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如何提高人大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
提升代表履职水平的几点思考

提升代表履职水平的几点思考《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各级人大代表是人民利益和意志的代表,代表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因此,提高各级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水平、发挥好其作用对于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代表履职存在的几个问题人大代表不仅仅是政治荣誉,更是代表国家行使权力的职务,承担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大职责。
笔者在实际工作中发现,人大代表在履职过程中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1.部分代表的履职意识淡薄。
当选人大代表除有荣誉感外,还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不少代表忽略了后者,不少代表把代表活动当作任务,缺乏责任意识。
不积极主动联系选民,不及时反映民情民意,不主动为民办实事。
2.部分代表履行职责“底气”不足。
尤其是来自一线的代表认为自己“人微言轻”,把决策大事推给领导干部,不主动发言,甘当“哑巴代表”。
3.部分代表大局观念不强。
绝大多数人大代表为民办实事是很热心的,但由于工作、生活范围的局限,往往把代表的职责理解为就是这一层面的工作。
对事关本区域的重大问题掌握不多,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了解不深不透,不知人大代表履行职责、参与行使权力应该顾全局、抓重点、议大事,他们的建议、批评、意见,往往局限于本单位、本行业、本村(社区)的具体的、细微的利益上,甚至带有个人的“私事”色彩和情绪。
4.部分代表履职缺乏活力。
代表与代表之间缺乏活动后的沟通交流,虽然各级人大建立了“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阵地,经常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但活动之外的时间,代表们在各自的现实生活中,各自的工作岗位上扮演着个体的角色,联系甚少。
此外,少数连任代表所提的议案建议没有得到有效落实、解决。
人大代表在平时的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和大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没有得到及时落实办理,产生消极情绪,认为政府部门对代表的意见不重视,认为不让代表提意见,甚至觉得未落实、解决,提了意见也没有用。
于是,就有“人大代表活动有空就参加,没空就忙自己的事”的想法。
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学习心得(2篇)

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学习心得参政议政是指公民通过各种形式和方式参与政治决策和政府管理的过程。
作为一个有思想、有觉悟的公民,提高自己的参政议政能力是非常重要的。
在学习过程中,我体会到了很多道理和收获了很多经验。
下面是我学习参政议政能力的心得体会。
首先,要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就要加强学习。
学习是提高能力的基础,也是获取知识的途径。
参政议政需要广泛的知识储备,包括政治学、法学、经济学等多个学科的知识,这些知识将有助于我们更加理性、客观地参与政治活动。
此外,还要多读书、多关注时事,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思维能力。
其次,要增强对政策的研究和分析能力。
政策是政府采取行动的一种方式,我们作为参政者要有能力去理解和分析政策的影响和效果。
这需要我们具备较强的问题意识和研究能力,能够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原因和机制。
只有对政策有深入的了解,并能够发现其中的问题和不足,才能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再次,要培养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作能力。
参政议政是一个集体活动,需要与他人进行沟通和协作。
良好的沟通能力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观点,也能更好地理解他人的意见和观点。
而协作能力则有助于我们与他人合作,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解决问题。
通过与他人的交流和合作,我们不仅能够学到更多的知识和经验,还能够凝聚更多的力量,实现更大的影响。
另外,要主动参与社会实践和公共事务。
参政议政需要我们密切关注社会发展状况,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公共事务。
只有亲身实践,才能更深入地了解社会问题和公共需求,从而更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
同时,参与社会实践和公共事务还能够拓宽我们的视野,增强我们对社会的认知和责任感。
最后,要不断总结和反思,不断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
参政议政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我们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自己的实践能力。
