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政府单位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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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6.12•【字号】宁政发〔2020〕58号•【施行日期】2020.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发〔2020〕5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京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2020年6月12日南京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统筹推动政务信息化系统跨部门跨层级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根据《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南京市政务数据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329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宁政发〔2019〕182号)等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的政务信息化项目主要包括:政务部门使用预算安排资金实施(新建、改造和升级)的全市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平台、重点业务信息系统、信息资源库、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电子政务基础设施(数据中心、机房等)、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以及相关支撑体系等运用信息技术支撑政府管理与服务职能的信息系统。

第三条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要突出统筹规划、集约建设、数据共享、安全可靠等要求,促进政务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价值发挥。

第四条市大数据管理局负责编制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规划,统筹建设全市政务数据基础支撑平台和应用服务平台,扎口管理市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立项审批、资金计划、验收评估、绩效管理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政务信息化项目的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工作,督促提高预算绩效。

市审计局负责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审计监督工作。

市委网信办负责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网络安全审查和监管。

第五条市大数据管理局基于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善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优化细化操作流程和规范性文本,为各部门开展政务信息化项目前期、项目申报、项目建设、验收评估等工作提供服务。

XX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环节工作指南(暂行)

XX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环节工作指南(暂行)

XX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环节工作指南目录1总则 (3)1.1目的 (3)1.2范围 (3)1.3有效期 (3)2报送说明 (4)2.1项目信息报送说明(适用于投资50万(含)以上的项目) (4)2.2过程文档报备说明(适用于投资100万(含)以上的项目) (4)2.3涉密项目说明 (4)2.4其他重要说明 (4)3重要过程文档编制说明 (5)3.1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说明 (5)3.2需求规格说明编制说明 (5)3.3概要设计说明书编制说明 (5)3.4详细设计说明书编制说明 (6)3.5接口设计说明书编制说明 (6)3.6数据库设计说明书编制说明 (7)3.7其他编制说明 (7)附录1:XX市XXXX年度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XX月进展情况表 (8)附录2:项目过程文档 (9)附录2.1:项目过程文档清单 (9)附录2.2:项目实施方案(参考) (10)1.项目概况 (12)2.项目组织管理 (12)3.项目实施计划 (12)4.项目管理措施 (12)5.系统部署方案 (13)6.数据迁移方案(如有) (13)7.项目测试方案 (13)8.项目培训方案 (13)9.项目验收方案 (13)附录2.3: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参考) (14)1.引言 (16)2.需求概述 (16)3.业务需求 (16)4.功能需求 (16)5.非功能性需求 (17)6.数据需求 (17)7.接口需求 (17)8.部署需求 (17)附录2.4:概要设计说明书(参考) (19)1.引言 (21)2.系统环境 (21)3.系统总体设计 (21)4.系统功能设计 (23)5.非功能性设计 (24)6.接口设计 (25)7.数据库设计 (25)附录2.5:详细设计说明书(参考) (27)1.引言 (29)2.程序系统结构 (29)3.详细设计说明 (29)4.非功能性设计 (30)5.接口设计 (30)6.数据库设计 (31)7.部署架构设计 (33)附录2.6:接口设计说明书(参考) (34)1.引言 (36)2.接口设计 (36)3.接口数据字典 (37)附录2.7:数据库设计说明书(参考) (38)1.引言 (40)1总则1.1目的根据《XX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长政办发〔2020〕7号)和《关于XX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环节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建设实施过程,配合各单位做好项目工作,提升项目交付质量,结合XX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的特点,特制定《XX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环节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本指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202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202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20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12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推动政务信息系统跨部门跨层级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强化政务信息系统应用绩效考核,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的国家政务信息系统主要包括: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实施的国家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国家重点业务信息系统、国家信息资源库、国家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国家电子政务基础设施(数据中心、机房等)、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以及相关支撑体系等符合《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规定的系统。

第三条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应当坚持统筹规划、共建共享、业务协同、安全可靠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编制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对各部门审批的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进行备案管理。

财政部负责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审批、建设、运行和安全监管等相关工作,并按照“以统为主、统分结合、注重实效”的要求,加强对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并联管理。

