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编制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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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编制要点

一、涉及应急预案的几个术语及定义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应急准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应急响应: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应急救援: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恢复: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二、应急预案编制准备

(一)全面分析本单位危险因素、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事故的危害程度;

(二)排查事故隐患的种类、数量和分布情况,并在隐患治理的基础上,预测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其危害程度;

(三)确定事故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四)针对事故危险源和存在的问题,确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五)客观评价本单位应急能力;

(六)充分借鉴国内外同行业事故教训及应急工作经验。

三、应急预案编制程序

(一)成立机构。

结合本部门实际,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应急预案编制小组,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职责分工,细化编制任务。

(二)资料收集。

收集应急预案编制所需的各种资料(相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国内外同行业事故案例分析、本单位技术资料等)(三)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在危险因素分析及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确定本部门的危险源、可能发生的灾害类型和后果,进行灾害风险分析,并提出可能产生的次生、衍生灾害,形成分析报告,作为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如发生地震灾害会造成哪些危害,衍生那些危险源,根据客观分析,编制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四)应急能力评估。

对本部门应急装备、应急队伍等应急能力进行评估,并结合本部门实际,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五)应急预案编制。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应注重的全体人员参与应急预案的编制,加强培训,掌握险源的危险性、应急处置方案和技能。应急预案应充分利

用社会应急资源,与政府预案、上级主管部门以及相关部门的预案相衔接。

(六)应急预案评审与发布。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进行评审。评审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外部评审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审查。评审后,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主要是地方安监、消防、公安、环保、医院部门等),并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

四、应急预案体系构成

应急预案体系,针对各级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和所有危险源制订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过程中相关股室(企业各管理部门、作业车间)和有关人员的职责。生产规模小、危险因素少的部门,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可以合并编写。

(一)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处理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二)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如地震灾害、火灾事故、煤矿瓦斯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等)、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按照综合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并作为综合应

急预案的附件。专项应急预案应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

(三)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方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现场处置方案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

五、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编制结构框架

(一)综合应急预案编制结构框架。

所讲述的综合应急预案结构框架,是国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框架。各部门在编制本部门综合应急预案时,可参照此框架。

1.总则。

(1)编制目的(简要阐述编制预案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如建立机制、加强管理、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减少灾害、保障安全等)。

(2)编制依据(AQT9002-2006)(主要依据国家、省相应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

(3)适用范围(适用本区域、本行业内符合预案分级标准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级别限定要明确、针对性要强)。

(4)工作原则(要求明确具体,如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预防为主、快速处置,依靠科技、协同应对,公众参与等原则)。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1)根据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实际设立应急指挥机构,明确应急指挥机构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2)明确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落实好办公室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应急指挥机构建设要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和适应性),明确事故现场人即为应急处置指挥人。这部分是应急预案编制的核心组成部分,一定要健全指挥体系,明确各自工作职责,便于责任追究。

3.预防预警机制。

(1)预防预警信息(确定预警信息监测、收集、报告和发布的方法、程序,建立信息来源与分析、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

(2)预防预警行动(明确预警预防方式方法、渠道,监督检查措施,信息交流与通报程序,预警期间采取的应急措施及有关应急准备)。

(3)预警支持系统(建立相关技术支持平台、信息监测系统、载体、网络及技术设施等)。

(4)预警信息发布。明确预警级别的确定原则、信息确认与发布程序等。

4.应急响应。

(1)应急响应级别。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确定科学的分级标准,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原则上按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的四级启动相应预案,并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突发公共事件的实际级别与预警级别密切相关,但可能有所不同,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应急响应行动。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级别确定响应主体,明确预案启动级别和条件,明确相应级别指挥机构工作职责、权限和要求。

(3)信息报送和处理。按照有关规定,明确事故及未遂伤亡事故信息报告与处置办法。明确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事故信息接收和通报程序。明确事故发生后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报告事故信息的流程、内容和时限。明确事故发生后向有关部门或单位通报事故信息的方法和程序。

(4)指挥和协调。现场指挥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协调下的以突发公共事件主管部门为主、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协调机制。明确指挥机构的职能和任务(如化工企业发生有毒物料泄漏的中毒事件,就由安监局为主,公安局、环保局、医院等部门配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5)应急处置。制定详细、科学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技术方案、处置措施,明确各级指挥机构的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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