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各项管理制度汇编
财政工作规章制度汇编表

财政工作规章制度汇编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财政工作流程,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具有财政管理权限的机构和个人,包括政府部门、财政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第三条财政工作应当遵循坚持总体财务平衡,严格控制财政支出,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财政工作应当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做到预算编制科学合理,执行严格规范,监督检查有效。
第五条财政工作应当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数据统计,加强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问题。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六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年度预算,明确收支规模和结构,保证财政支出的合理性。
第七条预算编制应当严格遵循法定程序,重点预算、项目预算、绩效预算等具体预算要求,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第八条预算执行应当依法依规,严格遵守预算支出的程序和要求,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合法流转。
第九条预算执行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定期进行审计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有效性。
第十条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资金变动应当及时登记和报销,确保财政账务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资金管理应当坚持节约用水、优先开发、精打细算的原则,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合理配置。
第十二条资金管理要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资金监管,杜绝贪污腐败。
第十三条资金管理要加强风险管理,加强资金监管,减少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十四条资金管理要遵循规范操作原则,加强内部财务监管,确保资金的流通和使用符合法律规定。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财务管理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重点明细账账务管理,提高财务报表的透明度和真实性。
第十六条财务管理应当加强风险防范,加强内控管理,做到整体风险控制,提高风险的应对能力。
第十七条财务管理应当强化内部审计,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确保财务管理的高效性。
县财政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三篇)

县财政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机关管理规定一、作息时间。
严格执行机关作息时间和签到制度(准时签到和迟到签到),不得迟到或早退,对于无故迟到、早退者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罚款____元,第三次给予罚款____元,情节严重者给予解聘处理。
二、请销假制度。
1、出差。
出差人员填写出差申请,分管领导批准,报农场党政办公室及政工部备案,由办公室主任向场长报告出差人员情况。
出差回来后及时向办公室销假。
2、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由本人填写请假条,分管领导批准,报农场党政办公室及政工部备案,由办公室主任向场长报告请假情况。
假期结束后,及时向办公室销假。
3、事假。
事假月累计____天以上(含____天)扣发半月奖金;月累计____天以上(含____天),扣发当月奖金;季度累计____天以上(含____天),扣发当季度奖金;半年累计____天以上(含____天),扣发半年奖金;全年累计____天以上(含____天),扣发全年奖金。
4、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对于无故不上班者和到假期不销假又不上班者,三天以内扣发当月工资,三天以上给予解聘处理。
6、每月由办公室通报____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
1、出差。
县财政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改进工作人员在执法、执纪、服务环节的工作作风,使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局____工作高效、廉洁、务实,经局党组会议通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干部职工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第二章工作规则第三条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财政部门、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办事,接受社会监督,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
2、局机关干部职工要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服从安排、顾全大局、清正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财政所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财政所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高效和透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财政所所有财务活动,包括预算编制、资金管理、收支管理、资产管理、会计核算、内部审计等。
第三条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原则:依法进行财务活动,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
2. 规范原则:财务活动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执行。
3. 严谨原则:财务工作要求严谨细致,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4. 效率原则:提高财务管理效率,降低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四条财政所预算编制应遵循全面性、合理性、科学性原则,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进行编制。
