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解读-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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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常见问题释疑 ppt课件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常见问题释疑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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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术语
2.1.14 安全出口
□ 安全出口: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和室外楼 梯 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 防烟楼梯间 疏散楼梯的安全出口是指楼梯间出 时 口还是前室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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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厂房和仓库
3.1.3 白酒火灾危险性分类
□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中将38度及以 上 白酒归为甲类危险品,而原规范中是60度及 以上 为甲类,50度至60度为丙类。
□ 对于地下是否也要限制400m2,还是可以做 到 100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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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民用建筑
5.4.9 场所防火分隔
□ 厅、室之间及与建筑的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 火 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不燃性 楼板 分隔,设置在厅、室墙上的门和该场所与建 筑内其 他部位相通的门均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 餐厅人数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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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民用建筑
5.3.6 有顶步行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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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民用建筑
5.3.6 有顶步行街
□ 地下建筑或者地下与地上相连通的建筑,是否可以 采 用有顶商业步行街的设置?
□ “步行街两侧的商铺之间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 防 火墙分隔”,关于穿越步行街商铺的风管是否需 要设 置防火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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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民用建筑
5.4.2 商店内设置库房
□ 除为满足民用建筑使用功能所设置的附属库房外, 民 用建筑内不应设置Th产车间和其他库房。经营、 存放 和使用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商店、作坊 和储藏 间,严禁附设在民用建筑内。
□ 对于商场、超市内设置的附属的库房,如何进行防 火 分隔,其防火设计有什么要求?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解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解

第二部分建筑(多低层)消防设计建筑高度对于阶梯式地坪,同一建筑的不同部位可能不处于同一高程的地坪上。

此时,建筑高度的确定原则是:当处于不同高程地坪上的同一建筑之间设置有防火墙分隔,各自符合要求的安全出口,且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或设有尽头式消防车道时,可分别计算建筑高度。

否则,仍应按其中建筑高度最大者确定。

5.1.9当多层建筑物内设置自动扶梯、敞开楼梯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时,其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其建筑面积之和大于本规范第5.1.7条的规定时,应划分防火分区。

5.1.10建筑物内设置中庭时,其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超过一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房间与中庭相通的开口部位应设置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2.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处应设置甲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防火门或防火卷帘应能在火灾时自动关闭或降落。

防火卷帘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7.5.3条的规定。

3.中庭应按本规范第9章的规定设置排演设施。

5.1.15 当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桑拿浴室(不包括洗浴部分)、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必需布置在袋形走到的两侧或尽端时,最远房间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9m。

当必须布置在建筑物内首层、二层或三层以外的其他楼层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应布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

当布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m;2.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厅、室的疏散门应设置乙级防火门;3.应按本规范第9章设置防烟与排烟设施。

5.2.3数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多层住宅或办公楼,当建筑物的占地面积的总和小于等于2500 m2时,可成组布置,但组内建筑物之间的间距不宜小于4m。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版)解解读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版)解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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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规历年版本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1987 局部修订:95年、97年、2001年 10章5个附录252条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12章1个附录387条,强制性条文176条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局部修订送审稿)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整合修订送审稿初稿)
耐火极限 不燃烧体 难燃烧体 燃烧体 闪点 爆炸下限 沸溢性油品 半地下室 地下室 多层厂房(仓库) 高层厂房(仓库) 高架仓库 重要公共建筑 商业服务网点 明火地点、散发火花地点 安全出口 封闭楼梯间 防烟楼梯间 防火分区 防火间距 防烟分区 充实水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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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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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划分(共12章)
总则 术语 厂房(仓库) 甲、乙、丙类液体、 气体储罐(区)与可 燃材料堆场 民用建筑 消防车道 建筑构造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防烟与排烟 采暖、通风和 空气调节 电气 城市交通隧道 附录A 隧道升温曲 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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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
6
其他相关规范
1、 《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 2、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及施工规范》GB50156-2006 3、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4、 《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91 5、 《氢气站设计规范》GB50177-2005 6、 《乙炔站设计规范》GB50031-91 7、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8、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 9、 《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 10、《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99(2006年版) 11、《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完整)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最新最全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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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合后的规范标准的修订整体趋于严格。

