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土地法考试复习资料

合集下载

土地法学复习资料

土地法学复习资料

土地法学复习资料第一章土地法学概(一)基本概念的理解1、土地法(重点)是指调整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土地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土地法学(重点)*是研究调整、控制人与土地相互作用变换过程中,要求符合土地资源可持续发展原则,优化土地环境,满足土地利用,增进国土安全,实现土地社会价值最大化和资源配置最优化所确定的,理想上最有效力的土地法律制度的学科。

(二)课程内容的理解1、土地法学的研究对象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社会生产方式对人地关系的需求与现有人地关系的供给之间的矛盾,这就构成了土地科学的研究对象。

第二章土地法律关系(一)基本概念的理解1、土地法律关系(重点)是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土地过程中所发生的,由土地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土地法律关系主要包括:民事土地法律关系和行政土地法律关系。

2、土地法律事实*(重点)土地法律事实是指土地法律规范所确认的,能够引起具体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事实和现象。

3、土地法律事件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而引起土地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

4、土地法律行为是指以土地法律关系主体为转移的有意识的活动。

5、土地权属登记(广义)包括两方面,既对土地现状的描述和对土地权利归属及其变化情况的审查、记载并确权发证。

6、土地权属登记(狭义)仅只对土地权属现状及变更流转情况的记载及登记确认。

(二)课程内容的理解1、土地法律关系的构成*(1)土地法律关系的主体1 )土地所有权法律关系的主体。

在我国土地所有权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是国家和集体。

土地所有权法律关系的义务主体是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

2 )土地使用权法律关系的主体。

在我国土地所有权法律关系的权利和义务主体都可以是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

(2)土地法律关系的客体对于所有权而言,一般是指土地,其他还有衍生在土地上实物或货币形态的物质,如土地资金等。

(3)土地法律关系的内容2、土地法律事实的分类*(重点)(1)土地法律行为按其来源和性质来分:有行政行为、当事人行为和司法行为。

土地管理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土地管理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土地管理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单项选择题我国《⼟地管理法》规定,⼟地的所有权属于()。

A. 国家B. 集体C. 个⼈D. 国家和集体答案:D下列哪项不是⼟地利⽤总体规划的编制原则?()A. 保护耕地B. 节约集约⽤地C. 促进经济发展D. ⽆序开发答案:D我国实⾏的耕地保护制度是()。

A. 基本农⽥保护制度B. ⼟地整理制度C. ⼟地复垦制度D. ⼟地储备制度答案:A⼟地使⽤权出让的最⾼年限,居住⽤地为()年。

A. 40B. 50C. 70D. 100答案:C根据《⼟地管理法》,下列哪项不属于⼟地违法⾏为?()A. ⾮法占⽤耕地B. ⾮法转让⼟地C. 合法使⽤⼟地D. ⾮法占⽤基本农⽥答案:C我国《⼟地管理法》规定,下列哪项不是⼟地征收的条件?()A.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B. 符合⼟地利⽤总体规划C. 已经办理⼟地使⽤权出让⼿续D. 依法给予补偿答案:C我国《⼟地管理法》规定,下列哪项不是⼟地⾏政主管部⻔的职责?()A. 监督检查⼟地利⽤情况B. 组织编制⼟地利⽤总体规划C. 审批⼟地使⽤权出让D. 征收⼟地答案:D我国《⼟地管理法》规定,下列哪项不是⼟地使⽤权的取得⽅式?()A. 划拨B. 出让C. 转让D. 赠与答案:D⼆、多项选择题我国《⼟地管理法》规定,下列哪些⾏为属于⼟地违法⾏为?()A. ⾮法占⽤耕地B. ⾮法转让⼟地C. ⾮法批准征收⼟地D. ⾮法占⽤基本农⽥答案:ABCD我国《⼟地管理法》规定,下列哪些属于⼟地⾏政主管部⻔的职责?()A. 监督检查⼟地利⽤情况B. 组织编制⼟地利⽤总体规划C. 审批⼟地使⽤权出让D. 征收⼟地答案:ABC我国《⼟地管理法》规定,下列哪些属于⼟地征收的条件?()A.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B. 符合⼟地利⽤总体规划C. 已经办理⼟地使⽤权出让⼿续D. 依法给予补偿答案:ABD我国《⼟地管理法》规定,下列哪些属于⼟地使⽤权的取得⽅式?()A. 划拨B. 出让C. 转让D. 赠与答案:ABC我国《⼟地管理法》规定,下列哪些属于⼟地⽤途管制的内容?()A. 耕地保护B. ⼟地开发C. ⼟地利⽤总体规划D. ⼟地使⽤权出让答案:ABC三、判断题我国《⼟地管理法》规定,⼟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和集体。

