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等学校教材和图书采购工作管理办法
高等学校教材选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高等学校教材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高等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教材选用原则1. 符合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 适应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满足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全面发展的需要;3. 内容科学、系统、严谨,具有先进性、实用性和创新性;4. 编写规范,符合国家教材出版标准;5. 价格合理,符合市场规律。
三、教材选用程序1. 教材选用工作由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设立教材选用委员会,负责教材选用工作的具体实施。
2. 教材选用委员会根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课程设置,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提出教材选用建议。
3. 教材选用委员会对推荐的教材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教材质量、适用性、编写水平、出版社信誉等。
4. 教材选用委员会将评审结果报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5. 经审批通过的教材,由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采购、配发。
四、教材选用管理1. 学校建立健全教材选用管理制度,明确教材选用范围、程序、标准和责任。
2. 教材选用委员会定期对教材选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教材选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3. 学校对教材选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对违反教材选用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4. 教材选用委员会定期对教材进行评估,对质量不高、适用性差的教材提出淘汰意见。
五、教材选用经费1. 学校设立教材选用经费,用于教材采购、配发、培训和评估等工作。
2. 教材选用经费的使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确保专款专用。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
3. 学校可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学校教材征订、出入库管理办法

学校教材征订、出入库管理办法教材是教师组织实施教学和学生学习的主要依据,选择使用及编写高质量教材是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和知名度的重要保证和前提,为确保教材及时供应和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杜绝、防止低水平教材流入我校,规范教材选用、编写程序,明确各环节具体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一、选用原则(一)符合相关专业课程标准要求,最大限度地满足教学需要。
(二)按照与时俱进要求,原则上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优秀教材,比如人设部规划教材和全国统编教材。
(三)德育课程教材原则上按有关文件要求使用指定教材。
如无上述教材或上述教材确实不能适应教学需要,经请示上级有关部门同意,也可选用合适的代用教材。
(四)符合相对稳定的要求。
采用同一课程标准的课程,原则上应选择同一种版本的教材,特殊情况下可考虑增加辅助教材。
教材一经选定,原则上应连续使用3届,以保持相对稳定。
(五)优先使用本校教师个人或集体公开出版发行的自编教材。
若出现本校教师同时编写相同课程教材时,按先经批准列入计划且学校已订购书的优先使用。
在一个学年内,原则上不同时将两本同类教材列入审批计划。
二、选用程序(一)教务科根据教学计划,制定《教材预订申请表》(附件),印发各教研组,由教研组长组织任课教师选定教材。
(二)除上级教育部门指定教材外,任课教师可先自行提出使用教材的名称、版本,并向所在教研组说明理由,同时填写《教材预订申请表》。
(三)教研组长负责对本组所有任课教师提出的教材使用意见进行初步审阅,并签署意见。
如果不同意,应与任课教师协商,并提出替代使用教材,直到双方同意为止。
双方协商的时间不得超过征订教材所规定时间。
超过规定时间仍无一致意见的,则按任课教师最初提出的教材使用意见办理。
任课教师须提供该种教材在数量、价格以及供货地点等方面的信息。
(四)学校购买本校教师个人或集体编写的教材,先由编写教师提出申请,填写《教材预订申请表》,经课程所属教研组长同意,核定用书学生人数,才能办理预定手续。
江苏省高等学校教材和图书采购工作管理办法

江苏省高等学校教材和图书采购工作管理办法附件江苏省高等学校教材和图书采购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教材和图书采购的规范管理,不断提高采购质量,推进高等学校教材和图书建设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各类高等学校教材和图书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高等学校教材和图书采购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等学校教材和图书采购工作遵循“科学论证,计划先行;规范管理,按章行事;透明公开,廉洁高效;确保质量,服务创新”的原则。
