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行动计划》
耕地平衡的重点与实施

耕地平衡的重点与实施摘要:在将耕地用途变为其他农用地比如园地、林地等时,选择质量、数量相同的耕地,将其补足,以确保当地能够长期利用的耕地数量不变,这便是所谓的“进出平衡”。
经分析可知,“进出平衡”实际上是对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以及绿化造林的补救措施,构成了守护耕地红线的坚强堡垒。
从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要补,到占耕地就要补,耕地保护举措趋于健全,而具体的方案编制、责任主体、审批流程等,还有待相关部门进一步细化。
本文以泗阳县的耕地“进出平衡”现状为研究对象,并以此为基础提出政策性建议。
关键词:耕地进出平衡;泗阳县;土地管理;退耕还林一.耕地“进出平衡”提出的背景耕地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
目前,我国的耕地质量总体还不高,局部在退化,还不能够满足粮食和农副产品的生产需求,耕地保护面临着数量、质量和生态等方面的多重压力。
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我国在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严格落实了占补平衡的情况下,2019年底全国耕地为19.18亿亩,相比“二调”,10年间我国耕地面积减少了1.13亿亩,不断逼近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
这是因为,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都将耕地转为建设用地作为土地利用管理的核心和重点,而对耕地、园林、林地转用的制度性规定不充分。
在此背景下,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一系列决定和措施,从2020年起坚决停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2021年9月1日新实施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是第一部在监管层面规范耕地转为土地性质的条例,明确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林等农用地,进一步扩大土地利用控制的重点和内容。
2021年11月27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以下简称自然资发〔2021〕166号),首次提出了“耕地进出平衡”的概念,即除国家安排的生态退耕、自然灾害损毁难以复耕、河湖水面自然扩大造成耕地永久淹没外,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应当通过统筹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整治为耕地等方式,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从而实现耕地“进出平衡”。
九部委联合印发《新材料标准领航行动计划(2018-2020年)》

 ̄.t-2,J(2018- 2020年 )》 (I,XTta ̄ 《行动计 划 》 )。 《行 动计划 》提 出十 项主 要行动
,
包 括构 建新 材料 产业 标准
30 工程建设标准化 2018年第4期
行 业 资讯
ndust ̄ Information
体 系 、研 制新 材料 “领航 ” 标准 、优 化 标准 供 给 结构 、推 进 标 准研 制 与科 技创 新 和产 业 发 展协 同 、建 立 新材 料评 价 标 准 、探 索标 准 制定 机 制创 新 、推 进军 民标准 通 用化 、推动 新 材料 标 准 “走 出去 ” 、开 展 新材 料 标准 化应 用示 范 、 建 设 标 准化 信 息平 台等 方面 内容 ,以指 导 各行 业 、各 地 方 、各 技术 委 员会 、各 相 关社 会 团体 和 企 业 ,开展 新 材料 标 准 领航 行 动 ,用标 准 引领 新材料 产 品和服 务质 量提 升 。 (刘呈 蚁 )
◆ 住房城 乡建设部发布技术导则 划出农 村危房改造安全底线
近 日 ,住房 城 乡建 设 部办 公 厅 发布 《农村 危 房 改造 基本 安 全 技术 导 则 》 (以下 简 称 《导 则 》 ),为农村 危 房 改 造 基本 安 全划 出底 线 ,并要 求 各地 在 参 照执 行 的 同时 ,结 合 实际 细化 ,针对 不 同结 构 类型 农 房 ,制订 既能保 证 安全 又 不盲 目提 高 建 设 标准 的地 方 标准 ,切实 让 农村 困难 群 众住 得 安全 又 不 增加 负 担。 住 房城 乡建设 部将 挑 选部 分 地 方 标准 ,作 为农村 危房 改造 基本 安全 “领 跑者 ”标 准 ,印发 各地 参 照执 行 (宗边 )
智慧 城市 和 民 用核 能领 域 的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821号(经济发展类240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821号(经济发展类240号)提案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9.24•【文号】•【施行日期】2021.09.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区域经济开发正文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821号(经济发展类240号)提案答复的函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秦岭生态保护和环秦岭经济圈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
经商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文化和旅游部,现答复如下。
秦岭是我国重要的地理坐标,是我国南北方的气候分界线,是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三峡库区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等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所在地,生态安全屏障功能突出,区域战略地位重要。
2020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秦岭时强调,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对确保中华民族长盛不衰、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我委和有关部门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支持秦岭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高质量发展,走出一条共保、共建、共享、共富的绿色发展之路。
一、关于秦岭地区生态保护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委和有关部门坚持生态优先,在相关规划编制、国家公园设立、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推动有关省市形成共抓大保护的合力,提高秦岭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等功能与作用,筑牢国家生态屏障。
(一)加强秦岭地区生态保护规划引导。
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在黄河、长江重点生态区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中,部署了秦岭相关地区的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并提出新整合设立秦岭、黄河口等国家公园。
我委会同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的《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及正在编制的《黄河重点生态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长江重点生态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生态环境部正编制的《“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规划》等,将秦岭有关地区分别列入黄河和长江流域重要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范围,研究提出了生态保护修复具体工程举措,积极协调相关支持政策。
中共自然资源部党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使用的具体举措》的通知