在参与政治活动的过程中,我们要及时总结经验,发现自己的不足,并进行反思。
只有不断反思和反省,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不断增强自己的参政议政能力。
如何提高参政议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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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 了解政治体系和政策制定 • 提升分析和批判性思维能力 • 积累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 履行公民责任,积极参与社会事务
01
了解政治体系和政策 制定源自了解政治体系和政策制定• 参政议政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的 重要途径。要提高参政议政能力,首先需要了解政治体系和政 策制定,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02
提升分析和批判性思 维能力
提升分析和批判性思维能力
• 参政议政能力是现代社会公民必备的一项素质,提升这一能力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参与公共事务,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以 下是提高参政议政能力的一些方法和建议。
03
积累专业知识和实践 经验
积累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 参政议政是公民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重要方式,提高自身的 参政议政能力,可以更好地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 为推进社会进步和发展做出贡献。以下是提高参政议政能力 的一些方法和建议。
04
履行公民责任,积极 参与社会事务
履行公民责任,积极参与社会事务
• 参政议政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一项重要的 社会责任。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可以更好地履行公 民责任,积极参与社会事务,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 。以下是提高参政议政能力的一些方法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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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提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分析对策

强化提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分析对策强化提高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分析对策人大代表是政协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肩负着代表人民的贡献力量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参与行使国家权力的重任。
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此消彼长,不仅关系到人大代表整体作用的人大发挥,而且间接关系到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成效和国家权力直接的行使。
代表履职过程中普遍存在存在着什么样的问题?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何在?相应对策又是什么?这是摆在各级立在人大常委会面前的重要的现实问题,也是我们必须思考认真思考和面对的问题。
一、当前领袖人物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履职意识不到位。
一些代表对代表职务的认识不到位,没有把“人大代表”作为一种部长职务来看待。
有的代表仅仅把“人大代表”当作这种政治荣誉,视作是对自己所做出成绩的一次性奖励,激动有余,责任感不强,以致对代表名号认识错位,对履行代表职责紧抱看法无所谓态度;有的代表缺乏为人民群众说话的愿望和热情,占着位置不履职,宁当“充数代表”;有的人一旦当选为政协主席,就感到和选委无关了,认为过后参加人大会议,纯粹是个人和组织机构的事,因而在许多情况下都是“抱着学习的态度”参加会议等等。
(二)无党派人士履职能力不强。
人大代表特别是基层代表的个人文化素质不高、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不够,是造成当前代表整体履职情况难如人意的主要根本原因原因之一。
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一些代表调查取证分析能力有所欠缺,只会从现象上才看现象,从问题上看问题,不能很好地综合分析问题和作出理性的判断,难以把握住风险问题的本源;二是一些代表了解掌握的基层情况不少,但逻辑推理能力有所欠缺,审议发言时表达含糊不清,说不到点子上,或使民意得不到有效的反映;三是代表者一些代表能够在现实中发现问题,也能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但缺失足够的说服力和组织协调能力,难以助长促成有关部门落实解决。
(三)闭会期间代表履职主动性差。
闭会期间的代表履职情况则代表更处于相对弱势的发言权。
学习民主党派如何提高参政议政能力(打印稿)

民主党派如何提高参政议政能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