新修订《土地管理法》考试题库及答案

新修订《土地管理法》考试题库及答案

新修订《土地管理法》考试题库及答案一、单选题1.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

A、非农用地B、建设用地C、工矿用地D、其他用地参考答案:B2.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批准。

A、国务院B、省级人民政府C、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D、县级人民政府参考答案:A3.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B、省级人民政府C、国务院D、原批准机关参考答案:D4.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定土地利用区,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并予以公示A、县级以上B、县级C、乡镇D、县级和乡镇参考答案:C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A、自然资源主管部门B、农业农村主管部门C、生态环境主管部门D、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参考答案:B6.2019 年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以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A、永久基本农田B、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C、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D、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参考答案:D7.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的建设项目,不得通过项目用地预审A、补充耕地计划指标B、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C、土地出让计划指标D、土地转让计划指标参考答案:B8.土地整理新增耕地面积的()可以转用做抵建设占用耕地的补偿指标A、30%B、50%C、60%D 、80%参考答案:C9.2019年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确定。

A、片区综合地价B、年产值倍数法参考答案:A10.2019年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土地法学的复习资料

土地法学的复习资料

土地法学的复习资料土地法学的复习资料土地法学是法学中的一个重要分支,研究土地的法律规定和相关法律问题。

在现代社会中,土地是一种重要的资源,它不仅涉及到人们的生活和生产,还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因此,掌握土地法学的知识对于法律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为大家提供一些土地法学的复习资料,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这一领域的知识。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土地的法律定义和性质。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是指地球表面的陆地、内陆水域和相关的自然资源。

土地具有有限性、不可再生性和不可移动性等特点。

在法律上,土地是国家所有的,个人和组织可以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或其他土地权益。

接下来,我们需要了解土地的使用与管理。

土地使用涉及到土地的出让、划拨、租赁和转让等行为。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出让、划拨和租赁等方式取得。

土地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个人或组织。

土地划拨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无偿划拨给个人或组织。

土地租赁是指个人或组织以一定的租金向国家或其他土地使用权人租赁土地使用权。

土地转让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组织。

土地管理包括土地登记、土地规划和土地执法等内容。

土地登记是指将土地权益的取得、变更和消灭等情况登记在土地登记簿上,确保土地权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土地规划是指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对土地进行合理利用和规划,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土地执法是指依法对土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理,维护土地法律秩序和社会稳定。

此外,我们还需要了解土地的保护与利用。

土地保护是指保护土地资源的完整性和可持续利用,防止土地的过度开发和破坏。

土地利用是指根据土地的不同特点和用途,合理规划和利用土地资源,满足人们的生活和生产需求。

土地保护与利用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和环境等因素,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

最后,我们需要了解土地纠纷的解决方式。

土地法学复习资料

土地法学复习资料

第一章土地法学概述1.简要回答土地的法学概述和特征:土地是指人们能够控制和利用的,具有经济价值的地表及地表之上和之下延伸的一定空间。

特征:永久性、安全性、必要性、有限供给、收益价值、资本价值和投资、使用效果的外部性、公益性。

2.试区分土地法和土地法学的概念土地法是调整以土地为客体而形成的各证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土地法学是以土地法即调整土地关系的法律规范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学科。

土地法属于法律的范畴,是一系列调整土地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而土地法学属于法学的范畴,是研究土地法的科学。