第五条预算编制程序:1. 收集资料:收集编制预算所需的各项数据和信息。
2. 编制草案:根据收集的资料编制预算草案。
3. 汇总审核:对预算草案进行汇总和审核。
4. 报批执行:将预算草案报送上级财政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执行。
第六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应按程序报批,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七条资金管理应确保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第八条资金收入管理:1. 收入应按时足额上缴,不得截留、挪用。
2. 建立收入登记制度,对收入进行分类、汇总、统计。
第九条资金支出管理:1. 支出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
2. 支出凭证必须齐全、真实、合法。
3. 建立支出审批制度,严格控制支出。
第十条资金结算管理:1. 资金结算应通过正规渠道进行,确保资金安全。
2. 定期对资金结算情况进行核对,确保资金流向清晰。
第四章收支管理第十一条收支管理应坚持收支两条线,确保收支平衡。
第十二条收入管理:1. 收入应按规定的科目和标准进行核算。
2. 收入应及时入账,不得拖延。
第十三条支出管理:1. 支出应根据实际需要和预算安排进行。
2. 支出凭证必须齐全、真实、合法。
3. 支出必须经过审批。
财政所财务制度大全

财政所财务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财政所的财务管理行为,保障财政所的财务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政所财务管理制度适用于财政所的全体工作人员,并严格执行。
第三条财政所应当依法设置财务管理部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行为。
第四条财政所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财务监督管理体系,加强财务风险防范。
第五条财政所应当执行科学决策,公开透明财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条财政所应当根据业务发展和财务状况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第七条财政所财务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由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报财政所负责人批准。
第二章会计核算制度第八条财政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设基本账簿,定期进行会计核算。
第九条财政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财务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
第十条财政所应当自行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财务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一条财政所应当建立健全会计制度,明确会计核算方法和程序,保证会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财政所应当建立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财务报表,及时公布并报送有关部门。
第十三条财政所应当建立资产清查制度,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四条财政所应当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章资金管理制度第十五条财政所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六条财政所应当建立预算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年度预算,实行预算绩效管理。
第十七条财政所应当建立资金管理制度,保证资金来源合法,使用合理。
第十八条财政所应当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经济责任。
第十九条财政所应当建立财务控制制度,规范预算执行和支出管理。
第二十条财政所应当建立资金监管制度,加强对资金流向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章税收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条财政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税收管理,履行纳税人的税收义务。
第二十二条财政所应当建立税收征管制度,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征收税款。
财政所内部各项管理制度

财政所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一、组织管理制度1.办公室设立:明确定义财政所办公室设立的职责、权限和工作职责。
2.职责分工:明确财政所内部各个岗位的职责,并制定细则和工作流程。
3.组织架构:设立财政所内部各个部门,明确各个部门之间的职责和协作关系。
二、人事管理制度1.人员招聘:制定招聘流程和标准,确保各个职位的人员能力和背景符合要求。
2.员工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培养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岗位评价:制定评价标准和流程,对员工的绩效进行评估。
4.奖惩制度:制定奖惩政策,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三、财务管理制度1.预算控制:制定预算流程和标准,对各项支出进行预算控制。
2.费用报销:明确费用报销的流程和审批权限,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3.资产管理: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制度,对财政所的资产进行管理和监控。
四、文件管理制度1.文件起草:制定文件起草的标准和流程,确保公文的规范化和准确性。
2.文件审批:设立文件审批流程,加强对文件的把关和监督。
3.文件存档:建立文件存档系统,对文件进行归档和管理,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五、信息管理制度1.信息安全: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对财政所的信息进行保护和监控。
2.信息共享: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共享。
3.数据管理:制定数据管理流程和标准,确保数据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六、绩效管理制度1.目标设定:制定年度目标和计划,明确每个岗位的工作目标和绩效指标。
2.绩效评估:设立绩效评估流程,对员工的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
3.绩效激励:制定绩效激励政策,对绩效优秀的员工进行奖励和激励。
七、监督管理制度1.内部审计: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对财政所的各项工作进行内部审计。