第五条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中央网信办、国务院办公厅、财政部建立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的协商机制,做好统筹协调,开展督促检查和评估评价,推广经验成果,形成工作合力。

第二章规划和审批管理第六条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信息化发展规律和政务信息化建设特点,统筹考虑并充分论证各部门建设需求,编制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并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如内外部发展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适时组织评估论证,提出调整意见报国务院批准。

各有关部门编制规划涉及政务信息化建设的,应当与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进行衔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信息化和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信息化和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信息化和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7.30•【字号】洛政办〔2020〕39号•【施行日期】2020.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信息化和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洛政办〔2020〕3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了推进政务数据整合、共享、开放和创新应用,保障数据安全,统筹电子政务建设与发展,全面提高政府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国办电政函〔2019〕23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现将我市进一步加快推进政务信息和智慧城市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洛阳市政务信息化和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按照领导小组分工要求成立工作专班,各相关单位指定专人参加,协同推进开展相关工作,定期研究分析并协调解决我市电子政务建设及政务数据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政务信息系统智慧化应用。

二、强化责任担当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督促做好政务信息化和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的推进开展,以及具体任务的细化分解,指定具体负责科室和业务人员,确保责任落实无空档。

三、加快系统迁云对照《洛阳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洛阳市政务数据和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各单位对已建的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应制定计划和方案,逐步向智慧洛阳云平台迁移。

自建机房内的政务信息系统,应于2020年底前完成迁移,使用对外购买服务模式租赁的政务信息系统,合同未到期的重大政务信息系统,应在合同到期后逐步完成迁移。

四、做好数据归集建立与本系统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做好与省对口厅局的数据对接、传输,确保国家级、省级政务信息系统的政务数据能够下沉到市一级,以便我市能够更好地共享、使用相关政务数据。

《忻州市忻府区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忻州市忻府区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忻州市忻府区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72号)、《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忻政办发〔2020〕4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忻州市忻府区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应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为更好贯彻落实《管理办法》要求,现对《管理办法》解读如下:一、制定背景及意义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72号)、《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忻政办发〔2020〕43号)精神,按照区政府主要领导要求,结合我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实际,立足于提升政务信息系统建设的规范化、合理化,着眼于提高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强化各部门自身建设,制定我区《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对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的规划、立项、审核、招标、建设、验收、安全保障、应用评估和监督管理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标准,对于保障政务信息系统总量“只减不增”、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只合不分”,坚决避免新增“信息孤岛”,实现政务信息系统“一朵云、一张网、一平台、一系统、一城墙”的总体部署有重要意义。

二、原则、要求及目标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遵循“整合是原则、孤网是例外”的原则,按照“统一项目规划、统一标准规范、统一备案管理、统一审计监督、统一评价体系”及“强化信息整合共享、强化项目审批和运维经费安排的联动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建立“整体推进、重点突出、管运分离、机制创新”的政务信息化管理体系。

三、《管理办法》主要内容《管理办法》共六章三十九条,围绕政务信息化的规划、立项、审核、招标、建设、验收、安全保障、应用评估和监督管理等作出了规定。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自然资源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自然资源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自然资源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20.06.02•【文号】自然资办函〔2020〕962号•【施行日期】2020.06.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自然资源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9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2020年自然资源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要点》已经部领导审定,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2020年6月2日2020年自然资源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要点2020年自然资源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的要求和国家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自然资源部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和2020年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自然资源管理的深度融合,提升自然资源治理能力和水平。

一、推进自然资源三维立体“一张图”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基础测绘成果,以数字高程模型(DEM)等三维测绘成果为基底,以遥感影像为背景,集成整合地下空间、地表基质、地表覆盖、业务管理等各类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数据,按照统一的标准,构建自然资源三维立体“一张图”,全面真实地反映自然资源现实状况和自然地理格局,为核实、检验各类调查成果和上报数据的真实性提供基础,为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耕地保护、督察执法、审批监管等自然资源管理和决策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

政府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2020年第08期1270 引言信息技术的发展对政府信息化建设起到了促进作用,其提升了政府部门的管理工作效率和沟通效率。

对信息社会而言,政府部门是信息的生产者、使用者和发布者,是信息社会的关键参与对象。

政府信息化建设是政府管理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利用政府信息化管理技术,能够实现信息的准确传播以及及时沟通,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