二、整合后的规范文字更加严谨、细致。

三、整合后的规范章节设置更加合理,条理更加清晰,删除了原规范一些重复出现的条款,合并统一了一些内容相近的条款。

四、整合后的规范将一些含糊不清或容易产生歧义的内容具体化,更便于实际操作。

五、整合后的规范与其他防火设计规范联系更加紧密术语解读--变化条文对比常见问题及回答问题1:在实际工程中,除适用于或者不适用以外的建筑可以套本规范吗?回答:不要套用,但可以参考.如广播电视建筑等。

问题2:如果专业规范与本规范相互冲突以哪个为准?回答:通常以本规范为准,因为这是防火规范。

但是有些专业比较强的规范,有特殊要求时,应以专业规范为准。

术语解读——建筑高度的计算常见问题及回答问题1:夹层的处理回答:如果坡屋顶内有夹层应计算到最高夹层的楼面.问题2:山地、台地建筑中一面或两三面外墙全部或局部凌空,其他外墙面覆土的空间算首层还是地下室?建筑高度如何计算?回答:坡地高层民用建筑在不同条件下进行防火设计时对防火设计高度的确定。

防火设计高度确定之后,按照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准执行.同时本规范还对坡地建筑消防扑救场地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楼层做了明确的规定。

防火分隔(楼板耐火极限、挑檐)、疏散独立且直通室外、消防扑救。

术语解读——裙房的最新界定术语解读--综合楼的最新界定常见问题及回答问题:商业网点中的300平方,指的是一层? 还是一、二层之和?如有净高5米多的底层店铺,面积300平方,装修后隔成二层使用,是否可以定义为商业网点?回答:包含一、二层:不能再视为商业网点术语解读—-安全出口的最新界定常见问题及回答问题:敞开楼梯、敞开楼梯间、封闭楼梯闫如何区别?回答:1、三面无建筑构配件围护的楼梯为敞开楼梯;2、有一面无建筑构配件围护的楼梯为敞开楼梯间;3、周围都有建筑构配件或有门的楼梯就形成楼梯间;4、用建筑构配件分隔,能防止烟和热气进入的楼梯间为封闭楼梯间。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版)解解读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版)解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1.0.1 目的
为了防止和减少建筑火灾危害 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主动防火和被动防火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
13
第一章 总 则
1.0.2 适用范围
工业建筑 厂房(甲、乙、丙、丁、戊) 仓库(甲、乙、丙、丁、戊) 仓房、库房 民用建筑 居住建筑(住宅、宿舍) 公共建筑(办公、旅馆、商店、展览…)
第二章 术 语
2.0.14商业服务网点
居住建筑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 房 该用房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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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术 语
2.0.14商业服务网点
分隔要求 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 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 隔墙 与居住部分及其他用房完全分隔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王宗存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
标准化法-1988;产品质量法-2000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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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
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1990 全国统一执行的法律法规 消防法 (全国人大批准) 消防部门规章 (公安部批准) 消防技术规范 (建设部批准) 消防产品制造及检测标准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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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公寓
当同一建筑内存在公寓与其他功能场所时,公 寓部分是否应采用防火墙与其他场所完全分隔, 如何进行防火设计? 公寓建筑应如何确定其防火设计要求?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ppt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ppt
2.00 不燃烧体
1.00 不燃烧体
0.75 不燃烧体
0.75 不燃烧体
3.00 不燃烧体
2.00 不燃烧体
1.50 不燃烧体
1.50 不燃烧体
1.50 不燃烧体
0.25
耐火等级
二级 不燃烧体
3.00 不燃烧体
2.50 不燃烧体
2.00 不燃烧体
1.00 不燃烧体
0.50 不燃烧体
0.50 不燃烧体
3.1.2
▪ 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
产时,该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火 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当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按 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
➢ 1 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 比例小于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 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他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 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
《住宅建筑规范》 GB 50368-2005
当居住建筑或居住建筑与其他功能合建的 建筑中有一层或若干层的层高超过3m时, 应对这些层按其高度总和除以3m进行层数 折算
余数不足1.5m时,多出部分可不计入建筑 层数
余数大于等于1.5m时,多出部分应按1层计 入建筑层数。
不适用范围
炸药厂房(仓库)、花炮厂房(仓库)的 防火设计
丁、戊类储存物品的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 品本身重量1/4的仓库,其火灾危险性应按 丙类确定 。
3.2.1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名称 构件 防火墙
承重墙
楼梯间和电梯井的墙 墙
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
非承重外墙
房间隔墙