新的时期,作为一位民主党派人士,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如何更好地参政议政呢?通过学习认为应当做好以下几点。
一、要认识明确,增强使命感做好参政议政工作,首先要知晓和深刻领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党制度的形成及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现实意义。
从中国革命和建设发展历史进程来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是中国革命历史的必然选择,是中国社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具有鲜明特色的政治制度。
历史向我们表明,中国共产党党中央几代领导集体重视统一战线,不断推进多党合作事业的完善和发展。
十八大报告指出,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促进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选拔和推荐更多优秀党外人士担任各级国家机关领导职务。
这也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统一战线的重视,为民主党派成员多途径发挥参政议政作用提供了更多的机遇和广阔的平台。
当前,在新的历史时期,民主党派人士积极参政议政,对进一步提高中共的执政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要深入实践,加强调研。
深入调查研究是参政议政的一项实践活动,也是参政议政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
毛泽东主席曾经指出,“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没有调查研究,参政议政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调查研究有利于掌握所研究对象的真实情况和全部资料,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认真关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要求解决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真正把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蕴藏在群众中的各种合理性意见和要求,如实地、及时地反映出来;要防止脱离实际、道听途说、东抄西摘、人云亦云等现象,克服浅尝则止、研究不深入、不系统等问题,把参政议政与民主党派的考察、专题研究、为社会服务等各项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如何提高参政议政能力

4.党的“八大”正式提出常任制
八大召开前夕,毛泽东提出:“是否可以依照人 民代表大会的办法,设党的常任代表。”他的这 个建议,得到了当时中央领导集体的一致赞同。 同年9月,邓小平在党的八大修改党的章程中,正 式提出来党代表常任制的问题,也因此把常任制 问题写入了党章。这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建党学 说的一个重大发展。但是,遗憾的是,这样一个 重大党内自我完善、自我修正、自我发展的重大 而又重要的制度,刚一提出,随后,由于党内政 治生活的不正常,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和实施, 便销声匿迹了。
党代表履职技巧和工作实务
中共佛山市委党校 何良苏
内容提要
第一部分:党代表履职能力 第二部分:人大代表履职能力 第三部分:政协委员履职能力
第一部分:党代表履职能力
一、党代表任期制的发展历程
(一)基本概念
1.党代表任期制——是指各级党代表大会的 代表,在同级当届党代表大会召开和闭会期间, 享有代表资格,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职责, 发挥代表作用。党代表每届任期与同级党代表 大会当届届期相同。赋予党代表在任期内的知 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
十八大首提党代表提案制
党代会代表的提案制是一个新生事物,第一次提出这样的概 念,提案制就是党代会的代表有权在党代会开会期间,就 党和国家的重大路线方针政策等问题提出提案,并希望得 到有关方面的关注和解决。 第一,它能够保证党员代表在党代会内部更好的发挥参与党 内生活的作用,能够极大的推动党内民主。 第二,党代表提案制还能够吸纳社会公众对党和国家的一些 重大诉求、重大问题的建议等,并通过提案制这样的形式, 及时地反映到党的决策层。 第三,它更加丰富了党员参与党的重大活动的方式、路径和 手段,调动党员参与党的重大活动的积极性。 第四,通过党代表的提案制度,能够保证党和国家的重大路 线方针政策的制定、实施,和党员群众建立一种良性的沟 通渠道,保证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性、可行性。
试论人大代表应当具备的素质及提高素质的办法和途径

试论人大代表应当具备的素质及提高素质的办法和途径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乙员,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他们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受人民委托当家作主。
因此,人大代表应当具备较高的素质。
人大代表应当具备哪些素质?如何提高人大代表的素质?本文拟就这些问题进行探讨。
一、人大代表应当具备的素质人大代表应当具备的素质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有三方面的素质,即基本的素质、质和履职的素质真。