2.监督检查:设立监督检查组织,对财政所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3.违纪违规处理:建立违纪违规处理制度,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以上是财政所内部的一些重要管理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可以提高财政所的工作效率,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管理,确保财政所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财政局内部管理制度

财政局内部管理制度一、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财政局应建立明确的组织结构,并对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进行清晰的分工。
包括设立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财政局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控制,确保资金的合法使用和准确和准确的账务记录。
二、内部控制制度财政局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
这些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应遵循法律法规和财政局的政策指导。
三、预算管理制度财政局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局的政策,制定年度预算计划,并进行严格的预算执行和监督。
包括预算编制、审核、执行、监控和评价等环节,以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四、财务管理制度财政局应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报告、资产管理、债务管理、财务分析等方面。
财务报告应按照会计准则和财政局的要求进行编制和披露,以向上级机关和社会公众提供真实、准确的财务信息。
五、审计监督制度财政局应建立独立的审计监督制度,即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对财政局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控制。
内部审计机构应定期对财务活动进行审计,并向财政局的管理层提供审计报告,以便及时发现和纠正潜在的问题。
六、监督机制和问责制度财政局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问责制度,确保内部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包括制定监督措施、建立投诉渠道、设立信访部门等,以便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七、培训和绩效评估制度财政局应建立员工培训计划和绩效评估制度,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员工的绩效评估应按照财政局的绩效指标和标准进行,并与其岗位工资相关联,以激励员工提高绩效。
总之,财政局内部管理制度对于保障财政活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至关重要。
财政局应制定并执行一系列的制度和措施,以确保其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透明性和高效性。
这不仅有助于提高财政局的绩效,还有助于加强社会公众对财政机关的信任和支持。
市财政机关管理制度汇编

市财政机关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财政机关管理,规范财政工作,提高财政管理效率,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市财政机关管理遵循政治稳定、服务经济发展、推进改革创新、服务社会民生的宗旨,坚持独立行使财政管理职能,保持财政管理的公正、公平、透明。
第三条市财政机关管理依法依规、廉洁高效的原则,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市财政机关管理制度,推动财政管理现代化。
第四条市财政机关管理应当遵循科学、民主、法治的原则,加强组织建设,培养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财政管理队伍,健全各项工作的管理制度,实现市财政机关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
第五条市财政机关管理应当加强对干部员工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和廉政防线意识。
第六条市财政机关管理应当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和管理,推动市财政机关管理向现代化迈进。
第二章财政管理制度第七条市财政机关管理应当加强对财政收支的监管,建立健全财政收支审计制度,加强对各类财政资金的监控,严格控制财政支出,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
第八条市财政机关管理应当加强对税收的管理,依法规范税收征收工作,加强对税收征收人员的培训和监督,保障财政收入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第九条市财政机关管理应当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制度,严格控制预算支出,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保证预算资金的合理利用。
第十条市财政机关管理应当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和管理,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依法依规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稳定。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市财政机关管理应当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财务工作的科学、规范、合法。
第十二条市财政机关管理应当加强对财务报告的编制和监督,建立健全财务报告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财政局各项规章制度

财政局各项规章制度【篇一:财政所内部各项管理制度】财政所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第一条财政所设置专职出纳会计,非出纳会计不得经管现金。
第二条现金管理应严格支出范围、收入及时缴存。
第三条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三天的日常公务开支所需确定,月末现金余额控制在1000元以内,严禁“白条”抵库。
第四条现金收付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否则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五条现金支付原始凭证应加盖“现金付讫”戳记。
第六条个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因公临时借用现金要及时办理报支手续,否则,要及时入账。