中共自然资源部党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使用的具体举措》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24.01.18•【文号】自然资党发〔2024〕11号•【施行日期】2024.01.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其他规定正文中共自然资源部党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使用的具体举措》的通知自然资党发〔2024〕11号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使用的具体举措》已经2023年第52次部党组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自然资源部党组2024年1月18日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使用的具体举措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部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若干措施》有关要求,就进一步加大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力度,拓宽青年科技人才成长空间,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挑大梁”“当主角”,提出如下具体举措。
一、加强对青年科技人才爱国奉献、科学报国的思想政治引领。
坚持党对新时代青年科技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用党的初心使命感召青年科技人才。
激励引导青年科技人才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传承“李四光精神”“地质三光荣精神”“载人深潜精神”“南极精神”“测绘精神”,继承和发扬老一代科学家科技报国的优秀品质。
坚持“四个面向”,坚定敢为人先的创新自信,坚守科研诚信、科技伦理、学术规范,担当作为、求实创新、潜心研究,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建设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实践中建功立业,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奉献青春和智慧,不断推动自然资源科技创新取得新突破。
二、各研发单位在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时,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担任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骨干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部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强引导,特别是要在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中扩大青年科学家项目比例。
农业农村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285号 (资源环境类140号)提案答复的函

农业农村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285号(资源环境类140号)提案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1.08.30•【文号】农办案〔2021〕108号•【施行日期】2021.08.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285号(资源环境类140号)提案答复的函农办案〔2021〕108号潘碧灵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水产生态养殖,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的提案”收悉。
经商科技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法规体系,严格管控措施我国现行法律已对水产养殖污染防控进行了规定。
《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二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五条和第七十三条等对科学合理养殖、水源保护禁止养殖、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水环境监管等方面都作了规定。
《长江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五十八条和第六十九条等对长江流域开放水域养殖、湖泊生态环境修复、养殖水域滩涂“三区”划定及规范管理等方面均已作出明确规定。
2019年,经国务院同意,农业农村部会同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农渔发〔2019〕1号,以下称《绿色发展意见》),明确提出要依法加强养殖水域滩涂统一规划,科学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允许养殖区;要改善养殖环境,推进养殖尾水和养殖废弃物治理。
下一步,我部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文件要求,会同生态环境部,依法依职能加大监管力度,严格管控措施,共同保护水产养殖生态环境。
二、关于加大绿色生态水产养殖科技攻关力度为推进绿色生态水产养殖,“十三五”期间,科技部设立了国家重点研发专项,围绕水产生物种质创新、健康养殖和资源养护等关键技术环节都部署了项目,为推进我国水产绿色发展提供了有力技术保障。
今年我部印发了《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的通知》(以下称“五大行动”),决定在“十四五”期间组织实施生态健康养殖模式示范推广、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水产养殖用药减量、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和水产种业质量提升等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部关于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调整情况的公示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部关于全国自然保护地
整合优化调整情况的公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部
•【公布日期】2024.10.15
•【文号】
•【施行日期】2024.10.1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森林资源,土地资源
正文
关于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调整情况的公示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国家林草局、自然资源部会同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在各省级人民政府报送方案的基础上,形成《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并已通过部门联合审查,现将整合优化调整情况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
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注明联系电话、通信地址。
邮箱:**************************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部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
1. 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情况
2. 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调整清单
3. 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调出矿业权清单。
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务院,国务院,国务院•【公布日期】2022.05.18•【分类】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正文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请研究处理〈国务院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国务院关于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意见的函》和国务院办公厅要求,自然资源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审计署、统计局、林草局等部门,认真研究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意见,提出了加强工作的思路和措施。
