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第三次作业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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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语1003春《国际贸易实务》第三次作业讲解

1、远期汇票在承兑前,出票人是汇票的主债务人,但汇票已经承兑,承兑人即成为汇票的主债务人,而出票人便成为汇票的次债务人。

A. 错误

B. 正确

解析:远期汇票(Time Bill or Usance Bill)是指在一定期限或特定日期付款的汇票,可分为定期付款汇票、出票日后定期付款汇票、见票后定期付款等三种。远期汇票的付款时间,有以下几种规定办法:(1)见票后若干天付款(At XX days after sight);(2)出票后若干天付款(At XX days after date);(3)提单签发日后若干天付款(At XX days after date of Bill of Lading);(4)指定日期付款(Fixed date)。在上述三种表示远期汇票付款日期的方式中,通常使用的是第一种和第三种,一般人认为以第三种为好。在实际业务中,是用什么办法计算付款日期,需由双方洽商决定,并在合同好汇票中加以明确规定。关于见票/出票日/说明日以后若干天付款的到期日的计算方法采用“算尾不算头,若干天的最后一天是到期日,如遇假日顺延”的原则,即不包括所述日期,按所述日期之次日作为起算日。如“见票后90天付款”,见票日即为承兑日,如为4月15日,自这天不算,不作起算日。汇票的到期日是7月14日,若7月14日恰逢节假日,则到期日顺延至7月15日。注意:在票据付款时间上最好不用:"from"(如At 90 days from 15th April),因根据《统一惯例》解释,“从”字意指包括所述日期,其到期日为7月13日,两者到期日相差一天。远期汇票在承兑前,出票人是汇票的主债务人,但汇票已经承兑,承兑人即成为汇票的主债务人,而出票人便成为汇票的次债务人。

2、由出口地银行审单认可购进出口商的汇票和所附的货运单据,扣除利息后将票款垫付给出口商的过程称为议付。

A. 错误

B. 正确

解析:议付即银行根据信用证付钱。信用证业务中的议付,本来信用证付给你钱的是开证银行,或者是付款行(保兑行),但是你在出口地一般会找一个银行交单,这个银行审核单据一致后,如果该银行认可,可以先把信用证金额给你,然后拿你的单子去付款行索汇。如果付款行正常付款,一切ok,如果拒付,交单行可以向你追索。这种有追索权的信用证项下资金融通就是出口押汇,也就是我们书本意义上的议付。但是实际业务中,至少在中国,议付的概念大部分是指向出口地银行交单据,出口地银行会帮你审单,帮你寄单据,并不给你提供资金融通。这里面,银行就好像是一个代理人的角色,如果拒付了,他会通知你,开证行拒付,你去做客户的工作。如果付款了,他会告诉你,钱回来了,我给你入账了。这项业务中,银行是几乎没有风险的,我们目前把这个也叫做议付,实际上是代理交单而已。议付是根据开证行的授权买入或贴现受益人开立和提交的符合信用

证规定的汇票及/或单据的行为。议付:审单结束,对信用证进行议付的话,应在信用证的背面对议付的日前和金额等进行批注,国外也称这种批注为背书,以防止有人再另造单据向其他银行议付。UCP600对议付的解释:指定银行在相符交单下,在它应获得开证行偿付的那天或以前向受益人预付或同意预付并购买汇票及/或单据的行为。说明:如果是光票汇票的话,就没有上述购买的单据。所以是“及/或”。

3、招标人在评标过程中,认为不能选定中标人,可以宣布招标失败而拒绝全部投标,这种行为称为拒绝投标。

A. 错误

B. 正确

解析:根据国际招标惯例的有关规定,招标人在评标的过程中,认为不能选定招标人,可以宣布招标失败,拒绝全部投标,这种行为称为拒绝投标。

4、根据《UCP500》,在信用证业务中,银行审单的时间为收到单据次日起7个银行工作日之内。

A. 错误

B. 正确

解析:根据《UCP500》,在信用证业务中,银行审单的时间为收到单据次日起7个银行工作日之内。

5、包销是指出口人(委托人)通过协议把某一种商品或某一类商品在某一地和期限内的经营权给与国外某公司的贸易做法。

A. 错误

B. 正确

解析:国际贸易中的包销(Exclusive Sales)指出口人与国外经销商达成协议,在一定时间内,把指定商品在指定地区的独家经营权授于该经销商.经销商则承诺不经营其他来源的同类或可替代的商品。通过包销协议,双方建立起一种稳定的长期的买卖关系,而具体的每一笔交易,则以包销协议为基础。另行订立买卖合同。

6、招标、投标方式属于竞卖性质,对卖方比较有利;而拍卖方式属于竞买性质,对买方比较有利。

A. 错误

B. 正确

解析:拍卖(Auction)是由专营拍卖业务的商行接受货主的委托,在预先约定的时间和地点,按照一定的章程和规则,以公开叫价定购的形式,把商品出售给叫价最优的买主的现货交易方式。

拍卖交易的主要特点是:1)交易影响大。拍卖行在短暂的交易时间内进行大批货物成交,吸收了大批货主和买主集中前来,形成了具有影响的拍卖市场。2)公开竞购。即由卖方或买方竞争报价,至买卖双方认可的价格为止,由此形成最优价格。3)先看货,后交易。卖方若要委托拍卖行拍卖货物,必须先将货物送交该行,由拍卖行先对货物进行检验、整理、登记后,以各种形式(登

报、书面通知等)通知买方,买方按拍卖行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登门看货,尔后于指定地点、时间竞购成交。4)卖方与拍卖行属委托代理关系。卖方是货主,拍卖行仅是卖方的委托代理人,因此拍卖行不获得货物成交的全部收入,仅获得从所得货款中按约定比例扣除佣金和各种费用的那部分金额,其余则由拍卖行汇交托售方。5)拍卖的商品主要是一些品质、规格非标准的商品,不能长期保存的商品或已形成拍卖惯例的商品。国际市场上采用拍卖方式出售的大宗商品主要有:茶叶、烟草、木材、羊毛、皮毛、纸张、羽毛、象牙、香料、水果、艺术品等。国际拍卖市场主要集中在伦敦、纽约以及各种专业产品的主要消费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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