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规划建设及管理方式
浅谈我国城镇规划建设管理

前富 城 镇 规划 、建 设 和 管 理 是城 市 经 济 、 政 治 、文 化 、 社 会 建 设 的集 中 反映 ,城 市化 的推进 、协 调发展 ,是世 界发达 国家 和我 国发达地 区城 市的普 通 规律 ,建立健 全规 划的 实施管理 机制 ,突 出重 点,加 大投入 ,全力 加快城
受 到挑战 。
3一体化趋势下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镇规捌管理的对策
3 1 建立 健 全规 划的 实施管 理 机制 ,进 一步 强化 规划 的重要 作用 . 为切实 发挥城 镇体 系规划 的作 用 ,在努 力提高 规划 的科学 性和可操 作性 的 同时,必 须加 强城镇 体系 规划 的实施 管理 。城 镇体 系规划 在体 现宏观 规划 的政 策性 、指导性 和 战略性 的 同时,要 加强规 划文 本 的规 定性 和条款 性 ,提 高规划 执行 的力度 。要 把城镇 体系规 划转 化为政 府宏 观管理 区域 和城市发 展 的有关 政策和 措施 ,真 正成 为政府 宏观 调控 的手段 。规划必 须纳 入市场运 作 的轨道 ,在 实践 中接受 各方面 利益 主体 的评判 ,定期 对规划 以及 相关政 策的 实施效 果做 出评价 , 并及 时进 行相 应调整 。 应该 把城镇 体系 规划作 为区域 各 部 门和 各项 事业 发展 的依 据 ,并把 它作 为 引导 区域城 市化 与城 镇合 理发展 , 协 调和 处理 区域 中各 城镇 发展 的矛 盾和 问题 ,合 理配 置空 间资源 ,防止重 复 建 设的手 段和 行动依 据 ,对乡村 地 区发展起 引导 作用 。城镇体 系规划 不应 只 考 虑 “ ,即城镇 的发展 问题 ,而应 点 、 、面 结合 , 不但要对 单个 城镇 、 点” 线 即 城 镇 网络 进行研 究 , 更要 把城 乡作 为一个 整体 , 纳入 城镇 发展过程 统一 研究 。 从 一个大 的区域 范 围来分 析研究 ,根据 资源 的合理 配置 来确定 符合 区内大 多 数 城镇发展 的 方针 ,尽可 能达到 一种利 益最 大化 的状态 ,这是 城镇体 系规划 在 区域 规 划 中担 负 的 重要 角 色 。 3 2 突 出重 点 ,加大 投入 ,全力加 快 城镇 建 议步 伐 . 城 镇建 设 的重 点仍 是基础 设施 和住宅 建设 ,主要 是~ 路二水 三防洪 四绿 化和 住宅小 区的 建设 。建设 的思路 就是 在 “ 量 的提 高上 ,重 点是 “ ”的 质 突破 。城市 水 、路、热 、气 、通讯 、绿 化是城 市的基 础设 施 ,要 加大建 设力 度 。 此 外 ,要引入 市场 运行机 制 改革 ,市政 公用设 施经营 方式 ,从福利 服务 型 向经 营服务 型转变 ,改革 的着眼 点要在 转变 政府职 能 、理 顺价格 关系和 有 偿 使用 三个 环节 上 ,寻求城 市建 设 资金 良性循环 发 展的路 子 。
城镇项目建设管理制度

城镇项目建设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城镇项目建设管理,保障城镇建设质量,促进城镇化进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城镇项目的规划、立项、设计、施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各个阶段的管理工作。
三、领导责任1. 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城镇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2. 各级政府负有城镇项目建设的统筹规划和管理责任,并对城镇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3. 市政府领导要加强城镇项目建设工作的协调,保障城镇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
四、规划管理1. 市政府应当制定城镇总体规划,明确城镇发展方向、功能分区和用地规划,并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实施。
2. 城镇项目建设规划应与城镇总体规划相一致,项目建设单位应按规划要求组织设计。
3. 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程序,向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城镇项目建设规划的申请,并根据规划要求进行设计修改。
五、立项审批1. 城镇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建设主管部门提出项目建设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城镇项目建设申请进行审查,确定项目的合理性、可行性。
3. 经审批通过后,项目建设单位可着手项目建设前的准备工作。
六、设计管理1.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项目设计,并遵守国家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
2. 城镇项目设计应当满足城镇总体规划和项目规划要求,体现城市风貌和功能定位。
3.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时间节点要求,交付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并配合建设主管部门审核。
七、施工管理1.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设计要求,组织施工实施,严格控制施工进度和质量。
2. 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质,严格遵守施工标准和相关规范,确保施工质量。
3. 施工过程中如遇到设计变更或者施工问题,应当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汇报,并经过审核批准后实施。
八、验收交付1. 城镇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完成后,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验收。
2.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对城镇项目进行验收,确保项目与设计一致,质量合格,达到交付使用的标准。
浅谈小城镇规划建设与管理

浅谈小城镇规划建设与管理摘要:小城镇规划建设是城乡一体化的重点,是国家指导城镇合理发展的重要手段,要将小城镇建设好、管理好,要先将小城镇规划好。
在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当下,制约小城镇经济发展因素逐渐增多,由于小城镇规划的滞后,严重影响了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所以无论从实践上还是理论方面来看,加强小城镇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都是尤为重要的。