屋顶承重构件
疏散楼梯

解读《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260页 图文并茂)

解读《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260页 图文并茂)

当建筑内发生火灾时,能限制火灾和烟气蔓延以及保证建
筑结构具有足够耐火性能。 当建筑内发生火灾时,保证建筑内的人员能安全疏散、避
难的各种技术措施。
总体上,建筑的防火设计可包括建筑的总平面布局、被动 防火系统、主动防火系统和安全疏散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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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则
□基本要求
合理的建筑防火设计,是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这一消 防工作方针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制止建筑火灾事故,减 少火灾危害的根本措施。 科学合理的建筑防火设计,其消防设施应当有利于扑救火 灾,并保证紧急状态下的安全疏散,且将火灾影响限制在 一定的范围内,体现“主动灭火”和“被动防火”相结合 的理念。
通风排烟、灭火设施等各方面的可行条件,探索合理的对
策,以使建筑防火在实现规范要求、建筑功能和消防安全 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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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则
□多种使用功能
同一建筑内设置多种使用功能场所时,不同使用功能场所 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该建筑及其各功能场所的防火设计 应根据本规范的相关规定确定。 对于同一性质的建筑,如民用建筑或工业建筑,当在同一 建筑内设置两种或两种以上使用功能的场所时,不同使用 功能区或场所之间需要进行防火分隔,以保证火灾不会相 互蔓延。例如住宅与商店的上下组合建造,幼儿园、托儿 所与办公、写字建筑或电影院、剧场与商业设施合建等。
建筑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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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则
□耐火等级
工业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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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则
□耐火等级
工业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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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则
□耐火等级
民用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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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则
□耐火等级
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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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则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合编修订稿)解读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合编修订稿)解读