现报告如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栗战书委员长、王沪宁、韩正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系统观念,全面加强自然资源管理,深化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改革,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持续提升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在保障国家安全、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
一、关于继续夯实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一)加快推进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体系建设。
自然资源部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总体方案,加快推进业务体系建设,研究建立“天空地网”一体化调查监测技术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
开展统计调查制度修订。
建立全国统一的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研究制定自然资源分类标准。
水利部出台省界断面水文监测管理办法和有关技术规范。
自然资源部完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后的首次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日期】2020.08.14•【文号】自然资发〔2020〕135号•【施行日期】2020.08.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35号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全面加强红树林保护修复工作,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制定了《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落实。
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抓紧编制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于2020年10月30日前报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备案。
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8月14日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红树林是热带、亚热带海岸带海陆交错区生产能力最高的海洋生态系统之一,在净化海水、防风消浪、维持生物多样性、固碳储碳等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我国红树林保护修复取得积极进展,初步扭转了红树林面积急剧减少的趋势,但红树林总面积偏小、生境退化、生物多样性降低、外来生物入侵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区域整体保护协调不够,保护和监管能力还比较薄弱。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树林保护修复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科学有序推进红树林保护修复工作,提高红树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一定要尊重科学、落实责任,把红树林保护好”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保护现有红树林,科学开展红树林生态修复,扩大红树林面积,提高生物多样性,整体改善红树林生态系统质量,全面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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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期梁秋生董彪:CFG桩在高层建筑中的应用59
参 考 文 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建筑基桩技术规范: JGJ 94—2008[S].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 79—2012[S].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2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07—2011[S]. 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1
Application of CFG pile in high-rise building
L iang Qiusheng Dong Biao
Mingda Engineering CO., Ltd., Beijing, 100013, China
Abstract
The CFG pile is used for foundation treatment in civil high-rise buildings. It has the advantages of low cost, low nois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quality control, fast speed and short construction period. CFG pile is the first choice in all kinds of foundation treatment methods.
Keywords: CFG pile, High-rise building, Application
~~~~~~~~~~~~~~~~~~~~~~~~~~~~~~~~~~~~~~~~~~~~~~~~~~~~~~~~~~~~~~~~~~~~~~~~~~~~~~~~~~ 自然资源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行动计划》
日前,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旨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推进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
《行动计划》指出,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谁受益谁补偿、稳中求进的原则,加强顶层设计,创新体制机制,实现生态保护者和受益者良性互动,让生态保护者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行动计划》明确,到2020年,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初步建立,全社会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有效提升;到2022年,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水平明显提升,生态保护补偿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生态保护者和受益者互动关系更加协调。
《行动计划》提出了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重点任务。
通过健全资源开发补偿制度、优化排污权配置、完善水权配置、健全碳排放权抵消机制、发展生态产业、完善绿色标识、推广绿色采购、发展绿色金融、建立绿色利益分享机制9个方面,引导生态受益者对生态保护者的补偿,积极稳妥发展生态产业,建立健全绿色标识、绿色采购、绿色金融、绿色利益分享机制,引导社会投资者对生态保护者进行补偿。
为更好地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提出了一系列配套措施,要求各地各部门健全激励机制,完善调查监测体系,强化技术支撑,为推进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强化统筹协调,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宣传推广,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