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保全审查指南
诉讼中财产保全申请流程

诉讼中财产保全申请流程
财产保全是一种诉讼程序,旨在确保诉讼的权利人能够在诉讼过程中保护或扣押被告的财产。
以下是一般的财产保全申请流程:
1. 起诉:权利人首先需要起诉要求被告支付给他们的债务或赔偿金。
2. 申请财产保全:权利人应向法院递交财产保全申请书,清楚说明他们要保全的财产的种类、数量和价值,以及申请保全的原因和证据。
同时,他们还需要支付一定的保证金。
3. 法院审查:法院会审查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检查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法院的要求。
如果申请符合要求,法院会决定是否批准保全。
4. 执行保全:一旦法院批准申请,权利人可以申请法院或者法警来执行保全。
他们可能会被授权进入被告的财产场所,在特定条件下扣押、封存或转移被保全财产。
5. 被告提出反对:被告有权在一定的时间内提出反对财产保全的请求,即反保全申请。
在此期间,法院将召开听证会,对双方的权益进行考量。
6. 审理结果:法院将在一定时间后作出关于保全申请的最终决定。
如果申请被批准,被告的财产将继续保全直至案件结案或法院作出另一决定。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流程可能会因具体地区和各法院的规定而有所差异。
因此,在具体的案件中,权利人和被告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和法院的规定进行相应的操作。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流程管理规则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流程管理规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2004.06.01•【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判机关正文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流程管理规则(2004年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强化审判管理,根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结合本院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案件审理流程管理是将各类诉讼案件按其相关的审理程序和操作规程,分为立案、送达、排期、结案、归档五个环节,每个环节要及时录入数据库,进行有效管理,以保障审判工作公开、公正、高效、有序地进行。
第三条立案庭根据院审判委员会决定负责审判流程管理工作,并与监察室共同对每一个流程环节进行管理与监督。
各审判庭负责人应根据本规则加强对本庭案件审理流程的管理,保障流程管理表充分、客观、全面、准确反映案件的审判活动。
各庭庭长(副庭长)、承办人,在分案、审理中应将分案信息、案件审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完整地录入微机中“信息表”的相应部分。
第四条案件统计以每月的20日为截止日。
案件审结后,承办人应将“案件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一式两份,一份附卷归档,一份与法律文书送立案庭或研究室,由立案庭每月将填报信息表的情况通报全院;向研究室报送结案数据应提交相应的法律文书一份。
第五条立案庭应根据各类案件在流程中的不同环节通过审限警示和审限通报的管理手段,对案件的审限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对接审限的案件,向审判长发出催办通知督促按期结案,并将每月审限情况进行通报。
审限警示的具体期限为:民事一审案件:审限届满前30日;民事二审、行政一审、行政二审案件:审限届满前20日;刑事案件:审限届满前10日。
警示通知同时报庭长和分管院长。
第六条本院监察室负责监督案件审理流程的执行情况,将结果通报全院,并对于超审限的案件进行查处。
技术室负责全院流程管理的技术保障,确保计算机和网络运转正常。
诉讼财产保全详细流程

诉讼财产保全:详细流程及注意事项
诉讼财产保全是一种法律手段,旨在保护权益人的利益,防止被告在诉讼过程中将财产转移,从而影响法院判决的执行。
下面将详细介绍诉讼财产保全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的条件
1.权益人提出了明确的权利主张;
2.有可能对权益人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3.被申请人可能会转移财产或者以其他方式使不能执行。
二、申请人需准备的材料
1.申请书及附件;
2.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的证明;
3.权属证明、合同、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4.其他被申请人财产可能受到损害的证据。
三、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的流程
1.申请人向本案管辖法院递交申请书;
2.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查;
3.裁定申请财产保全;
4.法院派出执行员进行财产保全;
5.被申请人对财产保全申请进行抗辩;
6.法院审查抗辩;
7.裁定财产保全继续有效或者解除财产保全。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提供充分的证据,确保申请书的真实性、合法性、有
效性;
2.申请人需在法定期限内递交申请,否则会影响权益保护的效果;
3.申请财产保全前,需确保被申请人的财产不会受到第三方的侵
犯或者转移;
4.申请财产保全后,需确保财产保全的执行工作;
5.被申请人可对财产保全申请进行抗辩,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
确保抵制申请的有效性。
以上是诉讼财产保全的详细流程及注意事项,申请人在申请前,
需准备相关的材料和证据,确保申请成功并达到预期的保全效果。
诉讼财产保全业务操作指引

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业务操作指引一、业务简介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经济纠纷案件增多,诉讼已成为解决个人、企业之间经济纠纷的主要方式。
但是恶意当事人往往在诉讼期间转移、藏匿或以其他隐秘的方式处置财产,权利人胜诉后也难以实现其合法权益,法院的裁判成为一纸空文,因此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已成为律师和当事人的必然选择。
诉讼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