关键词: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小城镇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逐渐凸显,加速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对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国家和政府部门应重视起小城镇的规划建设与管理。
一批独具特色、布局合理、配套设施齐全的小城镇脱颖而出,促进了农村现代化、城市化发展,随之出现的还有很多的不足,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小城镇的发展。
一、小城镇规划现状与困境分析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小城镇开发建设表现为经济法人与公众利益或多种经济法人间的利益关系,小城镇规划建设投资方式也发生了转变,由从前的以政府投资为主转变为现在的以市场调节为主的投资方式。
这种新的经济关系使传统计划经济下所形成城市规划体制无法适从,主要表现在下面几方面:一是,传统规划管理更重视强制性与计划性,如果完全按照城市规划实施,那么投资商将没有选择余地,这样会对投资商们的投资积极性产生直接影响,若执法力度不强又极易产生各种腐败行为;二是,传统小城镇规划是一种静态的物质规划,是以土地利用控制为核心进行的,其规划缺少实施可行性的评估和论证,这使得规划目标在实施中缺少可操作性,无法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从而造成违法建设;三是,传统小城镇规划对于城镇的空间价值和土地价值认识不足,从而造成建设资金的短缺和国有资产的流失;四是,传统小城镇规划将所有的目光都聚集在规划蓝图能否实现,而对开发中小城镇的调控功能完全忽视,从而引发了土地投机活动;五是,小城镇规划要从城镇的长远和整体利益来考虑,但是低水平的城镇规划管理单位,无法承担经济法人与公众利益关系职能的调整。
乡镇人民政府关于城镇建设的管理办法

乡镇人民政府关于城镇建设的管理办法乡镇人民政府关于城镇建设的管理办法乡镇人民政府关于城镇建设的管理办法北留智镇城建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经全镇人民的共同努力,完成了城镇建设一期、二期工程。
城镇建设初具规模,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
北留智镇城镇形象的提升和我镇良好的人文环境、朴实的民风,将会吸引一大批有志之士来我镇投资办厂和经商。
企业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促使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商业门店逐步增加,将呈现出一片更加繁荣的景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镇建设和管理,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如下管理办法: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为城镇建设和管理提供组织保障。
城镇形象在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镇党委、政府非常重视和关心城建工作,成立了以人大主席为组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为副组长,土地、司法、派出所等部门为成员的城建领导小组,负责日常的具体管理工作。
这为做好北留智镇城镇建设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高起点、高标准规划。
北留智镇由于经济基础薄弱,经济发展速度较慢,压滤机滤布厂家城镇建设的投入和规划起点低,缺乏长期规划,在城镇建设中短期行为突出。
为此,按照省、市和县委的要求,城镇建设面貌三年大变样的会议精神,镇党委、政府召开城建专题班子会,决定在镇政府经济困难的情况下,请石家庄城镇建设设计院的专家来我镇实地考察,按照高起点、高标准到年底完成镇区规划,设计北留智镇镇区十年规划建设蓝图,使城区建设有章可循。
三、保护公共设施,保持环境清洁。
城镇规划和建设是硬环境,公共设施的保护和维护、环境卫生清洁则是软环境,软环境是一个地方城建和人文的双重提升。
公共设施包括:照明的路灯、上水和下水管道、平整的花砖、整齐的花池、绿化的花草树木等,这些公共设施与北留智镇人民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
每条街道都有专人分包负责,落实奖惩,并与镇政府签定责任状,镇城建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4296123,实行举报奖励,形成人人管城建,城建人人管的良好氛围。
城市规划与城市建设管理

浅析城市规划与城市建设管理摘要:怎样才能搞好城镇规划、建设与管理,提高城镇现代化水平的精神,充分发挥城市(含县城)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先导作用和中心作用。
本文主要对如何切实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这个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城市规划;城镇化发展;城市管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后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化和发展,城市建设的规模和城市等级日渐扩大,但就目前国内城市的建设发展水平来看,城市发展状况不均衡,城市建设的差距过大,在城市规划与建设的过程中由于一些城市的建设相对滞后,对城市化整体进程产生不良影响。
城市规划与城市建设是对未来城市发展建设的各项工程进行全面的规划与合理布局,是一定时期城市建设发展的蓝图。
所以城市的建设与规划需要做好充分的理论依据,为城市功能的发挥,人口、资源、社会的协调发展铺平道路。
城市规划与城市建设需要引进先进的管理技术和科学的方法。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紧迫感我国城市建设在取得令世人瞩目的巨大成就的同时,也面临着发展中遇到的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在当今城市建设中如果没有做到妥善解决,对城市未来发展会造成巨大的质量影响。
目前在城市建设中面临着各类亟需解决的问题,这些“城市病”的表现主要集中在:城市规划建设过于随意,在我国很多城市化建设中,由于没有整体性长远的规划,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功能区域的建设只看重眼前的发展要求,没有对城市功能进行长远地考虑,导致城市建设在二次发展以及今后发展的过程中出现诸如用地紧张、城区发展不均衡等突出难题;在一些城市的发展和建设中,由于规划者过于注重城市形象的迅速改变,因此大搞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盲目施工建设,打乱了城市建设的正常规律,破坏了原有的城市布局,还浪费了大量的财力物力;我国城市规划与建设过于看重“模板”化发展,所谓“模板化”就是城市的设计规划经常照搬发达城市的规划布局,没有切合本地实际,只是看重了发达城市发达的一面,认为先进的就是好的,就是应当借鉴的,体现出城市发展的趋同性,使得城市规划建设出现千篇一律的现象。