3.简要回答土地法学研究的内容①土地法学的主要研究(土地法本土资源的研究、土地公有制学说的研究、土地法的生态职能与可持续发展的研究、现代物权制度理论的研究、土地自然特性的研究)②土地法律体系和法律关系的研究(土地法律体系的研究、土地法律关系的研究)③土地地权和产权制度的研究④土地金融和市场交易的研究⑤土地租、税、费的研究⑥土地管理制度和监察制度的研究4.概述土地法的渊源①宪法②法律(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③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④国务院所属部委发布的行政规章⑤地方法规和地方行政法规⑥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⑦其他法渊源5.概述土地行政法规的立法程序法律立法程序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程序。

一般包括:法律、法规草案的提出;法律、法案草案的审议;法律、法规的通过;法律、法规的公布与实施6.试述孙中山的土地法思想孙中山先生早在清末便对土地问题倍加重视,先后多次提出“耕者有其田”、“平均地权”、“土地国有”的主张。

他的“耕者有其田”不是主张平分土地,只是反对地主占有土地对农民进行封建剥削,同时也不主张农民无条件的分得土地。

所谓“耕者有其田”是指非耕者不得有其田,并不意味着耕者都有其田。

耕者有获得土地的权利,但只能获得使用权,不能拥有所有权。

7. 我国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改造是如何实现的?第二章土地法律关系和土地法的基本原则1.土地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土地法律关系是法律关系的一种,是人们在规划、利用、保护和管理土地的过程中,依照土地法律规范而形成的一种权利和义务关系。

土地考试题库及答案

土地考试题库及答案

土地考试题库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土地资源具有哪些特征?A. 可再生性B. 非可再生性C. 可移动性D. 非可移动性答案:D2. 土地利用规划的主要目的是什么?A. 提高土地价格B. 增加耕地面积C. 合理利用土地资源D. 促进城市化进程答案:C3. 土地所有权包括哪些权利?A. 使用权B. 收益权C. 处分权D. 以上都是答案:D4.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多少年?A. 40年B. 50年C. 70年D. 100年答案:C5.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转让B. 转包C. 出租D. 抵押答案:D6. 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由哪个部门制定?A. 国家土地管理局B. 省级人民政府C. 国务院D. 县级人民政府答案:B7.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主体是?A.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B. 乡镇人民政府C. 村民委员会D. 土地管理部门答案:A8. 土地整治的目的是什么?A. 提高土地利用率B. 改善土地生态环境C. 增加耕地面积D. 以上都是答案:D9. 土地登记的法律效力是什么?A. 确认土地权利B. 保护土地权利人利益C. 限制土地权利行使D. 以上都是答案:D10. 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机关是?A. 土地管理部门B. 公安机关C. 检察机关D. 人民法院答案:A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遵循的原则包括哪些?A. 保护耕地B.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C. 保护生态环境D. 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答案:ABCD2.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A. 出让土地的用途B. 出让土地的面积C. 出让土地的年限D. 出让土地的规划条件答案:ABCD3. 土地征收的程序包括哪些步骤?A. 公告征收范围B. 组织听证C. 签订补偿协议D. 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答案:ABCD4.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限制条件有哪些?A. 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B. 不得损害承包方的利益C. 不得违反法律规定D. 不得影响土地的可持续利用答案:ABCD5. 土地违法行为的种类包括哪些?A. 非法占用土地B. 非法转让土地C. 非法批准占用土地D. 非法出让土地使用权答案:ABCD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1. 土地所有权可以买卖。

土地法学复习题

土地法学复习题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一、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4分,共20分)1.土地法律关系:土地法律关系是由土地法律规范所调整的、人们在对土地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以土地为构成要素的各种社会关系,具有土地经济内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土地使用权相邻关系: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毗邻土地使用权人因对各自使用的土地行使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3、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主体根据土地承包合同所获得的对承包土地依法自主经营的权利。

4、土地利用规划:是指对一定区域未来土地利用超前性的计划和安排,是依照区域经济发展和土地的自然历史特性在时空上进行土地资源分配和合理组织土地利用的综合技术措施。

5、土地征用:是指国家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以合理补偿为条件,依法定程序强制使用土地,待特定公共事业目的完成时,仍将土地归还土地所有者的行政行为。