诉前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发生前,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神情,对被申请人的有关财产采取的强制措施。
诉讼保全:诉讼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于另一当事人的原因,其有关的财产可能被转移、隐匿、变卖、毁灭等情形,从而可能造成对当事人权益的损害或可能使法院间来的判决难以执行或不能执行时而采取的保护措施,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在一定时期内限制当事人对该项财产的支配、处分权。
诉讼保全是在诉讼过程中,为了保证人民法院的判决能顺利实施,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在必要时依职权决定对有关财产采取保护措施的制度。
二、受理条件财产保全担保的对象为进行民事、经济诉讼或仲裁的当事人。
包括:1.财产保全申请人已向法院提出申请;2.诉讼请求合法且有法律依据;是给付之诉。
3.证据来源清楚且能证明案件的事实;4.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的标的物确为被申请人所有(如土地使用权)或由其享有收益;5.企业、个人信用良好,具有偿还能力;6.有本公司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7.我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人条件诉前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诉讼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付;2.必须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3.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4.申请人提供担保;财产保全担保。
诉讼保全的法律规定释义(3篇)

第1篇一、引言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了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因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其他损害,依法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行为采取限制措施的一种法律制度。
诉讼保全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判决的顺利执行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诉讼保全的法律规定进行释义,以期为法律工作者和广大民众提供参考。
二、诉讼保全的概念和原则(一)概念诉讼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因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其他损害,依法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行为采取限制措施的一种法律制度。
(二)原则1. 公平原则:诉讼保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适度原则:诉讼保全应当适度,以防止过度限制当事人的权利。
3. 依法原则:诉讼保全应当依法进行,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4. 及时原则:诉讼保全应当及时,以防止损害的发生。
三、诉讼保全的种类(一)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保证判决的顺利执行,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限制措施的一种诉讼保全方式。
1. 保全对象:财产保全的对象包括当事人的动产、不动产、债权、知识产权等。
2. 保全措施:财产保全的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
(二)行为保全行为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保证判决的顺利执行,对当事人的行为采取限制措施的一种诉讼保全方式。
1. 保全对象:行为保全的对象包括当事人的合同履行行为、侵权行为等。
2. 保全措施:行为保全的措施包括禁止、限制等。
四、诉讼保全的适用条件(一)财产保全1. 当事人提出申请:当事人认为自己的财产可能因诉讼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损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2. 证据证明:当事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财产可能受到损害。
3. 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可以自行决定。
(二)行为保全1. 当事人提出申请:当事人认为自己的行为可能因诉讼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损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行为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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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整理 精心整理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保全审查指南 目前,我市两级法院审理的民商事案件数量不断上升,当事人申请保全的案件也随之骤增,与此同时,在保全审查、处置措施等方面也呈现出许多亟待解决的新问题。为切实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依法、规范地开展保全工作,促进民事诉讼保全制度的功能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等相关法律、司法解释之规定,现就保全审查尺度、范围等方面的问题作如下规范。 一民事诉讼保全适用范围及遵循原则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所指保全,按照保全的适用对象、措施方式及功能效果的不同进行区别,可分为财产保全、行为保全;按照保全所适用的程序和阶段的不同,则包括诉前保全、诉讼保全、诉讼后执行前保全和非诉保全。 (二)遵循原则 人民法院审查,处置保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防止当事人滥诉; 3、便于人民法院审判、执行; 4、保障市场经济健康、有序、稳定发展。 二保全审查要素 (一)保全申请的基本要求 诉前保全必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诉中保全原则上亦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保全申请应以书面方式提出。 精心整理 精心整理 当事人提出保全申请的,应提供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被申请人为自然人的,
