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检察官的职业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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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检察院工作心得体会范本(三篇)

2024年检察院工作心得体会范本(三篇)

2024年检察院工作心得体会范本摘要:本文以2024年为时间节点,总结了我在检察院工作期间的心得体会。

内容包括自我定位、工作规划、沟通协作、案件处理以及个人成长等方面,旨在分享经验和反思,为以后的工作提供参考。

一、自我定位作为一名检察院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首先要明确自我定位。

作为检察院的一员,我不仅是一个法律执行者,更是公正、公平、严明法律的守护者。

因此,我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正义的心态,为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权益,提供公正的司法服务。

二、工作规划在工作中,合理的规划是取得成功的关键。

我始终坚持“领导需要,我担当”的原则,积极与上级领导沟通,了解工作目标和任务,合理安排自己的工作计划。

同时,我也注重将长期目标与短期目标相结合,设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和计划,并不断调整和优化,以实现自我价值和职业追求。

三、沟通协作良好的沟通协作能力是检察院工作的基础和核心。

在与同事和上级领导的沟通中,我注重倾听、理解和尊重对方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也勇于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通过有效的沟通交流,我能够更好地与同事协作,共同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四、案件处理作为一名检察官,案件处理是我工作的核心内容。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我始终坚持法律原则和职业道德,严格依法办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我也注重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不断学习和研究相关法律知识,提升对案件的分析和判断能力。

通过不断的实践和经验积累,我能够更好地处理各类案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五、个人成长在检察院工作期间,个人成长是我最为重视的方面之一。

我注重通过参加培训、学习交流等方式,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

同时,我也注重与他人的交流和学习,通过借鉴他人的优点和经验,不断完善自我,提高工作能力。

通过不断地学习和成长,我相信自己能够更好地为社会做出贡献。

结语:检察院工作是一项光荣而重要的职业。

只有不断总结和反思,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素质,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作为检察官的五个要求

作为检察官的五个要求

作为检察官的五个要求
1.具备法律知识和专业素养。

作为检察官,必须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分析能力,同时还需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职业操守。

2. 具备敏锐的洞察力和判断力。

作为检察官,必须具备敏锐的洞察力和判断力,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点,分析案件的证据和法律适用情况,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

3. 具备出色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作为检察官,必须具备出色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与各方面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商,协调各方的利益关系,确保案件的公正、公平、合法。

4. 具备坚强的意志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作为检察官,必须具备坚强的意志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面对各种压力和困难,不畏惧困难和挑战,在工作中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冷静的心态。

5. 具备优秀的团队合作能力。

作为检察官,必须具备优秀的团队合作能力,能够与同事密切协作,相互支持和帮助,共同完成检察工作的各项任务,确保案件的顺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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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前景

检察官前景

检察官前景检察官前景检察官是司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法律监督和公益诉讼的重要责任。

检察官前景广阔,具备一定的发展空间和良好的职业前途。

以下是我对检察官前景的一些分析和展望。

首先,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检察官作为执法部门的重要力量,其职责和地位日益凸显。

近年来,我国检察机关不断加强司法改革,提升办案能力和办案效率,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着重要作用。

随着国家对于司法体系的不断重视和支持,检察官未来的发展空间将更加广阔,职位和待遇也将有所提升。

其次,检察官职业具备良好的晋升和升迁机会。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检察官的职级划分是根据经验、能力、业绩等综合因素进行评定的。

在检察官的职业生涯中,通过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素质和执法水平,可以逐渐晋升到更高的职位。

同时,有些地方的检察机关也会选拔优秀的检察官进入机关的领导层。

因此,检察官可以通过个人的努力和表现来实现职业的晋升和升迁,获得更高的职位和待遇。

再次,检察官职业往往有较高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因为检察官是法律执法的一部分,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的重要责任。

在国家对稳定的高度重视和法制建设的过程中,检察官的职业地位较为稳定,不易受到经济波动等因素的影响。

同时,检察官享有一定的法定权益和福利待遇,在工资待遇、医疗保障、退休金等方面相对较好,也具备一定的安全保障。

然而,随着法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社会需求的变化,检察官的职业压力也相应增加。

司法改革的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对于执法标准和办案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于检察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同时,随着社会矛盾的不断加剧,检察官需要应对更多的复杂案件和突发事件,工作压力相应增加。

因此,对于想要从事检察官职业的人来说,除了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外,还需要具备较强的心理素质和应变能力。