第三条高等学校教材采购,包括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各类纸质与电子教材;图书采购,包括各类中外文纸质图书、期刊及电子图书、电子期刊、数据库、光盘和影像资料等。
第四条凡江苏省高等学校(包括各类普通高等学校与成人高等学校及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使用各类经费进行的教材和图书采购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采购计划制定第五条高等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与教学科研工作实际需要,在听取师生意见、专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学校教材和图书建设与采购工作计划。
第六条教材采购应针对学校不同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教学改革要求,优先选用近3年出版的国家规划教材、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国家及省级获奖优秀教材、国家及省级精品教材以及引进的国外优秀原版教材,确保优质教材进课堂。
第七条图书采购应兼顾纸质文献、电子文献和其它载体文献的购买,兼顾文献载体和使用权的购买,注重重要文献和特色资源的完整性与连续性,注重本校及与本校相关的出版物和学术文献的收藏,逐步优化馆藏结构,提高馆藏质量,形成馆藏特色。
第八条高等学校应根据学校教材和图书建设计划,制定年度采购计划和实施细则。
具体包括需求分析、选用原则、经费预算、采购工作流程、使用情况分析、维护与更新、采购工作评估验收等内容。
第三章采购工作规范第九条高等学校教材和图书采购的方式主要包括预订、直接选购、集团采购、邮购和零星采购等。
第十条高等学校教材和图书采购,必须实行招投标制度,确保教材和图书采购质量与后续服务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经费使用效益,为采购过程的阳光操作提供制度保障。
大学图书教材征订、发放及有关事项的管理办法

XXX大学图书教材征订、发放及有关事项的管理办法一、教材的征订办法1. 每年4月、11月征订下一学期的教材,各学院按教学计划向图书教材中心预订。
为了保障教材的供应,希望各院(部)不要漏订、重订。
(X大教[202X]162. 根据《XXXX大学本科教材管理办法》号)各院(部)送到图书教材中心的征订单上选用的教材必须经过审查,并由开课学院(部)党委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盖学院党委印章。
3. 坚持首选已出版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简称“马工程”重点教材);优先选用已出版的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
4. 应科学审慎选用外文版教材(含原版、影印、翻译)。
确需选用的,由开课学院(部)审定后,提交学校本科课程教材引进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查。
审查通过后的征订单由开课学院(部)党委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学院党委印章,教务处审批通过后才予以订购。
5. 图书教材中心按院(部)提交的教材征订计划征订教材,个别教师要更改教材,须经党委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在提交订单后的一个月内办理调整手续,超过规定期限不能更改。
6. 为保证教材及时到货,征订单中务必填写预订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联系。
7. 图书教材中心不得以任何理由不经批准向学生推销教材或辅导材料。
8. 为确保教材的及时到货,如有问题,负责教材征订的工作人员须及时与任课老师联系。
9. 若需图书教材中心印刷、发放自编讲义,任课教师需填写自编讲义申请表,学院党委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教务处审核通过才能印刷。
自编讲义按印刷厂给的成本价给学生,无折扣。
二、教师用书领取办法教师凭学院盖章的教材领取单或项目负责人签字的教材费预约报销单,到图书教材中心领取教材。
三、学生用书领取办法1. 每学期开学后,各班班长或学习委员凭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以班级为单位到图书教材中心领取全班学生预订的教材。
2. 班长或学习委员领取限选、选修、自编讲义等教材时,需提前统计领用数量,征求学生本人同意后到图书教材中心领取教材,一经领用,不予退还。
学校图书资料采购管理规定

学校图书资料采购管理规定近年来,随着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各级学校对图书资料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然而,由于图书资料的采购和管理工作繁琐复杂,往往存在一些问题。
为了更好地管理学校的图书资料,规范采购流程,提高资料利用效率,特制定学校图书资料采购管理规定。
首先,为了确保图书资料的质量,学校在采购过程中应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
要求供应商提供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图书资料,避免采购伪劣产品。
同时,学校应建立购书委员会,由专业教师、图书馆管理员等人组成,负责审查和选购图书资料,确保其与学校教学内容的匹配程度。
其次,学校应定期进行图书资料的需求调研,以确定采购计划。
调研可以通过线上问卷调查、线下座谈会等方式进行,了解师生对于不同学科、不同层次的图书资料的需求情况。
根据调研结果,学校可以制定年度、季度或者月度的采购计划,安排资金和时间,提前联系供应商,为学校提供合适的图书资料。