一般应提供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被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一般应提供其工商登记信息)以及与本案存在法律上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人民法院向当事人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不以当事人是否申请保全或是否已采取保全措施为前提。 (二)法院进行保全审查考虑的因素 因保全种类、适用对象及措施方式不同,对不同保全在适用条件和裁量因素上必将有所差异,法院在裁量决定是否支持申请人的保全申请时,一般考虑如下因素: 1、财产保全审查一般考虑的因素: ⑴不采取保全措施,是否可能使将来的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或者将会导致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 ⑵申请人胜诉的可能性; ⑶采取保全措施是否会给被申请人带来损害以及损害程度如何; ⑷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情况等。 2、行为保全审查一般考虑的因素: ⑴被申请人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的行为是否侵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⑵申请人胜诉的可能性; ⑶如果不采取行为保全措施,是否可能使将来的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或者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⑷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利益衡平; ⑸采取行为保全措施是否损害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⑹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情况等。 对于法院进行保全审查的上述裁量要素,申请人负有提供初步证据的证明责任,其证明标准以达到优势盖然性为足。 三申请人提供保全担保的要求及类型 精心整理 精心整理 (一)申请人提供保全担保的要求
申请人提供担保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申请诉前保全、非诉保全,应当提供相当于申请保全金额的足额财产担保,且该财产无权利瑕疵和负担。 2、申请诉讼保全,提供相当于申请保全金额的足额财产担保或保证担保,或者不低于因申请错误可能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金额的金钱作为担保(采取保全措施是否会给被申请人带来损害以及损害程度难以确定的,可以参考下列标准分段累积计算现金担保金额:保全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按50%计,保全金额在1000万元至一个亿部分按30%计)。 原则上不接受申请人以债权、集体土地使用权、探矿权作为保全担保。 (二)申请人提供保全担保的类型?? 申请人申请保全一般可选择提供如下类别的担保:金钱担保、实物担保、权利担保、保证担保。 1、金钱担保 申请人或第三人提供金钱担保的,申请人应向人民法院提供存款帐户,并保证帐户上留有需保全的等额存款: (1)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存款帐户开户银行名称、帐号及网点准确地址; (2)提供近期帐户明细、银行对帐单或存款证明书,并附有开户银行出具的该帐户非专用存款帐户和无司法限制等证明文件; (3)存款担保帐户不得是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专用存款帐户。 2、实物担保 可用以担保的实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不动产一般包括:土地、房屋、林权等;动产一般包括:机动车、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等。 (1)申请人或第三人以不动产提供担保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提交如下资料: 精心整理 精心整理 ①申请人或第三人对担保物享有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
②该不动产的价值相当于或大于申请保全的标的额。 ③申请人或第三人提供不动产担保的,应在申请保全的同时递交该不动产权利证书,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可以权利证书载明的不动产价值作为该担保财产的价值参考依据。 如经人民法院审查,权利证书载明的不动产价值不能作为该担保财产的价值参考依据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当地、该行业具有权威性的价格参考依据,或由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对该不动产价值的评估报告。 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担保的,除以上条件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提交如下资料: ④担保的土地使用权为可依法流转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 ⑤提交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原件、复印件; ⑥提交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拟担保土地权利是否受限制状态的证明。 以房屋所有权作为担保的,还需符合下列条件、提交如下资料: ⑦担保的房屋是城市房产; ⑧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复印件; ⑨提交房屋主管部门出具的,拟担保房屋权利是否受限制状态的证明; 以林权提供担保的,还需符合下列条件、提交如下资料: ⑩以林权提供担保的,需提交林权证,并将林地使用权与林木所有权一并担保,而且,林木仅限于商品林(材林、经济林、薪炭林); 提交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林权是否受限制状态的证明; 提交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 (2)申请人或第三人提供动产担保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申请人或第三人对作为担保物的动产享有合法所有权; 精心整理 精心整理 ②该动产的价值相当于或大于申请保全的标的额;