小城镇建设管理办法

小城镇建设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规范小城镇管理,增强和完善小城镇功能,促进小城镇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小城镇建设管理应当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节约资源,公众参与,建管并重,持续发展”的原则,全面规划,因地制宜,正确引导,逐步建设,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第二条在城镇建设规划区内进行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小城镇建设管理的主管部门是镇人民政府,职能部门是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一)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二)负责组织和监督镇区总体规划的实施;(三)负责镇容镇貌、环境卫生和绿化管理;(四)负责城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五)负责建筑市场、建筑队伍和个体手工业者的管理;(六)负责农村村民建房的管理和服务;(七)负责建设统计、建设档案管理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派出所、工商、交警、国土资源、财政、安全监管、水利、林业、文化广播、电力、电信、环卫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小城镇建设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划建设管理第五条在镇区进行各种建设,严格按照乡镇规划性质、职能和发展目标。
必须按以下程序办理:(一)在镇区主要街道两侧进行商业网点房开发建设,应当先向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同意后到镇政府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建房效果图及施工图纸,保证建设风格及要求按照乡镇的规划。
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审查同意后出具选址意见书,报镇政府审批。
建设方凭选址意见书到地税交纳契税及耕地占用税,并交纳建设保证金后,再到土地部门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二)工程竣工后,由建设方提报建设项目验收申请,经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实地查看验收建设式样与原设计效果图有无差异,如无差异,各项工程质量合格,即发放工程验收合格证,同意交付使用,返还建设保证金。
陕西省城镇规划区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办法(20201009072955)

陕西省城镇规划区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镇规划区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临时建设,是指在城市、镇规划区内建造的暂时使用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
本办法所称临时用地,是指在城市、镇规划区内用于建设工程施工、地质勘察、物品堆放、商业经营及其他活动暂时占用的土地。
第三条在本省城市、镇规划区内的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的规划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
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文化、交通以及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做好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工作。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城市、镇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第六条在城市规划区内,单位或者个人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临时建设申请,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取得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按照批准的要求进行建设。
在他人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先征得土地权属单位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并签订临时用地合同后,再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临时建设申请。
第七条在城市规划区内临时使用国有储备土地的,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取得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再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
临时使用他人取得使用权的土地的,应当先征得土地权属单位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并签订临时用地合同后,再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
禁止在批准临时使用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在批准临时使用的土地上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八条在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或者临时用地的,应当向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探讨城镇住区规划建设管理的思想及措施

1 引 言
22 开放空间和绿地 系统 .