另外,学校还应注重图书资料的库存管理。
在采购过程中,不仅需要关注当前的需求,还需要考虑后续的使用情况。
为了避免过多的库存造成资源浪费,学校可以合理控制每种图书资料的采购数量,根据历史数据和用户反馈进行统计分析,提前预测图书资料的使用量和更新需求,从而更好地控制库存。
此外,学校可以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图书资料的管理效率。
可以建立图书资料管理系统,实现对采购、库存、借阅等环节的信息化管理,方便教师和学生查询和利用图书资料。
同时,学校也可以通过网络图书馆、电子阅读器等方式提供电子图书服务,节约纸质图书的采购和管理成本,推动学校图书馆的数字化转型。
另一方面,学校应鼓励和支持师生的图书资料捐赠行为。
可以在校园内设置图书捐赠箱,定期公布捐赠名单和使用情况,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到图书资料的有序流动中来。
同时,学校可以与社区图书馆、图书爱好者协会等组织合作,开展图书交流活动,拓宽学校图书资料资源的渠道,丰富师生的阅读体验。
此外,学校还应注重图书资料的使用效果评估。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属高校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属高校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7.07.17•【字号】苏财购〔2017〕46号•【施行日期】2017.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属高校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7〕46号省属各高校:近年来,省属高校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规范采购行为,在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教育事业发展、维护学校合法权益和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随着采购数量和金额的增长,高校采购活动中争议纠纷、质疑投诉、操作执行和监督检查不够规范等现象时有发生。
为进一步依法依规做好省属高校政府采购工作,从源头上防范腐败问题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实施政府采购是财政资金支出管理的重要内容,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政府采购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树立依法依规采购观念,切实加强采购工作组织领导,确保相关采购制度与要求落到实处。
明确采购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依据《江苏省省属院校经济活动内部控制指南(试行)》,明确采购责任人和岗位职责,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采购与预算、财务、资产、基建和后勤等部门间的协作机制,以及监察与审计全过程监管机制,强化对采购行为的约束与监督。
正确处理好简政放权与规范管理的关系,政府采购项目必须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开展。
二、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与执行各单位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要统筹考虑存量资产、实际需要和财力可能,科学制订学校短期与中长期相结合的资产配置计划。
政府采购预算应涵盖所有财政性资金购买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包括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不得漏报少报,不得自行设立采购品目。
江苏省高等学校教材和图书采购工作管理办法

江苏省高等学校教材和图书采购工作管理办法附件江苏省高等学校教材和图书采购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教材和图书采购的规范管理,不断提高采购质量,推进高等学校教材和图书建设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各类高等学校教材和图书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高等学校教材和图书采购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等学校教材和图书采购工作遵循“科学论证,计划先行;规范管理,按章行事;透明公开,廉洁高效;确保质量,服务创新”的原则。
第三条高等学校教材采购,包括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各类纸质与电子教材;图书采购,包括各类中外文纸质图书、期刊及电子图书、电子期刊、数据库、光盘和影像资料等。
第四条凡江苏省高等学校(包括各类普通高等学校与成人高等学校及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使用各类经费进行的教材和图书采购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采购计划制定第五条高等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与教学科研工作实际需要,在听取师生意见、专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学校教材和图书建设与采购工作计划。