1 信息社会给政府管理带来的挑战政府信息化建设是国家信息化的重要方向,对于当前的社会生活而言,电子政务、政府信息等成为国民获取政策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

对于政府管理而言,政府信息化程度体现了政府管理水平,而且也成为衡量政府部门综合竞争力的关键指标。

因此,政府信息化建设逐渐成为备受关注的热点,当前许多政府都已经开展了电子政务建设,而且政府信息化技术与信息传播方式也在不断更新。

从1999年开始,国家经贸委信息中心联合其他部门发起“政府上网工程”,开启了我国政府信息化建设的道路。

由于我国的政府信息化水平不均衡,信息化水平和信息化程度都相对较低,因此更需要发展政府信息化,建设一个高效、连接、精干的体系[1]。

2 政府信息化建设的意义政府信息化是社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内外的政府信息化建设经验表明,政府信息化建设能够实现自动化、网络化办公,提升政务管理水平,为广大市民提供更为便捷的信息化服务。

首先,政府信政府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韩 仪遂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四川 遂宁 629000摘要:为了更好地服务公众,提升政府的运行效率,开展政府信息化建设是信息技术发展的必经之路。

当前的政府信息化建设还存在很多的问题,为了解决问题,需要先对问题进行分析,然后找出解决办法和策略,从而提升政府信息化的建设水平。

关键词:政府信息化;智能化;解决对策中图分类号:TP399息化意味着政府信息的进一步透明和公开,当前社会离不开网络,信息网络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通过政府信息化,公众能够及时了解相关的政策信息,解决个人出行、求学、创业等问题。

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推动政务信息系统跨部门跨层级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强化政务信息系统应用绩效考核,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的国家政务信息系统主要包括: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实施的国家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国家重点业务信息系统、国家信息资源库、国家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国家电子政务基础设施(数据中心、机房等)、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以及相关支撑体系等符合《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规定的系统。

第三条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应当坚持统筹规划、共建共享、业务协同、安全可靠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编制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对各部门审批的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进行备案管理。

财政部负责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审批、建设、运行和安全监管等相关工作,并按照“以统为主、统分结合、注重实效”的要求,加强对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并联管理。

第五条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中央网信办、国务院办公厅、财政部建立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的协商机制,做好统筹协调,开展督促检查和评估评价,推广经验成果,形成工作合力。

第二章规划和审批管理第六条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信息化发展规律和政务信息化建设特点,统筹考虑并充分论证各部门建设需求,编制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并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如内外部发展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适时组织评估论证,提出调整意见报国务院批准。

各有关部门编制规划涉及政务信息化建设的,应当与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进行衔接。

第七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者核报国务院审批的政务信息化项目,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项目审批管理的政务信息化项目,原则上包括编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等环节。

对于已经纳入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的项目,可以直接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绵府办发〔2020〕12号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有关单位:《绵阳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审定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6月17日绵阳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落实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要求,推动政务信息化基础设施集约建设和信息资源共享利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57号)以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市政务信息化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务信息化项目是指由政府投资建设、政府和社会企业联合建设、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或需要政府运行维护的且资金总额10万元以上,用于支撑政务部门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的电子政务、数字政府、智慧城市等各类信息化项目。

本办法所称信息化项目是指以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网络系统、信息应用系统以及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安全保障系统等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扩建、运维项目和服务采购项目。

信息化运维项目和服务采购项目,是指为保障信息系统持续运行所必须开展的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和购买的网络租赁服务、云资源租赁服务等所形成的服务项目。

第三条全市政务信息化建设应坚持“统筹规划、共建共享、业务协同、实用高效、安全可靠”的原则,以国家、省、市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信息化建设有关规划为主要依据,充分利用现有基础设施资源,大力推进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应用集成和业务协同,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化对提高决策水平、加强社会治理、服务经济发展、强化公共服务和提升应急指挥能力的作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6.08.23•【文号】建质函[2016]183号•【施行日期】2016.08.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的通知建质函[2016]183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进一步提升建筑业信息化水平,我部组织编制了《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8月23日附件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建筑业信息化是建筑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筑业转变发展方式、提质增效、节能减排的必然要求,对建筑业绿色发展、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具有重要意义。