开放 空间以及绿地直接的影 响到了住区环 境品质和人 们的户外 活 城市规划工作在城市建设和发展的过程 中扮演着无可替代 的作用 , 动, 其重要性正不断为人们所认识 当前我 国城镇新建 的住 区大多采 用集 而对于不 同的城市规模, 其具体内容又有所不同。 尤其是进入 2 O世纪 9 0 年代 后, 伴随着我 国住 房制度改革和城镇 化进程的逐步深入 , 房地产市 约化 的模式即通过 一定的建筑密度和集合住 宅的形式提 高土地 的利 用 由于各方面 的原 因, 当前的开发者和 场取得 长足发展 , 城镇住区 的规划 、 设计 、 建造 、 经营 、 管理 等方面 都出现 效率和项 目开发的经济效益。同时, 设计者 的环境意识和设计水平还很不平衡 , 常出现在住 区规划 中片面 经 了许多新 的趋 向, 要包括 : 住区 开发 由原先 基本单 一化 的“ 主 ① 自上 而 下” 的计划模式 , 逐渐 向多元 化和 民营化 的模式转 变; ②住 区开发的经济 追求 容积率或 出于简化设计的 目的而忽视开放空间和绿地的现象 。在这 背景下, 规划 管理部 门对于方 案的指 导与把 握就 显得尤为重要我国住 主体在增加 , 来越 多的团体和个 人参与到这一进程 中来 ; 越 ③住宅 供需 出现多元化 的调 配模式 , 在解决“ 有无 ” 问题之后 , 居民开始拥 有较 多的 区开放空间布 局长 期以来 参照原苏联的规划模 式,在 该模式的图解中, 开放空间呈点状散布于邻里中心和周边各住宅组 团中心 。 由于我国面 但 选择机会 , 市场 逐步由卖方市场转 入买方市场 : 引包括 选址、 ④ 布局 、 标 居住区建筑密度 相对较高 , 采用该模 式容易造 成开 准, 尤其 是非 盈利性设施在 内的诸 多住区规划要素 , 在相 当程度上 受到 临巨大的人 口压 力, 小区绿地与城 市空间、 中心绿地 与组团绿地之 间缺乏 市场的引导: ⑤住 区环 境建设日益受到重视, 境设计更加注重人性化、 放空间布局 零散, 环 联系, 造成各 自的闭塞 , 即在开放空间的总量和级配上均存在缺陷。针对 地方文化内涵和生态品质 。 这种情况, 有必要在居住区的规划管理中强调开放空间和绿化系统的整 2 城镇住区规划管理的基本思路 体性和开放性。 上面所论述的一系列新趋向对规划管理工作提出 了更高的要求 , 城 整体性包含两个层面的含义: 将住区的公共绿地结合更大范 围的 ① 市规划管理部门应在遵循城市发展一般规律的基础上 , 运用城市规划作 城镇开放空间系统加 以考虑,可结合城镇轴线或其它空间构成要素 , 形 为 日 导住 区建设的重要调控手 段, 1 结合市场经济特 点和地方实 际, 从土 ‘ 生态走廊” 通风走廊 ”②在住区 内部 的开放空间和公共绿地应形 或“ ; 地使用、 开放空间和绿地系统交通与停车、 建筑形态及组合 、 公共服务设 成整体框架, 加强各部分之 间的联系和融合, 同时强化绿地的均好性 。 开 施与建筑小品等方面加强住 区规划管理工作。 放性 则是针对 由于规划设计 不当造成组团或 中心绿 地和 区内道 路 闭塞 21 土 地 使 用 . 的情 况, 强调围合 的通透性 , 同时在可 能的条件 下考虑小 区公共 绿地对 土地使用是规划管理的基本 问题 , 也是住区项 目 开发 中各方最为关 城市 的“ 分层次开放 ” 即小区公共绿地道路绿地与城市街头公 园结合布 , 心的部分 。与大 中型城市相比, 城镇面临的土地压力相对较小, 但考虑到 置 , 互在视觉上形成贯通。 相 城市土地资源的不可再生性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 目开发必须强化土 项 23 交通 与 停 车 - 地科学使用的意识 。同时 , 土地使用功能的布局 、 开发强度 、 交通组织等 近年来 , 在我国大部分城 市中, 汽车总保有量 和居 民人 均 占有量 都 直接关系到城市的效率 , 也在很大程度上决 定了住 区的环境 品质 。在规 呈 明显上升趋势 , 一些经济发达地区 , 区夜间停车数量 已经达到户 在 住 划管理中 , 住区土地使用需要注意 3个方面 , 即土地的综合使用 、 自然形 均 05辆甚至更高水平。大量私人汽车进入住区对 住区 内部交通 与停 车 . 体和景观要素的合理利用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影响。 设计提出 了更高要求。 传统的设计理念和管理模式 已经难 以适应新的形 土地综合使用 反映 出城市特 定地段 中各种用途 的合理交织 , 时间和 势应认真分析 , 加强引导, 努力建立适应私人汽车普及 下的宜居环境 。住 空间是土地综合利用的基本变量 。 住区规划 也应从人 的社会活动和生理 区内部的交通 问题大致可以分为动态交通和静态交通 两个方面 。 动态 交 行 为规律 出发 , 妥善 处理这一 问题 , 力做到土地使用的均 衡、 努 紧凑 , 努 通 重点关注机动车在居 住区道路上 的行驶方 式问题静态 交通重 点关 注 力达 到人居环境 品质和经济效益的平衡 。 