第六条教材采购应针对学校不同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教学改革要求,优先选用近3年出版的国家规划教材、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国家及省级获奖优秀教材、国家及省级精品教材以及引进的国外优秀原版教材,确保优质教材进课堂。
第七条图书采购应兼顾纸质文献、电子文献和其它载体文献的购买,兼顾文献载体和使用权的购买,注重重要文献和特色资源的完整性与连续性,注重本校及与本校相关的出版物和学术文献的收藏,逐步优化馆藏结构,提高馆藏质量,形成馆藏特色。
第八条高等学校应根据学校教材和图书建设计划,制定年度采购计划和实施细则。
具体包括需求分析、选用原则、经费预算、采购工作流程、使用情况分析、维护与更新、采购工作评估验收等内容。
第三章采购工作规范第九条高等学校教材和图书采购的方式主要包括预订、直接选购、集团采购、邮购和零星采购等。
第十条高等学校教材和图书采购,必须实行招投标制度,确保教材和图书采购质量与后续服务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经费使用效益,为采购过程的阳光操作提供制度保障。
学校教材书籍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教材书籍的管理,提高教材书籍的使用效益,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学校教务处负责教材书籍的采购、分配、使用、回收、报废等工作。
2. 图书馆负责教材书籍的采购、编目、分类、上架、借阅、归还、维护等工作。
3. 各年级、各班级负责教材书籍的使用、保管、归还等工作。
4. 学生负责个人教材书籍的保管、使用、归还等工作。
三、教材书籍的采购1. 教务处根据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制定教材书籍采购计划。
2. 教务处通过公开招标、询价等方式,选择优质教材书籍供应商。
3. 教务处对采购的教材书籍进行验收,确保质量。
四、教材书籍的分配1. 教务处根据各年级、各班级的教学需求,将教材书籍分配到各班级。
2. 教务处负责教材书籍的编号、登记、发放等工作。
3. 教务处对教材书籍的分配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确保教材书籍的及时到位。
五、教材书籍的使用1. 学生在上课、自习等时间使用教材书籍,不得擅自带走。
2. 学生爱护教材书籍,不得折叠、涂写、撕毁等。
3. 学生如需借阅教材书籍,应向班级老师或图书馆申请。
六、教材书籍的回收1. 教务处负责教材书籍的回收工作,确保教材书籍的完整、无损。
2. 学生在学期结束或毕业时,将教材书籍归还给教务处。
3. 教务处对回收的教材书籍进行清点、分类、整理,以便再次分配。
七、教材书籍的报废1. 教务处对损坏、丢失、过时的教材书籍进行报废处理。
2. 教务处对报废的教材书籍进行登记、销毁,确保教材书籍的报废工作合法、合规。
八、监督检查1. 学校成立教材书籍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教材书籍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2. 教务处、图书馆、各年级、各班级定期开展教材书籍管理工作自查。
3. 学校对教材书籍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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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等学校教材和图书采购工作
管理办法
附件
江苏省高等学校教材和图书采购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教材和图书采购的规范管理,不断提高采购质量,推进高等学校教材和图书建设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各类高等学校教材和图书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高等学校教材和图书采购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等学校教材和图书采购工作遵循“科学论证,计划先行;规范管理,按章行事;透明公开,廉洁高效;确保质量,服务创新”的原则。
第三条高等学校教材采购,包括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各类纸质与电子教材;图书采购,包括各类中外文纸质图书、期刊及电子图书、电子期刊、数据库、光盘和影像资料等。
第四条凡江苏省高等学校(包括各类普通高等学校与成人高等学校及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使用各类经费进行的教材和图书采购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采购计划制定
第五条高等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与教学科研工作实际需要,在听取师生意见、专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学校教材和图书建设与采购工作计划。
第六条教材采购应针对学校不同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教学改革要求,优先选用近3年出版的国家规划教材、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国家及省级获奖优秀教材、国家及省级精品教材以及引进的国外优秀原版教材,确保优质教材进课堂。
第七条图书采购应兼顾纸质文献、电子文献和其它载体文献的购买,兼顾文献载体和使用权的购买,注重重要文献和特色资源的完整性与连续性,注重本校及与本校相关的出版物和学术文献的收藏,逐步优化馆藏结构,提高馆藏质量,形成馆藏特色。
第八条高等学校应根据学校教材和图书建设计划,制定年度采购计划和实施细则。
具体包括需求分析、选用原则、经费预算、采购工作流程、使用情况分析、维护与更新、采购工作评估验收等内容。
第三章采购工作规范
第九条高等学校教材和图书采购的方式主要包括预订、直接选购、集团采购、邮购和零星采购等。