6、土地使用权出让: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7、土地用途管制:是指国家为了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土地用途分区,确定土地使用限制条件,土地的所有者、使用者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用途利用土地的制度。

8、土地用途分区:将规划范围内的土地按基本用途划分为特定的区域,并规定不同的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以对土地利用实行控制和引导的措施。

9、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是指在某一行政区域内一定时期耕地增加和减少的数量相抵消,耕地总量不得减少。

10、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11、土地违法行政责任:由于违反土地行政法律规范或不履行土地行政法律主体追究行政责任的法律后果。

12、土地违法刑事责任:行为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情节、性质严重,而且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已构成犯罪并依法应当追究刑事法律后果的一种否定性评价。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土地法复习 名词解释: 土地法是调整土地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土地政策是国家和政党等政治实体为了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土地管理任务和土地利用目标、围绕着特定的经济社会利益而规定的用以调整人地关系的一系列准则、方向与指南。 土地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在土地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以土地为构成要素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土地使用权指土地使用者依法依约对土地享有的占用、使用、收益和法定处分的权利。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主体根据土地承包合同所取得的对承包土地依法自主种植经营的权利。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 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 临时用地指抢险救灾、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等过程中需要临时使用的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 土地用途管制是指国家为了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土地用途分区,确定土地使用限制条件,土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用途利用土地的制度。 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是指在某一行政区域内一定时期耕地增加和减少的数量相抵消,耕地总量不得减少。 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土地行政执法是土地行政部门依照土地法律、法规采取的具体的直接影响相对一方权利义务的行为,或者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行使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行为。 土地监察是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单位和个人执行和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者实施法律制裁的行政执法活动。

简答: 如何理解法学上的土地?(主要强调土地所承载的权利) (1)土地法历史上着重于规范土地权属关系 (2)土地所有权不具有绝对排他性 (3)人地关系问题不是单纯的土地权属问题

区分“土地所有权”与“土地所有制”? (1)土地所有制是指人们在一定社会条件下拥有土地的经济形式,属于经济基础的范畴;土地所有权属于上层建筑范畴 (2)土地所有制决定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 (3)土地所有权制度反作用于土地所有制关系

土地所有权受到的限制有哪些? (1)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行使权利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不得滥用) (2)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不得违反其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土地承包合同中的约定 (3)土地所有权禁止交易

属于全民所有的土地有哪些? (1)城市市区的土地 (2)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2

(3)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 (4)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6)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用益物权的涵盖范围包括哪些? (1)土地承包经营权(2)建设用地使用权(3)宅基地使用权(4)地役权(5)自然资源使用权

如何理解土地承包经营的主体内涵?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2)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 (3)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4)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 (5)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 (6)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7)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发包方享有的权利包括哪些? (1)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 (2)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3)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发包方承担的义务包括哪些? (1)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2)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4)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承包方享有的权利包括哪些?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承包方承担的义务包括哪些?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如何理解承包地的收回? (1)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2)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3)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4)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 3

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5)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6)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 (7)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的原则有哪些? (1)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2)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3)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5)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特点有哪些? (1)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取得 (2)每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且不得超过规定面积标准 (3)特定主体对集体土地的用益物权

地役权与相邻关系的区别有哪些? (1)相邻关系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地役权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属用益物权) (2)相邻关系的发生基于法律的规定;地役权是通过当事人签订合同产生的 (3)相邻关系视法律为相邻的不动产所有人、使用人行使不动产所有权、使用权提供了最低限度的便利和容忍义务;地役权的内容由当事人自由约定 (4)相邻关系的权利取得是无偿的;地役权合同是有偿的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内容 (1)建设项目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2)建设项目用地规模是否符合有关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定 (3)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初步方案是否可行 (4)征地补偿费用和矿山项目土地复垦资金的拟安排情况 (5)属《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的修改方案、规划修改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国家建设用地的收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4)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5)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收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4

房屋的征收范围: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5)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土地使用权划拨范围 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划拨土地使用权流转条件 划拨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但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4)依照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