1、基本的素质。
由于人大代表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处于特殊的地位和发挥着独特的作用,这就要求担任人大代表职务的人必须具备一些基本素质。
这些基本素质主要表现为四个素质。
首先是思想素质。
人大代表的构成来自方方面面,从党派来看,有中共党员的代表,也有民主党派成员的代表,还有无党派人士的代表;从性别来看,有男代表,也有女代表;从民族来看,有汉族代表,也有少数民族代表;从行业来看,有工人代表,也有农民代表,还有知识分子代表和解放军代表等等。
可谓代表的广泛性!无论是哪个方面的代表,思想素质的要求都有一些基本的方面。
譬如在政治上,就要求能自觉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大公无私,仗义执言,为人民谋取利益等。
其次是文化素质。
人大代表要履行好自己的职务,没有一定的文化素质不行。
在过去一些地区的代表选举中,只重视了人大代表所代表的方面,忽视了人大代表的文化素质。
有的人大代表在一届任期中的几次人代会上,没有发过一次言,没有领衔提出过一件议案,没有独立地提出过一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参政议政能力极弱,其原因之一,就是文化素质较差。
今后的人大代表选举在坚持代表的广泛性的前提下,应当考虑代表的文化素质,能够履行代表的职责。
在我国的绝大部分地区,已普及了六年或九年义务教育,照理说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文化素质,不存在发不了言和写不了议案、意见的情况。
在代表文化素质方面,应当有…定文化程度的要求。
浅议如何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共5篇)

浅议如何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共5篇)第一篇:浅议如何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浅议如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中的主体。
人大代表作用发挥作用如何,直接关系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能否充分体现,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权利能否真正落实,直接关系到权力机关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能否充分发挥。
因而提高代表素质、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是新形势下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人大代表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代表的职权没有真正发挥出来的现象。
部分人大代表不能、不愿、不敢执行代表任务:第一、代表素质不够高,不能执行代表任务。
由于客观因素的制约,代表们的素质参差不齐,有待进一步提升。
主要表现为三个“能力不足”:一是调查能力不足、二是表达能力不足、三是协调能力不足,导致代表们在履行代表职责中觉得心有余而力不足。
第二、代表思想不到位,不愿执行代表任务。
有的基层代表把当代表看成是上级对自己的一种奖励,在思想上缺乏履行职责的愿望和动力,忙于自身的本职工作,被群众誉为“荣誉代表”。
第三、社会环境不宽松,不敢执行代表的任务。
社会上普遍存在对人大代表的性质、地位、作用了解不多,认识不深的问题。
地方党组织对人大工作重视、支持不够、有的单位和群众习惯用党政领导职务衡量权利和地位,忽视人大代表的作用。
下面,我从三个方面谈谈自己对如何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看法。
一、提高代表素质,做最优秀的代表。
一个地方人大工作做的好,就说明那里的代表责任心强,人民群主法制观念和综合素养高。
因此,要充分发挥人大的作用,就必须提高代表的自身素质,做一名最优秀的代表:1、学习理论、提高水平,做一名与时俱进的代表。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许多新事物、新问题都会不断涌现。
人大代表作为地方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其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作用的发挥程度。
这就要求人大代表必须不断的学习、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特别是要学习好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八荣八耻”,学习好党的方针、政策、路线,学习好有关的法律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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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如何提高人大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
一、如何改革和完善相关制度以提高人大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
(一)目前我国人大代表参政议政现状
一是不能很好地履行代表职责。
人民代表的作用主要体现在通过集中民意、参与决策,发挥监督协助和桥梁纽带作用,把人民的意志转变为国家意志。
对于履行代表职责,多数人大代表是极富有责任心的,但由于代表有自己的本职工作,多数人大代表在人大会议结束之后,即投身于本职工作,没有更多时间和精力去体察民情民意。
二是不善履行代表职责。
有的代表仅仅把代表当作一个“荣誉称号”,而不是看作一个法定的职务,对代表职责和作用的认识没有真正提到执政为民的政治高度。