第十条高等学校教材和图书采购,必须实行招投标制度,确保教材和图书采购质量与后续服务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经费使用效益,为采购过程的阳光操作提供制度保障。
第十一条高等学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教材和图书采购招投标工作。
招投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禁止暗箱操作。
参加招投标的教材和图书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图书批发销售资质,杜绝采购盗版教材
和图书。
第十二条按照教材和图书的类别与特点,分为若干招投标项目实行招投标。
一般在一年或一学期集中招投标一次。
小批量的教材和图书采购项目能够跟标,提高教材和图书采购工作的效率。
第十三条高等学校应组建教材和图书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校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教材和图书采购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和监督。
学校领导小组应由主管校领导及学校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学生管理、教材和图书采购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管校领导任组长。
第十四条学校领导小组指定相关职能部门作为采购招投标项目的承办单位,具体负责制订采购招投标计划、采购招投标文件、招投标过程中相关技术文件和技术规范,并按照规定程序实施招投标。
第十五条评标具体要求:
1.评标由学校领导小组授权的评标小组负责。
评标小组成员由招投标项目承办单位工作人员和有关评标专家组成,其中评标专家不得少于评标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专家实行动态管理。
2.评标标准由技术标和商务标组成。
技术标相关教材和图书质量等方面,商务标相关投标书、学校经济利益等方面。
学校在保证教材和图书采购质量的前提下,合理确定两者所占的比例,采用综合评标法,确保最优性价比。
评标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投标人的供货能力(如资质、业绩、订到率及到书周期等)和后续服务能力(如教材的上下架与退还服务承诺、订购数据、编目数据及信息反馈等)。
第十六条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CALIS)或江苏省高等教育数字图书馆建设工程(JALIS)组织的集团采购,高等学校自愿参加。
第十七条高等学校与中标的教材和图书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采购合同。
合同应对教材和图书的订到率、到书周期、书目数据信息、折扣、相关服务、履行合同保证金等有明确、详细的规定。
学校领导小组对中标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八条高等学校应加强教材和图书采购工作的规章制度建设,建立采购工作档案。
采购工作档案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它有关文件、资料。
采购工作档案不得伪造、隐匿或销毁,保存期限按照相关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高等学校每年应对当年教材和图书采购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报告提交学校领导小组审议。
评估报告包括采购计划的执行情况、供应商评价、年度采购情况统计、使用效益分析以及年度经费使用状况等。
第二十条为保证高等学校教材图书建设的系统性和全面性,对中标单位不能提供的或其它特殊需要零星采购的教材或图书,经学校领导小组同意,可不经过招投标方式进行采购。
采购方案须经学校领导小组批准,由其指定的部门负责,按程序采购,并接受监督。
第二十一条高等学校各院系专业资料室等其它校内图书使用部门,应在学校组织招投标的中标单位中选择供应商。
供应价格能够直接采用中标
价格,也能够经过商务谈判确定价格,签订相应的采购合同。
第二十二条采购数量较少的学校,可由学校教材和图书采购部门会同纪检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在充分调研基础上,选择其它学校教材和图书采购的中标单位跟标采购。
第四章采购工作纪律
第二十一条高等学校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制度,建立教材和图书采购预算和决算管理制度。
在采购过程中,坚决执行财务收支两条线,实行阳光操作,明折明扣,让利学生,不得私设小金库,坚决杜绝商业贿赂。
教材和图书的招投标和财务情况应在校内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第二十二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高等学校教材和图书采购人员或评标专家中,凡与供应商有亲友或其它利益关系的,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采购或评标工作。
第二十三条教材和图书采购人员应做到:
1.严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得在采购活动中收受贿赂,不得发表有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意见,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宴请或娱乐活动,不得与供应商串通以获取好处或损害学校利益,不得在供应商处报销应由个人或单位支付的费用等。
2.增强服务意识,以高度的责任心做好学校的教材和图书采购
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