第七条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完善保管措施,确保现金安全。
非税收入管理制度第一条非税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主管部门集中收入、经营服务性收入及利息收入等。
第二条非税收入实行依法征收、票款分离、银行代收、专户存储管理办法。
第三条组织收入须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监制或印制的合法票据。
第四条非税收入统一纳入预算会计核算。
第五条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财政票据管理制度第一条财政票据指财政部门统一监制或印制的票据,是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结算的合法凭证。
第二条财政所总预算会计具体负责财政票据的管理。
第三条财政票据实行限量领购、定期缴验制度。
第四条首次申领票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证件。
第五条领购票据时需持有《票据登记簿》,缴旧领新。
第六条在票据启用前,应检查票据是否有缺项、少联、错号等情况。
第七条按“票款分离”收缴办法将所收资金缴入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八条严格按规定的用途使用票据。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为切实规范和加强镇政府固定资产管理,逐步规范镇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结合镇级政府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第一条镇政府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制度(一)财政所必须设有专人管理固定资产,并对所用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前言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严肃机关单位纪律作风,进一步规范财政干部的行为,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全面提升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着力打造一个规范的理财制度体系,创建一个有效理财的运行机制,营造一个良好的理财氛围。
根据黄财发[2016]43号文件精神,在对原制度、办法整理完善和重新修订的基础上,形成了县财政局制度汇编。
希望全体财政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严格遵照执行,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为促进财政改革发展和县域经济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县财政局二○一六年目录1、县财政系统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办法 (1)2、县财政局廉政建设规定 (5)3、县财政局工作考勤制度 (7)4、县财政系统请销假制度 (7)5、县财政系统工作纪律 (9)6、县财政系统内部审计制度 (11)7、县财政局集体学习制度 (14)8、县财政系统学习培训奖惩办法 (15)9、县财政局信息安全保密制度 (17)10、县财政局财务管理办法 (19)11、县财政局车辆管理办法 (21)12、县财政局卫生制度 (23)13、首问负责制 (24)14、服务承诺制 (27)15、限时办结制 (29)16、政务公开制 (31)17、执法责任制 (35)18、失职追究制 (38)19、绩效考评制 (41)20、投诉处理办法 (45)县财政系统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办法为了进一步提高财政工作整体管理水平,增强财政工作人员责任意识,调动工作积极性,搞好内部管理,促进财政机关依法行政,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一)财务管理(25分)1、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勤俭节约,做到收支平衡。
经费开支超过预算及追加者扣4分。
2、原始票据审核严格。
无经手人和领导签字者扣1分;将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和白条入账者扣5分,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3、账户设置合理;科目运用规范;记账凭证填写完整;及时记账,做到日清月结;每季度至少装订一次凭证;每月向县局政办股报送经费收支月报表。
凡不符合规定者每条每次扣1分。
4、专项资金管理。
必须按规定程度办理,否则每次扣2分。
5、爱护公物,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
凡丢失或人为损失每件公物扣2分,且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二)集中核算(20分)1、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认真做好会计基础工作。
凡出现原始票据审核不严格、会计科目设置不合理、账簿登记不及时、未做到日清月结、结账不规范、会计报表内容不真实、不完整的,每项扣2分。
2、根据报账单位的实际情况,核定备用金金额。
年底应当及时归还或冲销备用金。
否则,扣2分。
3、在核算过程中票据填写要规范完整,手续健全。
借款单(一式三联)无报账单位财务主管、报账员签章及核销时无经办人员签章;“五笔会签单”签字不齐全或者无报账单位财务章;收入、付出传票无核算专用章;审报单、付款委托单等各种票据手续不健全;记账凭证无会计主管、记账、出纳、复核、制单等签字盖章;以上问题若出现1个,扣2分。
若同一问题出现在多笔业务中,累计扣分。
4、支出分类准确。
对各项支出要严格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分类。
否则,扣2分。
5、做到凭证装订整齐、账簿封皮、账簿启用表及凭证封皮填写正确、完整。
否则扣2分。
6、坚持每月与银行及报账单位核对账户余额,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告,提供真实、合法的会计信息。
如出现余额不相符,不按时上报会计报表,每项扣2分。
7、对于不真实、不合理的经济业务,必须拒付或者退回补充、更正,并及时进行登记。
否则,扣2分。
8、对报账单位的财务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如有违反此项者扣2分。
(三)资金回收(10分)加强资金回收工作,强化资金回收力度,完成资金回收任务。
短收按比例扣分。
(四)精神文明建设(30分)1、制定学习制度及计划,并有学习专栏、会议记录和个人学习笔记,缺一者扣2.5分。
2、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考勤记录详实。
凡未考勤或考勤不实者扣2.5分。
3、搞好单位环境卫生,院内建有花园,办公室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不符合要求者扣2.5分。
4、搞好干部思想教育工作,增强单位凝聚力,不闹无原则纠纷,自觉遵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凡单位出现纪律涣散,酗酒闹事,闹不团结者,此项扣5分,并按《县财政系统工作纪律》进行处罚。