综上所述,作为司法机关的核心人员,检察官的前景是广阔的。

随着社会法治水平的提高和司法体系的不断完善,检察官将拥有更多的发展机会和职业空间。

当一名检察官的理由

当一名检察官的理由

当一名检察官的理由作为一名检察官,我选择这个职业有以下几个理由。

第一,我渴望为社会公正与法律秩序做出贡献。

作为检察官,我的职责是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

我相信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石,只有依法行事才能保障人民的权利和利益。

通过参与司法工作,我可以亲身参与到为社会公正与法律秩序奠定基础的工作中,为人民群众提供公正的司法服务。

第二,我对法律和司法事务具有浓厚的兴趣。

自从我接触到法律知识以来,我对法律领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我喜欢研究各种法律案例,分析法律问题,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

作为一名检察官,我可以深入了解各种法律条款和规定,参与案件调查和审判过程,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和专业能力。

第三,我希望通过检察工作为弱势群体发声。

在社会中,弱势群体往往面临各种不公和歧视。

作为一名检察官,我可以代表弱势群体维护他们的权益,为他们争取公正和平等的待遇。

我相信每个人都应该受到公平对待,无论是贫穷的农民工,还是受虐待的儿童。

通过我的努力,我可以为他们发声,为他们争取应有的权益。

第四,我希望通过检察工作为国家治理做出贡献。

一个国家的治理水平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幸福。

作为一名检察官,我可以通过依法办案,打击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我相信只有通过严正执法,打击犯罪行为,才能维护社会的和谐与安宁。

通过我的努力,我可以为国家的治理作出一份微薄的贡献。

第五,我希望通过检察工作不断提升自己。

作为一名检察官,我将面临各种复杂的案件和挑战。

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我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深入研究法律知识,掌握刑事诉讼程序和调查技巧。

同时,我也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思维能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通过检察工作,我可以不断挑战自我,锻炼自己的专业素养和能力。

成为一名检察官是我理想的职业选择。

我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奉献,为社会公正与法律秩序做出贡献,为弱势群体发声,为国家治理作出贡献,并不断提升自己。

我相信,只要坚持努力,脚踏实地,我一定可以成为一名优秀的检察官。

第十二章当代中国司法制度(复习资料)

第十二章当代中国司法制度(复习资料)

第十二章当代中国司法制度我国司法工作制度包括审判制度、检察制度、侦查制度、执行制度、律师制度。

第一节当代中国审判制度一、审判制度的性质和含义1、审判制度的含义:是关于国家审判机关的性质、组织结构、职能和审判程序等方面制度的总称。

国家解决社会冲突是审判制度产生的原因。

2、审判制度的性质:(1)是国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审判制度、行政制度和立法制度共同构成了国家制度。

(2)具有法律制度的特质。

审判制度作为法律制度的一部分,与一国法律制度的其他部分,共同构成了一国区别于他国的法文化传统。

二、审判制度的原则和内容1.审判制度的基本原则(1)独立审判原则。

(2)依法审判和未经审判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的原则。

两层含义:一是对公民的定罪权由法院统一行使;二是需按法定程序审理判决有罪才有罪。

(3)平等审判原则。

两层含义:一是对一切人的犯罪都要依法加以追究,不允许有任何特权;二是对一切人的合法权益都要依法加以保护,不允许有任何歧视。

(4)民主审判原则。

三个方面:一是各级人民法院及其组成人员都是根据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由同级人大产生,体现了民主性。

二是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

三是审判监督体现高度的民主性,群众可以提建议,还可以针对违法行为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

2.我国审判制度的基本内容(1)两审终审制。

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

(2)公开审判制度。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之外,一律公开进行。

(3)合议制度。

集体审判案件的制度。

(4)回避制度。

指司法人员等由于与案件或者案件当事人有某种特殊关系,不得参加办理该案件的一种制度。

(5)陪审员制度。

实行陪审员制度是我国宪法原则的体现。

公民担任陪审员的条件:年满23周岁,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

人民陪审员一般要求大学专科文化程度以上。

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5年,除不得担任审判长之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

(6)审判监督制度。

检察官的工作规划和目标

检察官的工作规划和目标

检察官的工作规划和目标检察官的工作规划和目标作为一名检察官,我深知自己的职责和义务,为了更好地履行工作,我制定了以下工作规划和目标。

首先,我将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作为一名检察官,深入了解法律法规是非常重要的。

我将不断学习和研究相关的法律知识,保持自己的专业素养。

同时,我也会注重提高调查和审判的技巧,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方法,以更好地为法庭和社会服务。