而有的代表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不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没有自己的独立见解,缺乏科学的判断和理性的分析论证。
三是不敢履行代表职责。
有的代表参会时看到政府要员在场,不是积极地以主人翁的身份为人民代言,而是怕自己提出不同意见影响到领导对自己的看法,甚至怕遭打击报复。
由于有这种心理,会上不开口,表决随大流,从而导致人代会的审议质量不高、评议力度不够。
(二)改革措施
第一,进一步完善代表选举制度。
在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中,扩大选民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比例,让选民推选出真正能代表自己的人大代表候选人;代表候选人要与本选区绝大多数选民直接见面,作出履职承诺。
第二,建立专职人大代表制度。
以代表作为专门的工作职责和内容,享受相应的工作报酬和待遇,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和义务,且没有其他工作。
专职人大代表的选举产生不再局限于诸如劳动模范,体育明星,科技标兵,政府要人等人物。
参加选举的候选人人大代表只要具备良好的道德修为和为选民服务的思想意识,掌握了相关宪法和法律知识熟悉人大议事规则和程序,擅长政务活动都可以成为人大代表。
实行专职代表制以后,人大代表将成为一种职业,有其单独的财政预算。
人大代表在行使职权时,不会再有诸如“丢饭碗”的后顾之忧。
专职人大代表将成为一种常设机构,如同人大常委会一样有它固定的办公地点,它能够比较集中地讨论各种提案,避免兼职代表体制下,人大闭会期间,人大代表力量过于分散,不能及时有效地向人大常委会提出质询和建议。
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专职人大代表制有利于选民对人大代表实施监督专职人大成为一种职业后,违反法律法规或不能正确履行代表职务时,选民依法有权罢免其选举的代表,人大代表则面临失业的问题,这有利于加强人大代表的服务责任意识,有利于人大代表真实反映选民的呼声,不会出现人大代表因为有双职而臵选民的监督于不顾,避免了人大代表消极行使权力或滥用权力。
建立专职代表的意义:有利于改变代表的利益动机缺位;有利于克服人大自身组织结构的不足;有利于加强人大自身参政、议政的能力;有利于根除人大权威的虚化。
第三,改革现行的代表制度。
在目前地域代表制的情况下,增加界别代表,即按照一定的职业或阶层划分来选举产生代表。
第四,建立对人大代表进行培训的制度。
培训的内容包括党和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的方针、政策;必要的法律知识;人民代表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人大制度的有关问题;人大行使权利的基本程序;民主、法治观念的基本内容;我国的政治
制度,等等。
参加培训应规定为人大代表须尽到的义务,人大代表当选后在
任期之内必须参加由人大组织的这种培训,以提高他在任期之内履行职责的能力。
第五,建立和完善代表监督激励机制。
一是代表执行职务情况通报制。
二是奖励制度。
对执行代表职务好的代表,进行评优表彰,授予荣誉称号。
三是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
四是代表辞职制度。
除代表法有关规定外,对“无为”、“不为”的代表进行有效监督,限其整改,必要时劝其辞职,切实畅通代表“进出口”渠道。
第六、完善人大代表财政保障制度。
公民被选为人大代表后,其人事关系,工作档案,工资、福利待遇一律转到该级人大,真正脱离原工作单位,赋予其独立的法律地位,避免行使职权时受到外界干扰。
第七、提高人大代表的素质。
人大代表的素质是指人大代表为充分有效地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尽到代表的职责应具有的内在品质与能力。
二、保障人权
我们国家在人权保障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2004年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宪法,更是开启了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新时代,意义不可谓不深远。
但是,目前来讲,我国在保障人权方面,以下两方面的工作是最迫切的和最重要的。
第一是加强人权的立法。
现在我们国家宪法规定的很多权利,实际上是无法可依的,比如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等基本人权。
无法可依可能导致两个方面的后果:一是个人滥用权利,因为没有法律对其进行约束;二是国家任意限制公民权利。
而较为严重的后果是为国家任意限制公民权利制造可乘之机。
比方说宪法规定的出版自由,没有《出版管理法》进行保护,而只有国务院的《出版管理条例》。
但是,该条例并不是基于保障公民的基本出版自由权利的实现来规定的,现在实行起来的确有很多问题。
过去我们说我们无法可依,经过多年来的立法工作,我们很多方面有法可依了,但是,我们在基本权利保护的很多方面依然是无法可依。
第二是完善人权救济制度。
徒法不足以自行。
法律制定是必要的。
但法律制定后还有个执行的问题。
同时,法律规定的权利不可能全部得到实现,实现的过程中基本人权可能受到侵犯。
基本权利再重要,无论在那个国家都不可能不受侵犯。
不管来自私人还是国家的侵犯,侵犯本身并不可怕,最关键的是我们的制度要能提供救济。
人权受到侵犯以后,必须有正当的畅通的救济渠道,这样人权才能得到保障。
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的“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规定了国家在保障人权当中的义务。
既然是国家的义务,国家就应该承担这个责任,为受到侵犯的人权提供救济途径,否则的话,从法理上讲,国家就是违反宪法了。
因此,我们国家当前人权保障方面的工作中,完善人权救济制度是非常迫切非常重要的,宪法诉讼制度正是学者们基于这方面的考虑而提出来的。