③该动产为依法可流通的物; ④该动产为不易损、不易耗、不易变质、易保管的物。 申请人或第三人提供动产担保的,除应当递交担保书外,还应当递交下列资料: ⑤提供动产担保的第三人的身份证明; ⑥作为担保物的动产所有权证明、购置发票; ⑦作为担保物的动产的清单、现状照片及关于其存放地点、保管人员、使用人员等情况的说明; ⑧购置动产发票或付款凭证原件等动产价值的证明或参考材料,如申请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或提供的上述资料经人民法院审查不足以作为该动产价值的证明或参考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由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对该动产价值的评估报告。 以机动车提供担保的,还需符合下列条件、提交如下资料: ⑨机动车行驶证; ⑩提交机动车主管部门出具的,拟担保机动车是否受限制状态的证明; 必要时,人民法院可要求申请人或第三人将机动车驶至法院,以供查验。 关于机动车的价值,一般可以车辆购置发票、上年度机动车保险价值等作为参考。 在申请人可提供其他担保方式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一般不接受申请人以机动车作为保全担保。 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等提供担保的,还需提交如下资料: 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拟担保设备和其他动产是否受限制的状态证明文件。 3、权利担保 申请人或第三人可以其所有的、实际行使、具有价值、能够处分并可以直接交易变现的权利作为保全担保,用以担保的权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财产权;2、具有让与性;3、适于设质的权利。 精心整理 精心整理 (1)以依法可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为担
保的,还需提交如下资料: ①知识产权财产权权利证书或证明; ②主管部门出具的该知识产权财产权是否受限制状态的证明; ③由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对该权利价值的评估报告。 (2)申请人或第三人以其所持股权提供担保的,除提供注册登记机关出具的股权受限制状态的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 ①公司章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工商注册登记股东信息及全体股东签字同意担保的文件; ③公司近三年资产负债表。 (3)以采矿权提供担保的,还需提供如下资料: ①提交采矿权证书原件、复印件; ②提交矿产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拟担保采矿权是否受限制状态的证明文件; ③权威评估机构出具的采矿权价值评估报告。 4、保证担保 申请人系拥有足够资产的商业银行的,经本院审查认可并与其签订《诉讼保全事宜合作备忘录》后,该申请人可以该商业银行系统内其他分行或支行信用为该商业银行作担保。 担保人系经国家金融管理机关批准设立,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经营范围包含诉讼担保业务,且列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保全担保业务机构名册》的担保公司,经人民法院审查并认可后,该担保人可以本企业的信用为他人作担保,但1件案件提供信用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30%、已提供担保的未结诉讼案件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3倍,而且,担保公司之间不得互相提供保全担保。 四保全线索指南 精心整理 精心整理 保全申请人提供的保全对象的证据或线索应当明确、具体。人民法院应当一次
性告知申请人所需全部材料,申请时已经存在的保全对象的证据或线索,应当一次提供完毕,非申请人主观原因致无法提供的除外。 财产保全的范围限于申请人的请求,并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申请人的财产,且保全财产价值不得超过诉讼金额。 如财产保全的范围包括多种财产的,应由申请人自行选择和决定财产保全的先后和主次顺序,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申请人必须自行查找并向人民法院提供债务人明确的财产线索。以下类别的财产线索属于明确的财产线索: 1、银行账户:⑴财产为单位基本帐户存款的,应提供明确的开户行、户名、银行的确切地址,如财产为单位一般帐户存款的,还应提供明确的帐号;⑵财产为个人银行存款的,应提供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储户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帐号; 2、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权利人名称(自然人须附居民身份证号)及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权证号或登记机关最近一周内出具的登记资料[资料除了包含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权证号码、座落等基本信息外,还应当包含有无抵押权人和司法限制等信息]、房地产价值参考依据; 3、车辆:有明确的车牌号、车辆品牌及型号、车主姓名、车辆登记管理机关、车辆价值参考依据,而且该车辆具有较大价值; 4、有价证券:知道债券品种的记名债券,或证券账号。其中,如系股票,应当提供具体的股票证券账号、资金账号、证券公司名称及确切地址; 5、股权:明确的公司名称、注册资金、债务人拥有的股权份额及工商登记机关、该股权的市值参考依据(人民法院按照该股权的市值确定冻结的股权份额;如申请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该股权的市值参考依据,人民法院则以该公司注册资金为参考,确定冻结的股权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