其次,我将积极参与到法治宣传和教育工作中。

法治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将在自己的工作中用事实证明法律的公正性和系统性。

我会将公正、廉洁和勤勉的工作作风展现给社会,为维护社会公正做出自己的贡献。

同时,我也会积极参与到社区活动中,给公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尊重法律。

第三,我将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检察官的工作既有调查和审判案件的任务,也有执法监督的职责。

我将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我会与其他相关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案件的办理和执行工作,及时处理各类问题和纠纷。

同时,我也会在工作中注重严谨和细致,确保每一项工作都得到妥善处理。

第四,我将注重团队合作和专业素养的培养。

作为一名检察官,我们往往需要与律师、法官、警察等相关人员进行协作。

我将主动与他们保持联系和沟通,加强合作与交流,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我也会与同事分享工作经验和心得,互相学习、进步。

同时,我会注重自身的修养和品质的培养,提升自己的道德修养,保持一颗公正、廉洁和谦虚的心态。

最后,我将努力提高自身的工作效能和绩效。

作为一名检察官,公平、公正地处置每一起案件是我们的使命。

我将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履行自己的职责,尽力做到对案件的全面了解、准确把握。

我会通过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提高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以实际行动证明自己的价值和能力。

总之,作为一名检察官,我将不断努力提高个人能力和专业水平,为法律的实施和维护社会公正做出自己的贡献。

检察官职责

检察官职责

检察官职责
检察官职责是非常重要的。

他们负责监督司法机构的工作,确保刑事案件的公正,并维护公众的利益。

因此,很多国家都非常重视检察官的权力和职责。

检察官最重要的职责之一就是监督司法机构的工作。

例如,他们可以监督法庭,调查案件和仲裁判决,以确保司法机构尽职地履行职责。

同时,他们还要负责监督司法机构在处理案件时遵守法律,确保司法机构以公正和公平的方式处理司法事务。

检察官还负责确保所有的刑事案件都得到公正的审判。

他们需要调查案件,努力搜集和分析有关证据,以确定案件的真相,同时还要确保案件的进程都是合法的。

检察官还必须确保案件的裁决结果符合法律要求。

另外,检察官还负责维护公众的利益。

他们可以代表公众提起诉讼,确保被指控犯罪的人得到公正的审判,同时也可以确保被安排的刑罚不会过重。

他们还会确保司法机构和公安机关都有严格的当局法律责任,确保他们履行职责。

除了以上职责,检察官还有许多其他职责,例如协助政府改进司法政策,提出法律修正案,参与审查司法机关的报告等。

各国的检察官实际上扮演着保护人民权利的关键角色,因此责任重大。

总而言之,检察官职责非常重要,他们肩负着监督司法机构工作,维护公正审判以及保护公众利益的重任。

只有当检察官负责任地执行职责,社会才能建立起正义和公平的司法环境。

中国检察官职业伦理理论分析与实践

中国检察官职业伦理理论分析与实践

中国检察官职业伦理理论分析与实践还列举了检察官与其他机关、人员的合作要求,即检察官应当根据法律和合作精神尽量与法官、警察、律师和政府其他机构之间协作,结合由欧洲理事会部长会议通过的《刑事司法体系中公诉的原则》,将检察官与法官、警察之间的关系写的更加详尽。

《公诉原则》19条规定:“检察官必须尊重法官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不能质疑司法判决和妨碍法官的执行,除非行使上诉或者其他程序的权力。

”在与警察关系方面,要求检察官能够监督警察使用合法手段寻找案件的相关证据和材料。

从国际社会立法规范可以看出,检察官与其他机关的合作也是其职业伦理的一部分,国际立法中也明确的规定了检察官应当在职务活动中,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的同时,也要与其他职业主体有着密切联系,共同维护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地位,共同维护职业荣誉。

在《欧洲检察官职业道德和行为指南》即“布达佩斯指南”中也明确划分了基本职责、一般职业行为、诉讼程序中的职业行为以及私人行为,其中明确指出检察官的行为代表社会和公共利益,时刻都要保持职业的荣誉和尊严,并做到不偏爱,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个人,部门利益以及公众、媒体的影响等要求。

例如,《布达佩斯指南》中规定无论何时,检察官应当坚持最高的职业标准并且依据事实和法律履行职能,不受任何不正当影响。

1这种分类明确的指出了,检察官的职业定位,以及在职务过程中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主要是集中在一般的职务行为和诉讼过程中的职务行为,并且在规范的后段,明确指出其私人行为,这一部分的伦理和道德,符合个人伦理和道德的要求,例如,《指南》第四章规定,检察官不能因为私生活而损害检察官的正直、公平,不能利用职务中所获得的信息为他人或自己谋取利益,或者是接受第三方的礼物等行为。

