中支付的;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4、在境外就医的;5、国家和我省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形(比如:违规、自残、自杀、整形、整容等)。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一、门诊医药费报销(一)、根据省人社厅、湘潭市医保局相关文件精神,学生在本校医院就医时,享受当年相关门诊报销待遇。
(二)、每年11月份(任一周三)报销当年度在校医院看病时,医生不能处理的疾病所发生的医疗费,跨年作废。
(如果是急病、重病可以在湘潭市以及省内外的任一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根据住院相关政策享受不同级别报销)。
二、住院报销:在医保定点医院及有效范围内(参保有效期)的住院,可享受医保相关政策,未经同意的异地住院按照同档次再下浮15%。
不同级别的医院,报销比例不同,累计最高报销限额15万元。
(一)、在湘潭市内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在相关医院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住院手续,出院结算时只需负担自己的自付部分。
结算后的自付部分再去科大综合楼A202咨询商业保险报销。
(二)、离开湘潭市住院,必须先备案,电话:********,否则按照相应报销比例下降15%。
(慢性病先备案,急诊不超过三天)1、转诊操作流程:电话备案后,按照备案处工作人员的要求选择以下转诊方式:(1)、手机下载“智慧人社”APP,本人身份证号码注册登录后选择“医保专栏”里的“异地就医”,按照相应的提示,自助转诊,可以免去医保窗口办理。
(2)、带“照片2张、身份证及社保卡、住院证复印件”到“湘潭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6号医保窗口办理转诊。
意外伤害住院需要在24小时内报保险公司备案,电话********。
2、转诊没成功的住院费用,出院后任一周三到北校医院401医保办交相关报销资料,由校医保办去医保局办理报销,报销款大约在2-3个月直接打银行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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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医保报销办理须知
1、办理对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已注册学籍且已缴纳该年医保费
用(20 元)的学生。
(继续教育学院及学籍不在我校的学生不在受保
范围)
2、有效期限:每次缴费有效期一年,从缴费当年9 月1 日至次年8 月31 日。
(当年未缴费或过期后未续办的不予报销)
3、报销范围:在二甲以下公办医院(如武汉市第一至第十六医院)
且住院治疗的学生。
(在三甲医院,如同济、协和、省人民、中南、
省妇幼、陆总及民办医院治疗等均不予报销;在外地医院治疗需由院方开具医院等级证明并加盖公章)
PS:重.症.疾.病.二甲以下医院无.法.治.疗.,需转往三甲医院的,由原收治医院开具相关转院证明后,可报销三甲医院治疗费用;直接前往三甲医院治疗不予报销。
4、报销方式:在武汉市内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时,可直接向医院
医保科出示学生身份证办理报销,经核查该生医保有效后,医保报销费用会自动在结账时扣除,学生只需支付剩余费用,出院后也无需再向学校上交住院材料。
若在武汉市郊区、外地或市内无法办理医保的规定医院就医,则需在出院后三个月内将相关材料交至学工部102 办公室,并领取填写《大学生医保现金申报审核表》。
学工部每月将统一报送医保中心,
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报销(每月5 号前上交,逾期将推迟到下月初再报送医保中心)。
5、报销所需材料:①情况说明(注明就诊时间、就诊医院、因何原
因到该医院就诊);②学生身份证复印件;③医院相关材料:住院发
票原件(使用体内置换材料或置换人工器官的,须提交发票原件)、费用汇总清单原件(总金额须与发票原件金额相符)、病案首页、长期或临时医嘱、出院小结、手术记录(无手术治疗的不需上交)、医院等级证明(外地医院需上交)。
重.要.提.示.:报销材料原件上交医保局后不论办理成功与否均不予
退还,若材料另有他用,如办理商业保险理赔等,请学生自留复印件
并加盖医院公章。
6、报销结算:材料上交学校后,需等待医保中心核定批复,准予报
销的学生接到学工部通知后,凭身份证、学生证领取结算单,再凭结
算单到学校财务处领取报销现金。
(还需办理商业保险的请将结算单
原件留存)
说明:
1、学工部只负责收取相关材料并将材料上交。
报销比例及金额等详
细事宜由洪山医保处核定。
2、洪山医保处办理时间为每月 5 至8 日,办理时间大概需要2-3 个月,请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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