停车方式 问题 自然形体和景观要素 的利用 常常 是城市 的特色所 在。尤其是城 镇, 在动 态交通组织 中, 宜倡导“ 人车分流 的规划思想 ” 即在居住 区或 , 往往 不及大城市 的繁华喧 嚣, 自然 形体和 景观要 素的利 用就显得尤为重 各组 团的外 围设 置机动车车行系统 , 中间为绿地系统 , 穿插公共配套 服 要。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撑是城镇住 区建设的重要影 务设施等 , 形成 以步行为主的户外活动场所 。 行系统进入住宅。 民在公 居 响因素。基础设施 建设 具有投 资大、 建设周期长 、 维修困难等特点, 一旦 共绿地、 公建 及 各 种 活 动设 施 之 间 穿 行完 全 不 受机 动 车 的 干扰 。 但 该 模 形成, 以进行 大的调整 。 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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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城镇规划建设及管理的方式
论文摘要:积极融入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正在成为越来越多城镇发展的选择。
经济发展方式的变化不可避免地影响到城镇各个方面的发展和变化,包括城镇的定位、发展方向、发展规模以及空间结构和布局等,因而也对城镇规划提出了新的挑战,本文简单论述了城镇规划建设及管理中的若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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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城镇城镇规划管理方式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达成整体协调发展的格局
根据“可持续发展”要求,必须紧紧围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特色经济、改善生态环境三个方面开展城镇规划建设工作,用科学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的发展思路,努力强化中心城市功能,提高城镇集聚能力和建设水平,积极发展小城镇,形成以城带镇、以镇带村、整体协调发展的格局。
1.1系统协调
系统协调是城镇体系规划的首要任务。
在规划中,必须重点强调城镇与区域发展的协调,资源、基础设施与城镇发展的协调。
1.1.1镇与区域发展的协调
我国具有人多地少、资源贫乏、城市少实力弱和城镇多规模小等特点,因此城镇发展方一针必须合理发展核心城市,积极发展地区中心城市,改善提高小城镇,以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
明确把发展城市作为城镇体系规划的重点,使城镇发展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加快城镇化进程。
有利于城市规模科学合理、职能分工明确、
空间布局有序。
1.1.2资源与城镇发展的协调资源与城镇发展相协调包括土地资源与城镇发展的协调、水资源与城镇发展的协调、旅游资源与城镇发展的协调。
我国城镇用地的发展与保护耕地的矛盾突出,地表水资源比较丰富,但地域之间分配不均,因此,城镇规划时需考虑各省市自身情况,根据不同特点和实际,使资源与城镇发展相互协调。
1.2科学整合
空间的整合。
就全国范围而言,城镇特别是沿海城镇的发展战略,应充分利用各地区位条件,立足于发展外向型经济和强化闽台合作的中转和通道作用。
一方面要合理发展核心城市,另一方面要改善提高小城镇,大力扶持中心城镇发展,优先发展中心城镇。
小城镇整合。
对小城镇加强科学整合,并加快中心城镇的发展,对中心城镇重点扶持,优先发展,将小城镇按照地域或交通特征分类指导。
1.3整体提升
整体提升是城镇体系规划最终要达到的目的,我国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基本形成与国际经济接轨、与国内外广泛联系的全方位、多功能的开放格局,构筑布局合理、功能协调、城乡一体化的现代化城镇网络也成了新形势下的必然要求。
2.城镇规划管理的对策
2.1构架城市联盟协调机构,做好保障措施
城镇体系规划就是从区域整体利益出发,促使城镇协调有序地发展。
从而避免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行政壁垒、生态恶化、重复建设等问题。