这些国际条约的规定都在尽可能的将检察官职业伦理要求列举出来,不仅包括检察官自身的个人品格和生活行为中应遵守的伦理要求,例如《检察官专业责任守则和主要职责及权利的声明》中规定检察官应当在任何时间都要公正清廉,永远保持专业水平,依法办事要符合道德标准和专业要求;还包括了检察官在执行职责过程中的伦理规范,例如《检察官角色指引》中规定,检察官在行驶司法裁量权时,应当合理充分的利用职权,必须要考虑到案件的严重程度以及犯罪主体年龄等因素,并且充分的尊重受害人的权利;还规定了检察官与其他职业主体之间的关系,例如《检察官角色指引》中规定,为了保证起诉公平,检察官应当与警察局、法院等相关人员进行合作,《检察官专业责任守则和主要职责及权利的声明》规定检察官要与法庭中的其他人员或者机关进行合作,共同保证被告人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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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检察官的职业定位
[摘要]在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下,当代中国检察官的职业如何准确定位。

这是一个很大也很难回答的题目。

因为此问题不仅涉及到中国检察制度、检察官客观义务的起源,还涉及到国家整体权力的划分,涉及到我国的司法传统以及建设法治国家的现实状况。

但是,在我们要求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呼吁检察官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重要作用的时候,我们就会感到,这一问题实际上是一个不可回避的基础性的理论问题。

[关键词]检察官;职业定位
一、我国检察官客观义务的理论基础和法律依据
(一)在我国强调客观义务的理论基础
第一,追究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

我国刑事诉讼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份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检察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有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要注意做到追诉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追诉权力的行使者,在进行追诉的过程中,不应单纯地以获得有罪判决为目标,还应该依照刑诉法的要求同时兼顾对被告人权利的维护。

第二,检察机关具有双重属性。

关于我国现行法律框架内检察权的性质,学界主要有“行政权说”“司法权说”“双重属性说”和“法律监督说”四种,其中“双重属性说”已经成为世界大多数国家的立法和学界所接受而成为通说。

此观点认为,一方面。

检察机关直接组织检察官实施侦查行为,有严密的组织和监督指挥关系,且突出行为的实效性,也具有明显的行政性质;另一方面。

检察官的起诉活动以适用法律为目的,能独立地做出诉讼判断并付诸实施。

检察权具有司法权特性。

既然我国检察权具有司法权的属性,我国检察官的身上自然带有一定的司法官的色彩,承担着确保法律公正实施的客观义务。

检察官在任何时候都要实事求是,重证据、不轻信口供、严禁逼供,《检察官法》第8条规定:“检察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二)履行职责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执法,不得徇私枉法;(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维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何情况下,对犯罪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追究,对法律的实施不折不扣,既不能使犯罪者逃避法律的制裁,又不能让无罪的人受到错误的追究。


(二)在我国强调客观义务的法律依据
我国现行法律对检察官的客观义务的规定有如下几个方面:《人民检察官组织法》第7条规定,“人民检察官在工作中必须坚持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了检察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

《刑事诉讼法》第181条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裁定如果认为确有错误,应当向相应的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认为确实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可以说我国法律中对检察官的客观义务的要求非常全面,但由于立法规定得相对比较原则,对检察官客观义务的许多制度都缺少具体的程序保障和责任制约,同时一些对于实现检察官客观义务非常重要的制度没能作出明确的规定,使得我国司法实务界对于检察官客观义务的履行情况不容乐观。

二、回到原点又超越原点——检察官的职业定位:从“法律守护人”到“专门护法官”
从检察官制度的起源来说,它是适应解决社会矛盾、社会冲突而出现的。

检察制度自从近代欧洲大陆创始以来,人们对检察权、检察制度、检察官的理解上的分歧就一直存在着。

相对于整个司法体制中法官的审判职能、警察的侦查和维护社会治安职能以及律师的辩护职能,检察官的角色似乎总有一些暖昧不清。

检察权和检察制度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与审判权和警察权产生、发育和存续的稳定性相比,检察权具有变动性和适应性的特征;而且,相对于审判机关和警察机关产生的历史而言,检察机关存续的期间要短许多,而一个组织产生与发展的时间长短与该组织的健全和职能完善的程度是成正比的。

检察制度较短的发展历史、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检察制度之间存在的差异性、各国宪政体制模式的不同以及文化和法制传统的差异等等,都造成检察官角色和职责定位的困难。