要点二
主要内容
包括建筑分类与耐火等级、总平面布 局和平面布置、防火分区和层数、安 全疏散和消防电梯、灭火救援设施、 消防设施的设置、供暖、通风和空气 调节、电气、特殊建筑和场所的防火 设计等多个方面。
要点三
特点
本次修订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强 化了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 用,同时提高了部分建筑的防火设计 标准。
道。
财产保护
合理设计建筑防火措施,减少火 灾对财产的损失,同时降低火灾
对周边环境和设施的影响。
符合法律法规
建筑设计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 相关消防法律法规,确保建筑防
火设计合规合法。
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
建筑设计应注重预防火灾的发生, 通过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设置 防火墙等措施,降低火灾发生的 概率。
灭火为辅
消防电梯设置及技术要求
设置范围
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一类高 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 高层公共建筑、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的 地下或半地下室等应设置消防电梯。
VS
技术要求
消防电梯应分别设置在不同防火分区内, 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1台;消防电梯应 设置前室或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消 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电梯井、机房之间 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 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在消防电 梯的井底应设置排水设施,排水井的容量 不应小于2m³,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应小于 10L/s。
选用高效、节能的水泵,设置备用泵, 确保火灾时水源供应不间断。
03
室内消火栓
按规范要求设置在走廊、楼梯间等易 于取用的位置,配备消防水带、水枪 等器材。
04
室外消火栓
沿建筑物四周均匀布置,间距不大于 120米,方便消防车取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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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附录A)
❖ 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建筑高度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檐 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
❖ 当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 到其屋面面层的高度;
❖ 当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种屋面形式时,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 后取其中最大值;
❖ 局部突出屋顶的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 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可不计入建筑高度内。
《高规》:建筑物室外地面到其檐口或屋面面 层的高度。
NFPA101:建筑高度应计为消防车所在的最 低水平位置与最高使用层楼板之间的距离。
坡地建筑
❖ 对于阶梯式地坪,同一建筑的不同部位可能不处于 同一高程的地坪上。此时,建筑高度的确定原则是: 当位于不同高程地坪上的同一建筑之间设置有防火 墙分隔,各自有符合要求的安全出口,且可沿建筑 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或设有尽头式消防车道时, 可分别计算建筑高度。
墙、储罐外壁或相邻堆垛外缘距道路最近一侧路边或铁路中 心线的最小水平距离。
汽车库
复式汽车库 室内有车道、有人员停留的,同时采用机械设
备传送,在一个建筑层里叠2~3层存放车辆的汽 车库。 机械式立体汽车库(竖直循环式机械汽车库)
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采用机械设备进 行垂直或水平移动等形式停放汽车的汽车库。
❖ 否则,应按自低高程室外设计地坪到整个建筑高度 的最高点处确定。
多个高度
A.0.1 建筑高度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 定:
❖ 6 对于住宅建筑,设置在底部且室内高度不 大于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 室内外高差或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的顶板 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部 分,可不计入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外墙的最近水平距离计 算,当外墙有凸出的可燃或难燃构件时,应从其凸出部分外 缘算起。
❖ 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为相邻两储罐外壁的最近水平距离。 ❖ 堆场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为两堆场中相邻堆垛外缘的最近水平
距离。 ❖ 变压器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为相邻变压器外壁的最近水平距离。 ❖ 建筑物、储罐或堆场与道路、铁路的防火间距,应为建筑外
新《建规》 及建筑防火设计常见问题
(二)
内 容 提 要:
建筑高度 建筑物长度 消防道路 消防扑救面、扑救场地 如何划分防火分区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2005年版) 《汽车库防火设计规范》 GB50067-97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例1: 地下三层停车<50辆,设一个单车道; 地下三层 + 地下二层<100辆,设一个双车道; 地下三层 + 地下二层 + 地下一层>100辆,设
消防车道
❖ 7.1.2 高层民用建筑,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 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商店 建筑、展览建筑等单、多层公共建筑应设置环形消防 车道,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 道;对于住宅建筑和山坡地或河道边临空建造的高层 建筑,可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但该长边 所在建筑立面应为消防车登高操作面。
❖ 7.1.9 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 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 面积不应小于12m×12m;对于高层建筑,不宜小 于l5m×l5m;供重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 18m×18m。
❖ 消防车道的路面、救援操作场地、消防车道和救援 操作场地下面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重型消防 车的压力。
汽车库防火分区
❖ 普通汽车库:2000m2; ❖ 复式车库:按汽车库防火分区面积的
65%计算。 ❖ 立体车库:超过50辆时,设防火墙或防
火隔墙进行分隔。
汽车疏散出口
《汽车库防火规范》6.0.6 规定,汽车疏散出口 可以按层设计:
< 50辆设 1 个单车道出口; < 100辆设 1 个双车道出口; ≥100辆设 2 个汽车疏散出口。 详见6.0.6条文说明。
7.1.4 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
物,当内院或天井的短边长度大于 24m时,宜设置进入内院或天井的 消防车道;当该建筑物沿街时 。
封闭内院
消防车转弯半径
❖ 汽车最小转弯半径: 汽车回转时汽车的前轮外侧循圆曲线行走轨 迹的半径。
❖ 普通消防车9m; ❖ 登高车12m; ❖ 一些特种车辆16~20m。
GB50098-2009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9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84-2001 (2005年版)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93-9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9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58-92 《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50472-2008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JGJ57-2000 J67-2001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074-2002 《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 GB50284-2008 《广播电视工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YJ33-88
❖ 消防车道可利用城乡、厂区道路等,但该道路应满 足消防车通行、转弯和停靠的要求。。
❖ 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它车道连通。
❖ 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 面 积 不 应 小 于 12.0m×12.0m ; 供 大 型 消 防 车 使 用 时,不宜小于18.0m×18.0m。
建筑物长度 建筑物沿街部分的长度
《建规》消防车道7.1.1
➢ 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其道路 中心线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60.0m。
➢ 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0m或总 长度大于220.0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 防车道。
➢ 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160m
穿过建筑物
环行消防车道
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m或总长度大于 220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确有困难
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 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行消防车道 。 ❖ 当设环行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
设置消防车道,当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 度超过220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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