5、规范执法行为,预防职务犯罪,加强干部职工法制教育,防止违法乱纪问题发生,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凡年度内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精神文明建设实行一票否决。
6、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凡年终评为县级“文明单位”者奖励2分,市级“文明单位”者奖励4分。
7、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目标考评一票否决。
(五)完成局里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分)不按时完成者,每次扣2分。
(六)社会评议(5分)二、考核办法(一)成立财政局考核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政办股,负责考核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对各财政所的考核适用本办法,对局属各单位的考核适用本办法第一、四、六条,具体分值为本办法考核内容的一、四、六条占70%,年度目标责任书业务工作(个性目标)占30%。
三、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县财政局廉政建设规定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廉洁奉公,不得以手中权利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做到两袖清风,一尘不染。
二、树立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认真搞好本职工作,对职权范围内的事,要敢于负责,不推诿扯皮,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对来单位联系业务和洽谈工作的同志,要做到文明礼貌,热情接待,答复明确,坚持原则。
四、领导干部尽量不参加庆祝会、庆功会、验收会,对涉及公事的宴请,应婉言谢绝,一般不得出席。
五、工作人员下乡,生活一律从俭。
六、业务人员对所征税款要做到日清月结,按规定时间上解入库。
凡挪用税款者,依法严肃处理。
七、工作人员一般不准私事借用公款,家中确有特殊困难的,需经领导批准,并制定还款计划后方可借给。
八、工作人员都要同单位或部门保持正常的工作关系,不得收受用公款馈赠的礼品和有价证券,不能索要任何物品或回扣,坚决抵制行业不正之风。
九、工作人员不许利用职权为机关或个人谋取私利;不许违反有关规定滥发钱物;不许拨“人情款”、收“人情税”。
十、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县财政局工作考勤制度一、全体工作人员均实行上班签到制度。
每天上班先到指定地点签到。
二、上班十分钟内签名报到,十分钟后停止签到。
外出办公必须给考勤处打招呼。
三、迟到(早退)三次按旷工一天计算,旷工按公务员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由政办股负责组织考核。
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县财政系统请销假制度根据两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严格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的通知》,结合财政系统实际,制定本请销假制度。
一、全体财政干部,一律实行请销假制度,履行请销假手续。
二、各财政所、局属各单位领导及负责人请假,由局长批准;一般干部请假,三天以内的由单位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的由县局领导批准;局机关一般干部请假一天,由分管领导批准,两天以上(含两天)的由局长批准。
三、因故不能按时销假上岗的,必须续假。
续假的审批以累计请假天数计算,按规定权限审批。
四、所有请假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由本人如实填写《县财政局请假条》,按审批权限报请有关领导签字批准后,持请假条分别到考勤处登记。
五、请假期满后,按照谁批准谁销假的原则,必须履行销假手续,到考勤处注销。
基层所人员销假,不能当面销假的,可以本地固定电话方式进行销假。
六、凡不按规定程序报批、未经批准离岗或审批后不登记考勤,假满上岗后不销假及无请假条的,一律按旷工对待。
七、确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请假的可委托别人代请,但必须亲自填写请假条。
八、各单位负责人请假前,必须安排好各自的工作,确保工作不因请假而延误。
九、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县财政系统工作纪律为了加强监督,强化管理,树立财政系统良好形象,特制定本纪律。
一、工作时间和工作日的中午禁止喝酒,严禁酗酒滋事。
否则,除按《县关于严禁干部职工喝酒的五条禁令》的有关规定处理外,每次罚款200元。
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处理。
二、严禁参与赌博、打架斗殴等违法乱纪活动。
否则,罚款200元,并待岗三个月。
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三、上班时间不允许干工作以外的事情(上网聊天、玩游戏、打扑克、聚众闲聊等)。
否则,罚款200元,并给予告诫谈话。
四、所有支出必须按《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入帐;招待费、办公费、打印费等公用支出必须保留原始账单,并注明事由。
否则,对单位负责人、经费会计各处所报数额50%的罚款。
五、规范税票管理,凡出现大头小尾票者,除按《税收管理法》处罚外,待岗半年,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六、凡填写错误涂改的税收票据由所长、票证会计、经手人签名后一律作废。
否则,每份处所长、票证会计、经手人各100元的罚款;发现三份以上不按规定作废的,所长停职检查,票证会计调整岗位,经手人待岗三个月。
七、各专项资金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
否则,每次处当事人100元罚款,并给予告诫谈话。
三次以上者待岗三个月。
八、各项涉农补贴资金,实行“一卡通”按时足额发放,不得截留、挪用或发放现金,违反者各处所长及经办人员发放金额50%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九、对收回的有偿资金及使用费,不许挪用和借贷。
否则,对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按挪用或借贷数额的50%分别处罚。
十、待岗期间,正常上班,每月只发800元生活费。
十一、单位负责人对发现的违纪问题,必须按本纪律的规定及时处理,不得推诿扯皮,同时,将处理结果报局监察股备案。
否则,对有关单位领导建议组织处理,所长就地免职。
十二、本纪律由监察股、考核组负责监督实施。
十三、本纪律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县财政系统内部审计制度为了维护财经纪律、强化内部监督,抓好税收征管与支出管理,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构设置成立由一名副局长任组长的财政内部审计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股,具体负责全系统的财务审计工作。
二、审计范围局属各单位、各财政所、乡镇财务核算站及本局的财务收支和本系统的所有专户收支情况。
三、审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