以至有的学者认为:“在面对来自四面八方的质疑和诘问的时候,检察官似乎也要问自己一个哲学上人类永远困惑的问题——我是谁?”
现代检察制度是“革命之子”和“启蒙的遗产”,是法治发展和进步的产物,诞生于法国1789年的大革命,正式建立于1808年拿破仑治罪法典的颁布。

随后检察制度传播到欧洲各国。

从检察官制度的创设目的来看,主要是废除当时的纠问制度,确立诉讼上的权力分立原则。

创设检察官后,在刑事诉讼活动中采取“控诉原则”,由检察官担任控方,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基于“控诉原则”,无控方的起诉,即无法官的裁判,即不告不理。

创设检察官制度最重要的目的之一,在于通过诉讼分权模式,以法官和检察官彼此监督制约的方法,保障刑事司法权限行使的客观性和正确性。

创设检察官制度的另外—个重要功能,在于以受严格法律
训练和法律约束的公正客观的官署,控制警察活动的合法性,摆脱警察国家的梦魇。

创设检察官制度还有一个重要的法治功能是:守护法律,使客观的法意旨贯通整个刑事诉讼过程,而客观的法意旨,除了追诉犯罪以外,更重要的是保障民权。

正是从这种意义上说,检察官不是,也不该是片面追求打击犯罪的追诉狂,而是依法言法、客观公正的守护人。

德国刑事诉讼法学者史密特Eb,schmidf指出:“检察官是国家法意志的代表人,而非政府的传声筒。

”可以说,检察官是“法律守护人”,最终以“法”为准则。

正如上文所分析的,不同法系国家检察制度之间存在的差异性,各国宪政体制模式的不同以及文化和法制传统的差异,各国检察官的职能存在显著的差异。

在我国,检察官角色和职责到底如何定位归根结底是由我国检察权的性质决定。

正如有些学者所指出的,“对我国检察官的定位应当立足于我国的政体和现行法律规定”,当代中国的检察机关独立于行政机关和审判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行使的检察权,实质上是一种法律监督权。

基于此,在我国,检察官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具有独立性,既不是行政官,也不是法官,其基本定位应当是法律守护人——专门的护法官,即法律监督官员,是专门维护法律统一实施和正确实施的官员。

任何一个社会不可避免地会由于种种原因而产生出一些不和谐,即社会矛盾。

对于各种社会矛盾,如果不及日寸力Ⅱ以解决,就会越积越多,影响社会稳定,甚至危及上层建筑。

从权力设置的角度看,检察权赋予检察机关、检察官来行使,而检察机关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所承担的主要任务就是通过种种法律监督手段修复被破坏的和谐的社会关系,使其恢复和谐,发挥着社会矛盾“减压阀”的作用。

从这个意义上说,构建和谐社会,检察机关与检察官同样处在第一线。

明白了这一点,就明白了检察官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总目标中的价值所在。

三、结语
值得强调的是,虽然在检察权的属性等诸多问题上存在纷争,但主要的取向是为了进一步建立中国合理的司法结构。

以更有效地完成刑事诉讼职能,最大限度地促进和保障司法公正。

与新中国成立初期相比,检察权的内容、行使方式都有了新的变化,但是无论如何变化,检察官的职业定位与角色扮演应该是越来越符合现代法治国家的要求。

当然,检察官的角色定位会涉及到很多问题,如检察官角色意识、角色扮演问题、角色成功与失败等问题。

角色也是一种文化,而这正是检察文化、检察官文化的重要内容。

譬如,检察官应该是怎么样的一种角色,应该从职权行使与外部形象上与法官、律师或其他行政官员区分开来,这就涉及到角色的包装、角色的规范等问题。

但是,无论检察权怎样变化,检察官的基本角色是不会改变的——“法律守护人”。

这一角色要求,检察官在执行职务的时候,应严格遵守合法性和客观性,贯彻毋枉毋纵,追求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

检察官一方面要实现国家意志,不应沦为统治者的传声筒;另一方面检察官也要同时保护被告的合法权益,既不懈怠被告的请求,也不受被告的约束。

《刑事诉讼法》关于检察官义务的规定,是检察官执行职务时候的最高准则,也是检察体制不可逾越的界限。

当我们要求检察官为社会尽责的时候,譬如参与公益活动等,都不可超越其职业定位,因为,其不但是社会人,更主要的角色是法律守护者。

这一角色扮演得愈加成功,法律的公正便可以最大限度地得到保障,依法治国的目标也便更易于实现。

而做到这一步,我们距离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就更近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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