从区域整体发展、城乡协调发展、生态共存共保、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角度出发,突出强调不同行政区划之间在产业结构分工、基础设施共享、生态环境保护、城镇空间延续等方面的衔接和协调。
针对实施机制、政策、措施研究与制定普遍不被重视,缺乏规划实施必须的后续手段,对新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在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和水资源开发利用以及各城镇之间边缘空间布局等区域性共同的问题上应建立区域协调机制。
建议建立由省级机关和市、县政府组成的城市联盟协调机构负责跨行政区域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发展、环境保护工作的协调,协商解决发生的重大问题,确保城镇体系规划付诸实施。
2.2建立健全规划的实施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规划的重要作用
为切实发挥城镇体系规划的作用,在努力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同时,必须加强城镇体系规划的实施管理。
城镇体系规划在体现宏观规划的政策性、指导性和战略性的同时,要加强规划文本的规定性和条款性,提高规划执行的力度。
要把城镇体系规划转化为政府宏观管理区域和城市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真正成为政府宏观调控的手段。
规划必须纳入市场运作的轨道,在实践中接受各方面利益主体的评判,定期对规划以及相关政策的实施效果做出评价,并及时进行相应调整。
并可根据实际需要,适时编制某个
地区或某个方面的专项规划,使规划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深化,城镇体系规划才真正具有生命力。
应该把城镇体系规划作为区域各部门和各项事业发展的依据,并把它作为引导区域城市化与城镇合理发展,协调和处理区域中各城镇发展的矛盾和问题,合理配置空间资源,防止重复建设的手段和行动依据,对乡村地区发展起引导作用。
城镇体系规划不应只考虑“点”,即城镇的发展问题,而应点、线、面结合,即不但要对单个城镇、城镇网络进行研究,更要把城乡作为一个整体,纳人城镇发展过程统一研究。
从一个大的区域范围来分析研究,根据资源的合理配置来确定符合区内大多数城镇发展的方针,尽可能达到一种利益最大化的状态,这是城镇体系规划在区域规划中担负的重要角色。
2.3突出重点,加大投人,全力加快城镇建设步伐
城镇建设的重点仍是基础设施和住宅建设,主要是一路二水三防洪四绿化和住宅小区的建设。
建设的思路就是在“量”的提高上,重点是“质”的突破。
城市水、路、热、气、讯、绿化是城市的基础设施,要加大建设力度。
同时,要注意城镇基础设施的质量,城区道路、给水、排水、供热、供气、防洪、园林工程设施建设要纳入质量监督和工程竣工验收序列,进行定期不定期的质量监督和认证,未经质量监督和工程竣工验收,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同时还要提高城镇园林绿化水平,加快住宅建设,改善居住条件。
城镇住宅建设关键在于变革现有城镇住房分配体制,培育个人直接支付的住房消费市场,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
根据目前全市的住房现状,合
理确定“搬迁安置、经济适用、舒适豪华”三种类型住宅的比例,以此满足各阶层的需要。
工作的重点是老百姓愿意买房,买得起房,买得到房。
而以上基础设施的建设都有赖于城市建设资金投人问题的解决。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的投人,在现有资金短缺的情况下,要切实管好用好建设资金。
城市维护建设税要足额收缴,全部用于城市建设,此外,要引人市场运行机制改革,市政公用设施经营方式,从福利服务型向经营服务型转变,改革的着眼点要在转变政府职能、理顺价格关系和有偿使用三个环节上,寻求城市建设资金良性循环发展的路子。
3.结束语
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是一项战略性、综合性很强的事业,建立健全规划的实施管理机制,突出重点,加大投人,全力加快城镇建设步伐已成为规划建设中不可忽略的一项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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