一、指导思想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推进信息化发展相关精神,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及国家大数据战略、“互联网+”行动等相关要求,实施《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增强建筑业信息化发展能力,优化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环境,加快推动信息技术与建筑业发展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信息化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塑造建筑业新业态。

二、发展目标“十三五”时期,全面提高建筑业信息化水平,着力增强BIM、大数据、智能化、移动通讯、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集成应用能力,建筑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取得突破性进展,初步建成一体化行业监管和服务平台,数据资源利用水平和信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具有较强信息技术创新能力和信息化应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建筑企业及具有关键自主知识产权的建筑业信息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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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空青山
作品编号:89964445889663Gd53022257782215002
时间:2020.12.13
政府单位信息化建设
我国政府正在经历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型,为了适应这种趋势和潮流,我国政府提出了进行政府改革、建设电子政务,实现政府信息化的目标。

近些年以来,我国的电子政务建设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廉政建设,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和公众的服务,发挥了很大作用。

但是,由于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和理想中尚存在着差距:
政府信息化现状
1、资源重复建设投资
从目前情况上看,各职能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对信息数据资源独立规划和建设或条块建设,很容易形成相对孤立的系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基础设施和基础数据重复建设和重复投资。

2、数据资源使用相对独立
目前,各部门信息系统基本上以单体应用为主,相互间以分立系统形态共存,因此各部门间信息资源在一定程度上是相对封闭的,由
于尚未建立起有效地共享机制及技术标准,共享程度也不高,部门间相互利用率十分有限,资源潜力亟待充分发掘。

3、信息资源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未形成
信息资源由采集、处理、利用和交换四个环节而构成一个完整的生命周期。

目前,由于信息资源的总体协调和管理力度不够,因此也没有实现对生命周期管理流程的无缝链接,尤其表现在信息采集和交换两个环节问题上,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没有得到足够保障。

4、信息资源总体协调管理与开发利用机制有待完善
近几年来,通过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已对公共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的政策和制度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但还不够完善,如对公共信息资源特别是政务信息资源的公开与保密、采集、发布与储存、共享交换机制、监督机制等方面缺少相关机制和流程,需要进一步地加以完善和充实。

各部门信息资源开发的规划、组织、资金和体制上基本上都是以各自部门业务发展为主,存在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情况,且整体呈现纵强横弱现象因此,应当加大对信息资源总体协调和管理的工作力度。

政府信息化建设需求
政府信息化建设工程是一项大型的系统工程,只有深刻细致的了解
掌握实际应用需求情况,通过对其应用特点全面的综合分析,才能设计出适合的应用解决方案。

可以说需求的掌握是方案的前提和根本。

政府信息化建设的目标就是要建设一个实现e-work的信息化数字政府,其主要有三个组成部分:
一是各级政府机关内部的电子化和网络化办公的办公业务平台;
二是各级政府部门之间通过专用计算机网络进行局域网之间的互联、信息的共享和实时通信的办公业务资源网;
三是政府部门通过互联网与公众之间进行公共信息的发布与双向的信息交流,同时由政府职能部门为公众提供相应服务的公众信息网。

为保证三个网络之间的信息传递和组织机构信息交换,还要建立电子信息资源数据库,构成信息交换中心,实现三网间的信息共享与信息交流。

即内网、内联网(内部保密网)、外网和信息资源数据库的三网一库的建设。

政府信息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个动态发展和不断建设的过程,它是现代信息技术与行政管理等多个学科相融合的产物,不仅是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新的应用方式,更是一场划时代的变革。

对于我们来说既是难得的机遇,又是严峻的挑战,可谓机遇与挑战并存。

政府信息化本身也充满了各种矛盾:它能够降低政务活动的成本,但信息化建设本身的造假却又比较昂贵,它能够大大加快政务信息的
传播和处理速度,但同时也使政府面临新的安全威胁,就是网络安全问题,要想做到即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化的积极作用,又能够规避种种风险,需要我们具有智慧·原件和洞察力,科学地·脚踏实地的做出巨大努力。

作者:空青山
作品编号:89964445889663Gd53022257782215002
时间:2020.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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